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职工养老保障;人口老龄化;多层次养老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2-0-02
一、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在改革中取得的成就
(一)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的基本转型
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养老保障制度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由原来的劳动保险制度改革而来,从整体上实现了从国家――单位单一保障制度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原先的单一保障制度采用的是“国家包办、单位负责、封闭运行”的模式,国家统筹规划的单位保险包揽了单位职工的养老,和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呼应。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单一模式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1)给国家和单位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2)就业形势的多样化,使得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被养老保障制度排除在外;(3)单位封闭运行的保险制度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进行改革,建立由用人单位或雇主与劳动者共同分担责任,政府辅之以补贴的责任分担机制。这种分担机制不仅符合大多数国家的惯例,而且有利于增进劳动者的权益意识,减轻了政府和用人单位的财政负担。
(二)促进了我国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
原先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作为国有企业的配套制度而存在,但是在国有经济一元化向多元化发展的进程中,国有企业不得不面临市场竞争的残酷淘汰,劳动合同制的推行也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不再享有终身保障。因此,在企业改革或效益低下的背景下,退休人员无法按时领取足够的养老金,老年贫困现象加剧。如果,养老保险制度不再改革,退休人员的贫困危机必将引发社会危机。
改革后的以社会统筹为主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避免了市场经济改革对退休人员权益的损害。同时,养老金增长制度的建立,使得退休人员能够分享到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福利。因此,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不仅是经济改革的必然结果,也缓解了经济改革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三)统账结合制度的创新
我国在改革期间,受到欧洲社会保障的经验教训和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智力养老保险改革的影响和启发。然而,我国并未完全照搬国外的经验,而是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将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统筹制度和以完全积累为基础的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这种全新的制度,结合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既能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又能激励参保者的缴费积极性,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互助共济和抵御老龄风险的双重功能。虽然,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空账运行的弊端,高额的转轨成本也是一大隐患,但是,我国的统账结合制度的设计为其他国家应对老龄化挑战提供了全新的经验。
(四)养老关系成功转移
在近几年来,我国开始实行养老关系转移制度的颁发。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打通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的经脉,使一些流动打工人员不再被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所困扰。一方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了劳动力的流动,而且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转移接续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这就真正、全面实现了参保人员的养老金跨地区积累。另一方面,便于退休职工的异地养老金领取,不会存在由于异地工作或是工作转移而导致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的减少,维护了社会公平。
二、现行职工养老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退休者待遇不公平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制度体系残缺,还未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面向从业者的职工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制度。整体而言,从业者主要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不同的群体享有不同的养老金待遇,如今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享有同等待遇,如果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公务员的养老制度中分离出来,归入企业职工一同享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能会遭到强烈的反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所享有的待遇远远高于企业职工的待遇。即使是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和非国有企业职工,亦存在着一些差异。不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享有待遇也和企业的效益想挂钩。由此可见,不同群体所享有的退休待遇存在明显差异,在短期之类很难得到消除。
(二)责权模糊
养老保障制度的责权模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政府、市场和个人之间的责权不清。一般而言,政府发挥监督和调控的宏观作用,市场主要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个人需要付出相应的支付代价。然而,在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处于非规则状态。并且,政府对市场的未充分发挥应尽的职责,导致市场在养老保障基金的经营管理、养老服务的供给以及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方面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2、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各个地方政府之间的责权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财政补贴和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而养老却一直处于地方统筹,是的养老保障制度的财权和事权无法得到统一。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无法在全国采用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各地方政府的主观部门和非主观部门的权责边界也一直模糊不清,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便于退休者办理养老金的领取等相关事宜。
(三)空账运行
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改进为部分积累制,对于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和在职职工来说,必然产生个人账户的隐形债务问题。其中,包括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和在新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还未退休的“中人”的转轨成本。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部门的测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总缺口约为2万亿元――3万亿元之间。也有的机构和专家测算为5万亿元――7万亿元之间。[1]
三、职工养老制度的改革方向
(一)构建以缴费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支柱的职工养老保障体系
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权力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应当采用缴费型的养老保险制度而非福利性养老保障。缴费型的养老保险能够构建劳资分责、财政支持的责任分担机制。实现责任分担,对参保人形成激励与约束,明确个人的承担义务,这也是确保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这个目标,我国应当以立法的形式将各类企业职工、自雇者、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范畴。在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雇员制的同时建立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这样,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被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劳动者将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5%以上,成为整个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柱。
(二)建立多层次的职工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可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家庭保障、基本养老保障、职业性养老保障和商业性养老保障。虽然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在工业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弱化,但是我国深厚的家庭观念不仅能够使得家庭保障持续发挥作用,还能够因为亲情血缘等感情因素更具人性色彩。这是值得提倡的,国家可通过相应的家庭政策加以扶持。职业性养老保障是与职业相关并以职业福利形式设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障,包括公职人员年金、企业年金和其他形式的职业福利制度。属于职工养老保障的第三个层次,是用人单位自发组织用来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的重要措施。其费用可以是用人单位一方承担,也可以是雇主和职工共同承担。商业性养老保障主要指通过商业性人寿保险以及其他通过市场获得的老年经济保障。它属于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完全有个人缴费,从市场购买,基金由市场运作保值增值。在此,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发展和监督保险市场,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福利色彩。
(三)采用名义账户制度
名义账户制最大的优势有以下几点:1、能够适应外部较强的经济波动,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在养老金享有者人数剧增的状态下能够及时调节养老金给付水平;2、与现收现付制相比更加具有透明度。参保者能够随时查看他的账户,可以随时掌握自己缴费指数变化的情况,不易受到经办机构的欺诈和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3、强化了劳动的激励机制。从缴费者的角度来看,名义账户制度是一种储蓄,最终养老金的给付还和工龄相联系。为了年老后能够享有高质量的生活,必然能够激励退休者缴费;4、适合资本不发达的国家。名义账户的运作对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要求不高,可以在其成熟之前及时的运转起来,并可以反过来激励资本市场的发展。[2]
参考文献:
【关键词】老年人;抗生素;用药;安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寿命正在延长。人口老龄化日益明显。由于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综合病症的多,用药的机会和种类多,所以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明显增多。笔者根据多年在药剂科的工作经验,对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
1老年人使用抗生素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老年人的生理变化,影响药动学的改变,易产生不安全因素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人进入老年期以后,由于组织器官的老化和生理功能的减退,体内的药物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均受到影响。具体表现在:老年人胃肠道肌肉纤维萎缩、张力降低、胃排空延缓、胃酸分泌减少、吸收减少;脂肪组织增加而总体液及非脂肪组织减少,心血管灌注量减少,影响药物的分布;肝脏代谢、分解及解毒能力明显降低,影响药物的代谢;肾脏功能不全影响药物的排泄。抗生素的结构稳定性又决定其剂型较单一,大多数抗生素参加正常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所以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变化影响着药物的效应和引起不良反应的发生。
1.2老年人患病种类多,抗生素与其他药物经常同时使用,药物的相互作用易产生不安全因素
老年人对各种致病因素的抵抗力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减弱,容易发病。一人多病现象极为常见。一种是多系统同时患有疾病,如高血压、胃炎、糖尿病累及多个系统。另一种是同一脏器,同一系统发生多种疾病,胆囊炎、胃炎、结肠炎等同时存在。这时应用抗生素,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很容易在正常用量的情况下造成高血药浓度的毒性反应,特别是有肾或中枢神经毒性的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尽量不用,也不能联合使用。
1.3老年人普遍文化水平低,对药品的种类及用法理解不全易造成抗生素的使用不当
目前国内上市的抗生素,药品名称多,名称相似的也多。同一类的抗生素采用了多种商品名的也占相当大的比例。如头孢氨噻肟,就有8种以上的商品名,很容易造成抗生素的重复使用使机体产生耐药菌株。同时剂型比较复杂,缓释片或水泡眼形状的金属箔片包装,老年人文化水平有限,不知如何服用。加上抗生素管理不规范,有的老年患者直接到社区药店购买,避开医生、药师的指导,错误的服用抗生素,产生不安全因素。
1.4老年患者特殊的心理状态,易产生不依从性使抗生素、用药不当、
偏听偏信老年人容易相信名、新、贵药,由于缺乏知识,认识偏颇,不遵医嘱;有的老年人擅自增减用量。看广告吃药,广告内容往往利大于弊,老年患者求医心切,这种特殊心理状态,导致乱吃药物,结果利少弊多,不利于治疗。
2老年人服用抗生素的注意事项
2.1治疗老年人的疾病,首先抓主要矛盾。老年人患有全身感染的疾病时,应注意其他疾病的治疗。避免大量的多种药物同时使用。尽可能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注意观察疗效和反应。
2.2老年人慎用抗生素,防止产生耐药菌株,注意合理用药
目前抗生素的滥用问题令人担忧。有的医生对细菌的耐药问题不了解,盲目使用高级、昂贵的抗生素。还有的医疗部门受利益驱使,滥用抗生素,老年患者深受其害。老年人应谨慎使用抗生素,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关键词:延长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弹性退休
