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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文

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外资银行的大量涌进,以及金融危机在全世界范围内造成的巨大影响,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以投行业务为基础,逐渐进入资本市场。本文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旨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措施,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

商业银行;投行;发展趋势

1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2002年,我国工商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内部率先建立投资银行部,专门用来开展投资业务,自此,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紧随其后,推动了投资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自2007年年底,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等先后成立了投资银行部门,加大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普及力度。各商业银行要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实现银行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的变革,就要积极发展投行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其中间业务尤其是投行业务发展迅猛,在整个商业银行内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我国境内,中国工商银行在2010年上半年的银行业务总收益为86.66亿元人民币,已经连续八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已经达到8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投行业务逐渐成为其核心收入来源。在海外,中国工商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工银国际,在较短的时间内即获得了业绩的突破,在国际投行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工行负责人曾表示,工行增长最快的新兴业务即投资银行业务。2002年我国银行界普遍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工商银行也逐步建立起以债券承销、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业务、重组并购顾问以及结构化融资为基础的“工商银行投行模式”和投资银行业务产品线。

2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存在的基本问题

2.1竞争环境、政策法规以及内部条件等都制约了投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在现有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有必要不断优化法律法规环境,以促进投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受银行分业制度的限制,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债券融资,在股本融资市场中只能象征性的开展一些配套性业务。同时,商业银行一般采取证券化以及组建合资资产管理等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导致其在会计处理、出资、外汇汇出以及税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投行业务市场在我国发展历程不是太长,但是国内市场竞争的主体却各具特色,包括合资投行、国内知名投行、国内券商、商业银行以及民营咨询公司等,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建成。

就商业银行内部而言,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包括企业文化、经营体制、业务流程以及运作机制等。比如,传统的商业银行倾向于发展传统业务,而投资银行的服务意识更强;商业银行受传统企业文化的影响,在开拓市场和开发业务品种方面的压力较小,而投资银行在运作机制上更显成熟,效率更高。目前,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指出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如何在维持商业银行整体架构的前提下推动投行业务的大力发展,从而实现投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的和谐发展,仍值得我们深思。

2.2投行业务发展的思路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逐渐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升日程,对发展投行业务的重要性有了初步认识,但是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并未将资产负债业务和投行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其对增加银行收入的重要作用,它在通常情况下被视为竞争客户、稳定存款、抢占市场份额以及提供服务的一种重要手段,所以重数量、轻结果以及贪大求全等问题屡见不鲜,阻碍了投行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对投行业务的重视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开展业务阶段,各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没有形成强大的市场合力,难以充分发挥信息以及客户的固有优势,导致大量机会的流失。

2.3投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时间相对较短,所以对投行专业知识的掌握不够充分,尤其是精通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人员极度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拓展。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能提供的投行业务服务有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投行人员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努力争取目标客户;将外部资源与企业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解决投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突出问题;详细了解客户需求,对企业的真实需求也要充分掌握。这些业务实施起来都要涉及大量的物力、人力,一般与复杂的产权交易结合起来。所以,投行的成功需要专业知识和合作团队的共同参与。例如,张裕集团在重组并购财务顾问的过程中,工行总行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山东省分行、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三家律师事务所以及一家中资银行、一家外资银行共同合作,为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商业银行目前的人员配备相对欠缺,难以满足高层次投行业务的发展需求。

3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的若干建议

发展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逐步完善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降低资本占有、巩固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以及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所以,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战略优势,必须大力推进投行业务的发展。

3.1实现收益结构的调整,逐步提升投资银行业务对企业收入增加的贡献

实现收益结构的多元化,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的利益需求,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波动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巨大冲击,实现商业银行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多元化业务规模已初见雏形,但是中间业务所占的比例仍相对较低,所以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加快收益结构调整的步伐,充分发挥多元业务的优势。

3.2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保证各项业务的协调发展

目前,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取得了快速发展,商业银行面对这种形势,要加快资源整合的步伐,不断发挥综合金融服务的突出优势,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和信贷业务的共同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充分发挥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各部门要实现各户资源的共享,在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提升其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

