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344万户
注册资本:4214亿元
从业人员:4714万人
产值:20083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3亿元
出口创汇企业:74443户
出口创汇:人民币1749.8亿元
主要问题
政企关系不够协调
企业之间的拖欠日益严重
企业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
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在2004年对全国的私营企业进行了第六次抽样调查(此前在1993、199、1997、2000、2002年已进行了五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共发出问卷370份,回收有效问卷3012份,有效回收率为82.1%,有效问卷数约占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参加了本次调查,并分担了一半的抽样任务。
现将调查数据分析的主要意见简报如下。
关于私营企业的情况分析
(一)两年来私营企业总量上持续快速增长
本次调查显示,2001年以来,私营企业数量有了明显增长。2003年底,私营企业达到300.万户,比2001年增加97.7万户,增长48.1%。
198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同年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宪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开始对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当年共登记私营企业9081户。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迎来了私营企业发展的春天。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私营企业增长了33倍多,年均增长28.87%(截至2004年上半年,私营企业累计登记已达到334万户);注册资本由1993年底的81亿元增加到2003年底的330亿元,增长了2倍,年均增长48.41%(截至2004年上半年,注册资本已达4214亿元);从业人员由1993年底的372万人增加到2003年底的4299万人,增长了近12倍,年均增长27.72%(截至2004年上半年,从业人员已达4714万人);私营企业产值由1989年的422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0083亿元,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47.1%;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989年的190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1003亿元,增长了近倍,年均增长49.1%。2003年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7444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749.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3%和91.8%。
私营企业发展的地区差异很大,10万户以上的省市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户数超过10万户的地区有八个,分别为:江苏(34380户)、广东(323077户)、浙江(30213户)、上海(291711户)、山东(2284户)、北京(1880户)、辽宁(11441户)和四川(11039户)。以上八个地区私营企业共有1900737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3.24%。
私营企业经营规模继续扩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户均雇工11.73人,户均从业人员为14.3人,分别比2001年增长.8%和.88%。雇工人数100-00人的有3417户,雇工00-1000人的有3334户,雇工1000人以上的有1130户;2003年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达117.47万元,比2001年增长24.1%,注册资本00万-1000万元的有8420户,1000万元以上的1830户。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有11户,比2002年同期增加498户。
(二)两年来私营企业规模稳步扩大
一是资本规模稳步扩大,销售额有所增长。本次调查发现,企业资本规模中位数比2002年调查时上升了20%,销售额的中位数上升了近10%。本次调查收回的问卷分两部分显示:工商局调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中位数为92万元,而它们在开办时的实收资本总额中位数为0万元,资本增值了0.84倍。工商联调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中位数为300万元,而它们在开办时的实收资本总额中位数为100万元,资本增值了2倍。这说明,无论是一般性私营企业(工商局调查的对象)还是代表性私营企业(工商联调查的对象),它们在开办企业后,资本都有增值,区别仅仅在于增值快慢而已。在2003年底,在工商局调查企业中,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1.2%;超过000万元的占3.%;超过1亿元的占1.2%。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约占20%;工商联调查企业中,相应的比例更大,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2.0%;超过000万元的占.9%;超过1亿元的占3.%。也就是说,工商联系统的私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超过千万元的户数占到3.4%。
企业的销售额也有增长。2003年底,工商局调查企业的销售额中位数为200万元。工商联调查企业的销售额中位数为40万元。
至2003年底,企业的开业年数为年及以下的占32.9%;至10年的占42.3%;10年以上的占24.8%。也就是说,被调查企业开业年以上的占了7.1%。开业年数的中位值为7年。2002年调查时,这个数值是7.04年。考虑到这次调查有一半是通过工商局向一般私企问卷的,不同于上次仅仅调查代表性企业,所以不能得出私营企业存活年数下降的结论。
根据企业的开业年数、企业开业时的实收资本、企业2003年底所有者权益三个数据得出企业的资本年增长率,其中位值为8.8%。
二是企业利润略有回升,销售利润率趋于平稳。上次调查发现,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私营企业的销售利润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此次调查发现,销售利润率已经逐渐趋于平稳。
2003年底,工商局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的中位数为7万元,与前面的销售额中位数相比,可得出销售利润率约为3.%。工商联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的中位数为2万元,与前面的销售额中位数相比,可得出销售利润率约为3.9%。两者数据相差不大。