当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三年延迟一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政策信号后,关于延迟退休的热议又再次升温。
一、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做的上限规定。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的提出最早是建国初期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当时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体力劳动占很大比重。人们的预期寿命相对较低,卫生医疗条件也相对落后,这一法定退休年龄与当时的社会结构相符。现在沿用的是执行《国务院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其中法定退休年龄我国的规定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1]较之前的规定没有明显的变化。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医疗水平明显改善,退休年龄设定明显偏低的弊端已经凸显。
二、延长退休年龄的动因透析
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社会政策,同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新世纪的中国与建国初期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双重变化,再加上人均寿命的延长和来势汹汹的老龄化浪潮,都对退休年1龄的2设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延长退休年龄是目前很多国家形成的共识和正在推行的改革。我国与发达国家具体的国情又有很大的差距,未富先老现象使我国延长退休年龄改革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1、各行业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及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性,一刀切的退休缺乏弹性
不同职业对劳动力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要求不同,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减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一刀切的退休政策造成人力资源投入和产出比例失调,而对于高级知识技能人才,其所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相对较长,初始工作年龄相对较高,[2]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使其工作年限相对缩短,造成教育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双重浪费。
2、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我国60岁的人口1.32亿,超过总人口的10%,65岁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根据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在2050年将达到3.56亿,约占总人口的24.3%,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重。
3、人均平均寿命延长
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40岁,女性为42.3岁,人口平均寿命较低。所以依此制定的退休年龄也比较低。而现在,人口平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理应延长退休年龄。
4、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退休人数300万人,而缴费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已经上升到3:1,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达到高峰,城镇养老负担系数大幅提高,从而导致养老金支付范围扩大,同时,由于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导致支付期限延长。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的内生变量,合适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延长退休年龄的效果。
三、弹性退休策略是延长退休年龄的有效尝试
推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不能操之过急,要经过全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渐进策略,在中长期内逐步调整,出台一系列的的配套措施。起始阶段可以实施选择性的弹性退休策略,之后逐步推广,切忌短时间内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一刀切式的延长。
1、硬性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向弹性化过度
国家应出台各个行业弹性退休政策指引,由企业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以及自身的情况,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决定退休时间。要因人、因事、因岗位、因区域来定,如医生、法官、检察官、教师、蓝领高级技工、一些高精尖领域的特殊人才,应本着双方自愿原则,放宽退休年龄限制;而对体力劳动者特别是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劳动者,由于其本身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伤,可以由企业根据劳动者的整体情况小范围地调整,从而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退休机制,逐步由退休年龄法定化向弹性化过渡。
2、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试点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20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我国老年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从养老与就业的博弈来看,目前采取全面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还不合时宜。只有在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达到峰值后,才是全面延长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期。目前要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实行弹性退休政策,为未来的平稳过渡作准备。2009年,上海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新制度根据这一文件,上海将建立适当延迟高级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机制,对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在企业需要、本人愿意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上海市采取的退休年龄“柔性延长”弹性退休政策,就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这种不搞“一刀切”的退休政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是延长退休年龄的一种有效尝试。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提前退休现象
由于我国的退休制度的不完善:替代率高、退休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再加上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为摆脱自身经济负担激励中老年职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导致提前退休日益普遍。给养老金支付造成巨大的冲击,退而不休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相对于延长退休年龄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周期而言,有效控制目前普遍的提前退休现象可以起到显著地政策效应。抑制提前退休可以控制退休费用的不正常增长,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以及对在职劳动者产生的负面影响。可采取的手段有对低于标准年龄退休者制定减额支付养老金政策和标准等。[3]
4、统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进而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20世纪50年代,我国规定退休上限为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而2008年的调查表明,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74岁,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是24年。但我国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女性领取年限是十年,可见,制度为女工人所承担的养老压力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的平均领取年限约12年)。笔者认为,取消女工人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差别,统一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是合理可行的。并可以为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做准备。
最初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低,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这种政策选择主要基于女性的生理特点、身体条件等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健康状况、精神和心理需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提高女性退休年龄以统一男女的退休年龄,尊重和保障女性权益,顺应时代的发展。一方面统一男女退休年龄消除了年龄歧视和退休政策上性别不平等,落实了男女在各种社会权利上平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人人平等;一方面延长女性高级专门人才的退休年龄,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有助于增加女性收入,提高女性年老时物质生活质量和水平。[4]
5、试行弹性退休制度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试行弹性退休制度过程缓慢,在推行过程中也将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试行这个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延迟退休一个月,养老金就相应增加0.5%,以便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制度中来,同时还可以抑制提前退休。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延长退休年龄很难快速实行,这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作为策略选择,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更容易让人接受,不失为一种稳健、有效的尝试。它为我国退休制度的改革提供相当价值的具体经验。只是现在最关键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制定弹性退休制度时要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并且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尽量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大的福利,从而被他们所接受。
参考文献:
[1]王纯.延长退休年龄应对人口老龄化[J].科技创新导报2010年17期
[2]樊明等著.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关键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现状策略
一、引言
联合国有关测算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系数将从2000年的10.1%上升到2050年的29.98%,我国的老人赡养率(65岁及以上人口与15岁至64岁人口之比)将从1997年的11%上升到2030年的25%和2050年的36%。而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预测,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老人将从2000年的1.3亿增长到2030年的3.57亿和2050年的4.5亿,而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从2000年的10.26%上升到2030年的23.25%和2050年的28.19%。另一方面根据我国2008年全国人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我国总人口数已达132802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1095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8.3%,老年抚养比为11.3%,这也意味着我国已经完全步入老龄化社会。由此可见,我国老龄化问题以及老龄化社会形势异常严峻。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将人口老龄化长期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加以深入分析与研究,其中如何选择成功地选择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来有效解决老龄人口赡养的资金来源问题,无疑最为紧迫。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深入分析与正确的选择将有助于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现状分析
1.基金的原始积累及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突出
自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长期资金短缺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和正常运行的主要制约因索,统筹养老金一直存在较大的缺口,无法有效地满足统筹养老金需求(见表2)。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把劳动者的大部分工资收入都转移至建设支出,其中很大一部分就包括了该用于社会保障资金积累的。而在这部分劳动者退休或下岗之后,他们的养老金支付问题要通过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当前在职并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账户即因此而变成了空账,但是由于过去并没有相应的养老资金的积累,从而导致对职工的养老金支付需要和原始积累的缺乏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年份
统筹养老金需求
统筹养老金收入
统筹养老金缺口
2005
4840.09
4353.77
-486.32
2010
6821.07
5304.72
-1516.35
2015
9382.94
7559.28
-1823.66
2022
12896.76
9804.85
-2091.91
2025
17709.66
11502.95
-6206.71
2030
23115.34
13382.70
-9732.64
2035
27990.87
17535.93
-10454.94
2040
29172.67
20544.28
-8628.39
2045
26510.03
24144.26
-2365.77
2050
22529.32
28881.81
6352.49
2.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突出
