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建设标准过低和工程设备老化破旧的问题。我国大部分的农田水利工程是在20世纪70―80年代建成的,较晚的也是在90年代完成的。这些工程一般是农民自建工程,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本身,由于质量意识不强、生产设备及技术条件落后等原因,导致渠道防渗不到位、施工质量较差等问题,使许多建设标准无法落实到位。经过这几十年的运行,这些水利工程设施已经严重老化,工程的灌溉能力变差,进而导致水资源不能被充分利用,没有办法满足农田灌溉的需求。我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造成许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受到严重破坏,逐渐失去了灌溉农田的能力,使农民的产量和收入严重下降,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妨碍了农业的健康发展。许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而举步维艰。我国农业改革在不断深入,农业生产运营机制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却忽视了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进而造成资金匮乏,投资下降,收入产出比失衡,阻碍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政府除了投资应急的抗旱打井和农办公助”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其他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基本上都需要受益人自己筹备,但是农民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即使近年来收入有所增加,自筹基金的难度仍然不小,这就很容易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过低,失去其原本的使用价值。此外,农民兴建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低,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市场决定农作物的价格,而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量外国农产品进入我国,侵占了部分市场,使农民收入降低,农民逐渐失去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也减弱了兴利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2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首先要科学有效的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理,提高灌溉效率。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要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实现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和管理权限,对工程的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具体来讲,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属农民所有,则产权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乡(镇)政府要为其提权证书;若农田水利工程属集体所有,应该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管理,集体拥有产权;若是具有经营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以利用市场吸引来自社会各界的资金,然后以企业法人的形式对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此外,还要注意贯彻落实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制度的相关管理方案,改革相关的工程管理单位,降低成本,最后一定要注意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的划分,这样可以激发水利工程管理者的积极性,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效率。质量是一个工程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也不例外。一套完善健全的建设监督管理体系是保证一个工程质量达标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证。同时,工程建设后期的管理也至关重要。要加强质量管理,力求不出现或尽可能少的出现纰漏和事故,使项目工程的实际效益发挥到最大,能够服务于农业生产。
其次,要加大资金的投入,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一定要逐步增大投入力度,实行多种优惠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还可以以财政信用为基础进行市场的融资活动,重点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因此,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设置专项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扶持力度要增加,要以不改变原有管理权为基点,一步步形成以农户个人的资金投入为主,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家财政补助为辅的层次丰富、多元化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放制度。使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使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得到体现,要使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地担负起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各地的相关部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要精心、部署要周密。农建工作也需要被列入考核内容,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农建体制,形成领导亲自抓主要,分管领导抓具体,部门合作抓细部的任务分配格局。检查考核也需要加强,并按时举行检查评比,努力做到年终决定奖惩、半年考评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每月督察一次。另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也要继续开展,并评出奖项,给予表彰鼓励。此外在使用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过程中,要弄清使用的重点,要把主要资金投放在灌溉面积小于一万亩,缺乏资金投入的小型灌区和雨水集蓄工程中。同时,要注意结合水利、农业和财政等各部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经验,对一些水利工程项目提供资金补助,一点点把资金保障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以保证资金被充分利用,确保其投入效果。在农业水利工程运行和使用中,水费是一项重要的环节,若想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发展,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农业水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水价的制定要公平合理。在定价时,要将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区别开来,先确定补偿供水费用和供水成本,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非农业用水的水价;农业用水的定价也要依据补偿供水成本来制定,切忌单纯的追逐利润。此外,水费价格要以市场需求为杠杆进行调整,还要根据供水成本做出及时的调节,同时,要在农村和全社会提倡节约用水,建立起相应的促进人们节约用水制度;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和规范,禁止随意提价,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因此,一定要做好施工前的规划工作,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还要实行完整的施工准入制度,这就要求我们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来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工程人员都要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整个工程的有效性、安全性。企业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严格的验收,汇总成完整详细真实的资料进行备案。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记录,工程的安全配套措施要有质量保证,建设和使用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避免发生质量事故。
最后,严格的管理和规范化的审批有利于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更加规范、项目规划更加符合实际需求、施工过程更加合理、项目投资的收益最大化。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按照先申请规划审批、然后建设施工、最后验收交付的原则,科学的管理及合理的规划布局,才能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向有序、规范的一面发展。
3总结
1.1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当前,在很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单位没有完善的制度,规范的操作要求,没有安排专业的监督检测人员,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在建设工程中存在着。招投标制度不能完全的贯彻,以及强有力的执行,部分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单位,没有资质证明,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没有配套的建设设备,缺乏保障工程质量的意识,同时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致使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时使用劣质材料,材料达不到国家要求标准,必然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另外,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之前,都会制定建设周期,但执行力薄弱,不能依据标准规范施工,不注重管理,没有针对出现特殊情况时的预防措施,问题出现了才去处理,施工方法不规范,势必影响着工程质量。
