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运行的实际看,资金的来源多种多样,利用税收筹划扩大企业税务利益,控制企业税务负担成为新时期企业财务工作的新方向。新税制改革给企业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但使企业的负担得到减轻,更为企业提供了资金的来源,新形势下应该认清税收筹划对企业现实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价值,积极利用新税制改革的优惠政策,合理利用企业税前扣除项目,扩宽企业筹集资金渠道,平衡税收筹划与新税制的关系,真正体现出税收筹划的价值,达到对企业财务、管理、法治工作不断强化的作用与效果,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核心动力。
1新税制改革背景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1.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法律、管理与经济相关学科的交叉概念,通俗地讲,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在法律体系的允许范畴和空间内,以合理经营、科学投资、多样理财等一系列活动的统筹与设计,起到节约企业税负的目的,是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尤其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商业经济的持续发展,纳税人的纳税理念也在不断强化中。对企业而言,追求价值的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而税收筹划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因此,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税收筹划早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新税制改革下的企业税收筹划
新税制改革是新形势下国家对税种、税收方式的重要调整。而国家政策性的调整往往会带来巨大的筹划空间,营改增是目前税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在税制改革的首要工作,增值税范围在不断扩大,也成为新税制改革的核心与重点,是国家财税政策向消费、向市场转变的重要标志。新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将增值税的重点从生产型及时调整到消费性,以此来实现税收的均衡与公平。企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采用生产型计税方式,对外购固定资产没有扣除与减免,这会造成企业过重的税负和经济支出。而新税制改革就是解决这一问题,允许将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中予以扣除,这无疑会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自由资金,并做到了对社会公平的兼顾。新税制的改革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无论从国家的经济建设,还是从社会的法制建设,乃至于企业的自身建设上讲,新税制改革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基础和可能,企业应该更好地利用税改政策的方向,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对企业成长发展的有效维护与保障。
2新税制改革背景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策略与方法
2.1充分利用新税改中的优惠政策
新税改的主旨是平衡社会税负水平,以宏观的手段实现对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控制与调整,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转型的目标。基于这一形式,企业应该利用新税改提供的政策优势,在结合企业经营和管理特点的基础上,依据企业自身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发展与成长的方向,向新税改倡导的产业和优惠政策进行倾斜,以此来享受新税改带来的又会,以对税收筹划实现对改革与发展大局的适应,从经济上环节企业的负担,确保自身的持续发展。
2.2做好税前扣除项目的文章
要把握新税改的趋势积极将企业工资与薪金支出列为企业成本,使企业能够合理地享受税务方面的政策与相关优惠,例如:企业应该根据行业特点、区域发展水平制定出合理而规范的工资结构与工资水平,积极依法履行代缴代扣的义务,以此来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成本;应该将开发支出与各种经费列入企业科研经费和开发资金,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来获得税负的相关减免;要将企业培训费用列为企业支出,享受新税制下税收的优惠。
2.3扩宽企业资金筹集的渠道
企业经营中资金长期处于紧张状态,这是我国企业经营的常见现象,应该利用税收筹划的措施积极扩宽企业资金的筹集范围和渠道。对于很多还没有上市的小企业来说可以争取得到政府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目前我国的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对于很多以技术开发为核心的企业来说还可以尽快的申报自主知识产权来享受到税务优惠,或者是企业尽量的投资到国家重点扶持的领域内,包括了生物技术、新型资源、服务业以及航空技术等中来享受到税务优惠。增加企业的研发费用,比如说投入到产品研发中的比例不要低于企业总收入的比例,或者是使用社会招聘、自主培养等,为企业打造一批自有的高水平的团队,让科技人才占企业人数的比重不低于规定的数值。
2.4确定企业税收筹划与新税制改革的关系
应该看到企业利用新税制改革进行税收筹划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了避免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过度解读,应该明确现实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筹划与新税制改革的关系,要有法制化理念和现实性考量,要结合新税制的趋势坚持做好税收筹划的事先准备,要把握法律体系创新和新税制发展的方向,结合企业实际经营,以多种财务管理工作和理财活动实现事先对税收筹划的准备,进而在减少税收筹划违法风险的同时,控制企业应税的范围和数量,在减少企业税务负担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税收筹划。
摘要:企业税收筹划是现今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宝之一。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但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因此纳税人应当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才能真正的从中获益。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起源、法律环境、税种筹划方法、案例、筹划风险与规避的分析,解析税收筹划,体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
一、绪论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税收筹划作为一门新学科、一种经济行为、一个朝阳行业,正向我们大步走来。如格言所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面对税收,“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重要法宝。为了更好的理解与应用税收筹划,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本文将着重以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筹划为详细分析对象,剖析企业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其他税种的筹划本文不做解说。
二、税收筹划的概述
2.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也就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TaxBoundary)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2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发展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发表司法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务,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只要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即使他从这些安排中获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许可的,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此观点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认同,自此税收筹划开始了高速发展。在我国,税收筹划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它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更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3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企业或公民的行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私人和部门自动享有该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利润独立化,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所得的收益属合法收益,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4税收筹划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正确使用税收筹划能保护企业利益,但使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税收筹划必须先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基本原则。特点主要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开风险有目的的进行专业的税收筹划。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企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基本原则,坚持好守法原则、自我保护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风险效益均衡原则,不能盲目跟风,合法安全的进行税收筹划。
2.5税收筹划的范围和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税种的税负弹性,税基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异性,纳税成本的大小,货币的时间价值等方面,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纳税成本最低,获取最大的资金时间价值,使得税收负担最低和税后利润最大。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保证企业利益是税收筹划的最终追求。
2.6税收筹划的作用与必然性
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这使得税收筹划的兴起成为了必然,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成为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
3.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就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达到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
所得税是我国将来的主体税,而企业所得税正是所得税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呈快速增长的势态,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
3.2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途径与案例
3.2.1纳税人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的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的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是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是递延纳税义务等的目标。
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有关的论著和文章比比皆是,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的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在中国从事税收筹划的困难
尽管我国学者已经撰写了一些税收筹划的文章,业内人士已经开展税收筹划的实务工作,但我国的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和运作发展缓慢。以税收筹划的书籍为例,有关税收筹划的专著只有1994年出版的《税收筹划》一书,且大量篇幅着眼于国际税收筹划,对于国内税收筹划谈之甚少。此后虽然出版了不少“避税”、“节税”类书籍,但原理性的介绍居多,与企业经营和国内税法相结合的事例分析寥寥。及至后来,“避税”几乎变成畅销题材,书籍的商业色彩浓烈,根本不重视税收筹划应有的专业性和严肃性。某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避税定式》一书中的不少案例分析讲述的是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税率表及有关规定。甚至有一本名为《企业节税规划策略与案例》的书有100多页直接抄袭台湾出版的论著,“中华民国”这样的字样竟堂而皇之出现数次,令人瞠目结舌。
