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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坏处(6篇)

栏目:实用范文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1

低碳经济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实现产业的转型等手段,尽可能地减少资源的开采和浪费,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

我国长期形成的野蛮式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的高污染、高耗能与高排放,对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环境破坏又反过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造成了这种恶性循环不断加剧。

我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直接导致我国财政政策的重大变化,结构性减税成为了主导,低碳经济理所当然成为其重要着力点。在实施低碳税收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当前低碳税收的问题,在着一些背景下,借鉴国外的低碳税收经验对于我国低碳税收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国外碳税收政策

在国外的低碳税收发展历程中,以丹麦、荷兰为代表的北欧国家较早开始实施低碳税收,到二十世纪末,他们的低碳税收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其后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OECD和欧盟的带动下,于上世纪末开始就行低碳税收。第三类国家则是以日本为代表,实施低碳税收较晚,目前仍然在积极的探索中。

美国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在二十世纪80年代的美国经济中成为了公认的准则。正是在这种不顾环境破坏的发展方式下,美国的环境日益恶化,为了改善这种情况,1990年1月美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税制:

1、汽车消费税。汽车尾气所排放的尾气含有大量的有毒气体,要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对这种情况加以制止。美国规定的汽车消费税主要包括:汽油税、汽车销售税和使用税、进口原油税等。得益于这些规定,美国汽车使用量虽然日益增长,但是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却得到了控制和减少。

2、化学品税。这里所说的化学品主要是针对破坏臭氧层的有害化学品,具体来说就是氟利昂,当然化学品税还涉及其他大约100多种有害化学物质。

3、开采税。资源过度开采与低碳经济的理念背道而驰,要实施并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一直资源的过度浪费,开采税对开采石油、煤炭、天然气征收税。美国50个州中有38个州开整了能源开采税。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在征收相关税费的同时,美国还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直接税收减免、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美国于1987年颁布的能源法就对各新型节能技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地热、风热、太阳能等技能技术都包括其中。2005年新能源法对生物细胞能、清洁可更新能源、家用节能设施、太阳能的投资实行税收优惠。

三、我国现行低碳税收与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税收是调节经济的强有力手段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通过建立完善的低碳税收结构,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能促进我国经济向低耗能、高利用、低污染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并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纵观我国低碳税收政策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各税种间联动性较差,缺乏原则性导向。广义的环保税包括:根据排放量和环境危害城府确定税率的排放量;对可能破坏环境的生产投入品或消费品征收间接税;其他税收中涉及环境有关的规定;对节能设备实行加速折旧的条款和税收优惠。我国不像丹麦、荷兰等国单独设立碳税,而是用主体税来承担低碳税的大部分功能,只能散见于主税中。

2、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大,主要通过分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资源的综合利用。但是,近年来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政策一促进低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核电产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免政策,以此来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为了鼓励清洁生产,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的税收优惠。201年11月,对原油、天然气和焦煤的税收采取增加的措施,这样就提高了高资源类企业的生产成本,使得企业不得不改变粗放的开采方式,转为节能减排。

3、税收杠杆力度不强,约束力不足。我国政府为了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结构的转变,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行税收杠杆的作用,但是事实并不如人愿。由于长期受到“GCP崇拜”观念的影响,一方面,高弹企业主要存在于传统制造业中,技术含量较低,资源耗费严重,但是为了实现经济总量的提升和政绩的提高,各地政府往往采取内在动力去扶持高碳企业的发展,为了做出政绩而不惜做表面文章。另一方面,高碳企业往往是能产生高流转额与高收入流的企业,而我国当前分税制主要以货物劳务税与所得税分权为主,使得各地政府对高碳企业产生过度的依赖。

四、完善低碳税收的相关建议

1、增加税种间联动性,完善顶层设计

由于税收顶层设计的缺失,导致税种间协调性不够,各打探税收政策税种单科进行,缺乏明确的指导和系统规划。比如在鼓励低碳税收技术发展的税收方面,这个政策明显重研发、缺应用,重生产、轻消费,联动性较差,所以应该明确原则导向,从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到生产流通各个环节,总体规划。以税收优惠作为主要载体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税种的整体协同效应,通过企业所得税促进低碳技术开发,通过营业税促进体坛谁技术转让,通过增值税引导消费者购入低碳产品,这样才能形成低碳税收的整体性和产业链的发展。

