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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例(12篇)

栏目:报告范文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

关键词滥伐林木社会危害性森林资源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某伙同张某(另案处理)于2010年3月上旬,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田地边的37棵杨树砍伐掉,经鉴定,被滥伐的林木的立方蓄积为20.6842立方米。

二、案件诉讼过程

丰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我院审查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一案,我院于2010年4月22日收到案件材料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第36条、第40条、第137条、第139条规定,于2010年4月22日已告知犯罪嫌疑人胡某有权委托辩护人;承办本案检察人员于2010年5月21日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明福。

案件承办人经过阅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是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田地边的37棵杨树砍掉,按照法律规定,胡某滥伐的林木20.682方林木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犯罪嫌疑人胡某认罪态度较好,丰县院公诉科建议法院对胡某适用缓刑。

三、评说

本案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滥伐林木案,但是它昭示着对滥伐林木犯罪者怎样进行处罚才能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款明文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伐林木罪被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秩序管理罪中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这表明立法者把滥伐林木作为危害社会秩序的一种情况。滥伐林木本身破坏了环境资源,影响了树木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功能,特别是在河两岸的林木,滥伐林木的危害性更大。滥伐林木罪的对象是归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林木或者其他林木。归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不是本罪的对象。

滥伐林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有采伐许可证,单位违反林木采伐许可的时间、树种、数量、方式或者查处核准的采伐数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二是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三是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权属尚未明确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林木。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2

乙方(护林员):_________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XX]7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林业局制定的《大连市农村专职护林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大财农[XX]494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_________

管护面积(亩):_________

管护区域: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前林地状况:

1、郁闭度(%):_________

2、滥伐、盗伐情况:_________

3、毁林状况:_________

4、病虫害状况:_________

5、火灾情况:_________

6、坟地管理情况:_________

7、野生动物保护情况: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管护期限

乙方对所管护区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壹年。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职责和权利

1、对乙方的护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

(3)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

(4)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

(5)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6)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乱埋散坟;

(8)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9)捕猎野生动物;

(10)盗伐、滥伐林木。

2、对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可解除对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2)对盗伐和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3)擅自同意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放牧、埋葬新坟,或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4)对本责任区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5)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6)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协议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职责和权利

1、对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埋散坟;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直接向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2、发现林火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做好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及时向森防部门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4、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林业案件的侦破工作;

5、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

6、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机关对护林情况的检查。

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助费,若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护林员补助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护林员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对管护区域内林地管护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付给乙方护林补助费,其中:最后一季度补助费在年终检查后兑付。按本合同书规定的检查内容,经检查在乙方管护责任区内,若存在下列问题的,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乙方最后一季度补助费:

1、存在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扣减15%补助费;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的,扣减5%补助费;

3、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的,扣减5%补助费;

4、存在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的,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的,扣减5%补助费;

5、存在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的,扣减5%补助费;

6、存在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扣减50%补助费;

7、存在新建散坟,没有及时报告的,扣减10%补助费;

8、存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扣减10%补助费;

9、存在捕猎野生动物的,扣减30%补助费;

10、存在盗伐、滥伐林木的,扣减40%补助费。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满一年,双方便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林权所有者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3

关键词:碑文;林业管理;清代;贵州

中图分类号:K2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5-0168-08

贵州是我国南方的一个多民族省份,世居在这里的有侗、苗、布依、彝、水、土家、汉等18个民族。这里遗留着大量的清代碑文,其内容涉及到林业、农业生产与管理以及社会治安、风俗改革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碑文多为文献所未记载,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为我们从事包括贵州在内的南方民族研究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资料。笔者根据民族调查所获碑文资料,结合有关文献的记载,拟就清代贵州的林业管理情况试作探讨。

一、订立护林乡规民约

森林是人类发展的摇篮。世居在贵州的侗、苗等各族人民与森林有着密切的联系,很早就有“靠山吃山,吃山养山”的爱林护林传统。清代,为了保护林木,贵州境内各民族地区皆订立有护林乡规民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对林木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有关这方面的碑文不少,如: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十一月十九日,立于今锦屏县敦寨镇九南村的“水口山植树护林碑”记载:“我境水口,放荡无阻,古木凋残,财爻有缺。于是合乎人心,捐买地界,复种树木,故栽者培之。郁乎苍苍,而千峰叠嶂罗列于前,不使斧斤伐于其后,永为护卫,保障回环。”

水口山原为一片风景林,浓荫如盖,因被人滥砍乱伐,致使林木凋残。当地侗、苗等族人民相邀捐山集资,买地40余丈,复种树木,并订约立碑,以保其林。共两条乡规民约,规定:“一禁大木如有盗砍者,罚银三两,招谢在外;一禁周围水口树木,一栽之后,不许砍伐枝桠。如有犯者,罚银五钱。”这些规约,有助于约束人们随意盗伐林木的行为,自觉爱护山林。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普定县补郎乡火田寨的熊姓村民,亦订有护林乡规民约,并勒石立碑:“一禁水火,二禁砍伐,三禁开挖。连婚、丧、祭祀及修房造屋,也不准任意砍伐。……此番禁革之后,倘有无知而冒犯者,杖责八十;明知而故犯者,罚银十二两,以警横豪。若有不遵者,立即鸣官究治,决不姑宽。”

由此看出,火田寨熊姓民众制订的护林规约是较为严格而又完备的,对于所植树木,严禁水火、砍伐及开挖,甚至规定婚丧、祭祀及修造房屋也不准任意砍伐。若有违犯,分别给予杖责、罚银处罚,甚至禀官究治。