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观念陈旧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并且,一些经营者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2、税制有待完善
如前所述,税收筹划一般是针对直接税的税负的减少。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
我国的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为主,每一年由税收征管部门下发大量文件对税法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方面,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例如,营业税中的“劳务发生地”的概念)。另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偏低。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出有关税法的文件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调整情况,无法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
4、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距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税源或税基因流失问题严重。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从事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首先,由于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将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个人将加入到纳税人的行列,使纳税人的总量不断增加,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第三,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由于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跨国公司要想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必须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优化整合内部资源。而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为减轻企业税负重担,提高跨国企业的价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世界各国国情不一,税收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给其经营带来巨大风险。身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跨国企业,在其全球纳税筹划的布局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思考我国跨国公司如何在全球化中进行纳税筹划,特别结合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思考这个问题是必要的,意义重大。在本文中,首先简要分析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的税务环境,这对跨境税务规划和海外税务合规要求有重大影响。其次讨论了中国跨国公司在国际税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跨国公司应对跨国税务事务的筹划措施,以期能够为我国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后金融危机下全球税务环境概述
虽然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已有8年时间,一方面,很多国家仍然为努力缩小预算赤字而努力着。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政府税务部门为缩小预算赤字目标而积极规划着。世界各地的税务部门都在积极保障他们的税务收益,对激进的税务筹划进行更严密的监控,提高对税务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各国政府提供各种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以吸引和鼓励外商投资;这与平衡其财政预算的目标而偏离。201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报告,以应对国际逃税、避税问题,使得跨国公司国际税务规划更加困难。并且估计“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已耗费了每年4%-10%左右的企业税收收入”。2015年10月OECD秘书处发不了BEPS项目的最终报告和一份解释性声明,它可能是国际税收最重要的报告之一,将对跨境贸易的税收基本规定和原则有着极大的影响,得到了各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及响应。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专门的局内BEPS工作小组全面跟进BEPS项目,展开会议讨论、专题研究和意见反馈等工作。
以往,跨国公司多通过设立复杂的海外控股结构及关联贸易来降低海外税负,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然而,基于当前的国际税务背景,世界各国的税务机构都对没有实体业务和营运实质的控股主体安排和跨国公司间安排进行积极监控。因此,仍然使用控股结构中的管道企业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更严格的监管与质询,预期的税务优惠因而可能不能得到批准。基于此,我国跨国公司在布局海外投资主体控股结构时,应做到对潜在税务收益和为实现预期税务收益而发生的成本统筹兼顾。并且,当规划跨国关联贸易时也应该把税务收益与其经营活动关联起来。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多年来,我国跨国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海外投资经验和国外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但在跨国税务筹划方面,很多企业仍缺乏正确且高效的税务处理方法,这为企业国际经营增加了风险。
三、跨国公司在国际税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但缺乏经验丰富的国际税务人才
在改革开放的驱使下,我国坚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交易规模庞大,但很多却没有专门聘用具有经验丰富的国际税务人员参与海外投资项目,负责跨国税务筹划的人员大多由总部派遣的财务团队,甚至有时还是销售团队。然而,国内大多跨国公司总部派遣的财务人员并不具备充分的海外税务专业胜任能力和本地化的税务结构知识,这种管理安排可能促使发生大概率的不利税务结果。
(二)税务战略与业务战略不匹配,导致经营重重风险
跨国公司在开展国际税务筹划时,要注重业务战略和税务战略的兼顾,从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出发,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目的。合理节税、避税计划的制定要综合考虑企业整体利益,合理地筹划未来跨国关联交易事项和纳税事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税务筹划的真正含义理解存在误区
纳税筹划在中国只有短短的十几年的历史,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跨国公司对税务筹划仍存在着误区。很多仍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不交税或者少缴税,混淆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概念。纳税筹划是对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筹划,以合法的手段达到节税的目的。进而,有些企业本着税务筹划的目的却在不觉中进行着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从而遭到严厉的税务处罚。
四、跨国公司应对跨国税务实务的筹划措施
(一)聘用和培养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跨国纳税筹划的专业人才
跨国纳税筹划面临的条件复杂,对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高。目前,很多跨国公司的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税务筹划中还有所欠缺,因此,跨国公司应该在人员聘用和人才培养环节注意税务团队中人员能力和知识结构,培养一批既懂财务又懂税务,还懂各国税务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为跨国公司应对跨国纳税筹划提供内部人才支持。
(二)税务筹划与企业战略的匹配融合
企业战略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是企业行动的指南针,如果税务筹划行为与企业战略不融合,就会损害企业价值。随着现代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企业各项活动要服从战略目标,税收筹划与战略是目标与手段的关系。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应该与其战略结合起来,利用战略对纳税筹划进行管控与优化,降低经营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合理安排跨国公司的组织形式与资本结构
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不同的国家在针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要重视到这一点,从而选择有利获取最大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方案。对于资本结构是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的一点,跨国公司应该注意到资本结构是影响纳税筹划风险的最要因素,合理安排公司的举债规模与结构,债务利息带来的抵税效果,能够减少跨国公司的计税基础。
(四)加强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树立法律风险意识
纳税筹划的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各国出台了越来越多税收优惠政策,为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创造了机会,能不能有效地抓住它,对我国跨国公司在谋划国际经营中是一种考验。跨国公司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有关国家税收法规的学习,树立法律风险意识,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的会计政策,借鉴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的成功经营,制度出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案,取得节省税收成本的效果。
[关键词]税务筹划;避税;偷税;税务
有效的税务筹划,可以通过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弹性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然而,由于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很多理论上的税务筹划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还存在许多不足,阻碍了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进一步推行。为此,本文通过对目前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对企业税务筹划的进一步推行作一些探讨。
一、当前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财务人员素质无法适应税务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企业不管效益如何,普遍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和研发管理,却不够重视财务管理。具体表现在只知道被动等待税收优惠,而不知道积极争取税收负担的减少。因此较少开展税务筹划,更不可能保证企业的税务筹划在严密细致的规划和自上而下的紧密配合下进行。这无疑将大大影响税务筹划的成效,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企业在与国外精于税务筹划的外企竞争过程中的实力。此外,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经营者往往不是企业的股权所有者,鉴于自己的政绩、考核、激励机制等因素,考虑的大都是企业利润总额最大化,而不是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企业管理层的节税意识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同时,由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征管流程的日益复杂化,金融工具、贸易方式和投资方式的创新等等,要求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税法,还要精通金融、投资、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的切入点,真正为企业节省税收成本。而现在我国国内企业有些财会人员就连会计、税法也不是十分精通,很多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面对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日新月异的完善与发展,往往显得无所适从。
