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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论文:儿童文化的视角转换与意义嬗变

时间: 2016-07-10 19:59; 作者: 邓勇  电脑版浏览

幼教论文:儿童文化的视角转换与意义嬗变

内容提要:从“儿童的文化”到“文化之儿童文化”,再到“儿童与文化”,认识框架的改变,必然带来儿童文化内涵的差异。在文化哲学的视角下,若以“儿童与文化”的方式来认识儿童文化,须确证儿童是人类自己的儿童,童年属于每一个人类个体,是人类文明中的童年,而儿童文化则由每一个人类个体创造,是任一个体对自我生活世界的完美诠释。儿童文化虽由儿童自发创造出来,但却是整个人类文化的财富。我们需要在儿童生活世界完整和丰富的基础上,通过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之间的视域融合,并付诸行动,最终达成儿童的解放。

  关 键 词:文化哲学 儿童文化 成人文化 文化自觉

  基金项目:2014年度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西北民族地区学前公共教育的文化境遇:反思与建构”(编号:SQNB14004)的阶段性成果、得到奕阳教育研究201年青年学者学术研究资助(资助档案编号:SEI-QXZ-201-04)。

  对儿童文化进行哲学式的反思和认识,于两个方面的力量:

  一是哲学本身的智慧转向。其一,文化哲学是对文化现象和活动中的根本性问题的概括思考,它放弃“大写的”哲学,而是将哲学理解为一种在文化间、学科间以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之间建立联系的文化解释行动。换句话说,使得哲学认识从“云端”走向生活,关注人们现实活动中的思考和智慧。所以,“文化哲学不是一个纯粹学理性的问题。从‘文化’与‘哲学’这两种不同概念之间的嫁接,就已经体现出文化哲学的独特学科定位。文化哲学是一种将哲学的形而上思考奠基于现实文化之上的当代哲学发展的新形态,是一种打通理性与经验、‘行上’与‘行下’两种思维运算屏障的新的哲学态度和研究方法”[1]。显然,文化哲学虽然是对人类文化整体命运的关注和表达,但这种理性反思的智慧依然需要着眼于特定的文化事实和文化现象。这既是文化哲学得以逐渐庞大,并为所有认识领域,或者学科提供阐释和理解路径的初衷所在。也是儿童文化研究可以取其视域的核心所在。其二,哲学从理性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换,意味着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的理解范式,必然向文化生活和现实生活靠近,是与生活世界的密切,也是哲学智慧“走下来”的举动。而儿童文化作为特定的文化样态,正好与“走下来”的哲学智慧来一次亲密接触。这在更大程度上完善和丰富了文化哲学自身的理论体系,也为文化哲学深层诠释其理论表达奠定基础

  二是在不同的学科界限和知识领域中,对儿童文化的理论研究甚为蓬勃。源于儿童作为人类个体的起始阶段,不同学科在探讨各自学科起源时,都会谈到儿童和儿童文化,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系列概念。可以说,儿童话语弥漫在所有学科的基础性命题中。但是,普遍性地描述和崇拜并不能深入儿童文化作为“实在”的内部,相似的话语体系警醒着儿童文化研究表面的繁华和内里的虚弱,也更加集中地凸显了人们(主要是成人)在理论上认识儿童文化的苍白。蒙台梭利说过:“儿童是个谜。”在文学、社会学、哲学人类学、教育学乃至更多的学科视野中,人们自恃更加密切地靠近儿童这个“谜”。但是,学科视域的偏颇显然不能给出全面的答案,正如“盲人摸象”一样,难以万全。诗人诺亚·佩里曾经很智慧地提问:“有谁知道孩子在想什么?”这一问题正如“人是什么”一样考验着我们的认识极限。诚然,关于儿童的见解种种,但是,有哪些确实是在逐步接近儿童的世界呢?什么证据能显示我们正在接近而不是远离?显然,对“儿童”的认识和理解不能再偏于儿童一隅,而要在人类文化的终极立场上进行辨析。对儿童文化的研究也需要从林林总总的描述走向概括和整合,在儿童文化的价值诉求上形成终极的认识,并以此为依据重新审视学科视域中的儿童文化及其事实。而“文化哲学所思考的是各种文化范畴中的本体性的理解,是把文化作为个体生存和社会运行的基本方式,从而对于人的生存和历史的运行提出更为深刻的解释”[2]。如此,在文化反思和批判的认识节点上,文化哲学和儿童文化同时获得了新的契机和力量。

