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产品需提高适用性
中华文明在历代民族发展过程中都催生出很多技艺,无论是产品的功能还是形态,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需要。每一代的优秀工匠适时地把它引入当代社会,就形成了漫长的技艺传承过程。如果没有这些优秀的工匠,这些技艺早就不复存在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发展需求和手艺人生存空间的变化,一些传统技艺失去了现实价值与意义。从古到今,手工技艺经历了多次中断和创新,能延续至今的无非是适应当代需要的技艺。
技艺的传承,要根据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精神需要来确定。技艺,要实际地引入到劳动情境当中,去唤起劳动者的热情,这就需要产品必须融入当今人们的生活。
现在一些技艺出现传承难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其产品不被社会所接受,或者说是被新的产品替代了,自然而然,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就会被湮灭。
技艺如何呈现在产品中,最终唤起生产者的喜悦和成就感,并让消费者获得快乐,这是当下工匠和手艺人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考虑产品适销对路,即产品在现实社会的适用性。
举例来说,被称为“天下第一剑”的棠溪宝剑在古代是战争的利器,但在和平年代,其武器的作用已经不被需要,于是它增加了大量的花纹,功能朝着装饰性转换。
可以说,转变思想,积极创新,才是传统技艺功能寻得保证的关键。很多传统技艺面临困境,是因为很多工匠已经习惯了原有的目标,他不习惯于从原有的工作目标中灵活地脱出来,才导致了一些传统技艺的功能在保护过程中与时代脱节。
这一点不仅仅体现在非遗传统技艺的从业人员身上,同时还取决于整个国家不同发展时期的政策、环境、形势等诸多因素。经济全球化为人社会带来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也改变着人类的生存环境,这使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和条件,加之强势文化的猛烈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面临退化甚至消失的危险。
非遗保护需系统化
无论就继承传统还是就开创未来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对人类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让国际社会认识到文化的多样性。如同生物多样性一样,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也需要多种文化。这使保护、抢救历史文化成为必要。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及时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制定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中国的非遗保护由此步入系统化、法治化阶段。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政策的保护伞之下,一些非遗传承人或保护单位形成了思维定势,将项目传承的好坏与政策直接挂钩,甚至认为政策是决定项目能否继续存在的唯一因素。部分非遗项目产生了政策依赖症。
非遗项目的生存发展取决于其生存环境和项目本身的价值优势。强化非遗传承保护的政策扶持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但强化并不意味着包办,政府不可能承包所有非遗项目的传承,最终的工作还是要靠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去做。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和文化消费的需求变迁,极大地改变甚至消解了非遗的生存根基,众多弥足珍贵的非遗资产逐渐滑向消亡的边缘。
非遗技艺需商业化
企业与手艺人的结合,从某种程度上既能保证非遗手艺人的纯粹匠心,又能使非遗手工艺品在市场流通,对其传承与保护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山西省文化产业协会秘书长刘国平表示:“山西现在大部分非遗企业都处在垂死挣扎的境地,光靠国家的扶持很难生存下去,只使有文化和金融结合起来,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非遗企业才能发展,非遗项目才能从本质上继承下来。”
自政府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也遇到了一些需要妥善处理的关系,如果这些平衡关系得不到理论上的解决,那么我们的保护实践就很可能陷入两难境地,甚至会对原本就面临生存危机的文化遗产造成新的伤害。本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需要妥善处理的若干关系予以梳理,希冀从问题入手推进我们的保护工作。
一、政府主导保护与传承主体本色传承之间的关系
放眼古今中外,重大事件都是由当时政府主导,并号召全体民众共同参与创造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不例外。我国历史上出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存在于未被纳入主流文化体系的乡土文化之中,其所承载文化信息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为当时的社会上层建筑所关注,而只在民间传承发展,长此以往也就成为一种文化遗存物。虽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一直以各种名目有所延续,但是大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是在政府的推动下才蓬勃展开的。正是由于相当一批的知识精英的文化觉醒和政府的有力推进,国人才开始珍视伴随了民族千年的文化,体味推动民族发展的背景知识,其中符合主流价值体系的文化部分被冠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名目重新进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视域。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空间是处于经济社会边缘的乡土民间,特有的文化圈与生态环境等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必需条件,而且惟有长期成长于其中的人才能真正知晓、理解、传承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其肩负的重要文化遗产项目,并且能够原味的将其传承下去。但是,随着保护工作的强力推进,项目传承人也不可能置身其外,势必被纳入到政府主导的保护工作中。在政府的有序规划和专家团队的指导下,传承人的思维方式和创作方式也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势必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其所肩负项目的活态传承。当然,政府主导的保护工作并不能参与到项目传承人的核心传承中,在共同推进保护实践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交织。政府主导保护工作的初衷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有序传承,但也存在由于个别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凭主观意愿开展工作的现象。成长于民间的传承主体的本色传承可以为政策的制定提供本土的经验借鉴,可以为国外先进的保护方法提供适用性蓝本。但是,如何使政府的主导保护效能最大化,并使传承人传承的项目保持不掉色、不变形,这就需要妥善处理政府主导保护与传承主体的本色传承之间的关系。