2、因地制宜,设置适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税制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比稍显落后,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也不能照搬国外的制度,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避免税负过重影响税收结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税收权利下放的政策。比如针对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将税收权限下放到地方,在不违背基本税收政策的前提下,让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税收政策。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2

【关键词】地勘单位应收工程款

地勘单位作为基础施工的专业队伍,现阶段,应收工程款额呈逐年攀升之势,应收工程款的数额越大,负面影响越大;账龄越长,坏账几率也就越高,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成果。因此,地勘单位应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在保证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后,加强对应收工程款的管理,及时、足额地收回工程款,加速资金的周转,使地勘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地勘单位的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应采取如下措施有效管理应收工程款。

一、加强客户信用管理

单位内部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大资信调查力度。地勘单位应具备足够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客户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应收工程款的事前控制,对客户的信用资质进行评估,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信用政策,防范坏账的形成。什么样的发包方才能够垫资,应选取多大的额度才合适?什么样的发包方宁可降价也不能垫资?各种情况应该有一个认真仔细的分析。地勘单位在与发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要对发包方进行摸底调查,减少或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地勘单位可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对发包单位的资信情况进行管理。调查了解发包方的资信程度,收集发包方的企业性质、法人代表、注册资金、财务状况、信誉等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地勘单位在深入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的基础上,掌握其信誉度和资金筹集渠道、资金到位情况。信誉低的工程不揽,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揽,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揽,项目相关手续不全的工程不揽,从源头防止形成工程拖欠款。

二、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地勘单位要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中标后,对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在正式签定前要进行评审,重大合同应采取会议评审或会签评审并通过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审核把关。通过详实的资信管理,地勘单位在与发包方正式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约定合同的计价方式、质量、工期、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时间与额度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一旦签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签定补充合同,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业务处理过程管理,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在目前的工程施工市场上,一个工程项目从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未能结清工程款的情况比比皆是。工程结算难的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地勘单位要结合市场的变化,树立更加理智的经营理念,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科学的控制,深化工程中间分项分步结算,加强工程竣工决算。在工程施工阶段,要进行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对因设计或其他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要及时取得业主的签字认证,保存好相关资料,防止发包方以结算资料不全为由拖延结算时间,推迟支付结算款。在施工结算阶段,要及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等重要技术资料,办理结算,设法清理工程余款,选择先进的结算方式,加速工程款回笼,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对已完工,但因种种原因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款也应建立辅助卡片,视同应收工程款管理。

四、做好定期对账和债权确认工作

地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末通过函证等方式与客户核对应收工程款账面余额,请对方在对账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确保债权金额正确有效,保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对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取得有效的欠款凭证,确保债权法定追索权的延续。

五、成立工程款清欠小组,建立应收工程款账龄分析制度和催收制度

地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财务、工程项目经管人员为主的应收工程款清欠小组,全面领导地勘单位的应收工程款日常管理工作,清欠小组要定期对债务人、成因、账龄和安全性等进行分析,并按账龄、收款难度,催款责任人列出明细表上报决策层和相关部门,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应收工程款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欠款催收政策和方案,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坏账损失。

六、实行应收工程款回笼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应收工程款形成的决策者和承接工程项目的经办人是回收债权的责任人,工程竣工验收后,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取得合法、有效、准确的债权。本着“谁经办,谁收款”的原则将工程款回笼分解到每个经营人员身上,根据合同付款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收款计划,明确收款金额和期限。根据工程款回收计划完成情况对经营人员进行业绩考核,适当奖励兑现。如果责任人因人为原因不能将其产值所形成的债权收回,必须追究其责任,且责令其赔偿,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责任人主动收款有动力、被动收款有压力的机制和氛围。

七、定期召开应收工程款专题会议,抓紧抓好清欠工作

地勘单位要转变重经营、重生产、轻管理的观念,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应收工程款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应收工程款专题会议,对信用政策及应收工程款回收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应收工程款的形成原因,评价其合理性和潜在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清欠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加强法制学习,增强债权人风险意识