2.税务筹划概念模糊
目前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和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均未真正弄明白偷税、避税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差别。偷税是指纳税人明确违反税法的减轻或者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行为的后果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就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税,则是指纳税人使用合法的手段逃避或者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虽然合法,但这种行为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背离,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面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国家要么采取完善税法,堵塞税法漏洞,使纳税人无机可乘;要么在法律上引进“滥用法律”的概念,对纳税人完全出于避税考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从而在实际的征管中进行“反避税”研究和稽查。而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纳税义务,同时采取的手段也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的行为。税务筹划是国家提倡的行为,也是企业正当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财会和相关人员在实践中分不清以上三者之间的概念,不是把偷税和避税作为正当的税务筹划来进行,最终被税务机关处罚,得不偿失,就是连正当的税务筹划也不敢进行,害怕掌握不好偷税、避税和税务筹划的界限而导致被处罚的后果;而一些基层的税务征管稽查人员只要发现纳税人采取了某些方法少缴了税款或者减轻了税收负担,首先便想到纳税人偷逃了税款,并寻找依据来进行查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推行。
3.税务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往往不考虑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不做税务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应该清楚,税务筹划不是单纯为了筹划而筹划,而是为企业整体效益服务的。因而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税务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因此必须处理好节税与现金流量的矛盾,必须注意避免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并最终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的风险的发生。同时,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前应进行方案的成本收益分析,看企业减少的应纳税额是否多于为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所花费的费用。比如:我国增值税目前还属于生产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有人就提出购进零件,然后企业自制需要的固定资产。因为自制固定资产所需零用料、零部件的增值税可以从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方法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就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如果仅仅为了少缴几个增值税就土法上马,自制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那显然是得不偿失的。要知道,企业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再比如,尽量推迟纳税也是税务筹划一贯的目的。有人就依此提出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等外购货物应当尽早购进,这样企业在早期就可以多发生一些进项税额,少纳增值税。尽管企业后期的外购货物会减少,进项税额下降,从而企业要多纳一些税,但企业仍可以从上述推迟纳税中得到益处。不可否认,这种筹划办法确实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但是税法规定:工业企业未入库,商业企业未付款,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此一来,企业如果想用尽早购货的办法推迟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可能面临库房紧缺、存货占压大量资金、管理费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这种税务筹划办法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实际,切实进行税务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比较。
4.税务筹划方案缺乏预见性
在现实中,通常容易将税务筹划认定为只是对现行税收政策及运行环境的筹划,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税务筹划虽然从理论上看是在对现有政策十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最有利的涉税规划。但由于税制自身变动及经济环境的改变,囿于既定背景的税务筹划并不一定是最高明的方案。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一直稳定不变,几乎所有的税务筹划都是以此为背景。但随着加入WTO后,国内税法必将受到国际税收发展的变化与国际间的税收竞争挑战,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税制将会出现比以往更为频繁的调整。如果预期未来税率可能上升,则直线折旧法对企业的税款减少更有利,因为在税率上升的情况下,即期减少的税前所得将在远期适用更高的税率征收,从而可能导致延期纳税收益小于税收负担的增长幅度(当然,这种比较也是基于现金价值贴现计算的)。反之,如果预期今后税率可能下降,由于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有利,这将从两方面取得税务筹划收益:一是税率下降产生的即期转移到远期纳税的税负绝对比重下降;二是延期纳税的时间收益。因此,对于我国所得税税率的调整一定要加强分析,尽早筹划。
5.税务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流程不同步
企业普遍不重视与税务机关在税法理解上的沟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流程的了解。现代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法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拥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了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因此,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就要以正确理解税收政策为前提。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越来越复杂。为此,了解税务机关工作程序,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企业税务筹划方案是否有效的关键。当前我们许多企业都是在自己理解税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的,殊不知,无论哪一税种,在纳税范围的界定上都留有余地。即“税务机关认为,其他应该征税的行为”。只要是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故此,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该和主管税务机关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再进行具体的税务筹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那些无效的税务筹划。当然,税务机关也应该进一步加强税务宣传的力度,加强在税法实施细则的理解上与企业财务人员的沟通,以达到“双赢”的效果。二、对完善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认识
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条件,除了加强对国外成熟理论的转化运用外,加强对税务筹划的宣传、法规法制的学习也是不可缺少的。就企业而言,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应尽快熟悉各种税务筹划原则与技巧,使税务筹划规范化。当然具体方法与技巧很多,由于文章篇幅的原因,在此就不再作进一步讨论。总的来说,企业税务筹划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技巧,都必须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税制是国家以征税方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纳税人应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税务机关也应依法征税。税务筹划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谨慎性原则
税务筹划应保持必要的谨慎,不能盲目进行策划,如果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不但白费力气,还可能触犯法律。
3.时效性原则
税务筹划受税收时间的约束,其策划在一个时期是有效的,可能在另一个时期就是违法的。所以税务筹划的方案应根据税收制度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4.效益性原则
税务筹划应处理好策划成本与策划效益的关系,不要得不偿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规范性原则
税务筹划不单单是税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要遵循各领域、各行业、各地区的各种制度和标准。比如,在财务、会计筹划上要遵循财务通则、会计制度等的规范制度;在行业筹划上要遵循行业制定的规范制度;在地区筹划上要遵循地区规范,以规范的行为方式和方法来制定相应的节减税收的方式和方法。
总之,税务筹划是一项需要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将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市场状况、财务核算等密切联系起来加以综合考虑并正确筹划的技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难免会由于不成熟而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许多无法预见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自身的努力和改进是一项迫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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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国内新兴许多大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绝对的推动作用,但尽管目前的发展趋势一直向好,企业内部的管理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有的甚至影响整个企业的未来。其中,财务管理力问题最为紧要。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部分就相当于一个人的心脏,起作用也相当于政策之于国家,是不容小觑的,必须谨慎对待。本文就我国现代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做一小结,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希望对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有所帮助。
关键词财务管理问题漏洞收支平衡现代企业解决方案选择决策
前言: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财务的正确疏导和分配,企业所讲的财务管理是针对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加以管理、规划。任何企业的财务管理都存在风险性,对于这种分现行的处理态度和方法决定了该企业是否能够腾飞,因为这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眼光和魄力。企业的财务管理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它包含了许多的分支,主要集中在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和利润盈余等问题上。
企业财务管理一个首要的问题是独立核算。
企业常用的独立核算模式是一套规整的制度,那是针对所用企业的一个定式,但每个企业的发展情况是不同的,因此所需要采取的手段也应有差异。现在讲独立核算,不能沿用过去的老概念,把独立核算看成只是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应对独立核算赋于新的解释,它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企业本身具有经济法人的资格,要对国家、职工和整个社会负责,可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处理与企业有关的一切问题,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干涉。二、有生产经营权,企业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决定自己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决定企业的生产额,并及时、准确的反映客观经济情况而引起的,这种情况下,应该修正的是国家计划而不是去捆住企业的手脚。