与前几次工商联调查数据相比,企业利润略有回升(1997年销售利润率为7.9%,2000年为%,2002年为3.%),被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中位数)从2002年调查时的21万元上升到2万元,但销售利润率只回升了0.3个百分点。
行业利润差距拉大。此次调查发现,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税后净利润的中位值比处于第二位的“电力煤气业的利润高一倍多。其他利润较高的行业还有电力煤气、卫生体育、建筑业、采掘业、科研技术业,而利润较低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商业餐饮业。可以看出,科研技术业虽然资本规模处于平均水平之下,但其利润中位数却是高于平均水平的,这与其技术含量高有直接关系。商业餐饮业资本规模不大,技术含量较低,而且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利润低。
三是雇工人数基本稳定。工商局调查企业2003年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24人,而工商联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0人。从纵向来看,私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基本稳定。本次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数与2002年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数持平,都是0人。
除了全年雇工之外,企业还雇用一些季节性工人。工商局调查企业雇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工人数的中位值为人,工商联调查企业中这类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8人。
(三)近两年来私营企业行业和地区分布呈扩张之势
一是主营行业出现多元化趋势。被调查企业的主营行业有两项的比例为1.73%;主营行业有三项的比例为.42%。也就是说,在调查企业中有近1/4的企业主营行业已经多元化了 (六)企业-市场-政府的关系尚须进一步调整
此次调查从若干方面探讨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市场-政府之间的关系。调查表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企业、市场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不协调的方面仍然不少。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透过企业的三项支出看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不够协调,集中表现在企业的各种交费、企业应付来自政府部门的各种摊派,以及为了搞好与政府部门官员的关系而不得不付出的各种并非合理合法的公关、招待费用等方面。为了简便起见,这些支出简称为“三项支出”。此次调查所获得的有关企业的三项支出的费用是十分惊人的。根据1382位业主提供的信息,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112808.4万元,交费044.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8.8%;据819位被访业主的信息,
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78301.万元,应付摊派支出7207.4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9.2%;据14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1404.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24.9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8.2%。
据131位被访业主提供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11273.万元,交费总计79009.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8.0%;据779位被访者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890.8万元,应付各种摊派支出812.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7.8%;据1478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税后净利润为18022.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为273.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2%。
根据1002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123.9万元,交费总计29394.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1.%;据74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22.9万元,应付摊派支出4.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29.3%;据127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3.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总计1240.3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4
统计分析表明,与上次的调查结果相比,2003年私营企业主的个人年收入与家庭年收入都有所增长。例如,上次调查的业主个人年收入平均值为13.8万元,中位数为万元;这一次调查发现,
业主个人年收入平均值为20.2万元,中位数为万元,分别比前者高出4.7%与20%。被访业主的家庭年收入同样呈现明显的增加趋势:上次被访业主的家庭年收入平均值为18.万元,中位数为8万元;这一次被访业主的家庭年收入平均值为2.7万元,中位数为10万元,分别比前者高出44.3%与2%。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也非常明显。上一次被访业主家庭的人均收入为3.88万元,人均收入中位数为1.7万元;这一次被访业主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收入中位数分别高出4.1%与37.7%。这一次调查还显示,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出现日益明显的分化。运用五等分法进行分析,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这种分化。收入最高的20%的人(户)与收入最低的20%的人(户)的收入份额之比,在业主个人年收入指标上为4.9∶1,在业主家庭年收入指标上为38.8∶1,在业主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标上为39.1∶1。