咸丰七年(1857年)正月初六日,在贞丰县长贡境内,立有“长贡护林碑”。碑文记载:“……自清朝以来,罗氏一门将祖茔安厝于弄房之易(阳),茂荫儿孙,一脉相传。今为数枝之广所,蓄大树数树,原赖后龙家之麟毛而已。竟有不识之子孙,几毁伤龙脉,砍伐古树,惊动龙神,祖茔不安。是以合族老幼子孙,合同公议,故立碑以示后世子孙。如有妄砍树木,挖伤坟墓者,严拿赴公治罪,莫怪言之不先。自禁之后,各宜凛遵,毋得行毁伤龙神。以后罗氏一门后代,受情莫测,特此故立碑禁止。”

这是贞丰长贡的罗姓村民为了“栽蓄树木”,禁止砍伐坟山林木,经过合族老幼子孙“合同公议”后而立的护林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道光八年(1828年)六月十一日,黎平府城绅民为保护黔省名山南泉山林木不受砍伐破坏,在南泉山寺大殿底层左侧山墙上立有“公议禁止碑”。碑文中有两条规定:“一、三庵上下左右坟墓,听其拜扫。其有一切大小树木,日后子孙并众人、山僧等,永不许砍伐,违者送官究治;二、山中树木原以培植风水,不许砍伐,理应然也。倘藕以建醮美举,必欲取山中柴木,以供炊爨,将来上元、中元、下元等醮俱欲上山修建,此山中树木不几年而砍尽矣。请建醮者慎勿以守。”

从碑文看出,为了培植南泉山风水,除了不准砍伐山中柴木以供炊爨外,还规定不论树木大小,一概“永不许砍伐,违者送官究治”。这反映了黎平府城绅民爱护树木、保护南泉山风景的决心。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六月十五日,安龙县落溪、落坝、落央、阿能四寨,为“以靖地方”,在该县今兴隆镇的顶庙垭口立有“公议碑”。共四条,其中第三条规定:“禁山林不准乱砍”。这是经过落溪、阿能等四个村寨共同商议订立的,说明当地人民将山林管理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上述安龙县阿能寨除了在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与落溪等邻近村寨订立“公议碑”保护林木外,至咸丰九年(1859年),该寨又立有一块“谨白碑”。碑文共六条,由韦、岑二姓秉心公议,内容除了有保护水井不受污染、防贼进寨偷盗、不许窝藏赌徒之外,还规定不许砍伐树木柴薪,即如碑文所载:“凡各畜(蓄)边田边地树木柴薪,不许砍伐”。可见,安龙县阿能寨人民具有较强的林木保护意识,始终重视树林的管理。

类似的护林规约还有,如道光十八年(1838年),立于镇远县蕉溪区大岭乡金坡村的乡规民约碑载:“日后不具内外亲及贫老幼人等,概不许偷窃桐茶,盗砍木植。一经拿获,罚钱五百文。偷窃杉料材木,加倍处罚。”同治八年(1869年),黎平县潘老乡长春村亦立禁碑:“吾村后有青龙山,林木葱茏,四季常青,乃天工造就之福地也。为子孙福禄,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全村聚集于大坪,饮生鸡血酒盟誓:凡我后龙山与笔架山上一草一木,不得妄砍,违者,与血同红,与酒同尽。”

难得的是,清代贵州除了注重订立护林乡规民约以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外,还注意依法执行。如当时清江(今剑河)的一位刘总旗,在组织乡民议定约规后不几天,为表示其执法如山,故意悄悄叫自家的长工去偷砍一根公有树木,被寨民们抓住,他按约处理,除将树木没收为公外,还把自家的一头猪宰杀,请寨民们去吃,以儆效尤。这无疑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使人人自觉爱护林木。

二、禁止乱砍滥伐

林木的成材期较长,一般需要二三十年,所以保护幼林和成林非常重要。清代,贵州民间及地方官府对乱砍滥伐山林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较早反映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碑文,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立于锦屏文斗的“名垂万古碑”。共六条众议禁约,其中第一、三条分别规定:“一禁不俱(拘)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一禁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银五两。”对用材林及经济林皆禁止砍伐,重在保护。

之后,有关这方面的禁规碑文逐渐增多,如对黔中名山梵净山的管理即是如此。乾隆、嘉庆以来,外来炭商勾结当地刁劣绅民及不法僧徒,随意砍伐山林,掘窑烧炭。为此引起了清贵州地方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先后在梵净山域内立下数块禁砍山林的碑文。其中较早的一块是道光三年(1823年)铜仁知府敬文立的“梵净山禁树碑记”。在碑文中,知府敬文指出,梵净山在很早以前就以仙佛胜境而闻名天下,同时又是黔中胜地,既然“职斯土者”,就应当“加意”保护,这是其责任。适逢有人前来告“近于斯山积薪烧炭”状,于是“勒诸石,永以为禁”,立下这块禁树碑。

此后,一些不法之徒在梵净山伐木掘窑烧炭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私卖山权,与炭商勾结,在山内到处掘窑烧炭,破坏风景名胜。这惊动了当时的贵州布政使司按察使李文耕和抚理贵州巡抚部院观察使麟庆,二使特立碑刻告示,严禁乱砍滥伐梵净山林木。

按察使李文耕所立碑文文告,名为“勒石垂碑”,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十二月一日立于今印江县张家坝乡东部29公里的“敕赐碑”右侧。其中有载:

“照得铜仁府属之梵净山,层峦耸翠,林木翳荟,为大小两江发源,思铜数郡保障。其四至附近山场树木,自应口水(永)远培护,不容擅自伤毁。前于道光三年,因寺僧私招奸徒梅万源等,在彼砍伐山林,开窑烧(炭),从中渔利。据府属贡生万凌雯等呈控到司,当经前司饬府提讯究办,并出示严禁在案。今复据府属生员滕行仁等,具控楚民郑大亨等,贿串寺僧普禅等将山场售卖砍木烧炭等情到司,实属藐玩。除饬铜仁府查拿讯究详报外,合行再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梵净山寺僧及该地方乡保军民人等一体知悉:嗣后,该处山场及附近四周一切山秣木石,务须随时稽查,妥为护蓄,毋许僧再渔利,私招外来匪徒砍树烧炭,以靖地方而护风水。倘敢故违,许该地方乡保人等立即指名赴府呈请拿究。如敢互相容隐于中分肥,别经发觉,或被查出,定行一并照知情盗卖官民山场律治罪,决不宽贷,各宜凛遵勿违。”

