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转注册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申请,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或单位更名材料等。
1.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向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经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2. 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注册审核工作。
3. 变更注册审核完成后,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通过变更注册审核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其他注册材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对变更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变更注册审核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4. 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的变更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作。对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人员,给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在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变更注册栏内盖章;对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人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1.下载《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当地职业健康安全协会网)后电脑录入内容,并打印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原件;
3.提交: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到期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解聘证明原件(二选一);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开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原件(二选一);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2张贴在表上。
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必须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方可向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报送注册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