对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特点包括社会主义直接生产目的的认识现在仅仅是一个开始,远远还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我们知道,任何社会的生产目的,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是体现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过程之中。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包括直接生产目的和社会生产目的,也必须是体现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过程之中。要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特点,也就必须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总和和各个社会主义企业这两个角度出发去全面分析。这一工作应当让同志们一起来做,共同完成。发展方向,国家计划不再具有指令性质。三、企业对自己所拥有的资金,包括国家拨给和企业自筹的资金,有使用权、分配权、支配权或处理权,四、企业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实行自负盈亏的原则。
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密不可分。首先,税收筹划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可以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筹划目标,这一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一致的,并且有利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其次,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是税收筹划得以实现的保证。任何一项税收筹划实践,都离不开财务管理手段的运用,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包含了税收的筹划,有人也将税收筹划定义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观念陈旧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并且,一些经营者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2.税制有待完善
如前所述,税收筹划一般是针对直接税的税负的减少。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
我国的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为主,每一年由税收征管部门下发大量文件对税法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方面,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例如,营业税中的“劳务发生地”的概念)。另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偏低。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出有关税法的文件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调整情况,无法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
4.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距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税源或税基因流失问题严重。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从事税收筹划。
结束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税收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关系日益紧密,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企业迫切希望进行科学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目的。而企业的财务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税收筹划。于是,如何运用税收筹划,为企业创造价值逐渐成为企业关注的新焦点。要想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在了解熟悉相关税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税法上的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对企业有利的规定,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通过了解企业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进而进行弥补,是企业得到最大化的利益和发展,这是每个企业家都希望看到的事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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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税务筹划;博弈均衡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税收征纳主体关系和税务筹划理论阐述
(一)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理论描述
税收法律关系的两个基本主体是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政府是真正的征税主体,具有法律意义的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在狭义上,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与征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税收法制水平的高低。“税收债务关系说”是反映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学说,强调人民和国家与人民在基本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强调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受到税法的制约,在税法法律关系中都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国家作为人民的服务者,纳税主体的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从而构建了一个独立平等、公平公正的税收征纳关系。我国的税法强调,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征纳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分配与再分配之间的关系,二者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运用强大的国家权力来保障国家税收,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尽量少缴纳税款或延迟纳税。虽然政府税收与企业可支配利益存在冲突,但是我国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西方国家,纳税和民利是相对应的,而我国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权力本位的影响长期存在,税款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常常引发税收征管中很多问题,通常是税务机关在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以及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正确认识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管制度、保障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税务筹划涵义解析
税务筹划又称节税(TaxPlanning或TaxSaving),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下,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设计或规划自身经营、交易及财务事项,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的一切行为的总称。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涉税理财活动,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技能。税务筹划充分顺应国家的政策导向,符合国家立法意图,是国家倡导的企业行为,同避税、偷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可达到降低税负或延迟纳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对任何企业纳税理财都有重要意义,同时税务筹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可以推进国家税收法律制度更趋完善。
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得到法律界和政府当局的认同,从西方引进我国,大约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化。虽然税务筹划符合国家立法精神,但是,税务筹划是一个综合多方面知识技能的涉税高级理财活动,如果操作失当而不被税务机关认定将会受到严厉惩处。因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税务筹划是有风险的,主要源于征纳双方有限理性的风险。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经济主体表现为有限理性。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征纳双方在行为理念、管理机制、知识结构和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以及二者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双方难以协调各自行为并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达成一致,从而导致税务筹划风险,构成筹划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1.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成本。税务筹划具有收益性,作为高级理财活动,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否则筹划方案将很可能面临“收不抵支”而失败的风险。税务筹划成本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直接成本,即纳税人为设计、实施筹划方案而发生的人力、财力、物力的耗费;二是机会成本,即纳税人如果不实施某一项筹划方案,而选择其他方案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三是风险成本,即税收筹划方案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失败而使纳税人蒙受的经济损失及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税务机关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定。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然而,税务筹划方案实施结果如何、能否给纳税人带来节税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定纳税人的方案,那么税务机关会将该方案视为避税或偷逃税。这样,纳税人不仅无法得到任何节税收益,反而可能因行为违法而被面临税务机关处罚。
二、基于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的税务筹划博弈均衡分析
作为理性经济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税收利益上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企业无法准确预测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筹划行为的认定态度,而税务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所有真实的纳税信息。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企业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成为非完全信息博弈下的双方主体,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在遵守税收法律制度这种协议的条件下实现一种理想状态,即“纳什均衡”。假定企业所处的环境是一个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博弈双方是企业和税务机关。当企业选择开展税务筹划或不开展税务筹划,税务机关具有进行税务稽查或不进行税务稽查两个选择。由于受税收征管力度和资源的影响,税务机关客观上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存在不确定性,并且,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的税务筹划合法与否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引入概率进行全面衡量。
(一)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分析