  一、视角转换下的“儿童文化”

  儿童文化是什么?所有研究儿童文化的学者以鲜明的“问题意识”,敏锐察觉到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即作为儿童文化研究的初始逻辑,影响研究内容的不同主题和偏向。但儿童文化这个概念是复数式的概念,首先,对“儿童”的理解作为初始的逻辑点,影响到所有与儿童有关的学科和实践领域,而对“儿童文化”的理解,又自然成为所有与“儿童文化”有关的学科和实践领域的初始逻辑点。所以,拆解“儿童文化”的复数部分,并借此深化对“儿童文化”的分析很有必要。只是,有价值的拆解必须要禀明问题背景,问题的背景,抑或“问题框架”是理解问题的关键所在。或者,问题背景或者“问题框架”决定对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方式。否则,语言的“指向”(维特根斯坦语)何在?在此,笔者选择了三种相似的表述,即从“儿童的文化”到“文化之儿童文化”,以及“儿童与文化”。这三种表述的变化,不仅体现出儿童文化在内涵上的嬗变和演化,同时也表明,我们研究和理解儿童文化的方式,也在随之发生改变。也就是说,理解儿童文化的“问题框架”发生变化,才引发儿童文化内涵的变化。

  (一)儿童的文化

  虽然儿童文化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其意义看起来也越来越明显,但是,任何不言而喻的认识,或是普遍的、理所当然的存在,尤其是在日常经验层面上的认识,都不应该以自然的表达就自然拥有合法性。真正的“合理”还需通过明晰其意义,发掘其背景,进而获得更贴切的说明。

  首先,儿童文化就是儿童“的”文化。有研究者认为[3],儿童“的”文化,在词语结构上,是一种偏正结构,其中心语是“文化”,这种理解强调了儿童文化研究的关键对象是文化,而首先不是儿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儿童“的”文化确实强调的是“文化”,只不过是属于儿童的文化。在日常经验层面,儿童文化就是儿童“的”文化,就像儿童文学,就是儿童“的”文学一样,这是一种不言而喻的认识,或是普遍的、理所当然的存在。它还能在日常经验层面引发出一个又一个的儿童系列,譬如儿童的电影、儿童的音乐、儿童的绘画等。所以,儿童的文化,看起来将更多的着重点放在了文化身上,强调的是文化事实和现象。但它实实在在地将儿童从“小大人”的框架中区别出来。告诉世人儿童是区别于成人的,儿童就是儿童,并非成人。比较中国在近代以前,欧洲在中世纪以前,儿童文化在文明体系中的位置而言,这种区别是开天辟地的。

那么,与儿童的文化相对的是什么?是谁的文化?这样的提问方式自然而然摆明,以这样的思路认识儿童文化,其结果必然会走向与之前大不同的境地。儿童的文化,与之相对的就是成人的文化。儿童与成人,本来就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或者,从概念的原初意义上,成人,这个词就是被发明出来,进而与儿童相对产生意义的。因为在儿童未从“小大人”的框架中分离出来之前,没有儿童和成人的区别,只有一个词用来指称,这就是“人”。既然是在“人”的层面上区分出儿童和成人,那么,儿童和成人自然就属于相对的两个阶段。人,虽然可以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和老年,但儿童之后的所有人,都可以归结为成人。如此,儿童与成人、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的区分就会显得相对自然,同时,也开始逐渐对立起来。能区分,就意味着有差异,所有的差异集结起来,就容易形成旗帜鲜明的二分状态。所以,儿童是不成熟的,成人是成熟的;儿童是感性的,成人是理性的;等等。另一个儿童系列被开发出来。