现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且随着我国老龄化阶段的进一步发展,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将从2000年的10.1%持续上升到2050年的29.98%,老龄化发展如此迅速的局面意味着在未来20-50年之间政府将而临巨额的养老保险金的支出。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人类社会保障需求水平的提高,这类隐性的统筹养老金缺口将完全有可能转变为现实的债务,这对现阶段己经背上了债务负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一个更加严峻的考验,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3.社会覆盖面较窄,职工参保率低
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性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广泛覆盖性应该是一项基本的要求,而在现阶段我国长期二元社会的基本国情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已经被人为的扭曲。其主要表现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区域主要还是集中于城镇,而占我国总人口数比重近七成的广大农民,没有完全被包括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内。第二,在目前部分积累制这种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只是覆盖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对于民营、外商独资以及中外合资的职工,私营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很多只是名义上被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事实上并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虽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个人并没有缴纳或持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就形成了名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高参保率。
三、现行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1.现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不尽合理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筹资主要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者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主要还是依赖缴费制,而这种缴费制形式一旦因缴费不足而无法满足该时期内养老金的支出,就会导致整个养老保险收支系统的不平衡,并影响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转。根据权利与义务互为基础的原则,养老保险资金的积累应该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但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积累来源却主要体现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国家的责任却主要体现在允许企业和个人缴费在税前列支。从现阶段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退休人数与增长人数(见表2)来看,仅靠企业和个人缴费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对于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有必要对其缴纳的结构进行调整,政府应该进行积极干预,承担起应付的转制成本,做出新的制度年
份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万人)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速(%)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工人数(万人)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增速(%)
2001
10802
3.4
3381
6.7
2002
11128
3.0
3608
6.7
2003
11646
4.7
3860
7.0
2004
12250
5.2
4103
6.3
2005
13120
7.1
4367
6.4
2006
14131
7.7
4635
6.1
2007
15183
7.4
4954
6.9
2008
16587
9.2
5304
7.1
2009
17743
7.0
5807
9.5
【关键词】人口增长;二孩政策;经济意义
目前,中国缓慢的人口增长速度,带来了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的现象。人口老龄化必然带来社会劳动力短缺、人口红利消失、楼市泡沫等严重的经济问题。开放二孩政策能够在合理范围内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同时又保证人口在持续增长的状态,缓解老龄化情况,缓解社会经济因人口增长缓慢带来的问题。
一、全面开放二孩的相关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增长率每年呈递减规律,我国成为世界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相较人口增长过快带来的经济压力、资源压力,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劳动力短缺情况会进一步导致人口增长率降低,导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一步严重,我国人口结构失衡,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出现。相关人士指出,分布单独二胎政策(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对社会劳动力的减少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要通过全面开放二孩正政策才能够缓解危机。
二、全面开放二孩的必要性
1.人口结构趋于正常化
按照国际标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指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数量达到社会总人口的10%及以上,或是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量达到社会总人口数量的7%。按照这一标准,本世纪初,我国就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正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增长率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导致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不断下降,社会老年人比例不断提高,我国社会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若二孩政策难以顺利实施,不能够全面展开,那么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增长速率的缓慢会进一步影响社会的人口构成。我国社会老年人比例会进一步上升,青少年的比例会不断下降,中国社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供养老人以及小孩,对社会经济、家庭经济都会带来重大的不良影响。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能够提升社会青壮年的比例,提升社会劳动力数量,对劳动力供养情况得到显著的缓解,对改善社会经济、家庭经济都有着重要意义。
2.经济发展需求
社会劳动力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社会拥有足够的劳动力才能够进一步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我国社会劳动力人口比例会在一段时间后得到显著的提升。只有劳动力数量的增多,才能够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科技水平之下,提升我国的社会生产效率,促进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从而全面的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另外,二孩政策的推行,能够化解社保空账危机和楼市泡沫,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经济环境,有利于经济市场更好的发展运行。
三、全面开放二孩的经济意义
1.人口红利
人口红利是指社会人口众多,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人口红利的支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这其中人口红利所起的作用不可估量。但随着人口增长速度的不断缓慢,我国的人口红利不断在降低,甚至有专家预测人口红利即将会消失,中国社会即将出现“未富先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会带来极大的威胁。而开放二孩政策能够有效缓解人口红利消失的情况,保证社会经济增长速度。我国人口增长速度的降低,主要体现在我国生育率的降低,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这一国情不相符,造成我国经济增长出现了“隐形减缓”的现象,也就是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会出现经济增长率下滑的情况。二孩开放必然能够缓解人口红利下降设置消失的情况,避免经济下滑。
2.化解楼市泡沫
楼市泡沫现象是指房价不断上升,实际房价与社会实际可承受的房价不协调,出现了“泡沫假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严重虚高,并且这一泡沫现象正在不断的向中小型城市延伸。以北京为例,2004年至2014年,尽管政府已经对房地产企业以及二套房等等做出了各种缓解措施,但十年内北京房价增长幅度还是高达四倍有余,城市居民住房出现了严重的困难。住房作为群众生活的必须物品,对社会和谐、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对于提升人口增长,促进居民住房实际需求有着重要意义。而住房实际需求的增加,是稳定房价的重要手段,能够解决目前我国严重的楼市泡沫的问题,对于稳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3.解决社保空账危机
为了解决我国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带来的巨大的供养负担,也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逐渐在我国运行。然而我国社保发展历史比较短暂,发展速度也相对比较缓慢,与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速度严重不符,造成了我国社保资金流入减少,甚至出现负增长,出现了严重的空账危机。而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能够缓解人口老龄化情况,缓解社保资金的流出速度,缓解空账危机。
四、总结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我国人口增长息息相关,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难以估量的影响。当然,这些影响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目前学术界依旧争论不休,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不可否认的是,二孩政策的开放,必然带来社会劳动力比例的上升,对社会经济发展必然存在众多积极意义值得深究。
参考文献:
【关键词】推迟退休年龄可行性就业压力
2012年6月27日,《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此政策一出,再度引发公众对“推迟退休年龄”的热议。反对者认为,推迟退休年龄势必挤压年轻人的就业机会;而在拥护者看来,推迟退休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且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不少老龄化国家普遍采取了逐年推迟退休年龄或者弹性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面对这些争议,对我国目前退休年龄现状以及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现状分析
1、我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的演变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1953年修改后的《劳动保险条例》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未做变动。195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中,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周岁。这一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沿用至今。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使用《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10号)重申了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3月9日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通知规定全民所有制食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第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第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第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四,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和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稀缺,国家根据当时的情况对部分高级人才的退休年龄进行适当的放宽。在《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在教育、卫生、科技技术事业这类行业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和高中毕业学历或经严格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延长工作年龄,但是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的离退休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于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的离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2、现行退休政策存在的一些弊端
一方面,提前退休操作不规范导致退休低龄化。近几年来,由于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严密,一些企业为减员增效纷纷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使社会的稳步发展及养老保险改革受到严重冲击。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最新调查,湖南省2002—2004年办理的企业各类退休的25万余人中,提前退休人员有9.4万多人,占退休总数的37%以上。全省平均职工退休年龄只有52.3岁。提前退休人员已超出了正常范围,既违背了国家的退休政策,也严重扰乱了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秩序,成为养老保险金严重缺口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企业缴费率上升空间有限。我国企业20%的缴费率大大超过了美国的7.65%、德国的6.2%和日本的6.2%。高缴费率已经使企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负担过重,继续提高企业缴费率无疑会使企业的负担更重,提高费率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