1.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
2.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行动选择为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行动选择为税务稽查或不稽查。
3.模型变量的含义: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为C1,机会成本为C2,企业税务筹划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成本为C3,企业税务筹划的节税收益为T;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稽查成本为C,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P1,则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1-P1,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情况下,对企业税务筹划认定概率为P2,对企业税务筹划不认定概率则为1-P2。
4.博弈模型的分析:
(1)企业选择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选择税务稽查或不稽查时的综合期望收益如下:
①企业选择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
EU1=(T-C1-C2)×(1-P1)+(T-C1-C2)×P1×P2+(-C1-C2-C3)×P1×(1-P2)
②企业不选择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EU1=0
③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EU2=-C×P2+(T+C3-C)×(1-P2)
④税务机关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EU2=0
(2)当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并且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时,令:EU1=EU2,得出企业税务筹划被认定均衡概率P2=(T+C1+C2+2C3-C)/2(T+C3),则企业税务筹划不被认定均衡概率1-P2=(T-C1-C2+C)/2(T+C3)。
可见,当P2=(T+C1+C2+2C3-C)/2(T+C3),企业和税务机关双方期望收益达到理想的均衡状态,即EU1=EU2;当P2>(T+C1+C2+2C3-C)/2(T+C3)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大于税务机关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即EU1>EU2,企业应选择税务筹划策略;当P2<(T+C1+C2+2C3-C)/2(T+C3)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小于税务机关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即EU1
(二)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结论
1.纳税企业税务筹划收益与税务机关稽查成本呈反向关系。税务稽查成本越高,税务机关稽查的频率、范围和深度等都会受到削弱,这时企业税务筹划的被认定的概率就会增大,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随之提高。
2.纳税企业税务筹划收益与不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风险成本呈反向关系。税务机关不认定企业税务筹划,处罚力度越大,意味着纳税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带来的损失越有可能大于收益,这时纳税人就会倾向不选择税务筹划。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即在征纳主体双方博弈模型基本假设下,当企业选择税务筹划并且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时,博弈的关键点在于纳税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否被税务机关认定,这就关系到“纳什均衡”理想状态的前提条件也即博弈双方能够遵守税收法律制度这种协议的条件。在这样的前提下,征纳双方在税务筹划中才能达到博弈利益均衡,而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备是保证“双赢”的根本条件。
三、我国税务筹划现状评价
西方国家税收法律体系比较完善,征纳双方在纳税征税的长期博弈实践中,促进了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同时又推动了税收法律制度趋于完备。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时间短,1994年我国才建立起比较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税收制度,税收法律体系处于不断完善中,税务筹划起步较晚。一方面,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税务筹划意识日趋强烈,但由于纳税人整体税务筹划水平较低,税务筹划实践处于初级阶段;另一方面,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为确保国家税收,税务稽查日趋严谨,但由于税务机关人员执法观念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冲击了我国税务筹划实践的和谐性和统一性。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国家税制变动频繁且复杂。在经营能力和外部环境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税收与企业可支配利益是一个相互消长的关系。而税收法律体系是征纳双方博弈利益均衡的重要前提,税务筹划实践能够促进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因此,推动当前落后的税务筹划实践向更高层次发展,不仅能够使得征纳双方博弈取得共赢,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和谐税收征纳主体关系下的税务筹划发展路径
(一)加强税务筹划意识,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征纳双方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税务筹划反映了国家的立法意图,具有合法性和收益性,纳税人必须在保持税务筹划收益性的同时,兼顾合法性,以保证税收筹划的成功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筹划风险;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务筹划的认识需要上升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以“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主动参与到纳税人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充分调动纳税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不仅有助于国家立法意图的实现和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改革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杠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和理顺收入分配。
(二)构建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税务筹划制度
由于外部环境以及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纳税人应该建立微观层面的税务筹划制度应对税务筹划风险,在税务筹划实践中逐步构建企业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税务筹划风险管理;政府在税务筹划实践中逐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鼓励纳税人在政府宏观层面税务筹划的框架下积极实施微观层面税收筹划。我国政府大力推行“金税工程”等金字电子政务工程,在这样信息化的综合平台上,循序渐进地建立税务筹划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数据库,构建税务筹划方案信息的全程沟通机制,通过现代网络手段实现税收筹划信息充分共享,使得纳税企业税务筹划在税务机关的监管下纠偏查错,保证筹划方案的稳步实施,实现征纳双方共赢局面。以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国家和纳税人个人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
(三)培养税务筹划专业人才,提高税务筹划技术水平
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涉税理财活动,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对纳税人涉税经济行为有充分了解,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才能保证筹划的成功。因此,在全社会相关范围内包括税收征纳双方广泛开展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培养税务筹划专业人才,保证税收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对于税务筹划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反复论证,及时反映在国家立法中,由此推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和税务筹划水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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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其中企业财务活动是对以现金收支为主的企业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一方面表现为物资的不断购进和售出,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资金的支出和收回,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进行,也就会不断产生资金的收支。企业资金的收支,构成了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这便是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财务活动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筹贷引起的财务活动。
(二)企业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三)企业经营引起的财务活动。
(四)企业分配而引起的财务活动。
企业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利润及其分配活动与企业上下左右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联系。企业的财务关系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二)企业同其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三)企业同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关系。
(四)企业同其债务人的财务关系。
(五)企业内部各单位的财务关系。
(六)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七)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
本文中我们要重点关注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要按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而与国家税务机关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地纳税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因此,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反映的是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和内容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法规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实质就是节约税收支出,提高企业利润,是促使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之一。为此企业要加强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遵守税收法规,而且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受到国家的允许和鼓励。
2、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要使企业的各项税收风险降为零,追求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3、积极性。政府根据纳税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来实现某些宏观调控的需要。
4、计划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一种具有计划性的涉税经济活动,又是一项事前经济活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前会把缴税作为影响经济利益的主要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
5、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企业应当选择总体收益最多但纳税并非最少的一种方案。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表现在财务管理的每一项活动当中。