  由此可见,儿童的文化,在其实质上,若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看,一方面区别了儿童和成人,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另一方面,也将二者置于对立的境况。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的对立,其实包含两个最基本的命题:一是儿童文化的本质观,二是儿童文化的进化观。儿童文化的本质观表明,在“人的文化”这个命题上,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尽管在文化特征和表达上略有不同,但在本质上,依然归属“人的文化”。不同的是,你的文化打上儿童的标记,而我的文化打上成人的标记。儿童的卫衣上印上hell itty,成人的卫衣上印上几何图案,彰显了儿童和成人的区别,但不可能否认两件都是卫衣的事实。儿童文化的进化观则表明,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分属于文化进化和发展的两端,一端是不成熟的、不理性的、片面的、肤浅的儿童文化,另一端则是成熟的、理性的、全面的、深刻的成人文化。换句话说,儿童文化一定要逐渐从不成熟的状态进化到成熟的状态,最终变成成人文化。就如帕金翰所言:“它将儿童随时间变化的种种方式,定义为一个朝着预定目标前进的目的论式的发展过程”,“其认知发展遵循着一种合乎逻辑的‘年龄与阶段’发展顺序,逐渐达到成人所具有的成熟与理性”[4]。诚然,儿童文化确实是要逐渐发展起来,并最终成为成人文化中的一员,但是,以层级来论二者之间的区别,明显将儿童文化置于弱势位置,继而形成成人文化对儿童文化的歧视、偏见、支配以及控制、同化等,但终不能正视儿童文化。

  其次,与儿童的文化非常接近的,是“文化之儿童文化”。“文化之儿童文化”将着重点放在文化上,在文化的范畴内理解儿童文化的意义。如此,我们要先理解文化本身。文化,若以定义的方式来说明,无人能穷尽其事实和现象。所以,有研究者从哲学视角[],以范畴来划分,由此将文化区分为“外在性的”文化范畴和“内在性的”文化范畴。“所谓‘外在性的’文化范畴,一般指狭义的文化范畴,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宗教等独立的精神领域,并把这一精神文化领域视作外在于政治、经济等领域,并与之交互作用的独立的存在。所谓‘内在性的’文化范畴,一般指广义的文化范畴,它否认文化对于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外在独立性,强调文化的非独立性和内在性,强调文化内在于社会运动和人的活动的所有领域的无所不包和无所不在的特征”。很显然,“文化之儿童文化”既能以外在性范畴视之,也能以内在性范畴视之。以外在性范畴视之,儿童文化所指为“儿童”名义下的各种精神要素,尤指儿童特有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品性;以内在性范畴视之,儿童文化则弥漫在所有的社会生活中,但凡儿童获得过的、带有儿童印记的,均属于儿童文化。但不管我们以何种范畴视之,“文化之儿童文化”都在表明儿童文化自身独有的文化身份。只不过,外在性范畴更强调儿童文化在狭义上的认识,而内在性范畴则更强调儿童文化的广义存在。

  (二)文化之儿童文化

  与“儿童的文化”所具有的本质观所不同,“文化之儿童文化”以对象化的思维方式直觉到儿童文化之于儿童的独特价值所在。其一,儿童文化就是“儿童表现其天性的兴趣、需要、话语、活动、价值观念以及儿童群体共有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总和”[]。这是最典型的儿童定义方式。它表明,儿童文化是儿童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来决定其价值和标准的文化,是儿童特定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过程,是儿童的存在方式,同时也是儿童对世界的理解方式。凡此种种描述的中心点都是:儿童才是自己文化的主人。刘晓东讲,大狗叫,小狗也叫。成人创造文化,儿童也是。其二,认识儿童文化的立场应该是人类文化,而非成人文化,或其他文化。也就是说,儿童文化是人类文化视域中的儿童文化,不是成人文化视域中的儿童文化。所以,“文化之儿童文化”内在肯定了儿童文化的独有价值,尤其是儿童文化区别于成人文化的特性,同时也肯定了儿童在文化创造中的主动性。这是我们对这种表述方式极大的肯定和赞赏,从对儿童文化的研究而言,这是本意所在。但是,既然儿童创造着文化,那么,如何研究儿童创造出的文化?谁来阐明儿童创造出的文化?若以文化主体之自觉来讲,由儿童自己来完成研究和阐明是最合适不过了。可是,“自知”能力的欠缺是儿童文化与生俱来的特征,理论上我们可以将儿童的文化创造能力提升到无以复加的位置,这都无可厚非。可是,儿童文化的自觉能力在现实生活中相当孱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因而,真正实现“文化”之为“儿童文化”相当受限。这也是为什么儿童意识始终不能在社会生活中树立起来,儿童意识也始终很难融入公众意识的关键所在[7]。