地勘单位经营者要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工程款要采取严格的催收措施并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抵押等。必要的时候可通过法律途径催收工程款,使工程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内得到及时解决,实现地勘单位的资金营运效益最大化。

九、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商业信用的进一步推广,应收账款在赊销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产生,它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和营销策略,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且能够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从而促进企业利润增长。但是应收账款的存在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企业一方面运用信用政策来扩大销售,增加营业利润;另一方面,也可能会造成资金成本、坏账损失的增加,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质量。

二、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总量逐年递增,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逾期应收账款高居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疾。造成应收账款高居不下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两大方面:

(一)企业经营环境的影响

1、市场竞争激烈,应收账款额度日益增大

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不断扩大销售,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采用赊销方式是扩大销售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2、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企业间信誉度差

目前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才刚起步,有关信用管理的制度并不健全,进行信用管理的单位主要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企业则很少进行,企业未对应收账款风险程度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信用政策制定不合理,不能很好的把握客户的信用,产生了应收账款风险。

(二)企业自身的问题

1、内部管理不善,控制制度不健全

?瓤刂贫炔唤∪?,管理职责不清。一些企业管理者侧重于日常的成本控制,而对应收账款及赊销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够重视,造成应收账款管理职责不清。

2、企业领导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应收账款管理目标

企业营销中往往把扩大销售量放到第一位,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坏账发生额等指标考核力度不足。

三、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

(1)高额的应收账款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直接引发财务危机。同时企业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

(2)应收账款管理的坏账风险对企业赢利状况的影响。逾期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危害直接体现在坏账风险上。

(3)应收账款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支出。应收账款虽然使企业增加利润,但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增加,反而使企业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因销售额、利润增加而增加的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支出。

(4)应收账款对营业周期的影响。应收账款造成企业的营业周期延长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致使许多企业账面盈利而出现无现金购买原材料、发放工资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对策

(一)加强企业信用政策管理

应收账款赊销效果的好坏,依赖与企业的信用政策。只有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信用政策,才能防范坏账于未然。信用政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

1、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指顾客获得企业的交易信用所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在运用信用标准时,可以通过“五C”系统先评估客户赖账的可能性。即:品质、能力、资本、抵押、条件

(1)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在市场竞争中,企业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在竞争中处于并保持优势地位,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如果对手很强,企业就必须采取相对较低的信用标准;反之,信用标准可以相应严格一些。

(2)企业自身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能力。当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就可以以较低的信用标准提高竞争力,扩大赊销;反之,应选择较高的标准以降低违约的风险程度。

(3)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必须对客户信用等级做出判断并决定是不是给予客户优惠。

2、收账政策

企业如果采用积极的收帐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帐款投资,减少坏帐损失,但会增加收帐成本。如果采用较消极的收帐政策,则可减少收帐费用,但却会增加应收帐款投资,增加坏帐损失,这样就要求企业依据市场经济环境和自身状况科学地设计回收策略。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4

一、降低国企改制的机遇成本

企业改制的机遇成本,就是企业在改制的最佳时期,为达到改制的目的,所付出的最合理的费用支出。机遇成本受两方面的行为因素制约。一是企业行为,即企业是否能够正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同行业现状及走势,根据企业实际,果断地提出企业的改制规划和方案,并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经企业全体职工讨论后及时提交政府决策,这是企业改制的关键。二是政府行为,即政府是否能敏锐地把握当前形势和政策导向,积极有效地组织并引导企业改制行为,减少政府各部门改制研究报批的中间环节和层次,使企业快捷地达到改制的目的,这是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的重要环节。但是,从目前企业的改制实践看,加大改制企业成本支出的这两方面因素并未引起企业和政府双方的足够重视,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的“等、靠”想法普遍存在,对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速度慢,行动不果断,被动应付,企业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就无法应对,等着政府来组织推动,失去了改制的最佳机遇,使得企业在改制时不得不付出昂贵的代价。二是受政府体制不顺的影响,企业失去了改制的最佳机遇。从本质上讲,企业改制是出资人的行为,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改制则是政府行为。在目前政府的政企职责、政资职责还未完全分开的情况下,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不愿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目标,而对改制企业多头过问,甚至存在着审批程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在政府层往往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致意见,从而使企业从提交改制方案到政府最后批复改制一般少则二、三个月时间,多则半年、一年时间,企业在漫长的等待中,错过了改制的大好时机,造成企业改制机遇成本增加。