1.2管理存在的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管理不到位效率低,运营方式单一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明,农民参与程度低等。目前我国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几乎没有专业规范的管理机构对其实施管理,很少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细致的管理,工程的建设完全由承包商自主,自主性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不按施工计划施工,不标准、不规范地进行,这种情况下不仅降低工程质量,还浪费工程建设成本。即使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展了管理工作,也存在着权责不明的问题,责任没有落实到个人,职责划分不清,究其根本原因,我国并没有设立专职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测、管理养护、运行安全的相关部门。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措施
2.1加大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的基础设施,所以必须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工程的建设则需要资金的支持,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推动水利建设。近年来,我国已不同程度的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但真正投入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却寥寥无几,且资金利用率低。鉴于当前这种情况,应开设绿色通道,以便于水利工程资金的申请,涉及到水利工程建设的申请文件,有关部分应尽快审核批准,进一步落实运行,加大力度管理建设资金,杜绝资金缺乏的现象发生,做好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资金创造价值。另外,政府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指引、扶持、监管和服务,以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为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开辟筹集渠道,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
2.2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建设工程的前提,是工程发挥效益的关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条件,需要制定健全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结合以往管理经验,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改革,制定明确的工程所有权,权责落实到位,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稳定、有序、科学合理地运行。工程所有权的明晰,对农民使用的小型工程,产权归个人,乡镇人民政府要予以产权证明;对人民大众受益的工程,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划归用水合作组织;经营性工程,引进市场机制,筹集社会资本,建立法人实体,实施企业化运营,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由乡镇委托水管站等单位,持股运行,也可通过拍卖形式,拍卖给个人经营。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用水合作组织拍卖、租赁、承包、管理、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法制化。第二,真正的实施落实我国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
3结语:
1.1公益性
农田水利工程属于公益性工程。在我国河流、湖泊均属于国家所有,所有国民均有使用水资源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征。人们在使用基础上还具有维护、保护义务。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及管理,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农业经济、农村社会等方面的的重要作用。
1.2关键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不仅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设施,而且在促进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采用分布在田间,如水库、渠道、塘坝、水闸、泵站等,用提、引、蓄、抽等方式给农田进行灌溉,满足作物生长需要。这类工程规模不大,但一定程度的决定着农作物的长势、收成,而且充分发挥并利用好,会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淡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1.3高投入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虽小,但却是一项复杂的、涵盖多学科的系统性工程。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都是国家投入,按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统一建设,从而满足当地农业生产及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多数地处偏远且分散,利用率高,易于损坏。农田水利工程无论从从规划设计,还是到施工建设,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而且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扩建等都需要国家及各地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的资金。
1.4基础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可以灌溉农田,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而且还具有防洪除涝、抗旱减灾、降渍治碱、水产养殖等功能,更可以改善农民生活用水条件、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受益范围涉及千家万户,社会效益明显。因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社会的基础性设施,公益性设施,重视并发展建设好此类设施,对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措施
我国不仅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同时也是淡水资源分布极为不均衡的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发展,不仅可以有效缓解这一矛盾,确保农业经济、农业生产、农村社会的用水安全,而且还可以提高有限的淡水资源利用率,促进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1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
要建立综合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必须要经过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来审查审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与特点,进行统一规划与布局,解决多头投资,确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统筹全市水资源的配置,利用并发挥本地水资源优势,实现资源优化组合,避免出现盲目、无序的建设和发展。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投资、投工、工期等方面,由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审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实行严格监管,将责任到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实行层级负责制,加强行政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经营管理,确保工程的良性运行。
2.2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
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对工程的设计、建设、投资等方面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及建设进程,为工程竣工后投入良好的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与农村社会的影响与破坏,如林地、草木、河流、农田、村舍、陆生生物积水生生物等,维护生态环境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3要加大对资金的管理
要充分发挥国家的主导地位,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投入为辅。各级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并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性,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监管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修、改造及维护。
2.4要扩大投融资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又是个人及某一单位无法筹措、无法实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及各级政
府的支持,而且也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与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要吸纳社会各界资金的投入与参与,如有实力的企业与个人,鼓励他们兴建服务型、经营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对企业建设高效节水的要给予补助与政策上的支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所有”的原则,尝试新型的产权流转模式,探索出通过拍卖、买断、租赁、承包等方式,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流转制度的改革。对具有一定积极性、代表性的企业及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力,激励并及时表彰他们的参与和支持,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发展。
三、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