二、范围内保护与范围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间的关系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保护实践的探索,我国逐步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整体性保护措施,如采取民俗村、博物馆、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方式,实施一定范围的保护。目前的实践表明,整体性保护使范围内的诸种文化遗产项目得以较好的保护和延续,而且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策便利。
整体性保护的理想状态是处于保护范围的诸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按照其应有的发展规律演进,能够维持并促进保护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理想保护状态的实现需要将保护范围完全独立于当地大范围的经济社会发展之外,使其彻底隔离开来,成为理想中的文化飞地。但是,互联网的普及和各种资源在全球范围的再分配带来了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原本相对独立的文化经济单元也已不复存在,一切文化经济单元都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整体经济规划中,并与其它文化经济单元发生着微妙的关系。如何实现项目整体保护的预期目标,保护好范围内的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使其被纳入到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就需要妥善处理范围整体保护与外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间的关系。
三、传承主体的原味传承与追求创新之间的平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过程中必然带有其所经历的时代信息,其本身就是一种时刻在演进丰富并始终维系核心文化基因的社会文化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项目传承人原滋原味传承的项目为民族文化复兴和国家软实力建设保存更多的文化基因。保护实践最为理想的状态,就是传承人所传承的文化遗产项目成为当代人知晓前人的手艺技能、行业信仰、社会风俗甚至是透析当时整个社会阶段的文化信息的文化物象。通过对该文化物象的分析,能够对当时的社会状况有一个相对全面客观的了解,以求以史为鉴,从而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作为社会一员的项目传承人也有自己的思维逻辑、文化信仰、兴趣爱好等,其对历史及现实的理解一定会或多或少地体现在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同时,由于时代与生态的变化、甚至部分物种的消亡,部分传承的项目在原材料选取、行业禁忌、审美导向等方面也会有所变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过程中,如何界定原味传承与适度创新是保护实践面临的棘手问题。鉴于知识水平和保护视野的限制,项目传承人对原味传承与适度创新理解和把握尺寸很难衡定。倘若靠专家团队或政府机构等为其界定和把握,很可能出现越厨代庖的现象。从文化传承角度而言,传承人的使命就是完整的传承其所肩负的项目,但是对于技术创新的向往和对原有高度的突破也是每一个高水平传承人的夙愿。虽然政府和专家一直号召传承人原味传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原味传承和追求创新之间的问题一直存在。如何对其进行一定量和度的认定和掌控,以及如何把量与度落实到保护和传承实践中将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包含的原始文化印记和时代文化基因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就需要妥善处理传承主体的原味传承与追求创新之间的关系。
四、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与项目自身演化之间的关系
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在促进了大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培育民众文化自觉的同时,也对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原生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就在于努力使其能够不受其他外来因素的干扰按照其自身演化规律发展。但是,作为不同时代文化信息载体甚至是部分历史影像综合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所处历史环境的文化信息和民众生活有着各种联系,其自身的传承演化也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经历了不同文明阶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必然带有不同时代的文化印记,当今时代也不例外。
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认知以及采取的多种保护措施,都是基于当今世界社会状况及人类现有的知识结构做出的,是基于一个历史时期的现状而采取的文化自卫。但是,若放在更长的人类历史来观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历了多个社会阶段,那么现在是否是其必经的社会阶段?如果不是,其是从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的间隙中穿越,还是在某一个历史时刻终结?如果是,我们的保护实践是否已经改变了其传承发展的规律?为了更科学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如何在保护实践的有力推进与项目的自身演化之间实现平衡?如果不能及时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很难说我们今天的保护实践不是一种新的破坏,在若干年后不为历史所否定。从问题着手来推进保护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入,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行社会阶段的关系,协调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与项目自身演化之间的关系,使其找到在当今社会和历史长河中的合理定位。
五、传承主体的经济收益与具体项目的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同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作为现实经济社会中的一员,项目的传承主体也有一定的利益诉求,这是其作为社会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如果,我们对项目传承主体的利益诉求置之不理,忽视其经济收益,恐怕也就无人再愿主动从事相关项目的传承。离开了项目传承人的项目,也将不复存在。但是,我们也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并不仅在于其经济价值,而在于其所包含丰富的文化价值、科技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等等。如果片面的注重其经济价值,过于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济效益,恰恰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曲解和破坏。