因此,降低改制企业的机遇成本,要靠企业和政府双方的共同努力。企业要抓住改制的机遇,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政府要理顺管理体制,确定国企改制的责任部门,大力支持国企改制,并按国有资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一般性竞争性企业放宽改制政策,减少研究报批的中间环节和层次,从而提高企业改制效率和效益,尽可能减少改制的费用支出。

二、降低国企改制操作过程中的成本

国企改制成本,一般指的是改制操作成本,这是影响企业改制成本支出的重中之重。在计算国企改制成本费用时,现在企业通行的做法是:改制前经评估确认的国有存量净资产(资不抵债企业含土地使用权)一企业亏损挂帐一企业呆坏帐损失一国资部门核批的报废资产-(富余职工安置费+买断工龄人员经济补偿费+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医疗费+退养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病休人员补助费+职工遗属补助费)。

实践中,利用上述公式计算企业的改制费用时,也出现了诸多不合理因素。一是企业评估资产不全问题。目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只是对现有存量资产的估价,未包含企业的商标、商誉及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二是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的处理不甚合理;三是国家给予职工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兑现问题。

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问题已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无形资产作为一种企业财富,它不仅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而且反映了企业的员工素质、技术水平、管理经验、销售网络。但是在企业改制时,大多数企业的无形资产都未计算在企业资产价值之内。由于无形资产让渡于改制企业,致使国家所有者权益困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缺损而人为地减少,国家付出了改制的代价。跨入新世纪的人类已步入一个以信誉、信息、智力资源占有、配置为最重要因素的信息、知识经济时代。信誉资源、知识资源已逐渐成为企业各生产要素中最具弹性、最具经济增长潜力、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在确定改制企业的资产价值时,对企业的无形资产也应重点考虑,这不失为降低国家改制支出,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良策。

对改制企业的亏损挂帐和呆帐的处理问题,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增加改制成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还可能滋生腐败,引起职工的不满。如:按现行政策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以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帐处理,冲减坏帐准备金或管理费进行核销,以后如果收回这些确认为是坏帐而进行核销了的应收款,则增加坏帐准备金处理。按照这一政策,在改制操作实践中出现了下列种种问题: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的企业,呆坏帐损失特别巨大,有的甚至超过了国有净资产的数额;二是因改制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损失只要有评估机构和企业共同签字或债务人破产、死亡等证明,就可一次性冲减国有净资产,从而使一些挂帐企业有可能“复活”的“死债”悬空,有关责任人逃脱法律的追究,甚至还可以获得某些好处。针对改制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为尽可能减少国家损失,降低改制支出,笔者认为企业出资人可采取帐销债留的办法,达到既支持企业改制,减轻改制企业的债务包袱的目的,又通过与改制企业做工作,与改制企业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委托书,委托改制企业继续催收,一旦追回,给退回企业一定分成,其余收归国有。这不失为目前解决改制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损失的一个好办法。

关于兑现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优惠政策问题。按照有关支持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规定:国有企业内部职工出资买断全部国有资产并一次付清价款的,可以按应付价款的80%交付;安置企业富余职工90%以上的,可视同安置富余人员,这部分人员补偿费按当地标准从企业的净资产中扣除。另外,在国家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对自谋职业的职工,按照当地全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工龄因素一次发给一定数目的安置费等。这些政策,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看,是国家作为所有者为推动企业改制而付出的成本,这是非常必要的,无疑也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笔者认为,改制企业出售价格的高低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看该企业存量资产的质量。如果企业资产质量好,企业发展前景较为乐观,效益不错,出售较为抢手,企业出售时就不能一刀切的优惠。二是看企业内部职工构成情况。如果职工素质较好,技术水平较高,属于技术性人才或高科技人才,就应该承认劳动力商品这一市场因素的决定作用,企业在出售时,通过提高企业的出售价格将企业的人力资源考虑进去。当然并不是企业的每位员工都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相反,缺乏责任感、技能低下、道德败坏的员工以及冗员都往往会带来负面效益,在计算企业改制费用时,就应在资产价值中扣除这部分非有效人力费用。企业的劳动力价值因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否则会造成职工思想混乱,影响企业改制进程。三是看买断工龄自谋职业人员的个人素质。如果属企业专门培养出来的科技人才,则不应属自谋职业的范畴,更不应发给一定数目的安置费,相反,自谋职业的人员则要交纳一定的企业培训费,以防科技人才的流失。四是看改制企业座落的地段。如果改制企业座落于抢手的黄金地带,在企业出售时,企业认为在出售价格上不必按政策规定折价出售。

