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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

二、主要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和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政府按6:4比例分担。免费提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

(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7年,在免除杂费的同时,按照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元、初中每生每年15元;城镇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5元)增加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县财政原来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继续保留,并在原有投入不减少的基础上,结合财政状况,逐步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拨款。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结合布局调整统筹安排全县校舍维修改造。在省、市政府统一安排下,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县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上级补助和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不能满足全县校舍维修改造任务时,可以合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安排支付,贷款本金从2008年起,省将在分配给我县的省级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对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集中改造完成以后形成的危房,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四)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具体措施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而紧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重要作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和谐怀远建设的有力保证。我县成立了怀远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地把握各项保障机制改革内容,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落实政府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义务教育仍然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积极承担起义务教育管理和经费的分担责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继续完善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推行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坚决杜绝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县城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按省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3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元)增加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财政原来预算内安排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继续保留,在原有投入不减少的基础上,结合财力适当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拨款。

(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共同承担。

(四)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对一些学校以往通过收费方式解决教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津补贴,由区政府统一解决。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分年度逐步实施。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

(二)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三)执行中央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成立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督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强化资金管理。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义务教育仍然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将进一步承担义务教育管理和经费分担责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推行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坚决杜绝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深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5号)精神,县政府决定,自*年起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三、实施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所免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小学生均230元/年、初中生均330元/年。*年以后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适时调整,逐步达到中央制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2、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根据省有关规定,县政府将通过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含生均公用经费的10%、省财政专项补助、县财政专项安排等),确保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3%给予保障。

3、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热饭(蒸饭)费,所免资金按各校寄宿制学生数由县财政足额拨付。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的资助政策。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残疾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低收入家庭(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学生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

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由省、县政府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四)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教育局按要求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及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报省财政厅、教育厅申请省专项补助资金。县政府根据财力、义务教育规模、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项目管理。

[计算公式为:预算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上年末中小学校舍面积*单位造价/使用年限(单位造价在不低于700元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使用年限暂定30年)]。

(五)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113号)精神,中小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将中小学教师合理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不留“缺口”。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奖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并做到逐年有所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66号)要求,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

(二)*年,扩大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农村居民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2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启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实行“校财县管”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三)*—2010年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扩大困难学生资助面。逐步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分担责任。县政府按规定的分担比例安排落实县本级应承担的资金。

(三)强化预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代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积极推进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县管”制度,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从*年春季开学起,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学校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五)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切实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县城教师、大学生到乡(镇)学校支教制度。严格控制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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