而观察使麟庆所立碑文文告,则为“名播万年”,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十二月十日立于张家坝东部29.5公里的上茶殿。碑文称:

“灵山重地,严禁伐木掘窑。梵净山,层峦耸翠,古刹庄严,为思邛江之发源。良田民命,风水悠关,自应培护,俾山川树木,翁静无伤。斯居其地者,威享平安之福。李抚院访得该处有外来炭商勾串本地刁劣绅民,及坝梅寺僧私卖山树掘窑烧炭,只图牟利,不顾损伤风脉。屡经士庶呈控,地方官虽已查禁,而奸商阳奉阴违,至今积蔽未除,伐木掘窑有所匪细。除札饬思铜二府亲往查勘封禁,妥议具详外,合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军民僧俗等知悉:嗣后,毋许将该树株私行售卖,亦不得容留外来奸商掘窑烧炭。如敢故违,一经查获,或被告发,定即从重究办。倘乡保差役得规包庇及藉端滋扰,一并严惩,各宜凛遵勿违。”

从以上两块碑文内容可知:(1)早在道光三年(1823年),梵净山就已发生外地炭商勾结坝梅寺僧私卖山树掘窑烧炭之事,铜仁知府敬文在处理该事件中便写了“梵净山禁树碑记”,勒石立碑,“永以为禁”。但事实上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虽“屡经士庶呈控,地方官虽已查禁,而奸商阳奉阴违,至今积蔽未除。”因而才使得这二位省级大吏亲自过问此事,出示告示予以整治;(2)两篇告示的目的和出发点都很明确,即为了保护梵净山的森林资源不受破坏,原因都是由于不法之徒内外勾结采伐山林,掘窑烧炭,破坏植被生态;(3)二位省级大吏对梵净山的保护都非常重视,态度十分坚决,严禁乱砍滥伐,掘窑烧炭,一经查获,或被告发,“从重究办”,“决不宽贷”。这对于保护梵净山的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起了积极的作用。

还有,光绪七年(1882年),印江汪家沟亦立有严禁盗砍树木的“功德碑”。碑中除了刻有序文及37名倡导者姓名之外,碑的正面还刻有同治十三年(1874年)印江官府下发的文告。文告云:

“据九道溪各牌乡民宋洪熙、汪积珍、邓良金、戴迷珍、安洪俊、宋宗套等凛称:九道溪一带地方,土多田少,当有丁粮,乡民寒苦,全赖护蓄山林,卖柴以纳国课。横悍恶徒借割草为名,屡屡盗砍树木,失主拿获真赃,反被欺凌凶辱。乡民畏祸,不敢同伊滋事。恳请出示严禁等情到县。据此除告徒准立案外,合德出示仰谕。为此,示仰县属诸邑人等知悉:嗣后,割草者只准在外割野草,毋得盗砍树木。仰示之后,尚(倘)有前项恶徒结党成群在上(此)借割草为名,暗中偷砍树木者,许各牌乡民等扭禀以凭惩究,各宜凛遵毋违。”

由上看出,这是一个既利用官府文告又立乡规,将二者结合为一体的典型实例。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道溪各牌乡民宋洪熙等向官府反映,当地田少土多,生活寒苦,“全赖护蓄山林,卖柴以纳国课”。因遭不法恶徒假借割草之名,屡屡偷砍树木,乡民不敢干涉,反被欺侮。为此,印江县知事颁发文告,以为禁绝。时隔8年之后,汪家沟“首事”37人倡导立碑,以乡规民约的形式将严禁假割草之名行盗砍树木之实的禁令刊刻于碑,固定下来。事实证明,将传统乡约或官府文告以立碑的形式表示出来效果更好,乡民易于接受,也易于执行。

另外,在贞丰县必革村,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也立有“禁砍树木碑”。这是该村陆氏一支公议的条规,主要是保护坟山树木,严禁砍伐。可贵的是,陆氏宗族在议定禁止砍伐树木的条规时,强调不论亲疏,必须共同遵约,否则概予责罚。“倘有亲疏冒昧,不遵禁约,横行估砍。一经查觉,即赴伸鸣族长,公向令,责罚奠谢。倘敢辞傲,即行重究”。同时规定,若有举报或贼赃俱获,给予一定的奖励。“山林树、草、秧青并不准割,若肆行故违者,罚银八两八入祠。若有仁人见者,报信谢银一两二,赃贼俱获者,谢银二两四。”这种赏罚分明的措施,反映出陆氏宗族对护林的重视,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古州厅也是如此。道光初年,厅署曾令民间“蓄禁松、杉、果木”。此后,厅境的王岭、宰牙、冷里、晚寨等村寨勒以石碑,告戒村民村边寨旁树木“只准培护,不准擅行砍伐”,否则“按律重处,决不姑宽”。有的还规定,“不准砍伐生柴,若有乱砍败坏,日后查出罚钱一千二百文”等。天柱县三门塘村的“老人会”甚至还规定,谁偷砍树木,以后家里死了人不准别人给他家抬棺、拉牛,同时罚款高达500元。

禁止乱砍滥伐,目的在于让山中之树“听其长养”,使得“环山皆木”。这有利于贵州山区巩固并扩大森林覆盖率,保持良好的生态。

三、加强林业法治

清代,贵州境内虽未见专门的林业法规,但地方官府文告中常有涉及林事的记载。特别是在禁止汉人越界盗伐少数民族山林方面,清贵州地方政府确实做了一定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缓和了民族矛盾,这在有关碑文中有所反映。

如嘉庆十年(1805年)八月初三日,在今贵定县仰望乡关口寨门前,立有一块“万古普芳碑”。碑--文云:

“照得西排仰王(望)青苗雷阿豆等赴府具控生员郑士品等,越界砍薪一案:蒙府宪亲查结文行县票开,仰县官惠查照来文事理,立即束装前诣勘明,该苗阿豆等四至界址,出示谕令,照界永远管业。……嗣后,设有砍伐柴薪,毋得越占苗寨地土,致启事端。……今查勘得梅子冲,南抵老密寨叉路之内,应付雷阿豆等管业,郑士品等毋得再行冒占干咎,……。”

上述碑文主要记载了苗民雷阿豆等到贵阳府控告大平伐营生员郑士品等人越界砍伐苗族山林,贵阳府令贵定县正堂带领书办及仰望西排土舍第五任土司雷开勋现场勘查,明辨曲直。勘查中,通过审查苗族地契,确认郑士品确实冒占苗民山林,因而立碑晓谕,并告诫汉族官兵不得欺凌苗民,要维护

碑文记载:“盖闻黎山蓄禁古木,以配风水。……前人相心相议,买此禁山蓄禁古木,自古及今,由来旧矣。至道光年问,立定章程,收存契约捐钱人名,昭彰可考。蓄禁古木成林,被人唆害,概将此木砍净。咸丰、同治年间以来,人民欠安,诸般不顺。至光绪七八年间,合村又于同心商议,又将此木栽植成林。不料有不法之徒,反起歹心,早捕人未寝之时,暮捕人收工之后,私将此栽之秧木扯脱,成林高大之蔸砍伐枝丫,剥皮暗用,弄叶杀树。合村众人见之目睹心伤,殊属痛憾。自今勒石刊碑之后,断不扯坏。若再有等私起嫉妒歹心之人故意犯者,合团一齐鸣锣公罚赔禁栽植章程,另外罚钱拾三千文,违者禀官究治,预为警戒。”

由是可知,锦屏章山村早在道光时期,因“被人唆害”,山林被毁的现象较为严重。至光绪初年,合村又将树木栽植成林,不料又有不法之徒蓄意破坏,“私将此栽之秧木扯脱,成林高大之蔸砍伐枝丫,剥皮暗用,弄叶杀树。”为此,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该村特立禁碑,违者除了罚钱外,还将”禀官究治”。

类似的碑文记载还有。如黎平县肇兴寨于道光二十年(1841年)十二月初六日刻立的“封禁碑”,黎平县登江寨于光绪元年(1875年)六月六日立的“禁止碑”,光绪十八年(1892年)七月初八日于黎平纪堂、登江、弄邦、朝洞等寨共立的“永世芳规碑”,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初十日于黄平王家牌立的“万古千秋碑”等。这些碑文中有关禁止毁林开荒的措施,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促进贵州民族地区林业生产稳步向前发展。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4

关键词:山区;林业发展;问题;对策

1当前山区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1森林资源质量和可采伐量不断降低

近些年来,由于山区土壤贫瘠、水资源稀缺以及人类滥砍滥伐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人类栽树缺乏有效的管护,导致山区林业资源质量急剧下降,森林可采伐量也越来越少,不仅如此,近几年山区农民以及外来人口仍在掠夺性的砍伐松、杂木,同时提供纤板、细木工板等原料,另外,很多山区在进行砍伐时,仍然坚持多年来形成的拔大毛、抽壮丁传统的采伐方式,正是由于这种采伐方式,使得好林逐渐变成了残林、残林也日益恶化成了荒山,并且形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使得山区生态出现严重失衡。呈现在人们面前是一番越砍越稀少的局面,山中的很多珍贵杂木都已经濒临绝迹,因此当前山区林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1.2缺乏合理的育林规划

就我国当前山区林业发展现状而言,普遍存在着育林规划不合理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山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多山区,正式开展植树造林工作之前,并没有事先做好育林规划工作,即使是最基本的种植种类和面积等也没有提前进行规划,导致种植出来的树木都比较分散,很难形成集体规模,甚至还会出现与山区经济建设方案不相适应的情况,往往会阻碍国家经济建设方案的实施,有的山区还存在刚刚种植的树木由于修建道路等因素而不得以采取砍伐措施,造成严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实际上,育林规划不合理的问题不仅仅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往往还存在一定的历史因素,因为林业发展的重点往往会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导致山区林业发展错综复杂。有的山区注重做好林业林规方面的工作,但却并没有对树木栽后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说病虫害防治工作不到位,灌溉不及时导致树木缺水,这些都会影响树木的生存。

1.3育林科技含量不足

现如今,要实现任何事物的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撑往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解决问题,才有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目前我国林业发展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很多山区林业发展都没有树立起科技兴林的理念,在开展育林工作时,更多的还是根据传统种植经验进行,凭经验办事,并没对林业发展展开深入研究,极大的造成了对有限育林资金的严重浪费,缺乏对林业发展的深入研究。不少山区甚至都没有成立C诺牧忠倒芾聿棵牛组建护林专业工作队伍,现有的育林队伍都是有文化水平较低的山区农民担任,这些农民往往因为受到山区信息闭塞的限制,很难掌握到先进的育林技术,熟知树苗培育、中期种植,了解后期的林木管理以及病虫害防治等相关技术,从而导致“种树不见树”的情况的出现。

1.4林业法律宣传不到位

法律政策从出台,到中期宣传一直到最后的落实,往往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特别是在山区地区,人们受教育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因而对法律的传播和应用效果影响比较大,通常情况下,山区地区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受教育程度低是山区群众的明显特点,因而导致其对外界新事物不怎么理解,这些对林业法律的传播和应用都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对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有很大的阻碍作用。不仅如此,由于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法律宣传不够到位,使得山区林业发展陷入困境。同时,林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林业法律宣传工作时,往往并没有从山区群众实际情况出发,只是对林业法律进行简单的传达,并不对民众是否理解加以充分考虑,甚至还存在通知都没有下放的情况,导致林业法律如一纸空文,广大群众并不怎么了解,导致国家制定的相关林业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解决山区林业发展现存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2.1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及可采伐量