1、投资设立活动税收筹划
投资设立活动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投资设立过程中,在申请工商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时,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比较,选择适合的注册地点、企业类型、组织形式、产品类型的过程。如注册地选择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等;企业类型选择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类型选择高新技术产品、星火产品等。在组织形式上可根据税收差别及自身情况选择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2、筹资活动税收筹划
(1)筹资形式的选择。企业对外筹资有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形式。权益资金可长期使用,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能要支付股息,且股息从税后利润中分配,资金成本较高;负债资金到期要还本付息,风险较大,但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资金成本较低。当负债筹资比重增大时,企业获得的节税收益增加,特别是当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借人资金成本时,还可产生正的财务杠杆作用,负债筹资比重越大,企业的权益资金收益率就越高。但负债过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这就需要企业在筹资成本效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均衡,合理确定资本结构比例。
(2)融资租赁的利用。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同时租人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列支,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融资租赁的抵税作用比较明显。
3、生产经营活动税收筹划
(1)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按税法规定,存货发出的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中任选一种,但一经选用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的影响。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以降低当期利润,从而降低当期的所得税。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以减轻当期的所得税。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宜选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从长期看,存货计价对企业税负没有影响,实际交纳的税款是一样的,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无异于“无息贷款”,对企业来说缓解了资金压力、节约了筹资成本,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相应的财务收益。
(2)合理选择折旧计算方法。折旧分期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和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和折旧年限。一般情况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可推迟纳税,有利于企业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但也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当企业适用开办初期减免所得税政策时,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减免期内利润较少,而减免期后利润又较多,税款支出也较多。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3)合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并明确规定了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可见,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充分列支准予扣除项目,就能有效的减轻所得税负担。因此企业对于已发生的损失要及时报批核销,如资产的盘亏和报废、坏帐损失等;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应准确掌握其允许的限额并予以充分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另外对于一些可预计的费用,应以预提的方法计入费用。
(4)合理选择结算方式。企业的结算方式与税负也有一定关系,例如:直接收款方式销货收入的认定,以实际收到货款或收到销货凭证时为准,因而可对取得货款时间稍加控制,相应影响损益;又如分期付款销货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也可作度控制;工程收入实现采用全部完工法等也可以达到递延收入的效果。通过对结算方式的策划使销售提前或滞后,达到使利润集中于税收减免期内的目的,享受最充分的税收优惠。
4、收益分配活动税收筹划
(1)用好再投资退税政策。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若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在中国境内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退还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股利分配税收筹划。企业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股利政策对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的现金流量均有一定影响。用现金发放股利,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有一定数额的现金流出。而发放股票股利,无需支付现金,可以增加营运资金,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加量中获取收益。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兼并亏损企业达到整体税负减少的目的.
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关键词: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其风险概述
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日益完善,中国税种和税目繁多、税负较高的问题日益突出。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措施对税收进行筹划。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行为发生前,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一切可选择性条款,实现节税、减税目标的一系列活动。但现实中,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往往只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忽视了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这就极易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最终得不偿失,甚至给企业带来名誉上的损失。具体而言,税收筹划风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其未来的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二是指损失的可能性。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及时识别风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
(一)企业自身因素带来的风险
1、对税收筹划概念认识偏差的风险
目前我国部分公司对税收筹划的认知尚处于摸索和学习阶段,为了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采取了偷税、骗税等不法手段,违背了税收筹划是以遵循税法为前提的实质。另外由于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如果不能全面及时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就会失去很多应享的待遇,增加企机会成本。比如,某企业的分公司属高新技术产业,则该公司可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将总公司的部分收入转入该分公司,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对税收政策操作不到位,也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从而产生风险。
2、税收筹划实施者能力水平有限的风险
制定、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及其最后的实施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认知与能力水平,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素质较高,对税收、财会、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有较透彻的了解,那么其税收筹划成功的可能性会相对较高。反之,失败的可能性也会较大。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财会、法律等相关政策与业务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因此,税收筹划的风险较大。
3、税收筹划方案不科学导致的风险
主要表现在税收筹划方案严重脱离现实,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体性把握不够,缺少全局观念,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税收筹划的成本大于收益,违背了成本收益原则。如在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过程中涉及多种税收优惠的操作问题,是选择总分机构的形式还是母子公司的形式,需要企业进行分析。如果不能从企业的全局出发,就容易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二)企业外部因素带来的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的税法尚不完善,国家常通过企业的税收筹划了解税法的缺陷所在,制定一系列的反避税措施。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变化或为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税收政策也要不断修正和完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果纳税人无法正确的理解新调整的税收政策,并及时针对这些调整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就有可能使原来的筹划方案由合法变为违法,这样不但不能给公司减轻税负,甚至使企业的纳税信誉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税收筹划风险。
2、税务执法不规范的风险
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需经税务机关的认可,因为税务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企业与税务机关间的博弈,在这场博弈中税务机关与企业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税务机关与企业对税法理解存在差异。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首先,企业应进行税收政策的全面学习,了解税收筹划必须是合法的,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缩小税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但不能通过违反税法的手段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再者,应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特定条件、空间和时间的界定条件的理解,以免错过了递延纳税给企业带来的机会成本。
2、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管理,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及税收政策复杂多变,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但要求掌握当前的税收法律法规,还要随时关注国家对相关税法条例的补充修改,因而税收筹划对企业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应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须积极组织筹划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再教育,这样才能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选择和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3、遵循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原则。首先,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应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纵观全局,考虑企业长远发展,避免产生筹划风险;其次,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成本小于收益,筹划方案才有意义。