二、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1、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及健康状况改善
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始于1951年。当时人均寿命大约为50岁,所以,当时的退休年龄高于平均预期寿命。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各地区的人均预期寿命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2000年全国平均预期寿命为71.40岁,比1990年增加了2.85岁。预计2050年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将达到80岁。因此,现行退休年龄明显偏低,应当在法律上推迟退休年龄。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的发展趋势,为我国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供了毋庸置疑的可能性。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有了长足的提高,平均健康寿命越来越长。所以,退休年龄只要是在健康期内做出调整不会对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
2、初始劳动年龄的上移
我国规定初始劳动年龄为16岁。教育的普及和社会对知识的实际需求,使得越来越多已经到达法定劳动年龄的青年选择继续就学,而不是工作,那初始劳动年龄相应地推后。如本科应届毕业生开始工作的年龄为24周岁,可以工作36年,研究生为26周岁,可以工作34年,博士为29周岁甚至更晚,最多能工作31年,如果为女性,那么工作的时间就更为短暂了。如果仍然执行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将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难以实现经济学中所说的帕累托最优化资源配置,影响经济效率。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也形成不小的冲击。因此,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客观需要。
3、社会养老压力和自我养老压力的增大
从老年人口抚养比角度看,随着老年人口寿命的不断延长及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我国的老年人口抚养比逐步增大,社会养老压力也随之逐步增大。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71%。杜鹏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一书中预测:2030—2045年我国老年抚养比急剧上升,2050年将达到48.49%。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力人口仍然按照现行退休年龄退休,到了2050年一个劳动力至少要承担两个老年人的抚养费用。这种负担是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无法承受的。推迟退休年龄,可以将老年抚养人口的一部分转变为劳动力人口,以增加劳动力人口,同时减少老年抚养人口来降低老年抚养比,减轻社会养老压力。
就自我养老来说,自我养老主要依靠个人的劳动收入和财产作为自己的养老支持,这就要求劳动者个人在工作期内为自己今后的养老进行如储蓄等必要的准备。根据之前的分析,生命期限中工作年限缩短,这也就意味着储蓄期的缩短,进而导致老年人消费能力的降低,自我养老压力的加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推迟退休年龄成为必然。
三、推迟退休年龄与就业问题之间相关性的分析
短期来看,推迟退休年龄使我国目前就已经存在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尖锐。我国现阶段,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至少在未来30年内还不可能出现劳动力人口不足的情况。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我国15—60岁劳动力人口规模达到了8.16亿。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司的统计与预测,20l0—2050年我国劳动力人口仍将保持在7—8亿之间,在2022年之前一直在不断的增加,到2022年时达到峰值,之后才出现缓慢下降,但直到2050年仍多于7亿。所以,就业形势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十分严峻,在这种压力下,现行的退休政策都难以维持,社会上普遍存在提前退休现象,作为一项为年轻劳动力让出就业岗位的缓冲措施,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认。如若推迟退休年龄,企业内部的自然减员肯定会减少,也就造成了吸纳新劳动力的能力不足,年轻人的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
如前所述,这似乎给我们推迟退休年龄带来十分不利的制约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从现在起不考虑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一味推迟退休年龄,将引发劳动力供给的大规模增加,造成更大的就业压力,养老保险的负担似乎可以减轻,然而却加大了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开支,政府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而且还有可能加大,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但从长远看,郑功成指出“退休年龄的延长是小步渐进的,对年轻人的就业影响非常有限”。从宏观上来看,就业供求关系的变化取决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的多少。事实上,退休人员所占据的工作岗位往往不是新增劳动力可以替代的,特别是对于一些脑力劳动者及从事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劳动者来讲,退休后发挥他们的余热,对于创造社会效益、创造就业岗位还可以起到一些作用。在我国,有些人提前退休但并没有真正退出劳动力队伍,“退休返聘”的现象比较普遍。正是因为社会上对这种人才有需求所以才能找到工作岗位。因此,推迟退休年龄与就业问题并没有直接联系,缓解就业问题关键在于调整我们的产业结构,尽可能创造新的岗位。
总之,虽然短期内推迟退休年龄会给就业问题带来在一定程度上的负面效应,但从长远来看,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而且适时、恰当地推迟退休年龄还可以对于创造社会效益、创造就业岗位起到一些促进作用。因此,就业压力问题不能构成拒绝推迟退休年龄的理由。
四、结语
推迟退休年龄与就业问题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因此,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善、初始劳动年龄上移、社会养老能力与自我养老能力增大和男女就业年龄平等权利的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即推迟我国退休年龄具有可行性。这些现实状况都呼吁中国调整退休政策的出台。推迟退休年龄利大于弊,它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2002年世界发展指标》编写组:2002年世界发展指标[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李珍:关于退休年龄的经济学思考[J].经济评论,2003(9).
关键词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替代率赡养率
中图分类号:F241.34文献标识码:A
近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金给付压力增大,对于提高退休年龄的讨论热度不减。目前退休年龄仍然执行20世纪50年代的规定,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存在着诸多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政策与其所根植的社会状态之间逐渐脱钩。人口寿命的延长、结构的改变都将这一“陈旧”的政策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
一、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政策
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源于195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随后又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对退休年龄加以完善和规范,如195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将国家机关中女性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以及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综合起来,中国目前退休年龄的规定可以概括为: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除了一般性退休年龄规定之外,鉴于特殊工种、身体条件、企业改制、职称级别等还有关于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的规定。
二、养老金给付与退休年龄关系
养老金给付是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明确退休条件是养老保险给付的前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则是退休条件中的核心内容,因此养老金的给付与退休年龄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方面,退休年龄的调整影响着养老金的给付。宏观上,退休年龄的调整会影响到劳动者一生为社会创造的财富的多少,影响国家的财政支出与积累,乃至经济的发展。微观上,退休年龄的调整,关系到企业支付的退休金数量及个人领取的退休金。
另一方面,养老金给付对退休年龄也产生着影响。养老金给付水平,可能产生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既可能诱发提前退休也可能导致推迟退休。这些都会对实际退休年龄产生影响,从而反映在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上。
三、退休年龄调整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退休年龄调整对养老保险基金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首先,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养老保险费的缴费率取决于养老金的替代率和制度赡养率,即保费率=工资替代率制度赡养率。其中工资替代率是退休金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率,制度赡养率则是退休人口与在职人口的比率,即保费(退休金/社会平均工资)(退休人在职人口)。可以看出,保费率与退休人口正相关而与在职人口负相关,其他因素不变,在职人口数量越多,保费率越低,制度负担越小。即退休年龄提高,减少退休人口,增加在职人口,增加退休金收入的同时减少了制度的给付。
其次,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的是基金积累模式,个人的供款率由工资替代率和自我负担率决定,即供款率=工资替代率自我替代率。即制度赡养率被自我负担率代替,自我负担率是领取退休金的年数与工作年数之比,所以供款(退休金/社会平均工资)(领取退休金的年工作年数)。分析可知:其他因素不变,提高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的年数减少,工作年数增加,供款率降低。
综合以上两种模式,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的前提下,提高退休年龄会增加养老基金的积累,减少养老金支出。据劳动保障部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长1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收40亿元,减支160亿元。
(二)退休年龄调整对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影响。
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在现收现付模式下,缴费率=工资替代率制度赡养率000年全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80%,假设以后每年降低成本1%,至58.05%为止。在现行制度下分别假设退休年龄为60岁和65岁,对养老保险费缴费率进行测算,结果可总结为:
从结果中可以看出,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养老保险费的缴费率较之60岁时将大幅降低,到2050年时仅为27.03%。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个人投保费率为8%,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所缴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可见,提高退休年龄对于减轻个人和企业的缴费负担有重要意义。
(三)退休年龄调整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
资本与劳动力是企业成本的两个最基本的表现形式,退休年龄通过影响劳动力成本,作用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引起失业率的变动。通常情况下,较低的退休年龄意味着较短的工作期和较长的退休金领取期。所以当其他因素不变时,退休年龄越低劳动成本越低,当劳动成本低于资本的成本时,企业倾向于用劳动力替代资本;相反,企业就会倾向于选择资本,将劳动力挤出,引起失业率的上升。
但也有学者认为提高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引起失业率的增长。较低的退休年龄也并不一定有利于年轻人顺利就业,退休人口所腾出的就业岗位与年轻人所需求的岗位并不是完全对应的。20世纪70年代德国、奥地利等国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曾采取鼓励退休的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美国是法定退休年龄最高的国家,但失业率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发达国家已普遍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的比重明显降低,人口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劳动力的短缺成为必然,这种背景下,提高退休年龄,使一部分老年人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也可以说是缓解劳动力短缺的一项措施,提高退休年龄对青年人就业的冲击可能会很小,所以较高的退休年龄和较低的失业率才能并存。
此外,若退休年龄偏低,部分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由于健康状况良好或家庭生活需要等因素很可能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但企业却不必为这部分人缴纳养老金,这部分人群既可依法领取养老金又可领取“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退休年龄的调整对年轻人就业率的影响并不是那么简单确定的。
四、我国现行退休年龄存在的问题
(一)退休年龄偏低。
目前退休年龄的法定规定明显与社会的发展相脱节。首先源于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据资料显示,1950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男性为69.6岁,女性为73.3岁,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表《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我国男女预期寿命分别为71岁和74岁。可见50年来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增长了30多岁,而退休年龄却没有丝毫变化。我国劳动力开始就业的平均年龄为20岁,在2007年的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下,男性与女性的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和自我负担率分别如下:
从数据比较中可以看出,女性的自我负担率很高,尤其是女工人已达到了0.8,即其没工作1年要为未来准备0.8年的养老金,明显是不公平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和缴费性养老金,其中缴费性养老金以10年作为生命余命,即意味着上述三类人群中分别有1年、9年和14年个人账户中是空账的,需要由社会统筹账户来弥补,这必然会造成养老基金的缺口越来越大,甚至影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也是值得关注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趋势仍在不断加剧,并可能于2030年左右进入高峰期。在较低的退休年龄的背景下,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会导致劳动人口比重的下降,增加在职人员的压力,从而会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压力。
(二)退休年龄差异较大。
首先,性别差异。我国男女退休年龄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男女干部之间的差距为5岁,而男女工人之间的差距高达10岁。我国实行男女差别的退休年龄是有政策目的的,对于保护女性健康等权利是有积极意义的,但随着男女地位的逐渐平等,及女性平均预期寿命明显高于男性,政策的不合理性更为突出。目前世界各国虽仍有部分国家实行男女差别的退休年龄,但缩小二者差距的趋势日益明显,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了男女相同的退休年龄,如希腊、日本、葡萄牙等。
其次,身份差别。最明显的表现在女干部与女工人之间,政策制定之初是为了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更好的保护脑力和体力劳动者,但目前技术性工人的比重加大,将他们同单纯的体力工人同等对待则不尽合理。延长退休年龄的对象也仅限于高级职称专家和处级以上女性干部,技术性工人被排除在外。
(三)提前退休现象严重。
我国的提前退休现象十分严峻,目前我国的实际退休年龄要低于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我国退休年龄的规定,特殊工种、工伤残疾等情况可以提前退休,但导致我国实际退休年龄低于法定退休年龄的是大量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正常提前退休现象。一些企业利用国家政策安排职工“内部退养”,以缓解企业压力,有些是职工本人由于个人原因通过假的伤残证明办理“内部退养”,或者企业和职工进行合谋,这些都是与政策目的相背离的,会严重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
五、总结
目前很多国家都采取了提高退休年龄的方法来缓解养老金给付的压力,具体做法如下:
鉴于对我国目前的人口结构状况和现行退休年龄政策所引发的问题的分析以及国外退休年龄改革经验的借鉴,政策的改革是必然的。但是在改革之前要进行精确的测算和预期,坚持弹性、渐进和差别的原则,力求在引起最小震荡的前提下,逐步完善我国的退休年龄政策。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注释:
殷俊,赵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P321-P322.
殷俊,赵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P323.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8,P168-P169
李娟.我国调整退休年龄研究综述.甘肃社会科学,2005.5.
李珍.关于中国退休年龄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保险,1998.4.
钟仁耀.养老保险改革国际比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世纪抉择――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构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0.
参考文献:
通常规定,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在200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202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8%。人口老龄化给年轻人造成沉重的负担,2000年中国老年赡养比为1∶10;2025年老年赡养比将为1∶5;到2035年,中国将进入深度老龄社会,平均2名纳税人将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1。
一、弹性延迟领养老金年龄的动因分析
1.1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静态缺口
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采用的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下,养老金的运行状况关键在于缴费率、待遇水平、预期寿命三个参数之间的关系。如果按总体覆盖率85%、人均年领养老金2.5万元计算,每年所需资金为静态现值5.5万亿元。虽然以现收现付制计算,2012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693亿元,总支出15502亿元,当期结余4191亿元,累计结余23667亿元。但据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中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养老金账户有约18.3万亿元的资金缺口。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戴相龙在“发展平台经济与促进区域合作”高峰论坛上也表示养老金有缺口,目前的结余是因为有财政补贴。
1.2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缺乏弹性
我国政策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必须退休的刚性退休制度。(详情见表1)。
表1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达到74.83岁。根据精算原理,如果平均寿命75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为60岁。近些年,由于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及缺乏延迟退休的相应激励机制,一些企业的职工因为各种原因办理了不合规范的提前退休手续,严重冲击了养老保险制度。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调查得出,2011年我国平均退休年龄是52岁,而欧洲许多国家退休年龄是67岁。
伴随着我国居民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年限不断增加,博士生毕业的时候一般是28周岁,按照现行退休制度中女职工55岁退休的年龄来计算,博士生仅只能工作27年,相比教育投入22年是不成比例的。人均寿命的延长给予职工继续提供劳动和创造社会价值奠定了基础,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然具有非常旺盛的工作精力。比如2011年因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研究获得了诺贝尔奖的美国彼得.戴尔蒙德,2011年72岁时才退休。
二、弹性延迟退休年龄的利弊分析
2.1“延退”有利于养老保险的收支平衡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中国城镇单位每年约有300万人退休,如果我国的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就可以增长40亿元同时减少支出160亿元,还可以减少并缓解基金缺口200亿元。
基于2010年数据测算的结果显示:男女居民均自60岁开始支付,全国资金总额为6107.5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含职工)支付总额为4491.07亿元,,农村居民支付总额为1616.43亿元,占当年GDP的1.52%,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27%,占2009年职工工资总额12.92%。如果从65岁开始支付,资金总额为4114.69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含职工)支付总额为3002.21亿元,农村居民支付总额为1112.48亿元,占当年GDP的1.02%,占当年财政支出的5.57%,占2009年职工工资总额8.7%,年度支出减少1992.81亿元。
个人账户中储存的是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劳动者所缴纳的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养老保险费产生的利息。通常劳动者是以上一年度自己的月平均工资数额作为个人缴费工资的基数。个人累积的金额发放完毕以后,社会统筹会继续进行支付。退休职工人平均的寿命比过去延长了10年,劳动者退休后接受社会资金发放的平均年限不断增加,社会负担越来越重。退休年龄进行弹性延迟以后,个人账户对长寿的老年人的支付风险就有所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也减少了。
2.2反对“延退”的群体
首先是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年轻人的就业岗位和年长者的就业岗位存在间接取代的关系,“延退”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更大的就业压力。而且老员工的工资是新员工的两倍,一些精明的私人企业主可能会因为反对延退而恶意辞退一些老员工。其次,在一线从事一些比较危险沉重的体力行业职工和自己交养老保险的下岗职工愿意早拿退休金享受养老,缓解生活压力。
除此以外,还存在如公平对待的问题。公众担心制度产生的红利变成一些官员贪恋权位的借口。公务人员免于自己缴纳相关的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垫付,养老费用还比企业的在职员工高数倍,老百姓已经对国家养老金双轨制度表示强烈不满,如果再延长了退休年龄可能会更加重老百姓恨官的情绪。所以不能谁设计谁受益,有关部门需要认真的调研,切实解决制度公平性这一首要问题。
三、弹性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建议
3.1先行试点,逐步延迟
我国全面实行推广弹性推迟退休年龄有关制度的最好时期只能当能够从事劳动的人口达到最高点的时候才行。实行这个制度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先行试点。具体计划和实施步骤如下: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2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总之,从2015年开始,到2030年之前完成这项工作。
3.2确定多样化的弹性波动区间
首先,要全面顾及到劳动者的利益,不能搞一刀切,不然又会回到原来的刚性轨道上。行业、职业包括工种都不尽相同,劳动者自身素质也有差别,因此选择弹性退休的空间应该多样化,根据劳动者实际退休年龄,波动幅度的上下限可以不相同。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去选择弹性波动区间。一些劳动者从事工作比较早,最低的就业年限完了以后,他们可以选择一个波动范围较大的波动区间。在公务员、政府部门有权力的官员还有企业高管等这些人,要减少他们的波动区间以免给他们贪恋权位博取利益找借口。
其次,退休制度的弹性处理必须同时考虑到低端劳动人员的利益,考虑到他们的经济条件和身体压力。所以还要制定一个保护低收入者的一个最低就业年限,比如说30年或者35年,要在这个最低就业年限基础上确定弹性制度。我们的退休制度不但要保证社会公平,而且必须保护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他们不能因为超强负荷影响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3.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首先,建立激励相容的养老金给付体制。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全覆盖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整合现行各类由政府支付的公共部门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补贴等。按照上年度各地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40%~60%,向全体年满60岁(或者65岁)的中国城乡居民(含职工)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非纳税人的支付率为40%(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主要指不缴纳任何所得税的城乡居民),低税率人的支付率为50%(主要指个人综合所得税率在20%以下的各类职工),高税率人的支付率为60%(主要指个人综合所得税率在20%以上的各类经济活动人口)。
其次,企业要建立刚性的配套制度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企业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实行弹性退休劳动者的条件、范围、以及申报程序进行规范。应该充分调研,征求企业职工的意见,向当地社保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审批备案,让他们依法监督。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避免弹性退休人员不积极工作,消极对待岗位,给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企业的自也要保障正确使用,通过这个弹性机制,将能力强技术过硬的员工留下,为企业发挥最大的作用。避免滥用弹性退休,走向相反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周辉.我国延迟退休年龄限制因素分析与建议[J].学术交流,2011.2.
[2]储丽琴.我国推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探究―上海的分析[J].学术交流,2011.10.
[3]MartinsP.Novo,AandPortugalIncreasingtheLegalRetirementAge:TheImpactionWages,WorkerFlowsandFirmPerformance(2009).IZADiscussionPaperNo.4187.
注释
张如一,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101班
李悦,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101班
摘要:人力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力,然而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一些劳动力自身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本文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视角出发,对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者生产能力提出相关建议,以推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常、快速和健康转型。
关键词: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劳动力;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7-0000-01
一、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力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其中劳动力因素更是推动农村技术进步,促进其经济发展实现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力。当然其中存在的劳动力转移不均衡、构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更加突出。
首先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平衡性加强。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发生迁移行为的主体是青壮年,而且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留在农村的都是劳动能力较弱的老弱妇残,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农业生产者。而从长远的角度看,我国农村还存在大量资源和荒地可以开发,农产品加工利用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不仅需要科技和资金,而且还要大量知识技术水平较高的劳动人员参与,而现在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了部分农村人力资源的损失和粮食减产,影响农村经济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不利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
