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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稳定农业生产、减少受灾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坚持全面发展,把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品种间的均衡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建立我市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

(二)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住有利时机,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尊重实践经验,分类指导,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的途径和办法。

(三)政府扶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发挥政策促进作用。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把发展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政策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四)市场运作。以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尊重市场规则,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转移农业风险;重视控制经营风险,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保障稳健经营。

(五)投保自愿。不断培养农户保险意识,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推广活动,使投保农民充分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自愿投保。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险种

1.种植业:水稻、小麦、玉米为必须参保品种,承保面达到80%以上。

2.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为必须参保品种,承保面达到100%。

3.农机具保险试点品种为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符合注册登记的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二)保额与费率

*年各县区应使用统一的江苏省农业保险条款及基准费率规章(*版),为确保风险的统筹与分散,各县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1.水稻、小麦、玉米保险金额为300-500元/亩,费率均为5%,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保险金额。

2.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奶牛保险金额为4000元/头,费率均为6%。

3.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按中国保监会确定的方案执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运行模式

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风险共担的联办共保运营模式,责任比例为6:4,即政府承担的赔付责任为60%,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为40%。

农机具保险试点统一采取保险经办机构商业自营模式。

(四)保费补贴

1.水稻、小麦、玉米保险各级财政承担75%的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25%,县、区财政补贴15%,农民负担25%。

2.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承担8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0%,县、区财政补贴30%,饲养者负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承担6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0%,县、区财政补贴10%,饲养者负担40%。

3.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险各级财政承担5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0%,县、区财政补贴10%,农机户负担50%。

(五)保费收取

省及省以上保费财政补贴资金、县区财政补贴资金、投保人应承担的保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汇总,按联办共保比例分别存入政府农险基金专户和保险公司农险基金专户。

(六)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为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增强我市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要求,从*年起,实行农业保险基金部分统筹,建立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

1.资金来源。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仅指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各县区按当年主要种植业实际投保保费总额上缴10%;二是市级财政按县、区上缴额的50%进行配套;三是在市县资金筹集到位的前提下,省级财政按市级配套部分进行等额补贴。

2.资金使用。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因巨灾发生的农业保险超赔支出。市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县区发生巨灾超赔时,政府应负担的超赔部分原则上由下列资金依次赔付: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基金历年积累、县区政府巨灾准备金,依然不足部分,由县区向市提出申请动用市级政府巨灾准备金。

市级政府巨灾准备金管理使用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七)管理费用

农业保险试点管理费用按总保费的15%提取,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承保、勘察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为保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承保额,及时将管理费用划拨至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截留他用。市县区财政应安排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主管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市县区审计部门要定期审计农业保险管理费用情况。

三、组织领导

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户的积极性。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配合县区政府组织开展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做扎实,真正取得实效。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篇2

我是一名建筑工,听说咱们能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了,是真的吗?

答:

是真的。

文件规定:“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具体包含哪些人

问:甘肃张掖市董楠

听说国家出台了有关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规定,请问具体都包括哪些人?

答:

文件规定:“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失业保险基金

支持企业稳岗政策

是否包括民营企业

问:辽宁大连市石硅

听说国家出台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请问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是否包括民营企业?

答:

包括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文件规定:“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纳入新农合支付改革了吗

问:四川成都市梁小龙

我亲戚家的孩子查出先天性心脏病,请问治病费用是否纳入了新农合支付改革了?

答:

已纳入2015年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文件规定:“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要根据新农合基金规模、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2015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

Tips

河南三门峡市王盼音注意:

椎间盘突出申报工伤,必须符合一定标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申请鉴定。

辽宁阜新市金重注意:

若是单位原因,未能及时为职工缴纳医保,单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你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2014年农业法案》;农业改革;经验借鉴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美国是世界著名的农业发达国家,据统计,美国300多万涉农人口凭借极高的农业生产率为美国约3亿人口提供农产品保障。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例,美国农产品加工业高度发达,8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经过加工后上市,农产品增值达到5倍以上,美国农产品加工业生产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产出效率高。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于2014年2月经奥巴马总统签署并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和实施,本法案在农业补贴、农业研发、农业保险、农业支持领域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等领域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作为最新一期的农业法案,《2014年农业法案》在后续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美国农业的发展发挥政策指导的功能。通过分析《2014年农业法案》的特点,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梳理美国新农业法对我国的启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美国新农法改革及其特点分析

农业立法体系建设,是美国加强农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和调控重要政策性工具,2008年,美国国会颁布实施的《2008年食物、自然保护与能源法案》通过并实施,该法案于2012年失效,作为该法案的后续法案,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又称为《2014年美国农场法案》于2014年2月经奥巴马总统签署后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和实施。作为最新一期的农业法案,《2014年农业法案》在后续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美国农业的发展发挥政策指导的功能。较《2008年食物、自然保护与能源法案》,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的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农业支持体系。《2014年农业法案》继续保持了较高强度的农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2014―2023年度,美国联邦政府预算9560亿美元用于农业发展的相关支出,其中食品营养项目预算7560亿美元,农作物保险预算898亿美元,农业自然保护项目预算560亿美元,农业商品化项目预算444亿美元,农业其他支出预算约82亿美元。

