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36个月及以上,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可在取得证书后12个月内,申请职业技能补贴。
在重庆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和缴费,累计满36个月及以上的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取得证书后12个月内,依法申领职业技能补贴。
申请材料如下: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1、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2、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通过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参保信息和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3、对拟发放人员进行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向个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相关办法,拨付至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