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然林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注重工程规划,确保设计质量。依据《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规定和四川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人员编制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十年规划。在规划设计中,坚持了工程建设和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科技兴林、促进科技进步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都江堰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0—2010年),并经过了成都市和省上两级林业部门的审核。同时,我市于2004年开展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为进一步科学实施规划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为了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质量,我市采取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了施工阶段性检查和自查。我市强化财务管理,完善了财务制度,合理规范使用工程资金;市天保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1—2次检查,保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落实;积极配合省天保工程监理人员,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种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了天保工程质量。 我市天然林保护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二)林区存在零星盗伐行为。我市实施天保工程以来,虽然通过各级干部群众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在现阶段也仍有极少数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盗伐、盗运、非法收购林木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还存在毁林开荒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市现有的天然林资源造成了破坏。据调查,2004年,我市零星盗伐林木事件就有100余起。此外,国家退耕还林对农民补助政策只有7年时间, 7年后,如果林农没有新的经济生活,又将成为盗伐林木的隐患。 (四)片区林业站职能尚需完善。乡镇撤并后,我市共设7个片区林业站。由于片区林业站刚成立,各项工作尚未理顺,有相当多的工作人员原来没从事过林业工作,业务不熟,业务水平和能力不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管理上,片区林业站与乡镇工作处于磨合期,双方职能不明;片区林业站软硬件建设较差,离标准化、规范化站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共同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才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为实现“两最、两强”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我市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首先要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专栏、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据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在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段前,对重要部位采取有力措施,严看死守。要继续实行以区域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权属法人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队伍的培训工作,搞好培训演练。要通过扎实的宣传、检查、落实责任制等工作的开展,在全社会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抓好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水沟保护站管护着39万亩的原始森林。境内保存着最完好的自然森林生态系统,也是大熊猫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栖息地。该保护区是我国距中心城市最近、保护最好的原始森林,是成都市的生态屏障。建议市政府及时对区内的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抓紧时间作出规划,并及时安排好资金,予以实施,为区内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六)加大林业项目的管理。林业部门要继续搞好世行贷款的“持续发展人工造林项目”以及国家实施的“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的管理,对正在实施的“持续发展人工造林项目”,要认真按照市财政局、市体改委、市法制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落实好都府函[2003]119号批复中关于对项目营运提出的要求,明确资金性质,落实偿债职责,确保按期偿还本息。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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