首先应当努力克服山区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不断提高山区森林覆盖率,加大营林的力度,促进山区森林蓄积量的提升,从而使得森林资源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其次,应加大对森林资源滥砍滥伐现象的控制力度,避免掠夺性砍伐现象,减少各种实木原料生产,避免森林资源的无端浪费。最后,应加快森林砍伐方式改革,考虑砍伐对森林资源自我修复能力的影响,一定要在不影响森林资源自我修复能力的前提下进行采伐,防止森林资源质量越砍越差。

2.2事先制定合理的育林规划

在制定山区育林规划时,一定要确保育林规划能够实现因地制宜,保证育林规划科学合理。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应该从山区地形地貌、气候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出发,从而选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状况,并且不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健壮树苗进行移栽,这样能够有效提高树苗成活率,达到提高山区森林覆盖面积的目的。就我县来说,主要将河流、沟渠以及山区道路作为其育林骨架,目前已初步建成了网、面、点的防护林体系,其中有700km2左右的果树林,主要生产苹果和梨等多种水果,同时还种植大量山区核桃,不仅实现了巨大的生态效益,还实现了经济效益。

2.3不断提高育林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支撑

要想促进林业生产力的提升,促进林业更快更好发展,就需要不断提高育林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支撑,这是发展山区林业根本途径,更是加强山区林业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要通过先进的培育技术进行幼苗的培育,确保幼苗健康无病,提高种植的成活率;二是要通过先进种植技术的引进,借助于高科技检测仪专门检测种植区域土壤中的湿度和肥沃度,从而判断种植区域土壤是否满足幼苗的种植需要,一旦判断不能,则要通过采取浇水、补肥等有效措施改善土壤状况,从而达到种植的基本要求。三是在种植工作完成之后,还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后期管理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样检查,以实现对树木生长状况的实时跟踪。一旦发现病虫害症状一定要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避免病情的蔓延。四是建立完善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并不断提高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水平,并做好各层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5

【关键词】: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探究分析

1、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发展林业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综合体现,合理安全的发展森林资源不仅仅可以统筹兼顾好中国的经济发展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能够提高林政资源的管理水平。所谓的资源林政管理指的就是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森林资源,在新形势下对各个区域林业发展的新目标做出相应的努力。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具有深刻的重要性,它主要涵盖保护好植物种类与植物的多样性、解决国家对林木的需要与调整、保证森林资源的整体质量等,森力资源覆盖范围的广泛与否与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着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与利用程度,所以要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来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2、当前我国林业管理与森林资源的现状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主体与自然资源,它能够维持好生态环境与人们生活质量之间的动态平衡,而对当前我国林业管理与森林资源的现状有一个宏观上的掌握与了解有利于将后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就资源林政管理现状来讲,我国的森林资源在逐步的退化,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希望相关的专业负责人珍惜森林里面的稀有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林业的政策与方针,逐步调整好全国对森林林木的需求量且增加全国的森林面积。其次就森林资源现状来说,经常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许多不法分子无节制的破坏砍伐森林、大量种植农作物、私下相互收集林木等,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急剧缩小了森林资源的占据比例,人均森林储蓄更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标准,我国占全球的人均森林覆盖率不到三分之一,使其成为一个绿色退化的国家,值得深入的反省与思考。

3、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优点

3.1有利于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必须要通过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来保护我国稀有的森林资源,面对突出的森林资源恶化趋势,应该要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与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进一步对森林资源予以严格的控制与保护,进而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林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森林资源的总量与质量。与此同时,加强培育和抚育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加强林政管理也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依次从集约经营、现代栽培技术、良种壮苗、造林设计、分类经营等环节入手,这些都需要依赖森林资源的林政管理以及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最终实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的。

3.2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的总量

一般情况下,森林资源的建设速度要远远超过森林采伐的速度,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这一终极目标,同时要协调好与森林资源质量间的关系,采用科学合理的办法进行森林资源的经营、保护与充分利用,在确保林业生产平稳有序进行的同时还要考虑到通过高精尖的技术来植树造林,最大化的增加森林资源的总量。另外,要不断强化对采伐的监管能力、坚决避免林地转耕地的行为发生,加速调解林权争议,严格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还要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且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本着有利于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有利于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去实施。

4、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建立科学完善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

要想从整体上全面的促进林业的生态建设,就要开拓全新的发展思路,使得森林资源的功能更加的丰富与齐全,要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执法建设与监督控制,在科学完善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下去改革创新林业的发展方式,更要明确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伟大目标,突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在保证环境社会效益的大前提之下有效解决供需矛盾。此外,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进行还要以法律为依托来调节林业市场并维护市场秩序,森林资源的发展与保护二者要并重,这不仅有利于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还有利于提升林政资源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2重视森林与土地的逆转,做好防治自然环境的危害

一方面,就重视森林与土地的逆转方面来讲,首先就是要深刻认识到破坏森林的危害性及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针对那些破坏资源、重视农业带来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林业所带来长期利益等一系列的不合理现象要通过林业局的负责人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就做好防治自然环境的危害方面来讲,因为近年来天气状况的炎热干燥加剧了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性,最典型的就是酸雨会侵蚀大面积的森林,还望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做好预算,这极大的有利于降低资金损耗成本,还有利于把森林资源的损失系数降低到最小化,最终实现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

4.3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严惩对森林的过度砍伐等不法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利用的不断增加,而且再加上大量对森林资源砍伐、造田围湖荒谬工作的频繁涌现,这就从客观上要求相关的专业负责人要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且严惩对森林的过度砍伐等不法行为,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制度、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使用林地的审批等流程,对不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要予以改革创新与不间断的完善巩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办事,严惩不法分子,将森林保护任务落实到单位、个体中去,杜绝人类对森林的随意砍伐与盲目利用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进行探究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森林资源是林木业发展的根基,而资源林政管理就是对林木业的合理化管理,现在国家大力号召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逐步重视起对大自然的保护,要求统筹兼顾好经济与环境的发展,进而更好的促进林木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同新,包应森.浅析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J].林业资源管理,2014,(5):167-169

