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补贴的对象为: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
补贴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技师培训补贴三大类。
就业技能培训:
五类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五类人员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70%给予补贴,并按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20元。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在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该类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51个贫困县园区内企业的在职职工,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70%给予补贴,对其他在职职工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技师培训: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就业技能培训
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向培训办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申请补贴。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五类人员的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培训结束后由企业或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向办理审核部门提交申请。
就业技能培训
企业在培训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向省人社部门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