(2)业主及其家庭的财富
被访业主或其家庭掌握的财富,主要由家庭金融资产、住房原值以及业主个人在其企业中拥有的所有者权益这三项构成。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在家庭财富总额中,业主在其企业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占8.4%,住房原值占8.3%,家庭金融资产占.3%。这说明,私企业主的主要财富在其企业里,表现为企业资产。
被访业主的各项财富的分布有着巨大的差别。标准差是平均值的3.2倍至.3倍;最高的20%人(户)所拥有的财富是最低的20%人(户)的11.3倍至2130倍。可见,财富的差距远比收入的差距大。
、私营企业主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此次调查的数据表明,被访业主平均每天要把11.4小时的时间用于企业的运行和发展上,占一天24小时的47.%,少数业主的工作时间更长,最长的有18个小时用于工作。娱乐、休息时间平均为9.4小时,占一天24小时的39.2%。学习时间平均为1.2小时,占%。
总的来说,被访业主的家庭生活水平是比较高的,户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达到7.8万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9万元。但是,不同业主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差异非常显著。在所有指标上,标准差都比平均值大。娱乐保健支出与教育学习上的差距更大,这两方面的差异将造成业主人力资本的累积性差异扩大。
、私营企业主对其经济、社会、政治地位的自我评价
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被访业主对其三种地位的自我评价,基本上是以中间地位自居的人最多。与周围的人相比,认为自己的经济地位居于中上等的人占88.9%。
在社会地位的自我评价方面,认为自己的地位居于中上等的,占87.9%;在政治地位的自我评价方面,认为自己居于中上等的人合计占74.3%。
(二)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的分化
市场经济使中国社会出现了阶层化,也使阶层内部出现进一步的分化。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这个阶层内部的分化现象日益明显。最深刻的变化在于经济、社会资源配置迅速向大企业主倾斜。90年代中期,人们曾惊叹为什么这么快就出现了亿元富翁,才过去不足十年,富翁的财富又跃上一个新的数量级,已经出现十亿富翁、百亿富翁。
1、占有经济资源方面的差别
首先是企业资本规模差异很大。本次调查按2003年底企业资本规模的量级划分四个“亚层”:第一、小企业主,企业资本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第二、中等企业主,资本规模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第三、大企业主,资本规模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第四、特大企业主,企业资本规模在亿元以上。
资本规模越大的企业,在销售额、纳税额、纯利润方面都占据优势。见下表。
上述表格表明,不同企业资本额的增长速度是大不一样的,大企业要快得多,但是大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并不比小
企业高。大企业的资本增长主要不是来自本企业的自身积累,而是由于融资相对比较容易,能够调动的资金更多。相当一部分进入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高利润行业,有实力进行资本运作;参与国企改革,收购、兼并国有企业。本次调查发现,大型企业参与收购、兼并国企的比例要比小型私企高10倍以上。
其次是私人资本的数量差别也很大。本次调查有两点十分引人注目:一是中国私营企业的资本高度集中在主要投资人手里,无论企业资本规模大小都是这样;二是亿元富翁企业主与小企业主平均资本相差近400倍、千万元富翁与小企业主也要相差近0倍,这两个倍数都比上次调查有所扩大(两年前是300倍和4倍),阶层内部大富小富的财富差别之大超出想象之外。
2、不同时期的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差异很大
在12年来的历次调查中,我们都考察了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变迁。这次调查发现,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出现了很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最早创办私营企业的,主要是原体制外和最边缘化的群体。到了80年代末,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一部分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也开始“下海”。1989到1997年这几年是干部、技术人员“下海”的高峰时段。到1997年以后,随着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进程的加快,大批原来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者在改制中成为私营企业主。这些改制企业原来就有一定的资产规模,注册登记为私营企业时资本规模都是相对较大的,1999年以来开业的私营企业中,有2.7%的业主是原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这表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数量之多,实力之强。
3、占有社会政治资源的差异也十分明显
本次调查发现,私营企业主的党员比例上升很快(达到33.9%),大型、特大型私营企业主中间的党员比例更高。这是由于近几年大量国营、集体企业管理者改制后加入了私营企业主的队伍,这些企业相对规模较大,而企业主一般原来就是党员。
从以上分析表明:第一、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资源的占有差别越来越大,而且资源更多地向同一批大私营企业主集中。第二、大企业主主要包含这样两种人:一是各类“下海”的干部、转制企业的管理者,还有一些本土的和“海归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少数文化素质高、善于组织社会资源、经营成功的“草根型”企业家。
(三)私营企业主阶层同其他阶层的关系
1、迫切希望与其他阶层和睦相处 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物质财富方面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但是,作为一个阶层,他们整体上保持着相对的低调。这次调查发现,“在商言商,把企业办好”,是私企业主高度集中的愿望。他们都把经营好企业看成是立身之本。居于第二位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做一名社会贤达”,第三位的是“和社会上其他阶层成员和睦相处”,比重高达五分之三以上,远超过其他带有政治内容的诉求。
私企业主作为先富的阶层,回报社会的主要方式是对公益事业的捐赠,3.%的私企业主曾经有过捐赠行动,捐赠额相差很大,中位数是000元。不同资本规模、不同政治面目、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组的企业主捐赠数量也不相同。资本规模越大,企业主捐赠额越大。共青团员和民主党派企业主捐赠额也比较多。值得注意的是捐赠行为与文化水平成反比,文化水平较低的捐赠热忱较高,文化高的捐赠积极性较低。