[2]张震海,高源.加强林政管理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J].中国林业经济(理论版),2013,(7):231-234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6

北京森林的第二次劫难是在元代,元代建立了高效专业的砍伐队伍,成立了专门政府部门,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大肆砍伐林木,一些民间机构也掺入其中,当时流行谁砍伐有功,就可以加官进爵,封王封侯,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砍伐森林的热情,砍伐大军超过百万,就连山上的小树和灌木都砍伐一空,大面积的荒山野岭连成一片,造成的森林植被破坏极大,其后果是元代的104年的统治期间就有52年水灾频发,平均15年就发生一次大的水灾,使得该地区的水土流失与河流干枯更加严重;

北京森林的第三次劫难是在发生明朝的、历史是规模最大、破坏力最强、后果最为严重的一次森林大砍伐、大毁灭,仅仅是烧菜柴就烧了810万棵大树,从此四五人围抱的大树难以见到,造成北京地区森林尽毁,大地满目疮痍,平原森林与原始森林荡然无存,这次最严重的破坏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在明朝统治的276年间,水灾有95次,旱灾140次,平均每3年发生一次,频率比辽金时代和元代大大增加,这些水灾与旱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无法估计,真是得不偿失;

北京森林的第四次劫难是在清代,据统计,清代仅仅是为了修建粮仓就接近砍伐了二十万棵大树,了一些边边角角地方的森林也未能幸免,到了清末,北京地区的森林所剩无几,曾经浩瀚无边的森林到此就遭到了彻底毁灭,这一次的后果是清末60年就有51年发生水灾,京城水深平均一两丈,到处一片汪洋,人员死伤无数,财产损失无数,另外还有四年是旱灾,也是民不聊生,清末只有五年比较消停日子。

为什么乱砍滥伐森林会造成如此巨大的灾难呢这是因为森林可以调节大气与空气湿度和降水的巨大作用,还可以清洁空气,预防水土流失及保护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等等许多重大的作用,可是,过去人们不懂得这些,不懂得科学防护,这是历史的局限性造成的,同时,也是历史留给后人的沉重教训,今天的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至于我国的水劫方面,其损失程度也与树劫同样严重,就在最近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仅是北京就有数十条河流湖泊遭到填埋,仅是文命期间北京遭到填埋的河流湖泊就有11个,填埋的知名河道多达30多公里,占北京全部河道的十分之一,被填埋的湖泊面积多达80多万平方米,占北京全部湖泊面积的十二分之一,致使城市河湖水系和水生态环境遭到无可弥补的巨大损失;由于北京过去又没有规划科学与节约用水,导致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城市的水资源日益紧张,地下水开采过度,以至于今天不得不面临极度缺水的局面,只能靠等待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来救急。以上只是拿北京的树劫与水劫来做个例子,但是全国各地的树劫和水劫的实际情况也大致同北京差不多,这充分证明了我国的森林与水资源的劫难情况十分严重,比如,湖北省过去是名副其实的千湖之省与原始森林最多的地区,如今却有大量的湖泊河流已经消失,或正在遭到消失;原始森林也恐怕也只剩下神农架一处了,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千湖之省的湖北省恐怕已经名不副其实了。我在北京的永定河附近生活了近两年多,发现这里的水资源一年比一年减少,表现在河流一年比一年的干枯与枯竭,比如,卢沟桥上游的水源减少得不能再减少了,因为,卢沟桥下游仅两公里处就已经筑起了高高的水坝了,已经靠截流来维持上游的水位了,而卢沟桥下游仅两公里处就已经是干枯的河床了,我担心这样下去,在不久的时间,卢沟桥下面无水可流。

我国除了树劫、水劫外,还有山劫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诸多问题,请问,朋友们,几十年来,我国有多少高山被夷为平地;有多少河流湖泊消失殆尽(连黄河流域现在都面临枯竭的局面);还有多少森林林木毁于一旦而不复存在。同时,我国北方的地下水由于采取过度,水位严重下降,急需得到水位补充,可是城市人口却还在急剧的增加,已经严重的超过了警戒线,并且,这些人还不知道去节约用水;所以,我最担心北方若再继续这样下去,恐怕一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不够用,介时或将没有水可用;或恐怕只能靠引进海水来补充地下水水位;或人们恐怕只能靠饮用海水淡化过的代价极高的水了;当然,谁也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发生,但是,我们绝对不能不行动起来,来预防这些危险发生,而这,需要每一个的努力。以上仅仅是北京与湖北的树劫和水劫的情况就如此的严重,那么,全国各地的树劫与水劫的严重情况可想而知,由此,我国成为世界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严重缺乏的地区之一的现实就摆在了全体中国人的面前,这给我们这个古老文明的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生态压力和影响,至少影响了我们的形象,而这在唐宋时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那时候,中国大地是多么的美丽呀!由于我国的树劫、水劫、还有山劫与污染等情况十分的严重,我们想恢复唐宋时期的森林植被面貌,至少需要一千年以上,然而,无论这条道路是多么的坎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要实现,人类大自然千年的回归梦想也永远不能停止!