3.3建成高质量的专业化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不同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它的集成性和专业化更强,所以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也相对较高。要建立健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在商业银行内部,要建立健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开展好投资银行业务及各项配套业务。同时,要大力引进复合型人才,逐步建成高素质、高层次、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丰富以及熟练掌握各种复杂金融工具专业化团队,大力拓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渠道。除此之外,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探索组合营销的新模式。客户经理要全面负责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产品经理要提供无条件的支持。商业银行要组建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将投行、公司、资金、会计、信贷以及国际等纳入服务体系内,积极开展跨专业的大型合作,保证服务质量的优良。

3.4进一步完善定价和评价体系,理清收费与收息的关系

(1)改变传统观念的束缚,逐步形成非利息收入和利息收入协调发展的收入格局。(2)建立健全利费组合定价机制,在制定利费结合的经营策略时,综合考虑客户的偿债能力和风险状况,对于未来潜力和外部竞争要充分考虑。对于风险相对较大的客户,可以在多种费率定价的基础上辅之以较高利率,而对于具备可靠偿还能力的客户,可以在较低费率定价的基础上辅之以较高利率。在制定利费组合定价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健全利益分享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

3.5建立并完善导向性考核激励机制

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新的创新型业务,并没有建立起相对完整的激励制度,经营单位也不断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业务和发展新客户,所以投资银行业务实际上并未取得显著成效。由此,商业银行要逐步建立起专门的投资银行部,实现业务和人员的整合。同时,要给与投资银行部一定的经营决策权,以便于对市场环境及时做出反应,抓住企业发展的最佳时机,实现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投资银行部拓展业务范围和加强业务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3.6充分发挥品牌优势,提高投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银行业也逐步形成了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战略优势,必须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必须从经营机制、研发能力、人力资本、管理能力、营销网络、企业文化以及品牌等方面着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新业务,竞争异常激烈,其不论在服务还是产品上的优势都易于模仿,业务策略优势也只在一定时期内有效,而企业文化却是推动商业银行发展的不竭动力。所以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形成品牌效应,提升投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骆璇;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问题的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12(03)

[2]刘涛;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回顾与展望[J]银行家;2013(06)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文篇2

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业务的现状,从而指出在开展投行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基于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混业经营一、引言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逐渐壮大,金融监管也在逐渐地放松。考虑到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全球性趋势,国内监管部门也逐渐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有限度地放松了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约束。2001年7月5日中央银行出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提出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投资基金托管以及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

2004年,商业银行开始可以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近年,国家为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提供了较为便利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现在我国商业银行逐步从分业经营走向一定程度上的业务交叉融合。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意义

首先,当前国际银行业出现混业经营的局面,为了顺应这种发展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投行业务。其次,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化,专业化迈进,实现综合化经营,提高银行整体竞争力。

同时投资银行业务还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不同需求,在这样严峻的竞争格局中可以从容应对来自国内外银行的挑战。最后,发展投行业务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这么多年来一成不变的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调整并优化自身的收益结构,从而扩大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

目前,根据我国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开展除了证券承销与经纪等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以外的其它投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可从事或以财务顾问的形式参与,包括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团贷款、公司理财、兼并收购项目融资、资产及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等。其中的财务顾问所包含的服务主要有融资和投资方案,出具咨询报告,提出公正意见,开展委托理财等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两个阶段

20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策制度的逐渐放松,我国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向混业经营的模式发展。至今为止,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1.采用迂回模式间接开展投行业务

采用迂回模式间接开展投行业务又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是国内银行证券保险合作推行跨市场的业务。最早是在2001年商业银行可以开始办理银证通业务,后来又陆续推出了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保险、债券发行、基金发行等业务。这一阶段,投行业务的收入只占商业银行收入和利润来源的极小部分。

第二种就是新设立独立法人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活动。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商业银行设立投资银行、资金管理公司等,控股母公司实行混业经营,但没有从法律上明确控股金融集团的形式。

第三种是以具备初始形态的控股公司模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这种控股公司又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金融机构的模式,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中信集团为例。中信集团在2002年12月成立了中信控股有限公司,其对集团金融类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中信银行、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心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还有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从而实现混合经营。这种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因为业务全面而专业化又可以产生品牌效应,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第二类是控股公司为产业集团的模式,例如山东电力集团控股了英大信托投资公司、蔚深证券公司。