本次调查的企业中有44%业主参与了“光彩事业”,参与方式最多的是“捐款”和参加“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规模越大的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的比例越高:亿元级的企业参与率为82%、千万元级的为7%、百万元级的是4%,而百万元以下企业仅为40%。
2、私营企业内劳资关系问题较多而且复杂
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始终是个引人关注的话题。本次调查发现:
(1)雇工工资有不升反降趋势
根据工商局调查数据,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加奖金加部分分红,总数是8033元。而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4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为878元。在以往调查中,私企雇工工资虽然比国有企业低,但二者相差不超过1.2倍,而2003年则超过了1.8倍。此次调查还第一次发现私企工资低于集体企业。为了比较,再看工商联调查数据。由于工商联调查企业中的代表性人士较多,企业雇工平均工资较高,为9043元,但仍低于当年国营企业工资水平,也低于2002年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雇工平均工资1020元。
数据还显示,雇工工资并不一定与企业资本规模成正比。资本千万元级的私营企业雇工平均工资(817元)反而比小私营企业工资(8118元)低;亿元以上规模的企业由于从事高科技行业较多,员工平均工资较高(1272元)。
在各种行业中,金融保险业和科研技术行业雇工平均工资最高;商业餐饮业和建筑业雇工工资最低,月工资在00元以下。
(2)劳保费用的支付呈差异型变化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资产规模在1千万至1亿元的企业所支付的劳保费用最低,可能与这些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多有关。见下表。
(3)社会保险很不理想
本次调查表明,私企参加医疗保险的仅为被调查企业的33.4%,参加养老保险的仅8.7%,参加失业保险的仅1.%,而且这些企业并不是为全部长年雇佣的工人投保,仅仅是为很少的雇工投保。实际上,参加医疗保险的雇工仅占被调查企业全年雇佣工人总数的14.%,参加养老保险的仅为22.7%,参加失业保险的仅为.0%,比例相当低。
(4)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理想
本次凋查发现,在私营企业中签了合同的员工仅为4%,这就不能使所有的员工的劳动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出现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的争议,员工将陷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本次调查还发现,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不但工人工资较高,企业的税后利润更高。见下表。
(四)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政治参与状况
1、私企业主最关心的还是本企业的发展,政治诉求并不明显。
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在回答“目前有什么具体打算”的问题时,选择“在商言商,把企业办好”的人数最多,达87.8%。排在其后的选择是“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做一名社会贤达”,达7.%。这种情况与前几次的调查情况基本一致。见下表。
2、私企业主在政治社会经济组织中的任职情况。
此次调查中发现,私企业主在乡级领导机构中兼职的有28人,在县级领导机构中兼职的有11人,在地级领导机构中兼职的有10人,在省级领导机构中兼职的3人,分别占被调查总人数的0.8%、0.3%、0.3%和0.1%。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县、地(市)、省三级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分别是29人、339人和130人,为兼任同级领导职务人的24倍、33倍和43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问卷调查还反映了一些私营企业主对目前政治参与方式的看法。他们重视统一战线为主的参政方式,但是又不特别看重。他们对“争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择不仅排在“把企业办好”和“做一名社会贤达”之后,而且还排“在媒体多宣传自己”和“与党政领导人搞好关系”之后。可见,他们对“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样的参政方式虽有相当的重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他们更看重“与党政领导搞好关系”,成为“当地知名人士”,有“好的形象”。
3、私营企业主参加的政治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仍以政协和工商联为主。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社会团体中,私营企业主加入最多的仍然是工商联,达到.1%;在政治性机构中,进入的最多的仍然是政协,有33.%的人是各级政协委员;在政治组织中加入最多的是中共,有33.9%的人是中共党员。这种情况说明,在现有政治体制框架中,私营企业主的组织状态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4、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要求多与其企业发展有关。
党的十六大之后,私营企业主最关心什么问题?本次问卷调查在这方面提供了比较多的信息。在问卷提出的10个选择中,排在前4位的分别是:“税制改革”第一,占8.8%;“落实宪法中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第二,占82.8%;“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第三,占82.2%;“建立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第四,占80.%。此外,“落实宪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等项选择也超出70%的比例。问卷中提出的10个选择,实际上是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任务,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改革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私营企业主关心这些问题,说明他们的利益诉求同党和国家的要求是一致的。
(五)私营企业主对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的商会作用寄予厚望 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