朋友们,只有我们的祖国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城市与城市,乡村与乡村,城市与乡村之间都是连成一片的绿色海洋,空气质量恢复远古,如此,人类才能返璞归真。

朋友们,为了生命的荣光,在这里,我建议所有的人死后都是环保式安葬,为未来生命提供营养成分与有机物,自然而然的风化成为土壤,成为生命延续的一部分,而不少一把火烧掉,使灵魂难以回归自然,所以,人们应该反对火葬,选择绿色安葬。

朋友们,现在的气候变暖与异常、气温升高等现象都与以前人类的树劫、水劫与山劫等都有着直接与间接的关系,也与工业革命以来造成的环境急剧污染与破坏也有着直接的与间接关系,而人类现在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环境污染这个问题,我们上应这样理解,现在的地球已经得了良性肿瘤,稍有不慎就会转变成恶性肿瘤,其后果可想而知,唯一办法就是恢复地球三百年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因为三百年前是绝对没有,气候异常升温这样事情发生的,这是近代史上才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之一,主要是由于人类对地球资源的过度开采,以及战争、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加之过去人类普遍不重视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在一起而造成的。而解决环境污染的唯一两个办法是什么呢?一是人人都要行动起来采取实际行动,而不是阳奉阴违,搞虚伪的一套,只有人人参与进来,都积极的行动起来,才能迅速的解决环境污染;二是整个世界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北方城市的发展,仅仅靠现有的发展模式,是远远达不到环境保护的长远要求的。人类若想长久地解决全球环境的污染问题,还得在现有的基础上,让全世界每一座城市的所有的建筑物都披上绿装,让每一个城市都形成一个个波涛汹涌的绿洲,到处是蓝色的海洋。我们唯有如此,才能长远地解决全球环境的污染问题,我们的地球家园才能真正的走向返璞归真。那么,我国城市所有的居民楼,住宅楼和办公楼之顶层和平台,都种植上花草树木,市政府要出台各类屋顶绿化鼓励政策,实施推行顶层和平台共同绿化之良好理念,大力支持和扶持好其产业之大发展,这一点日本就做到比我们得好,应该学习。总之,我国城市所有的居民楼,住宅楼和办公楼之顶层和平台,都要在种植上花草树木,实施屋顶绿化政策,推行顶层和平台共同绿化理念。

最后,我仍然要再说一遍,强调一次,现在,整个中国与全世界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北方城市的发展,仅仅靠现有的发展模式,是远远达不到环境保护的长远要求的。中国与全世界若想长久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得在现有的基础上,让全中国,全世界每一座城市的所有的建筑物都披上绿装,让每一个城市与城市之间都形成一个个波涛汹涌的绿洲,到处是蓝色的海洋,唯有如此,才能长远地解决全球环境的污染问题,我们的地球家园才能真正的走向返璞归真,这种方法不但可以让所有城市的大气污染都得到尽快的解决,而且还可以让地球迅速的达到返璞归真,这一点是肯定的

而在环境污染问题上,我们应该这样理解,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污染是由人类造成,从古至今,人类一直没有环保意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环境已经不能承受下去了,开始以气候升温、空气污染、雾霾污染加剧、水资源污染严重,水土流失、节气异常等各种方式报复人类了,人们才开始重视环保,所以,在环境污染这个问题上应这样理解,我们的地球已经得了良性肿瘤,稍有不慎就会转变成恶性肿瘤,其后果可想而知,唯一办法就是恢复地球三百年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因为三百年前是绝对没有,气候异常升温这样事情发生的,这是近代史上才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之一,主要是由于人类对地球资源的过度开采,以及战争、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加之过去人类普遍不重视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在一起而造成的。而解决环境污染的唯一两个办法是什么呢?一是人人都要行动起来采取实际行动,而不是阳奉阴违,搞虚伪的一套,只有人人参与进来,都积极的行动起来,才能迅速的解决环境污染;二是整个世界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北方城市的发展,仅仅靠现有的发展模式,是远远达不到环境保护的长远要求的。人类若想长久地解决全球环境的污染问题,还得在现有的基础上,让全世界每一座城市的所有的建筑物都披上绿装,让每一个城市都形成一个个波涛汹涌的绿洲,到处是蓝色的海洋。我们唯有如此,才能长远地解决全球环境的污染问题,我们的地球家园才能真正的走向返璞归真。那么,我国城市所有的居民楼,住宅楼和办公楼之顶层和平台,都种植上花草树木,市政府要出台各类屋顶绿化鼓励政策,实施推行顶层和平台共同绿化之良好理念,大力支持和扶持好其产业之大发展,这一点日本就做到比我们得好,应该学习。总之,我国城市所有的居民楼,住宅楼和办公楼之顶层和平台,都要在种植上花草树木,实施屋顶绿化政策,推行顶层和平台共同绿化理念。

人类只有具备了科学的生活生存方式,才能更好的延续下去;环境污染的程度,直接与间接的与人类的生活生存方式是否科学有关,那么,人们现在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与思想思维等方式是否真的就很科学呢?就我看,还有许多不科学与不完全科学的地方,比如,人们任意烧掉垃圾、秸秆与树叶,造成了严重的雾霾污染而不是用来发电;比如,人们吃喝玩乐过于讲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有不少人是应该用的都用了,应该享受的都享受了,可是,到了应该节约的时候却不节约,造成双重浪费;比如,现在的教育方法还很不科学,造成大量的人才资源浪费;再比如,火葬就是不环保和不科学的生存方式,请看,尸体淋上汽油,一把火烧掉了,如同烧掉垃圾、秸秆与树叶一样,烧掉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产生了污染物,产生了严重的雾霾,还使灵魂得不到回归。

大自然中,所有的动植物死亡以后都是自然埋葬,只有人类用火去烧,这本身就是违反自然规则的行为,因为,土地需要营养成分和有机物成分,才能更好地延续生命,而所有的稻草、垃圾、秸秆与树叶,以及一切动植物的遗体都是土地需要的营养成分和有机物,难道可以一把火烧掉么?我们要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前进,让我们的遗体慢慢地风化,转化为大地与生命所需要的营养成分和有机物,从而让灵魂能够自然的去回归与轮回,让生命能够更好的代代相传,健康发展。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7