  (三)儿童与文化

  “儿童与文化”和“儿童的文化”的最大区别在于概念的类属关系上。“儿童的文化”,强调“儿童的”,表明儿童文化就是文化范畴下隶属于儿童的那个部分。既然有隶属于儿童的那个部分,那么,自然就会有隶属于成人的那个部分。因为“儿童”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与“成人”这个概念相对应着。如此,“儿童的文化”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二元式的分法,同时开启了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的对立状态。在此种二元对立的单线式进阶中,由于“儿童的文化”相比“成人的文化”来说,不太成熟、不太理性、不太完整等不足,才需要借由教育、社会影响等多种方式来完成儿童文化从不太成熟向成熟的改变,从不太理性向理性的改变,这是显而易见的进化路径,它认定儿童文化是需要层级发展的,并逐步使自己“发展”为成人文化。从本质上来说,不论儿童文化是处于很低的层级,还是处于较高的层级,其发展目标始终是成人文化。因此,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并无本质区别,文化的层次论调也自然拉低了儿童文化的价值属性和社会影响力。这是长期以来我们认识和了解儿童文化的严重诟病,是绝对的恶疾。

而“儿童与文化”这一称法,则将儿童从文化范畴的类属中拉了出来,彰显了文化作为个体生存和社会运行基本方式的特性,能促使我们将儿童作为文化范畴中的本体来认识。儿童作为文化本体的含义在于,儿童自己拥有文化创造和创新的能力,儿童拥有文化生活的能力,儿童是一个主动的、积极的、建构着的文化形象,儿童能以自己的方式诠释和解释世界,形成自我的世界。因此,儿童作为文化本体的意义,就是对其作为独立的、自信的、有能力个体的确证。以这样的视角来看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文化本体的差异。作为不同的文化本体,儿童和成人各自的文化语境各不相同,儿童和成人都有权利和自由阐释、说明自己的文化身份,二者之间的不同,只是认识方式与理解方式的差异,而不是层级上的区别。这样的论断,也恰是文化哲学最基本的认识立场和表达方式。

  “儿童与文化”和“文化之儿童文化”的相同点在于深刻确认了儿童文化的独立价值,区别则在于究竟是谁来发展儿童文化。“文化之儿童文化”强调儿童文化的文化性。较之“儿童的文化”,它更强调儿童作为文化本体的意义,即所有的儿童文化事实和现象都是儿童自我创造的,这与之前我们所讲的,儿童作为文化本体的观点一致,只是认识路径不同。“儿童的文化”用自我命名的方式,以儿童的语气和口吻表明,儿童文化就是“儿童表现其天性的兴趣、需要、话语、活动、价值观念以及儿童群体共有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总和”。若以“儿童的文化”来视之,这样的表述没有任何问题,它确认了儿童文化在事实上要区别于成人文化,而且文化的主体看起来就是儿童自己,这顺理成章。但是,这些由儿童表现出来的事实和现象是谁发现的?谁将其界定为是儿童文化,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文化?有什么证据表明这类文化事实和现象就是儿童自己创造的?答案很显然,孩子们自己在幼小年纪时,只能创造文化,却不能自觉文化创造的过程。因此,真正的文化主体,或者实践中的文化主体,就是一直被我们置于儿童对立面的“成人”,儿童文化就成了由成人发现、界定和区分出的、由儿童自己创造出的文化事实。这样一来,儿童文化的命运便自然被交到了成人手上。因此,成人对儿童文化的认识、理解水平影响着儿童文化的发展,左右着儿童创造性的发挥。以儿童文化缺乏文化自觉的实际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但若因此而造成对儿童文化的误解、忽略,甚至搁置的话,我们就需要转换认识思路,实实在在地区分一下儿童与成人,区分他们在儿童文化中的理想位置和理想地位。