其次是农村劳动者知识技能水平偏低。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教育资源贫乏,教育水平不高,而且受到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农村劳动者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却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造成许多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偏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政府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偏向于基础教育,而对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块不够重视,这与农村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中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不相符。
最后是我国农村人口结构更加不合理。当前,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思想观念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选择了晚婚少育。这样使得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这种劳动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给农村未来劳动力供给带来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结构中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员比例将上升,而年轻劳动力所占比重将下降,造成劳动力结构的不合理,老年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而年轻劳动力不足。而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传统的产业和技术不断被新技术和工艺所取代,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是以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在一个社会的产业结构快速转型时期,这种情况表现就更为明显,有技术有文化的青年劳动力需求旺盛,而没有文化,技术落后的老年劳动力将会过剩,面临着失业,再就业也非常困难,对未来劳动力供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另外由于老年人口增加,政府对养老保障投入增多,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投资相对会减少,这样也会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二、对于解决我国当前农村劳动力问题的建议
第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利与弊。市场本身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有其自身规律,但其滞后性和自发性是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因此政府必须完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对农村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和支持,保护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权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充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不断增强技术进步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增产的突出作用,使农产品商业化、现代化,引导农民进行自主创新;其次是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政策扶持作用,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乡镇企业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吸引更多的外出劳动力留在家乡,促进农村劳动力的供求平衡;另外政府可以构建和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平台,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劳动力需求与服务信息,建立农民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引导农村劳动力正确流动,调节劳动力供给关系,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最后,政府要加强制度保障。通过颁布相关的政策方针,从法律的角度来保障农村劳动力的各项权益,提供保障和依靠。
第二是要加强建设农村的教育事业建设。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16~40岁这个年龄段农村劳动力的再教育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要坚持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特别是职业技能教育,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另外可以通过规范农村文化市场,营造农村人才培育的良好环境,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质量;其次是通过宣传引导农民改变传统观念,意识到加强其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改善自身的技能,从而更加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最后还要建立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选拔人才,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进行激励,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且善于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才留在农村,从而促进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转化为适应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转型需要的、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人才资源。通过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技术进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顺利转型。
第三是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比重越来越大,农村劳动者所承担的负担越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应坚持以家庭为主,同国家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为农村老龄人口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从而减轻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负担。另外政府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减少对劳动力需求,兴办旅游业等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的第三产业,以及兴办乡镇企业等吸引部分在外的劳动力回乡工作等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我国当前农村劳动力存在的问题,是历史长期形成的,绝非短期内可以解决,我们不可急于求成,但也并非听天由命,我们要正确认识劳动力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兴除利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各项制度,合理有序的处理各项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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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的原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4(6)
关键词:延迟退休;养老保险;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D669.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引言
养老是自人类史以来必需解答的一道永恒课题。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改革,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但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助于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形成。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结构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金缺口的持续增加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而近期有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的议论,引发了全民的关注。“延迟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否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行之路?因此,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如何有效完善多渠道实现全国养老金的增长盈利,维护所有人民的切身利益势在必行。
一、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现状
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主要经历1983年―1993年解决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的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1993年―2000年初步构建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和2000年以后确立多支柱养老体系的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三个阶段。逐步形成了今天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现代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2218万人,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9750万人,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7073万人。养老保险覆盖的人群正逐年不断扩大,中国养老保险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使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性发展遭遇瓶颈。
二、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体系的基础尚不牢固,养老金面临“入不敷出”
养老体系就像座金字塔,基础养老金是塔底,企业年金是塔身,个人养老储蓄是塔尖。当前我国养老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压力逐年增加,是因为我国养老体系的基础不牢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我国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3.5万亿元,同比增长14%,同期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8万亿元,同比增长19.9%。很显然,养老保险基金相对“入不敷出”。据统计,1980年退休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是13∶1,而目前该比例约为19:100,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临近,年退休人员新增数量攀升,如现行政策不变,到2050年则会高达64:100,这意味着需要由100个在职劳动力供养64个退休人口。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引发养老保险金供需矛盾加剧
当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中国人口基数大,养老保险底子薄负担重,老龄化速度却非常快。查有关数据:1999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1.3亿人,占总人口10.2%,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预计,2050年前后,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4.8亿左右,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国家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口规模迅速膨胀,相对新出生人口的大幅度缩减,使抚养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造成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与领取者急速增多之间的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三)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质是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因此公平性问题是其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双轨制”,即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实行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对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个人无须缴纳社保,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到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的养老金的待遇;而对于社会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需要自己在退休前连续15年缴纳占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费用,退休后才能得到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退休金。虽然最近几年,城镇职工月均基本养老金不断上调,但由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不相同,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的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三、延迟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际上其他国家对延迟退休的惯例