三、降低改制企业的交易成本

当前改制企业改制成本过高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交易成本过高。造成交易成本过高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职能,产权转让伴随着安置职工、办医院、办学校、办幼儿园等一系列社会职能的转移,社会职能成为企业改制的包袱;二是改制企业还没有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受部门地方保护利益的驱使,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常受到来自部门和地方利益的阻力;三是来自企业内部的“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影响,使得企业在改制出售时,考虑的首选方案为企业内部人购买,在出售价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5

关键词: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目标及办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加之矿山建设工程工期紧,地处偏僻,工地分散,搬迁频繁,工程款回收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了规避风险,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管理不善的弊端

1.1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

由于企业实行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企业账面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提取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率一般为3%-5%(特殊企业除外)。如果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势必虚增企业利润。因此企业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成本。

1.2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工程施工投入很大,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主要表现为:

①企业流转税的提前支出

按工程进度开具发票挂账,施工企业先垫付流转税,并未实际收到现金。

②所得税的支出

应收账款的存在,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

③现金利润的分配

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现金流出。

1.3对企业营业周期有影响

营业周期即从取得存货到工程结算,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段时间,营业周期的长短取决于存货周转天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为两者之和。由此看出,不合理的应收账款存在,使营业周期延长,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1.4增加了应收账款管理过程的难度

企业面对较多的应收款账户,如果不能及时了解应收款动态情况,造成责任不明确,应收账款的合同审批手续等资料的散落遗失可能使企业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该按时收回的不能按时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有部分收回,能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却由于资料不全而败诉,直至最终形成企业资产的损失。

2.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应收账款的存在,一方面想借助于它来扩大市场,增强竞争能力,同时又希望尽量避免应收账款的拖欠而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坏账损失等弊端。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并在这种信用政策所增加的盈利和采用这种政策预计要负担的成本之间做出权衡。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就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施工生产经营情况和业主的信誉情况制定企业合理的信用政策,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为达到应收账款管理目的必须合理制定的策略。

3.应收账款问题的解决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如果采用较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应权衡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针对在应收账款分析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效益目标。

3.1加强合同管理,重视主要条款内容

作为甲乙双方经济业务内容的法定载体,合同往往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合同的管理是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明确各项交易条件

如项目名称、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质保期情况等。

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从目前实际操作情况来看,部分合同签订的相对较简单,往往仅规定了项目名称、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订立不具体,或者不具有可操作性。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往往体现不出来这些条款的重要性。然而签订合同的根本出发点在于规避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对于受损的利益,再追索起来将十分困难。

③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在实际操作当中切忌感觉双方合作的一贯不错,就忽略合同的签订。要知道,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仅仅依靠个人关系或私交甚好等理由来维系合作关系,往往是十分脆弱的。

3.2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细,比如说,对业主信用状况的分析,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①做好基础记录,了解业主付款的及时程度

基础记录工作包括企业对业主提供的信用条件,付款的时间,目前尚欠款数额以及业主信用等级变化等,企业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②检查业主是否突破信用额度

企业对业主提供的每一项合同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破了。

③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

看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企业可通过该项指标,与以前实际、现在计划及同行业相比,借以评价应收账款管理中的成绩与不足,并修正信用条件。

④编制账龄分析表,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

企业对其收回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

3.3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①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

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②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

若业主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可东山再起,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业主按市价以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用户的长期投资,达到回款的目的;如业主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

3.4定期的财务对账

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至少一个会计期间必须同业主核对一次账目。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往往容易产生数据误差,尤其要提起重视:

