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就是“预防疾病,延长寿命,促进健康的事业。它通过有组织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地区性疾病,并保障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享受维持身体健康的生活水准。”这一定义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其意义已经超过医学科学的范畴,而成为极为重要的科学体系。“有健康才能奔小康”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1、建立健全了五大公共卫生体系。一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作协调”的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同时在县疾控中心建立了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处理。二是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以防为主”原则,加强对农村预防保健三级网络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办)卫生院为依托,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建立了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要求,充实和完善了县人民医院的急诊力量和设施,进一步发挥其紧急救援的龙头作用。四是建立和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充实和加强了县级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增加了卫生监督的覆盖率。五是建立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办)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末梢,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从而完善了群防群控网络,确保达到早期发现疾病隐患,在第一时间内予以控制的目标。 3、初步建立了三大公共卫生保障工程。一是建立卫生信息化工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初步建立了连接市、县、乡(镇)的三级计算机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实行了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个案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各自所负的责任。二是建立人才建设工程。在今后3年内,全县培养一批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建立一支由20人左右组成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队伍。三是建立社会支持工程。在乡镇(街道办)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和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群众性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农村组织一支从事卫生监督、疾病预防的志愿者队伍,从而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1、公共卫生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建立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敏捷、高效能动和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的要求,我县于去年设立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初步形成和发展了具有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执法等综合功能的完整的卫生体系。但是要让这些组织体系真正高效运作还需要各级各部门的不断努力。一是在组织体系方面,虽然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乡(镇)两级都要建立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在县疾控中心建立日常办事机构,但当疫情真正发生时,光靠这些组织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各级各部门行动起来,通力协作,才能战胜疾病,渡过难关。因此,该体系在综合部门联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卫生监督执法方面。目前我县卫生监督所编制1人,在职13人,而真正能上岗执法的只有12人,却担负着3千多家企事业单位等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因此,我县的卫生监督力量显得不足,而由乡镇卫生院防疫医生兼任的卫生监督员因无执法资格不能履行卫生监督任务,这使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无法保证高效运作。三是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县卫生防疫站改组而成,担任着全县13万(不包括流动人口)人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县疾控中心现有职工只有42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目前疾控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部分人专业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长此以往必将对我县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 3、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实现了专业化但整体素质仍普遍不高。目前我县专业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人员情况是:县疾控中心约42人,乡镇(街道办)卫生院有3人(其中:临时工8人),这支总数约80人左右的队伍经过“非典”期间的磨练,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疾病预防控制的要求。经调查全县共有防疫人员82人,其中:大学2人,大专学历34人,中专(包括高中)4人;40—0周岁(不包括0周岁)的8人,30—40周岁(不包括40周岁)的8人,30周岁以下(不包括30周岁)的人;在这些人员中,真正专业对口的只有人(中专)。由此可见,学历低、年龄偏大、专业水平差已成为我县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普遍现象。 三、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统筹协调社会事业和经济全面发展”的精神,把公共卫生事业与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在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中,应保证公共卫生事业费的增长与财政支出的经常性增长保持同步。在卫生事业费的分配中,向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倾斜。二是在卫生系统内部要加快卫生体制改革,把政府卫生工作的职能和重点逐渐转到公共卫生服务上来,把基层卫生服务分解为基本预防保健服务和临床医疗服务两个方面,并且逐步实现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性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基层卫生院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和开放理念,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卫生事业,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多层次医疗服务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对分别承担公共卫生预防和医疗任务的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转为公益性机构。 3、加强卫生监督,依法健全公共卫生执法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推进卫生现代化的必然途径。要加强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以乡镇(街道办)卫生院为基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检测和控制,坚决防止疫情的瞒报、缓报和漏报。要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从实际出发,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彻底改变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不到位而基层监督员无执法资格的状况。要努力探索卫生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逐步建立结构合理、运作协调、程序清晰、行为规范的卫生执法体系。要进一步拓宽卫生执法领域,既要监督市场,也要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我县公共卫生执法监督责任制,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依法治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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