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甘肃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补贴。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各市州人社、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人民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
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20%的培训补贴资金。各市州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各市可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50%。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需要准备资料:证书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邮政储蓄银行除外),申请表一式3份。填写好后交至当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局等候通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