在具体保护工作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是最为重要的。我们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传承人的前提,就是认识到其所含有的巨大的社会效益,这是其存在的根本。在传承实践中,当项目的社会效益和传承人的经济收益出现冲突,传承人追求经济收益而舍弃社会效益的几率就会变得极其大,所以这就需要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虽然,我们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而且还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但只是提供了一些宏观层面的规定,对于调和不同保护力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博弈很难提供可操作性的参考。
六、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并非说明我们的保护工作寸步难行,反而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保护工作正在各个层面积极推进,说明各种保护力量发挥作用处于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正确的对待和解决这些矛盾关系,妥善处理矛盾双方的利益诉求,需要学界探索各种保护力量保护效能最优化机制,使保护工作处于一种协调有序的状态。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遇到的一些问题,相信随着保护实践的深入和学术界的理论研究拓展能够及早解决。
关键词:动画短片;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随着商业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景点的商业化使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濒临灭绝,一些非物质文化因被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而名存实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传承变得异常困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文化,这是全人类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更加丰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独有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和生活环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商业化。那么,如何更好地对我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如何对面临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维护,以及如何让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国家需要重视的工作。当今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可谓丰富多彩,收到的成效不尽相同。据相关调查发现,动画短片作为青少年喜欢的娱乐影像,是一种不错的文化载体,作为文化传播和文化传承的载体,自然就担负起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广泛传播和保护传承的重任。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动画短片的创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肩负起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动画短片的关系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所总结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是较为广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种口头表述,社会风俗、传统手工艺、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自然界宇宙相关的实践知识。所谓口头表述,是指在民间给大众留下深刻印象的诗歌、史诗、神话故事和民间各种传说等,这些基本上都是通过口头讲述世代相传保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风俗、礼仪和节庆是指在民间传至现在的民俗民风、原始生活方式和有代表意义的婚丧嫁娶礼仪,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身份礼仪、季节或宗教仪式等,都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内。传统手工艺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如传统冶炼、陶瓷技术、中医针灸刮痧拔罐、美术塑像雕刻艺术,还有缫丝、染色等纺织技术,以及文身、穿孔和彩绘等濒临失传的人体艺术。传统表演艺术主要是指传统的经典戏剧,如京剧、秦腔、昆剧、越剧等,当然传统的经典音乐、歌舞剧、民间杂技表演、皮影玩偶的表演均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界相关的实践知识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如某些民族对宇宙、时空、巫术和宗教的信仰,对各种图腾的崇拜、对自然气象和天文地理的预言,以及古代传下来的农耕知识等都是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载体还是物质因素的,其传承是离不开人这个主体的,离不开人的主观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实就是依靠传承者一代代口传身教传承下来的。像戏剧、剪纸、泥塑、川剧中的变脸和木雕等精湛的技艺,都需要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地创新和钻研。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扬光大和传承离不开每一代传承人,要想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永久保存,就必须加以传承。传统的传承方法就经过传承人口传心授,把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来。但这种单一的传承方法容易导致文化遗产失传,所以不再适用于现在社会的发展。因为传承人的老龄化以及青少年不感兴趣,所以一些手艺就很难传承下来。例如,变脸、泥塑、木雕等手艺的传承会存在一些传统的规则,一些手艺的组训是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无疑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传。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动画短片之间的相互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传与动画短片创作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动画短片创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为传统内容的重复利用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这样就会使现代动画短片既具有现代文化气息,又具有传统的文化底蕴,这无疑提高了动画短片的艺术境界,其市场会更加开阔。另一方面,动画短片的创作如果融入我国内容和形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以另一种新的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备受人们欢迎的动画就会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活中,世世代代传承下来。