2.在银行内部直接设立投资银行部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在商业银行还不能获得债券和股票的承销、经济等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权的情况下,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首先在银行内部设立投资银行部门,探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类可以在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过10多年的努力和奋斗,工行现在已经开展了咨询顾问类、并购重组顾问、资产转让与证券化、直接融资顾问等投行业务,并且势头良好。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的投行客户数量已近3万户,全年实现投行业务收入155.06亿元,同比增长23.7%。

至今,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国内大多数银行都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门,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进行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正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时间较短,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处于刚刚起步的初期发展阶段,并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业务不全,品种单一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投行业务发展时间较短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品种比较单一,还有很多国际投行的主要业务都没有开展起来。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品种单一、业务不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的利益收入有较大影响。

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其2003年的股票承销业务收入达21亿美元,占全年收入的14.7%,为其带来巨大收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涉及此业务,给利润收入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2.缺乏品牌优势

投资银行往往很注重品牌知名度,国外有很多在投资银行领域内久负盛名的金融集团,它们拥有众多专业化的高级人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处于探索创新的时期,大多数都没有名气,尤其是缺少国际名声。企业在选择合作者时肯定会选择享有盛名的大投行,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这块领域中与国外银行相比很难具备品牌优势。

3.存在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过程别注重安全性和稳健性,而投资银行主要依靠佣金来获取利润,而要获得佣金就必须拥有积极进取精神和进行金融创新,所以投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比商业银行更大胆的经营方式。在风险配置方面,商业银行以成本最小为经营理念,为了降低风险而极其看重负债的安全性。

然而投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最看重利益的最大化,投资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就是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组合的金融工具。两者的冲突使得商业银行或其投行部门在与投资银行争项目时,常常会借用银行庞大的资产负债表,而这种做法可能会造成银行风险急剧增加。

(二)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金融政策的限制

国内商业银行进行投行业务的制约主要来自于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

例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对于投行业务的法律限制,因此,国内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范围很窄,金融创新能力也较差。

2.专业人才缺乏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金融中介服务,它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十分广泛,而大多数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都比较单一,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具有符合投行所需要的跨学科知识的高端人才。

人才的缺乏对我国投行业务的开展与创新会产生直接的而且是较大的影响,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现有投行业务品种单一的重要原因。

3.科技力量不足

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对于高科技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强烈的依赖性。投资银行业务需要的金融工程知识也需要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来进行模拟、编程等。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将现代电子、信息、通信等技术运用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中,但各行科技应用的先进性、成熟性以及系统性并不理想。

4.缺少开展投资银行的动力

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没有足够的内在经营动力是导致投资银行业务不能迅速发展的原因。另一方面,国内居民对利率变动不敏感,不管存款利率如何变动大多数老百姓都会进行储蓄存款,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的存款仍然很可观。

对于在商业银行中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来说,商业银行并没有建立相关非常有效的激励机制。投行业务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行业,需要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地进行业务的创新并寻求开展业务的机会。而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就不能提高相关业务人员主动性,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建议

前文已对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当下金融行业残酷的竞争局面和经营环境时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和分析,以下是针对我国投资银行的现实格局和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不足作出的一些建议。

(一)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投行业务的融合

当今全球金融业都隐约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局面,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是全球性的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壮大投行业务的捷径。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属于起步初期,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在客户资源、产品种类、业务规模、人才技术等各方面都不在同一个水平。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优势,来发展壮大投行业务。

(二)提高自身竞争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专业品牌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必须要建立强烈的品牌观念,在某一块投行业务的领域中突出自己的的特色服务,树立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提供相关的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具有优势的传统业务来带动投行业务发展,向老客户推销新的投行业务,或者以打广告的方式宣传投行业务,让更多的客户对于投行业务有所了解。

(三)加强科技投入,创新产品,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用新兴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组合,利用高科技与金融工程知识相结合创造出多元化、个性化、系统化的投行产品,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赢得客户的信任,激发客户对他们的信心,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着想。满足客户的这些要求是投资银行提高其竞争地位的最好方式。