4、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调整。无论是企业的管理层还是进行税收筹划的人员都应正视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加强税收筹划信息的管理,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及对税收政策变动的及时了解,合理预测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并及时制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调整方案以预防风险损失的产生。
5、要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筹划人员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熟悉税务执法机关的工作程序,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没有分歧,培养良好的税企关系,使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合理防范风险。
总之,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正视风险的存在,逐步完善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识别机制,建立严格的内控体系,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企业应做好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保证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蔡昌.蔡博士谈税收筹划[M].东方出版社,2007
[2]王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分析研究[J].现代商业,2010(05)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针对税收缴纳而进行的一种筹划行为,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或者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的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或者不违反法律及税收法规规定;从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以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为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一定是在经营、投资、筹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存在的必然性
首先基于?收筹划概念的分析,税收筹划的前提是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立法原理来说,在法律中必然会有“允许、应该”和“不允许、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表述等内容,税法也如此。纳税人经过对经营、投资、筹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仔细的分析判断,主动的找到能够减轻自己税负的谋划和对策就形成了纳税筹划。在纳税实践中也是有不少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说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主动选择有利于自己纳税的决策方案。在广泛的市场条件下获得利益是经营的驱动力,既然在不违法前提下可以获得利益,那么这样的驱动力必然促使税收筹划的开展,这是一种和节税相关的筹划。
二、税款缴纳规避性的案例分析
从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角度看,逻辑上似乎都很无懈可击,其实恰恰不然。就像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样,和税收相关的法律也是不能解决所有的税务问题的,从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金额范围等条件下,纳税人对税款的缴纳就必然的会出现依法少缴税款和依法迟缴税款的情况。虽然从法律层面和法律条文层面来说,不会有明文规定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但是事实和实际情况却是可以通过筹划,确确实实能做到了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少缴或迟缴税款。
三、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
通过前面的实际例子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看,节税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也是客观存在的。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成为了纳税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有效选择,这样的措施有利于增加纳税人可支配收入;有利于纳税人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有利于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投资、筹资、理财等决策时充分发挥既不违法还能从税收方面获得筹划利益的能动性;增强纳税人竞争能力。然而由于税收筹划的节税作用,税收筹划对国家取得税收收入必然存在着不利影响,在纳税人积极开展税收筹划的触动下,税收筹划也能为国家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提供推动力。
(二)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国家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为此税收的征缴是存在法律刚性的。从法律关系的层面来说,征税和纳税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两方面,既然是矛盾中的两个方面,针对此消彼长的逻辑关系,作为纳税人通过恰当的筹划做到少缴税款或者迟缴税款的目的,使税收筹划成为必然,充分利用税款缴纳的可规避性,实现了收益最大化。但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无论是何种筹划组合,必须是不违法为前提,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为了节税而筹划,一旦出现违法行为,法律风险带给纳税人的损失轻则补税罚款,重则犯罪坐牢。
四、税收筹划陷阱的规避
(一)认识税收筹划陷阱
税收筹划是节税行为,节税从广泛意义上说是减少税款的付出,是对纳税人有利的行为,但是如果为了节税而节税,纳税人不是站在合法,至少是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筹划,这样的筹划就是税收筹划陷阱,主要表现就可能是偷税、漏税、逃税,虽然有时也会套着一个“合理避税”的面纱,但是仔细的分析还是违法的,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税收筹划、偷税、漏税,逃税,甚至所谓的“合理避税”都是以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为目的,其行为也都表现为纳税人的故意,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行为方式上却是截然不同的,主要区别有:从法律角度看,偷税、漏税、逃税显然是违法的,从表面上看,可能会暂时的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最终毕竟是对税法的蔑视与挑战,因而一旦被发现,必然要受到严厉的打击和惩罚。“合理避税”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再仔细想想,合理的不一定就是合法的,避税是纳税人在没有直接违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与缺陷,通过人为安排交易行为,来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歪曲了经济运动的规律,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合理避税”只是在形式上看似不违法,本质上还是与立法意图、立法精神是相悖离的。这种行为本身是税法必然要加以规范和约束的,一旦这些缺陷得到弥补,“合理避税”的行为也就顺理成章的进入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笼子。
关键词纳税筹划原因误区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促生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健全的成本管理概念已经成为了企业的常识。所以企业对自身内外的成本控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纳税筹划作为实现企业自身成本控制的最佳手段,就是企业对自身资源的节流。纳税筹划一般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进”、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这五个方面。在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之中,也是这五个方面比较容易走进纳税筹划的误区。因此,有必要深入的对纳税筹划的理论与实务进行分析研究。正确理解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包括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其实质与执行等,都是企业避免进入纳税筹划误区的警示灯。文章从纳税筹划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纳税筹划误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来重点对企业纳税筹划的误区进行分析,并就企业如何避免进入纳税筹划的误区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纳税筹划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特征。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往往要注意纳税筹划固有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五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纳税筹划的合法性,纳税筹划不是偷税、漏税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它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但纳税筹划的合理性还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即合法不一定合理。二是纳税筹划的政策导向性。国家有权利向企业进行合法和适当的税收活动,这是国家对企业的布局和发展势态的宏观调控手段。三是纳税筹划的目的性。纳税是企业的固定性支出,但它在选择和安排上都是要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基础制定的。四是纳税筹划的专业性。因为纳税筹划是一项跟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打交道的筹划活动,所以其专业性要求是相当的高的。不管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通程度上,还是对财务会计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上,都要求相关人员保持把握好尺度的专业水准。最后,纳税筹划还具有时效性。因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应的漏洞也就会越来越少。因此,纳税筹划必然要根据一定时期的宏观经济调控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这就体现了纳税筹划的时效性。
(二)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纳税筹划具有五大基本特征,这有利于企业在运行当中节约成本,实现企业既定的发展目标。根据其基本特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也应该遵循包括事前筹划原则、保护性原则、经济原则以及适时调整的原则。其中事前筹划原则要求企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事前筹划运作。保护性原则则是要求企业对自身经营运行当中出现的所有会计资料和与税务有关的资料进行保护,以应对管理部门的检查和企业自身的需要。经济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要考虑到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只有在整体收益远大于成本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税务筹划的执行。最后就是适时调整原则。纳税筹划拥有着自身运行的规律。因为国家法律政策的完善和调整,使得纳税筹划的时效性得以体现。
三、纳税筹划误区的表现形式