  站在文化哲学的视角上,若以“儿童与文化”的方式来认识儿童文化,我们先需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儿童是谁的儿童?儿童被谁称之为儿童?童年是谁的童年?儿童文化是儿童创造不假,但儿童文化只属于儿童自己吗?答案是确定的,事实也是不争的。儿童自然属于人类自己,是人类自己的儿童;童年是人类文明的童年,是每一个人类个体,包括成年人在内的童年。只不过孩子的童年是正在经历着的童年,而成人的童年是记忆中的童年。但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不管是正在进行中的,还是记忆中的,童年的本质不会发生改变。儿童文化则是每一个个体的儿童文化,是任一个体对自我生活世界的完美诠释。所以,儿童文化虽由儿童自发创造出来,但它却是整个人类文化的财富。若以人类文化财富来论儿童文化,那么,谁来发展儿童文化?这既需要儿童自发的创造和创新,也更需要成人的文化自觉和认识。换句话说,儿童文化的理论自觉应当是人类文明的自我决定和发掘。如此一来,儿童文化的自觉缺憾就能够释然了。相比较之下,“文化之儿童文化”的视角则显得狭隘,如果只需要将儿童文化从众多的文化事实上区分出来的话,那么,成人的区别若标准不一,或标准有偏的话,将直接影响对儿童文化的认识。而“儿童与文化”的视角在于,儿童文化之于整个人类文化财富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成人的责任不是区分,而是发现、理解、阐释。前一种视角忽略儿童视角和儿童的力量,一味将儿童文化发展的责任交由成人完成;而在后一种视角看来,同为文化本体,儿童拥有和成人一样的权利和自由,儿童文化的发展既需要儿童自身的创造,也需要成人的自觉认识。面对着整个人类的文化财富和价值,任一个体,无论他是儿童,还是曾经的儿童,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完成。只不过,基于自觉意识的差异,儿童文化的发展需要成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二、儿童文化的新范畴与新意义

  儿童文化是人类文化领域中的独特部分,是儿童作为文化本体所创造出的各类文化事实的总和。以文化哲学的视角,对儿童文化的认识和理解,须立足于批判和反思的角度,形成对这一特殊文化范畴的理解,尤其是理解儿童文化作为人类所有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特定方式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对儿童文化之于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社会发展和运行的深刻理解。对这一特定文化范畴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介入。

  (一)儿童文化的基础:儿童生活世界的丰富与完整

  哲学认识在从本质本体论向认识论研究的转向中,逐渐发掘并确立了人的认识能力,并将其“无限大”地扩展,并由此而产生出对人的力量的信念,以及人对于自然的绝对力量。但,理性主义关顾到了体系和逻辑,却忽略了多彩的生活、生命及其价值。被这种理性观念关照着的童年及其价值,尤其是儿童生活世界的价值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面临被遮蔽和异化的状况。哲学人类学、文学、社会学、教育等儿童广泛参与的生活世界均囿于此圈,出现不同的异化和式微状态[8]。儿童文化在儿童生活世界中的式微之于儿童文化的发展,定是破坏性的举动。因为,儿童文化是儿童生活世界的理论表达和实际展现,是儿童的生活世界决定着儿童文化的内涵和走向。因而,儿童文化完成理论自觉的思想任务,其提升空间和生长的土壤都在儿童独一无二的、自由的、诗意的生活世界中。生活世界的丰富和完整才能保证儿童文化在本体上的完全,以及作为文化样态的独立性。这在根本上是“本”与“末”的关系。我们既不能颠倒了本末之间的关系,也不能对“本”和“末”分别妄自菲薄,而是要在确证双方关系的前提下,保证“本”和“末”各自的位置和意义,并以有效的方式达成自如的沟通,保证交流畅通,并达成相互理解。显然,文化哲学上的自觉观,能帮助凸现出儿童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使我们在关注儿童的过程中形成整体和价值取向。而这些变化都需要在儿童生活世界中完成表达。

其一,儿童生活世界是儿童文化的发展本源,是儿童文化发展之本,而儿童文化则承担着更明确的理论思考之责,这也是儿童文化寻求理论自觉的初衷和动机所在。儿童文化自觉的意义就是要在理解儿童文化的前提下,创造更加丰富的儿童生活,并在丰富的生活世界中,为儿童本性的开拓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进而促进儿童在其本性关照下的丰富成长。

  其二,以整体和价值视角来审视儿童的生活世界,则需要其确认自身的完整和丰富,这与儿童作为独特的生命本体的特征密不可分。在文化哲学的视角下,儿童文化的文化本体是儿童作为生命本体的存在,儿童生命的完整和丰富,便是其生活世界走向完整和丰富的逻辑所在。完整的生活世界,定是要走出逻辑化和实证化的误区,将儿童从唯一框架中解脱出来,不在标准化的体制内寻求儿童生活世界的内涵,还儿童一个真实、自然和独立的生活世界;丰富的生活世界,则是要具备能使儿童本性得以舒展和成长的环境,如此,儿童生活世界的不同层次、样式、品貌才能造就出儿童文化的大同天下,这也是儿童文化生长和发展的大同天下。