(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根本是培养和引进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培养投行人才就必须加强对商业银行中投行业务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投行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引进一些优秀的经验丰富的投行人才,并让这些人才组建成专家团队专门为大型客户办理并购、承销、证券化等业务的开展。对于优秀的投行业务人员,实施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机制,从根本上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五)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控制

一方面,相应的监管部门应该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级准入制度。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之后对商业银行中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产品风险进行评估之后拟定合理的分级业务准入条件。这样就可以保证不合格的银行机构和产品难以进入投行市场,而风险管理水品较高、业务能力强的银行就可以进入更广阔的投行业务发展平台。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必须完善自己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要严格限制信贷资金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的资金交易,同时对投资银行部门的资金用途加强管理,甚至可以设立单独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来进行监管。

五、总结

由于投资银行业务在管理制度、组织结构、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与商业银行现存制度有着巨大差别,而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所以要形成具有成熟系统的投行业务仍然任重道远。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监管部门也慢慢渐放开了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而且国内很多大型的银行都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有不少银行在某些投行业务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综合本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相信,只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组织管理系统,并加强业务创新,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曹明:《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路径研究》,《现代金融》,2010年第4期。

[2]胡颖森,郑兴:《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年2月,第4卷第2期。

[3]李霞等:《试论商业银行用委托贷款业务工具进行信托混业经营的尝试》,《老区建设》,2010年第16期。

[4]李勇:《现代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第35页。

[5]阮景平:《西方金融创新理论述评》,《湖北大学学报》,2006年2月。

[6]薛磊:《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金融监管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

[7]肖宇:《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拓展思路》,《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9月15日。

[8]杨振友:《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思考》,2008年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文

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与现状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有直接和间接两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商业银行不能直接设立PE公司。目前,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国内银行业唯一的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直接开展PE业务主要采用“曲线直投”的方式,即通过境外下属机构在国内参股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模式。

对于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小商业行来说,显然无法突破政策限制直接设立PE;以“曲线直投”方式绕道海外虽然可以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但成本较高,也不具备可行性。因此,与PE合作,间接参与PE业务是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小商业银行唯一的路径选择。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PE的投融资双方同时提供“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到PE的整个生命周期。城商行中PE业务开展比较好的是北京银行,已经与弘毅投资、联想投资、启迪创投等众多PE展开了合作;并且在2010年度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排名榜中排名第8位。宁波银行也在最近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介入PE业务。

城商行可以间接参与PE的整个生命周期

PE的运作包括募集设立和投资运作两方面。其中,投资运作涉及项目的筛选和可研分析、交易框架设计和投资、变现退出三个阶段。城商行作为PE业务的后来者,在PE业务的开展过程中要重视业务研究和服务创新,形成全面涵盖PE业务整个生命周期的一揽子综合服务方案;而不是简单的托管或投贷联动等单项业务,避免与先行者的同质化竞争。

基金募集设立阶段的融资中介

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第一个优势是丰富的投资者资源。PE的投资者主要是少数的机构投资者和大量富有的个人投资者。随着我国PE业务的发展,竞争的加剧,PE的募资对象逐渐由机构投资者向个人投资者转移。由于拥有比较雄厚的客户基础,尤其是拥有较高财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城商行可以作为“中介”,将这些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客户介绍给PE,为PE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而城商行要维护和拓展优质个人客户,尤其是拓展私人银行业务,也迫切需要为这些客户的资产保值和增值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渠道,满足其个性化、多元化的业务需求。投资运作初期的项目推介人

丰富的项目资源是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第二个优势。城商行的客户中有大量处于成长期的优质企业,由于抵押资产不足或缺少有效担保等原因难以满足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支持;而这些优质的企业和项目正是PE迫切需要寻找的投资对象。

在PE投资运作初期的项目选择阶段,城商行可以作为居间人,将自己客户群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优质项目推介给PE,为PE提供项目来源。这样既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资金融通渠道,加强客户关系;又可以通过项目推介服务获取一定的中间业务收入。