从纳税筹划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出发,纳税误区的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其中包括概念上的认识出现误区、对显性成本和隐形成本的注重程度不一致及没有做到在整个企业经营视角来进行纳税筹划。概念上的认识不足的体现在避税和逃税二者之间。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担当的法律责任和执行后果却是天壤之别。避税是纳税筹划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指在法律的允许下,以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来实现企业少纳税的节约行为。即使往较为深层次考虑,避税是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漏洞作出利于企业的合法行为。但其毕竟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执行的。对企业的纳税款减少有着积极的作用。逃税则是一直税收犯罪行为,是企业故意或无意运用不正当的手段减少企业的纳税款,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于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的关注程度不一致是纳税筹划误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会成本。一为可以看得见可以计量的成本,往往企业只是重视这样的成本,而是忽略了另外的隐性成本。这里的隐性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等。这样的成本往往更难以估计。根据经济原则,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全面的估计成本。所以对于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企业都应当予以重视。最后纳税筹划的误区在于很少管理站在企业经营的整个视角上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而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执行纳税筹划的计划。而在执行之时,往往认为这仅仅是财务会计人员的责任。忽视了纳税产生的根源,把这一纳税职能强硬的绑在财务会计人员身上。纳税产生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同的经营活动都有不同的纳税行为相伴。一旦企业的经营活动完成,就会出现不同的纳税结果。而在不同的结果下,财务会计人员往往难以各个击破的进行纳税筹划。这就需要管理层站在整个企业运营的角度去进行纳税筹划,而不是仅仅靠财务会计部门。
四、纳税筹划误区产生的原因和相应的对策
(一)主观原因。
人为的因素是造成纳税筹划误区产生的主观原因。几乎所有的纳税筹划行为,都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进行的。概况而言之即为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过程中,自主的认为或者执行不合法或者有偏差的纳税筹划计划。在我国的企业体系中,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所有的这些企业都分布在沿海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这些地区的政策优势之一就是税收优惠。这就满足了多数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税收负担的减轻、免税或者减税等愿望和要求。但也是这样的纳税环境容易产生税收的负面的影响,即纳税筹划的误区。很明显,税收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固定支出项目,应该越少越好,基于这个原因,企业在很多情况进行税收筹划就会陷入带着主观意识的判断和执行,这就造成了纳税筹划误区的出现。
(二)客观原因。
纳税筹划出现的主观原因也是外在原因,而要起到作用还是需要纳税筹划的内在原因的推动。内在原因即为客观原因。企业作为纳税人,会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税负支出。这就造成了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误区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税收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对于纳税人的界定,在不同的税种里都有不同的定义。这就可能造成企业理解纳税筹划时会产生偏差。二是课税对象的金额的可调整性。这也是造成纳税筹划误区的客观原因之一。企业往往很注重税额的大小。这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减少纳税额,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在既定的税率下,由于课税对象金额派生的计税依据越小,企业要支出的税额就会越少。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就容易走进误区。三是各种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执行的不到位也会引起企业纳税筹划进去误区。各种减免税是纳税筹划的温室,但由于在宣传和执行过程中,往往会让企业千方百计去拿到符合的获减免的条件。这就使得一些企业逃税漏税甚至以其他更为恶劣的非法方式以达到目标。这实质上已经促成企业进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三)避免进入纳税筹划误区的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纳税筹划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为了避免企业进入纳税误区,造成企业更为严重的损失。就有必要对此跳出解决的对策。企业管理层领导应该从自身做起,培养企业纳税筹划人才和全体员工的合理避税的意识,对提出有效性意见的员工予以一定的奖励。同时站在整个企业的运营角度来进行纳税筹划,而不是仅仅限于某一时期或者由财务部门以一己之力去承担。企业领导应当认识到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长久的。站在企业的全局之时,还应当对纳税筹划的成本进行跟踪的计量和监督,提高隐性成本的关注度。最后,企业应当运用不同的纳税筹划方式进行筹划,从而避免进入误区。这样的方式一般有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及转嫁筹划。明确三大纳税筹划方式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运用。从而使得企业最终远离纳税筹划误区,避免更大的经济利益损失。
(作者:四川运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大学文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专,研究方向:企业的税收策划)
参考文献:
[1]李晓秋.我国当前企业纳税筹划活动的分析[J].现代审计与会计.2010.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税率;策略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就是企业在税收法规、政策允许下,通过对企业相关涉税经济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对纳税方案进行详细规划,尽可能为企业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使企业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一、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的事前规划,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和给予的对己有利的可能选择,选出合法、合情的节税方法,从而使其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行为。它是企业得以良好运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有利于纳税人的活动安排。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方法
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有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税法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将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同时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对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
2、所得税税率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国家还制定了一些低税率的政策,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1)小微企业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小微企业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可通过参加公益、救济性捐赠,或者增加其他期间费用来增加扣除项目,以此避免企业因增加应纳税所得而带来的超额税收负担。为了防止税负的增加,小企业应在平时的会计核算和业务安排中充分考虑上述政策规定,应尽量避免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所得临近点(30万元)而适用更高级别的税率,从而带来税负增加大于所得增加的风险。
(2)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质联系、或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境内所得,所得税的税率为20%,减按10%征收。非居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其所得进行筹划。
3、税前扣除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收益。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积极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5、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收入是企业收益的体现,企业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筹划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以下两点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1、缺乏税收筹划机制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缺乏税收筹划机制,企业财务部门虽然比较健全,但没有建立相应的税收筹划部门。税收筹划主要依靠企业财务人员兼职,缺乏经过系统培训的专职税收筹划人员,呈现出税收筹划无计划性、预见性,导致企业不能合理的利用相关法规政策节税。
2、税收筹划意识淡薄
税收是一个企业不可忽视的问题,而目前很多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税收筹划意识浅薄。多数企业高、中层领导无视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重要性,只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的高低,意识不到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资金节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不闻不问,仅仅依靠个别财务人员兼职此项工作,这必然影响相关人员不重视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导致税收筹划意识浅薄。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建议
1、注重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预见性和合理性
企业所得税筹划应具有合理性、预见性、计划性、长期性的特点。企业应在现行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范围内,对企业目前的涉税会计事项及以后可能新增的涉税会计事项,有计划性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与此同时也应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做出合理预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目地不仅仅是为企业减轻税负,它也是企业资金节流的重要手段,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应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应具有长远规划,体现出长期性,避免短视行为。
2、提高税收筹划意识,积极构建税收筹划机制
成熟的企业领导者不能仅仅只关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收入、费用、利润等浅显的财务指标,也要重视企业所得税筹划工作,毕竟所得税对企业的利润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领导者应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积极构建税收筹划机制,组建相应的税收筹划组织,配备具有专业税收筹划知识的专门人员及时收集相关税收法规及政策,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一定时期内的最优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能够从税收筹划中获取收益,在做到节税的同时,使大家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提高税收筹划意识。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企业应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企业税收筹划机制,在税收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企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有预见性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陈传明.浅析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7.
[2]雷孝妙.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J].中国电子商务,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