法定退休年龄对于每一位劳动者都十分重要,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缴费年限和受益年限,还关系到国家人口运行趋势和平均预期寿命及国家的公共财政等。随着世界范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延迟退休年龄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如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社会保障项目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之后,又有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英国、西班牙、乌克兰等国家进行效仿借鉴该方法来减轻国家负担。但这一改革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人民的抗议罢工。如2010年在法国各大城市为抗议雇主将雇员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以后的计划爆发的近110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行动,2013年波兰首都华沙爆发10万人大游行抗议政府提高退休年龄。
(二)在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可行性讨论
1.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有利分析
从全世界来看,我国的退休年龄是比较低的。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同步提高,中国特殊人口政策导致的老龄化和日益紧张的养老基金支付压力客观上要求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首先,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有利于减轻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随着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工作的老年人则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养老金支付的重担落在有工作的年轻人身上,使他们的缴费压力越来越重,政府养老金收入相对减少,养老设施投入支出日益增加,推迟退休年龄则有利于延长其缴费期间,缩短支付养老金时间,从而减轻我国社会压力;其次,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使正在工作并缴费的人增加,而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减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赡养率,同时也有利于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因为知识经济时代,经过高学历培训的科技人才,知识层次增高,国家的培养成本变高,延迟退休则增加其工作时间促使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再次,实施型养老体制改革有利于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满足。目前我国社会上退休后的老年人再就业主要缘于经济需求和精神寄托,退休人员通过再就业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仅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也能够给家庭较少的经济负担。
2.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弊处分析
首先,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会从一定程度上加重就业压力,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导致全国失业率将增加。由于目前的全球经济都处于减缓发展,原本的就业岗位严重不足造成了就业形势的不乐观,如果再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无疑使得就业形势雪上加霜,更加严峻。不言而喻,退休是新老劳动力的更替过程,当年老的劳动力离开工作岗位,由新的年轻劳动力进行替代,把推迟退休年龄当做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必然会增加劳动年龄人口,使劳动力供给增加,而在劳动力需求一定下,导致失业的人数将增加,失业率必将呈上升趋势,政府则将承担更多的失业救济费用。其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累积提高,生产技术不断更新进步,年轻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应当普遍高于年老者,而推迟退休年龄会在一定程度上阻滞生产的进步,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最后,据相关数据显示,现在企业每个月给在职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在职职工年龄越高工资越高,相应的保险费也更高,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无形中增加企业的工资成本及养老保险支出成本,从而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四、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需谨慎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关乎国运、泽及子孙,而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推迟退休年龄方式好似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我们要懂得权衡利弊来进行取舍,我们应该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谨慎的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使养老保险制度真的能够切实有效地为广大的老百姓带来福利,实现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愿望。就我国现阶段状况,笔者认为可以试探着采取缓行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缓解眼下养老金收支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同时实现对退休年龄的合理化改革制度完善。
(一)谨慎采取缓行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
目前,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现有劳动力与潜在劳动力资源供给过剩,如果盲目普遍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会进一步加大就业压力。但如果从结构角度比较,退休人员的结构和新入职的结构并不完全在一个层面进行竞争。如果采取渐进式的、缓行的、局部试行的方式,在适当充足的时间内完成合理的退休年龄延迟来达到目标,同时随着就业供求关系的进一步变化,可以将对就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对现行退休制度进行管理与规范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企业员工实施的退休制度不尽相同,如现行的“双轨制”;男女职工的退休制度差别也较大,即使同属国有企业职工,在企业实施减员增效的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诸如:停薪留职、买断、内退等多种变相的退休现象。使得即使在同一单位中同等条件下,不同的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退休待遇规定,这些都使得我国的退休制度千差万别。因此,从近期来看,我国应该对现行的各种退休制度进行管理与规范以杜绝不规范的退休现象出现。
(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有区别的试行弹性的退休制度
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区域不平衡状态,我们的退休制度改革也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由于当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如上海等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人口老龄化程度非常低;如教育、医疗服务、制造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业需求是丰富经验,而如电子行业、金融行业等新兴行业则需求具有最新技术或有海外经验。所以,建议政府制定退休年龄的指导性政策,在试行弹性的退休制度时,我们应当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需求而设计,根据自身发展的状况进行自主选择退休年龄政策,甚至不同的人群也可根据自己的偏好来灵活的选择退休年龄与时机。
(四)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从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试行
我国目前实施的退休制度规定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这使得女性并没有实现充分就业,有失男女平等的公平性,同时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女性职工寿命通常比男性职工长,退休后女性职工从制度中领取的养老金时间较长,因此,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可以从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试行开始,同时,适当的提高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也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和提高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适当推迟女性的退休年龄后不但可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女性的充分就业,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同时也提高了女性地位,促进男女平等。但这一改革试行需要在较长的时期内完成,可以考虑先在8-10年左右的时间内,逐年递增式实现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为60岁。
五、结束语
退休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力深,任重而道远。在当前我国就业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人口加速老龄化并存的状况下,是否延迟退休年龄、如何进行养老保险改革都要顺应广大人民意愿,维护广大人民利益。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有逐步实行推迟退休年龄的方案,这应该是顺应人口老龄化到来的未来发展趋势。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针对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适当的将改革速度放缓,充分考虑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改革制度的灵活性,谨慎采取适度试行改革的方案,密切关注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并及时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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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支付能力
一、引言
养老保险作为主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设计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协调代际关系,保持社会的健康发展;养老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规避老年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充分就业的实现,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然而,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较快,预计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1%,略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33%),这势必会对养老保险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考察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国内外学者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制度做了大量研究,国外学者对老龄化的研究始于生育率问题,加里•贝克尔发展了关于生育率的经济学理论,他认为孩子是“耐用消费品”,父母的需求更多地受孩子质量的影响,因此,他从孩子的数量需求与质量需求两个方面研究了家庭对孩子的需求。此外,其他人口学家还提出了“代际财富转移”理论、“性别角色”理论、“家庭合同”假说、临界值假说等学说研究生育率问题对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国内学者对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如鲍思顿等(2005);[1]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影响效应,如李军(2006);[2]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如杜鹏等(2005)。[3]对于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及养老保险制度形式的选择。系统地阐述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的理论是通过生命周期理论、风险理论、市场失灵理论、世代交叠模型展开的,例如David(2001)[4]通过世代交叠模型论证了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养老保险制度的形式而言,目前主要有现收现付制、基金累积制及包含现收现付和基金累积的部分累积制。现收现付制是各国最初采用的形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出现,现收现付制养老体系出现收支难以平衡的问题,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转变,对于这种改革是否合理,学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支持改革的研究包括Feldstein(1996)、[5]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0)[6]等,反对改革的包括Verbon(1988)、[7]巴尔(2003)[8]等。通过文献回顾可知,目前关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有很多,但是,现有文献很少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考察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蔡昉等(2003)[9]直接将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康传坤等(2014)[10]考察了人口老龄化对最优养老金缴费率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考察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总结世界主要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描述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性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构成的。其中,2015年以前,基本养老保险由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2009年开始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开始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而来的;2015年《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至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组成。在补充性养老保险方面,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正式文件中首次被提及是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而言,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认识的加深,其发展十分迅速,到2013年,我国寿险保费收入达到9425.14亿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提供的资助,“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利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并分别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进行管理。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在职职工的缴费率为8%,企业缴费率为20%,合计缴费率为28%。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30年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依旧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养老金亏空问题严重,根据财政部2014年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4年养老保险费收入17554亿元,支出19117亿元,结余为负1563亿元,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亏空,一方面是因为历史欠账问题严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口老龄化使得缴纳养老保险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其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低、管理效率差,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应该进行有效的投资,并且其收益率要高于通货膨胀,但是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很难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有较为稳定的较高的收益率。