①工程项目多,合同补充多,工期较长

②结算方式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回款期限不同

③由于工程特点等原因多次出现调试、检修、维护

以上情况会给应收账款的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制订一套规范定期的对账制度,避免长时间不进行清理核对,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文件,而不是口头承诺。

双减政策的坏处篇6

一、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使会计资料的可比性降低-即无法满足可比性原则的要求。

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2)要求各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这样才能使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从而使各企业之间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和数据都能相互可比。企业可能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可能发生于不同地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经济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只要是同样的经济业务,各企业就应当采用同样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但因会计政策的多样性,同样的经济业务又有诸多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样以来,势必导致各企业之间有关会计信息资料的可比性降低。例如,两个规模大小相同、经营范围也相同的甲、乙企业在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对发出的存货计价时,甲企业采用的是先进先出发,乙企业对存货的计价则采用后进先出法。那么在物价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对企业的期末存货价值和当期的利润影响不会太大。但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甲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就会高估企业的当期利润和期末库存存货价值。而乙企业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因为在后进先出法下,物价持续上涨时发出存货的价值接近目前的市场价值,这样就会使企业期末库存存货价值降低,反而使企业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这样以来,甲、乙企业即使在当期收入和其他费用均相等的情况下,也会因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而导致销货成本的不同,最终会因销货成本的不同而计算出不同的盈亏,从而使甲、乙两个企业计算的利润指标缺乏可比性,导致会计信息无法满足可比性原则的要求。

二、运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企业无法遵循一致性原则的要求,导致一定程度上国家税收的减少。

一致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3)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务报告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的会计报表时,能够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在每期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不应也不能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才能对前后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和利用,才能制约和防止会计主体不断通过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粉饰企业的会计报表。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如果企业不是因为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或不是为了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企业则不允许变更会计政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企业不断通过变更会计政策而人为的操纵利润,导致企业会计资料前后各期无法可比,无法满足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然而,如果企业为了自身的需要,不顾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断变更会计政策,就会使前后各期的会计资料不一致,导致会计信息的降低。

例如,某企业在以前年度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法,那么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每年折旧额都是相等的,作为企业的折旧费用一般来讲大都为固定费用。如果企业在经营期间的某一期间将直线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那么虽然从整个经营期间来看折旧总额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该企业在经营期间某些年度发生亏损的话,即使对同样的会计资料,也会因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而使得折旧费用的计算结果不同。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计算的折旧额会使企业最初几年的费用加大,从而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这样以来,企业在收入一定、其他费用一定的情况下,也会因为列入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用不同而计算出不同的盈亏,从而可能会使盈利企业变为亏损企业,而使得企业少交甚至不交所得税,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家税收的减少。

三、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会计报表资料出现差异,造成无法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企业最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是通过一套综合资料-会计报表体现出来的。会计报表可以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不同情况,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利润表可以反映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表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通过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以为投资人、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以及相关的部门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企业对相同的会计核算资料又有诸多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样企业就会因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使得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出现不同的结果。

比如,某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既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也可以采用备抵法。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直接列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抵减当期的利润;而在备抵法下,我国目前是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列入当期的管理费用。这样以来就会出现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列入当期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出现差异,同时也会影响其他会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因为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例如,某企业1997年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199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万元,该企业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那么1997年就可以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导致管理费用增加5万元,冲减当期利润5万元。如果1998年该企业发生坏账为4万元,若该企业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时就会直接将坏账4万元全额列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假设该企业1998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万元,那么在备抵法下1998年应提的坏账准备为1200万*5‰-1万=5万元,即当期列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5万元。由此可以看出,1998年年末在直接转销法下列示与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为4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为1200万元,现金流量表中在间接法下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4万元;而在备抵法下,列示于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为5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净额为1200万元-6万元=1194万元,现金流量表中在间接法下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5万元。

因此,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对相同的会计核算资料就会因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而出现不同的计算结果,最终造成会计报表资料出现差异,造成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无法满足投资人、债权人、潜在投资人及有关政府机构的需要。

由此可见,会计政策的运用虽然可以为企业会计核算带来更大的选择空间,但其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作为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既要考虑本单位的利益,满足本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要考虑国家的利益和有关人员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的不断发展,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法制司编中国审计出版社1998年10月P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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