2.农业补贴政策方面。《2008年食物、自然保护与能源法案》建立了直接面向农户和农产品的财政补贴机制,该举措在后续实施的过程中收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强烈反对,认为该政策严重违反了国际贸易公平性原则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共同承诺的反国家补贴的原则。为此,《2014年农业法案》大幅度削减了农业直接补贴项目,但是在间接项目的补贴方面依然维持了较高的强度。

3.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研发的支持。《2014年农业法案》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在资助领域方面,新的农业法案不仅支持农业本身的科学研究,也支持环境等因素变化对农业的影响以及农业的应对机制等宏观问题研究。美国农业的实践证明了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作用,例如,在科技的驱动下美国玉米曾创下亩产超过1800公斤的记录,而我国玉米的平均亩产量仅为400公斤左右。

4.农业支持领域进一步扩大。《2014年农业法案》在农业保险、农业科研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农业教育、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例如新农业法案建立了垃圾处理与农业节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教育项目、农村宽带网络建设项目等项目支持机制,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农业支持领域。

5.加强对高附加值农产品的支持力度。《2014年农业法案》通过建立“高附加值农产品市场开发赠款”计划加强对高附加值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实践中,美国始终致力于通过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例如,美国稻米加工企业主要生产精米、预煮米和即食食品,稻壳用作燃料转化能源,米糠主要由专业公司生产米糠油或饲料,又如,美国企业利用骨头副产物加工硫酸软骨素、氨基多糖等预防关节病的高附加值营养保健品都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典型案例。

6.农业保险的力度和范畴进一步丰富。受制于自然风险的影响,农业生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了稳定市场价格、保护农户利益,美国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美国农业保险由巨灾保险与附加保险两部分构成,《2014年农业法案》降低了直接支付、反周期补贴和平均收入选择补贴等项目,提高农业保险资金,预算安排农作物保险预算898亿美元,约占财政预算总数的10%,体现出美对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

二、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

实践中,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农户受教育程度较低、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较低、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较低以及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不足等方面:

1.农户受教育程度较低。据统计我国务农人口中超过50岁以上的务农人口约占务农人口总数的50%、超过70%的务农人口仅受过初中教育,这种农户受教育程度的现状不利于农业科技教育、网络化农产品营销等现代化农业发展。

2.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较低。科技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远低于以色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96%、日本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约为80%的发展水平,亟需建立以农业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3.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较低。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大量使用化学肥料以及农业机械化作业较低,导致农业生产效率较低、耕地严重破坏,加之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经济模式缺乏,造成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较低。

4.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不足。我国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主要依托中国农业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开展,农业发展的担保、租赁、基金等多层次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缺乏有效融合,同时,发挥农产品种植和农产品经营风险分散功能的农业保险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三、美国新农法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美国2014年新农业法改革对我国提供了以下启示:

1.通过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价值。美国农产品加工业高度发达,8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经过加工后上市,农产品增值达到5倍以上,而我国的农产品深加工程度较低,以玉米为例,由于缺乏深加工价值,严重制约了我国玉米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我国应尽快加强提出支持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企业的冷链物流的政策措施。

2.建立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机制。我国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现象,资源不足与过度开发等问题。借鉴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的有效做法,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现代农业低碳化发展的立法体系建设,通过农业化肥使用、开发低碳农业环保材料、发展休闲农业等低碳农业发展方式等农业低碳立法实践建立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美国农业部设立了四大研究中心以及数千个农业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共同形成了美国的农业科技体系。我国应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研发,加快启动农产品产地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加强农业科研人员培养。

4.构建农业公共物品投入体系。为了纠正农业教育、网络建设、医疗等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投入的市场无效率和低效率问题,《2014年农业法案》特别重视农业教育、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我国农户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农村互联网建设投入不足,为此,应大力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投入、现代网络农民教育、农业公共电子商务平台等农业公共物品投入体系。

5.加强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美国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方面的实践和经验证明农业保险体系在分散风险、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保险机构、生产经营为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及再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

参考文献:

[1]徐峰,杜红亮,任洪波,王立学,国外政府创新促进产业转型的经验与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0,16:38-41.

[2]刘星辰,杨振山,从传统农业到低碳农业――国外相关政策分析及启示[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2,06:674-680.

[3]姜照阳,吴迪,后危机时代:循环生产模式―低碳济环境下企业必然的战略选择[J].陕西科技大学学报,2011,29:169-173.

[4]赵苹,骆毅,世界城市背景下农业信息化建设再思考―从理念、模式以及策略的角度[J].情报杂志,2011,30(12):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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