  (二)儿童文化的自觉发展——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的视域融合

  文化自觉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儿童文化的文化自觉要更复杂一些。因为儿童文化虽然是每一个个体的儿童文化,是任一个体对自我生活世界的完美诠释,但它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化的巨大财富。因此,儿童文化的自觉,既不能希冀于某一特定个体,更不能因其责于大众而免于行动,失去了行动的勇气和决心。但儿童文化的自觉确实需要在自觉方式和路径上有更多思考,而思考的内核则在成人文化的位置和内涵,也就是说,怎么认识和看待儿童文化?成人文化应承担什么样的文化责任?这是解决儿童文化自觉的初始逻辑。在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已经解决了成人文化的责任问题,那就是,既然儿童文化是每一个个体的儿童文化,那么,儿童文化的自觉就既需要儿童文化自身的创新和发展,同时也需要每一个曾经是儿童的成人在理性范围内的反省和认识。所以,儿童文化的文化自觉需要实现的是对大众所拥有的儿童意识,以及对真实的儿童文化生活所进行的自觉认识和批判,在文化哲学的视角上,这是所谓理论自觉或文化自觉的本意所在。

  所以,儿童文化的自觉发展,一方面依赖于儿童能否在其生活世界内涌动创新,另一方面也依赖于成人在其生活世界内的反省和批判。前者,就儿童本性而言,是自动实现的。因为儿童生而具有的冲动和生命力量在其实质上,就是创新和发展的涌动,这无需任何外来力量的介入和影响。而后者,关乎成人的自我认识,我们通过不同学科对儿童的关注和研究,就能够发现这一自觉而又全面的反思,虽然反思的力度和深度尚需努力。综合而言,儿童和成人双方的单方面努力其实都显得不够彻底和深入,有自说自话之嫌,而从双方观点的交叉和博弈中,我们才能发掘自觉的力量所在。因此,儿童文化和成人文化需要通过有效的对话,在理解和解释基础上的价值互认,既挖掘自身的文化含义和逻辑,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任何一方“被同质”或“被忽略”。在其实质上,这样的博弈其实就是对整个大众儿童意识的觉知和变革,是更加深刻的文化反省。

  (三)儿童文化的终极诉求:儿童的解放与行动

  面向儿童的解放,似乎一直都存在,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复古者看来,对儿童文化的吹炫本身就在证明一种价值导向的复归。现代以来,儿童文化的危机已然尽人皆知。其实,对儿童文化危机的评述历来与对儿童文化的倡导分不开,似乎对儿童文化的珍惜和提倡,本身就是在对儿童文化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的批评和反驳中逐渐成长起来。但理论话语的“强”与实践话语的孱弱一直泾渭分明,不论哪一个学科的探究和分析,这一状况都概莫能外。所以,“儿童的解放”这个命题,容易滋生出对儿童过于夸张的认同和肤浅的宣扬,诸多振臂高呼的言论,其实与儿童的真实生活相距甚远。在历时态的立场上,我们需要相信,对儿童文化的研究,即是人类所有个体的文化努力与积淀。但在实践层面,儿童的生活世界依然是一澜死水,成人世界之于儿童及其文化的偏见还很顽固。但观过才能知仁,既是实践话语的孱弱无法推动儿童文化的自觉历程,那么,面向儿童,真正的解放应更多偏向实践。“儿童的解放”应该成为行动,应该成为改变儿童生活世界、改善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关系的革新之举。

  卡洪曾经说过:“文化没有掩匿真理。文化是真理的工具。我们不仅不能逃离文化,我们也不应该逃离,因为在文化之外我们发现不了意义,并且因此发现不了真理。文化和文化性,人类生产和阐释文化的能力是这种存在者的本质。没有它们,就没有人类生存。”[9]因而,发现儿童,关注儿童,这便是人类文化关怀自身、认识自我的必经之途。对儿童文化的认识和了解,是对人类文化自身的修补和完善,是对人类文化自身发展不适的调试。只有对自身文化的深刻反省和自觉,人类的生活世界才会重新美好起来。因此,儿童的解放,即是人类自身的解放与进步。当然,进步还需体现在行动中,而非言语中;存在于实践世界,而非仅存于理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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