2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灵活地运用到动画短片创作中的策略
2.1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提供丰富的素材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的创作提供相应的素材和话题。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历了长时间的洗礼以及世代传承人的保护和创新后沉淀下来的国家文化的瑰宝,其资源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这些丰富的资源可以为现代动画作品的创作提供新的素材,可以为动画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例如,《三打白骨精》里面就运用了剪纸这一文化元素,把剪纸作为动画片里面的人物,其独特的表现手法使这部动画片取得了成功,这样既有利于动画片的发展,丰富了动画片的取材范围,不再局限于纸上绘画,而是将各种形式的元素作为动画片的素材,拓宽了动画的领域,大力拓展了动画作品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再如,现代流行的动画短片《武松打虎》就创新性地加入了皮影这一艺术元素,动画片中人物的栩栩如生和动作的形象逼真都归于皮影的艺术性,这样大胆的尝试令观众耳目一新。
2.2在动画短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于一体的传播媒介。我们在动画短片的制作中适当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不仅可以为现代动画片提供话题,还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提供沃土。根据相关的文献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很早就应用到了动画短片中,主要动画作品有《金色的海螺》《人参娃娃》《猴子捞月》《纸人国》等。这些动画片融入的非物质文化元素主要有剪纸、皮影、相声、小品、戏曲等。这些动画片的元素多种多样,比如皮影的动画片多以侧面为主,画面也会采用中国红为基础色调,从而呈现出皮影戏所特有的舞台效果,这样的动画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传播得更广。这样不仅为我们的青少年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保证了动画事业的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顺利传承。
3动画短片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
3.1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载体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提出了有关建议,认为现代动画短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有利媒介载体,是因为动画短片自身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要的条件和要求。总的来说,动画短片具有的特点:一是普及性和大众性;二是其是一种传媒工具,具有媒介特性;三是其本身就是文化载体,具有传播文化的作用。所谓动画短片的普及性和大众性,就是指动画短片的播放不受年龄和地域的限制,动画的教育意义浓厚、精神价值观正确,接受度高。动画片还可以跨越国界和民族进行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从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得更为广泛。提到动画片的要求,就是要对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适当的选择,也就是取其精华加以创新利用。
3.2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载体的优势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为一体的传播媒介。其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动画短片的优势主要为具有时空性、大众性、草根性、文化艺术性以及启蒙性。动画短片可以把历史久远的非物质文化重拾起来进行整合,让其出现在动画片的荧幕上,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另一种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现代人们生活的角角落落。
3.3动画短片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文化泛滥,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积极地探寻能够担负起保护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载体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通过研究发现,动画短片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媒介。动画短片具有的优势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动画短片有机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各自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使两者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从而使动画短片的发展更好地带动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和传承。
4结语
在当今经济时代下,动画短片的创作要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就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分析。我国动画行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借助具有民族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积极汲取日本和欧美的动画创作方法。只有我国动画行业实现蓬勃发展,才能更好地担负起保护、传播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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