三、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人口老龄化使得本就不够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加脆弱,那么,人口老龄化究竟会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老龄化意味着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增加,需要支付养老金的老年人口基数增加,养老金的需求增加;其二,养老金供给相对减少,老龄化也意味着年轻人相对于老年人来说越来越少,缴费人数也会越来越少,养老金的供给减少;其三,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为继,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一方面直接增加了养老金支付的数额,另一方面又减少了养老金的供给,对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了双重压力,使其难以为继,由此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养老保险体制大变革。然而,不幸的是,已有的改革实践证明,尚无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那么,世界各国究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了哪些努力、哪些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呢?这都是值得研究、了解的问题。
四、主要国家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
21世纪可以说是人口老龄化的世纪,世界主要国家几乎都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老年人的保障制度,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接下来的部分将对主要国家人口老龄化情况及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简要介绍。人口老龄化现象最早出现于发达国家,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人口老龄化的国家,1850年欧洲工业革命即将结束时,法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10%,此后,欧美各国陆续进入老龄化社会,北欧国家瑞典于1882年、挪威于189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1930年英国、德国几乎同时迈入老龄化的门槛,美国也于194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此时,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国家还包括瑞士、荷兰、奥地利、比利时、丹麦等十几个国家。1960年,世界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5.6%,而发达国家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5%,人口老龄化已成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与发达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出现较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以中国为例,2000年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3%,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16.1%,预计2050年将达到31%。面对人口老龄化压力,主要国家采取了相应措施,李通屏对此做出了归纳总结,主要措施如下:其一,开源节流,改革传统的养老金计划;其二,延迟退休,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工作;其三,鼓励迁移,增加移民劳动力供给;其四,鼓励生育,增加未来的劳动力供给;其五,积极老龄化,减轻老年照顾的压力。与人口老龄化现象相同,养老保险制度也是最早出现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欧美发达国家,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建立阶段(1889年德国建立《养老、残废、死亡保险法》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二是扩张与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60年代);三是调整与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目前,按照国家主导的程度与方式不同,养老保险模式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型(如德国、法国、美国、日本等)、福利国家型(如英联邦国家和瑞典、挪威等西北欧国家)、部分储蓄型(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完全储蓄型(如智利等南美国家)。养老保险的上述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尚无一种模式可以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多的国家采用多支柱式的养老保险框架,以更多地发挥各种模式的优点,尽量地减少其弊端。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对各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困扰,各国都试图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以期可以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然而不幸的是,目前尚无一种模式被实践证明是完全成功的,可以说,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仍在探索当中。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人口老龄化;土地使用权;流转;利弊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时代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以家庭农业生产为主要的农业生产方式率先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得以实施,随后,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产量的增加,我国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逐步试点并推广的方式,使全国粮食产量迅速增加;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寻求经济制度变革,我国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农业也随之得到巨大的发展。90年代初,国家大力提倡城镇化建设,无数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了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作为80后掌握知识和技术的新生代农民工,因其与农业耕种联系颇少,绝大部分都依靠知识和技术生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远离农村,在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在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他们大多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接受到相对较好的教育,厌恶传统农作方式的繁琐。与其务农低收益相比,大城市众多创业机会、投资机会更具吸引力。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加剧了农民工外出务农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村中出现空心村现象,甚至出现土地无人耕种的尴尬局面。据统计,201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达51%,进城务工农民达2.53亿人;在农村人口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分别达到5000万人、4000万人、4700万人。
针对现目前80后,90后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土地闲置严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下的农业发展现状,加快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势在必行。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益处
(一)农业生产大规模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农业生产规范化将提供更好,更多的就业岗位给农业科技人才,同时能够吸引更多的青年选择农林专业志愿报考并深入到农村基层,带动并提升农业生产和创新水平。动员广大大学生进入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智力支持,是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创举”。
(二)促进大学生成为带动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提升农村整体素质
更多的大学生进入农村生产一线将有效带动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据有关统计,目前在农村农作,生活人员大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甚至未接受教育。较低的教育水平对现代农业生产缺乏必要认知,更谈不上农产品的创新,这使推行农业现代化面临诸多困难。倘若能够促使更多大学生进入农村基层,农业生产一线,这一情况将会得到很大改善。
(三)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基础上,每户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量与现代农业生产设备不在一个级别,致使其无能力,无意愿去购买现代农业生产设备,更无资金去修建配套的水利水电灌溉工程。现目前在中国广大地区农业生产仍是手工作业,耕种的仍是低经济价值的传统农作物,这极大地浪费了人力资源,并让农民生活劳累。集中化,大规模化农业生产将带动农业生产的相关生产设备,水利枢纽等得到完善,从而节约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四)减少农业科技对外依赖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收入
据报道,目前中国所采用高优农产品种子均依赖国外,价格昂贵。中国自身能够生产的优良种市场占有率一直处于相当低的水平,这对农业安全带来潜在隐患。改革有助于民间资本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快农业科技提升将有助于此问题的解决。
(五)利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未能大规模的涉及农业领域,这与农业土地使用零散化,杂碎化密不可分。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本高度集中在房地产等高利润产业中,而具有产权硬性约束的民间资本,一旦进入农业领域,因市场竞争加剧和市场监管的加强,资本的趋利性将表现在农产品品牌竞争、农业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而带动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我国农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资本同样需要农业这个平台来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两者相辅相成,开拓对农业领域投资是一项增加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重要途径。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弊端
(一)政府引导变成政府强制主导,加深社会矛盾
农民在改革开放后,逐渐成为弱势群体,土地长期成为一些人最有保障的经济来源。若政府强制实行土地流转,同时不及时处理好农民与各企业间的租用承包权之矛盾,不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权利,必将加深社会矛盾,甚至引发,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
(二)土地承包权租用时间过长或过短
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权租用时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回应,长期困扰着农村基层。流转时间过短,会打乱农民原本生产节奏。同时,大量长年生农作物也需长期投入,效益产生将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流转时间过长,则等于变相买卖土地,有违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并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不利于保障农民权益。
(三)对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型农户将产生冲击
这类农户大多经济来源单一,无其他经济收入特长。专业大户等以其独有的资金优势,信息优势,在粮食生产技术,生产成本及风险控制上均优于小型散户。成本的大量降低对农产品价格带来波动因素,对传统农户将是雪上加霜。
(四)土地流转价格太低,农民不能从流转中获益
农民种粮效益比较低,各地包租土地的业主就以每亩土地种粮食的收益作为参照,以此界定土地的租金价格。用这样的办法来确定地价租金,显然有失公平。例如,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该地区大多以500元/亩・年出租,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出租,一亩地10年也才5000元。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利有弊,政府只有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建立相应的信息监管机制,才能在改革中占据主动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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