“投贷联动”中的贷款人

由于PE的投资对象往往是处于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虽然成长前景比较诱人,但往往由于抵押资产不足或缺少有效担保等原因而达不到银行的贷款条件。随着PE资金的进入,企业实力增加,风险承受能力增强,能够为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更强的保障;同时,由于PE采用的是股权投资模式,承担的风险更大,对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标准更严格,其投资对象一般都是经营管理较好,前景比较乐观的企业,银行的贷款也能获得更大的安全保障。因此,“银行+PE”,即“投贷联动”模式,是银行与PE合作的重要形式。在“投贷联动”业务中,城商行根据银行、PE以及被投资企业的三方合作协议,在PE进入后、退出前的阶段,为被投资企业提供适当额度的贷款资金,能够相对安全的拓展贷款业务。

城商行参与PE业务面临多重风险

由于PE业务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存在显著差异;且绝大多数城商行的PE业务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相关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相关的制度、流程还很不完善。因此,PE业务对城商行而言是一项风险相对较高的新型业务。

城商行参与PE业务存在的合规风险问题

作为融资中介,协助PE机构募集资金过程中,城商行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合规风险:一是准确识别合格投资者的合规风险。《通知》)中明确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因此,城商行在向客户推介PE之前,必须以合法合规的形式和程序筛选并识别合格的投资者。二是推介手段的合规风险。《通知》)规定,以手机短信、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方式(包括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均属被禁止范围。

城商行参与PE业务存在的声誉风险问题

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PE业务收益高,但面临的风险也大,投资PE不可能有固定回报的承诺。银行在向客户推介PE的过程中,客户往往会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忽略了风险,误以为其中包含了银行信誉的保证。因此,城商行向客户推介PE时必须正确识别投资者是否是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要坚决杜绝为了业绩和收益而盲目营销。否则,稍有不慎就将对银行的声誉和客户关系造成极大伤害。

城商行参与PE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问题

城商行参与PE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投贷联动”中。一是对现有风险审查标准调整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通常认为,在投贷联动中,PE是股权投资,对项目风险更严格,银行“搭便车”提供债权融资可以降低风险。但实际当中,由于银行和PE的风险控制思路不同,银行看重的是企业的过往业绩和还款能力、资产保障能力等,以稳健为主;而PE看重的是投资企业未来的成长性,相对更为激进。银行参与投贷联动不可避免的要对现有风险审查标准进行调整。二是风险审查中银行和PE相互依赖可能造成风险。在投贷联动业务中,银行可能会认为PE的风险控制条件更严格,进而放松了自身的风险审查。而PE认为银行了解客户,依靠银行把关。因此银行与PE互相依赖,反而有可能放松风险控制。

城商行开展PE业务的策略选择

城商行在业务规模、经营区域和业务品种等方面与国有银行相差甚远;在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方面不如股份制银行。但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城商行的优势就在于地缘优势和中小企业业务优势。因此,城商行应该明确定位,在坚持本地化优势和中小企业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开展PE业务。

充分发挥本地化优势

城商行开展PE业务的本地化优势包括三方面:一是本地PE;二是本地投资人;三是本地项目。知名的大型PE大多位于京沪等一线城市,合作银行也以大中型银行为主。大多城商行所在的二三线城市的PE起步较晚,且以中小型为主。这些本地的中小型PE与城商行在规模上较为对等,业务上更加契合,是城商行合作的首选。

而本地投资人和本地项目是城商行参与PE业务的投资者资源和项目资源优势的基础;同时也是其信息资源的基础。城商行只有充分发挥这三项本地化优势,才能在新兴的PE业务中获得一定的份额。

充分利用本地的政府资源

随着PE业务的日益发展,各地政府也逐渐认识到PE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纷纷成立政府背景的引导基金或产业基金;并出台政策鼓励本地PE的发展和吸引外地PE前来投资。具有本地政府背景的PE基金将是城商行开展PE业务的首选目标;而充分利用本地政府的鼓励政策,也将促进城商行PE业务的拓展。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业务优势

PE的投资对象以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为主。而大多城商行的优势就在于中小企业业务,其客户群体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也是城商行和PE合作的重要优势。因此,城商行可以通过与PE的接触沟通,了解他们对投资对象的要求,并据此建立自己的项目库:既包括对现有客户的筛选分类,也包括有选择、有目的的开发新客户;从而为开展PE业务积累更多的项目资源。

先试点后推广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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