关键词:森林采伐制度改革

林业的直接经济效益体现在森林采伐上,从现行的林业政策体系看,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破了常规。过去划的自留山确实解决了多数群众的烧柴问题,而且也绿化了宜林荒山、荒地,保护了其他森林资源。但是,部分群众在解决烧柴的前提下,培育了用材林,结果到了采伐利用期,却得不到采伐,群众伤透了脑筋,严重的挫伤了群众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目前的林业改革不应是捧着金碗要饭吃,群众分到手的林子,购买者买到手的林子,好看不能利用。有能力的人千方百计的搞指标采伐,形成恶性循环,甚至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从流转的情况看,由于承包户为卖而买,基于利益的驱动,购买者千方百计进行砍伐。资源好的集体林场也将采伐权对外承包,导致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破坏速度加快,资源枯竭。

森林资源管理是林业的根本任务,而森林采伐管理和林地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1984年颁布的《森林法》规定,依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自“七五”到“十一五”,我国编制和执行了“五期”森林年采伐限额,经过20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以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以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木材加工监管为重点”的森林采伐管理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发展和人们需求的转变,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在一些方面已越来越不适应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严重影响了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解决“林木怎么采、采伐怎么管”的问题,就成为林业工作者和广大农民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迫在眉睫。

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它从九个方面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了非林业用地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解决了农民因为调整种植结构在农田等非林业用地上造林采伐难的问题。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利用“四旁”、荒滩等空闲地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由此提高了农民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突出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地位。明确了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核定年森林采伐限额,鼓励森林经营者按照森林永续利用原则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对森林经营有收益预期,调动其培育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三是简化了森林采伐的类型。对商品林要按照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采伐类型简化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性质采伐;公益林要死看死守,纳入财政管理范畴,采伐类型简化为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性质采伐;低质低产林改造、灾害性采伐及征占林地等非常规性采伐分别纳入其他性质采伐。改革后,减少了采伐指标分项,避免了因单项指标需求不平衡造成的采伐指标结构性矛盾。既放活了商品林的经营,又拓展了公益林的保护利用。

四是简化了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改变了森林采伐管理方式。要求基层林业工作站协助经营者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伐区设计、林权审核、采伐申请、审核发证等环节进行内部协调,逐步建立便捷高效的审批机制,方便林农、服务林农,彻底改变“申请指标难、采伐批复难”的状况。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实行伐区简易设计,将林业主管部门以往对森林采伐实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调整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落实了农民经营自,化解了林业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风险。

五是实行了采伐限额“蓄积量”单项控制。将采伐限额由“蓄积量、材积量”双项控制调整为蓄积量单向控制,解决了长期以来森林采伐管理中的“两难”问题,便于森林经营者实际操作、管理者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单位面积林木出材率。

六是允许经营期内采伐指标结转。允许商品林实行弹性采伐,各项指标可以在“五年”采伐限额执行期内,向以后各年度结转使用。既尊重了森林经营者的自,又防止了森林资源的提前消耗,目的是避免出现森林资源断档,造成生态破坏和经营者收益的损失。

七是实行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备案制。针对集体林提出,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原来的审核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满足了森林经营者在采伐限额内自主安排木材生产的需要。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8

关键词:林业外部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制度

1外部性的定义及分类

理论界对于外部性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但比较统一的观点则倾向于外部性是这样一个过程:“当生产或者消费对他人产生附带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外部经济效益就发生了,成本或收益倍加于他人身上,然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更为确切地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市场中反映出来”。

外部性的实质是私人收益(成本)和社会收益(成本)的不相等。所谓私人收益是一项私人活动所产生的对实施这项活动的私人净收益,社会收效则是对实施个体和社会中的所有其他人的净收益之和。由于私人收益会产生大于或小于社会收益的现象,就会造成截然相反的两种外部性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所谓正外部性是指使市场外的其他人福利增加的外部效应。在正外部性的情况下,某个人采取某项行动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比如森林资源提供的生态效益,使得生存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会呼吸到新鲜空气;养蜂人的蜜蜂会采集邻近苹果园的花蜜从而有助于果树的生长这样的例子很多,都是正外部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由于正外部性的存在增加了与之接触个体或群体的经济福利。所以传统的由市场完全能够解决的交易变得繁琐起来,有时会造成市场失灵或交易失败。

另一种则是负外部性,是指使市场外的其他人的福利减少的外部性,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某个人采取的行动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造纸厂的污水排放使得生活在水源下游的居民饮水质量受到威胁;居住在飞机场周围的居民由于飞机起飞时的噪音受到严重干扰。其实,负外部性较之正外部性更为人们为之关注,原因在于相比于提高我们的福利,破坏我们已有的福利更能激励理性经济人采取行动予以抵制。

2林业外部性的经济分析

2.1林业外部性的经济效应

林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保护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双重任务。对林业外部性特征的探讨不仅是林业本身的问题,而且成为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要研究林业的外部性,尤其要将经济学理论引入林业外部性的分析当中,首先需要明确林业与森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森林资源和林业。

本文所讨论的林业外部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由于森林资源自然属性,在其生长成熟过程中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提供诸多种类的福利影响。我们把这种具有正外部性的价值转移称为林业的生态效益,由于它的存在提高了人类社会生存的福利状况。第二,随着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森林资源已从过去的自在世界进人了人类世界,在^类经营发展林业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由于社会需求的诱惑而出现乱砍滥伐现象。由于森林资源数量的减少生态效益提供不足,相伴产生了诸如温室效应、水土流失、沙尘暴、野生动植物濒临灭绝的现象,我们把这种由于人类对林业不合理的使用而造成的负部性称为生态灾难。

2.1.1林业生态效益的正部性效应林业生态效益指的是林业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服务。一些研究者认为林业生态效益是林业生态功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被其它部门利用后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经济效果。林业的生态效益按其功能划分主要为人类社会提供以下服务: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林业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复杂性,目前对其进行的有关规律的研究“可以说仍然是一个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

林业为人类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建房的原材料、教室里的桌椅,使用的铅笔都来源于林业。而且林业作为燃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虽然我们都非常熟悉林业为我们提供的产品,但是我们并不了解林业提供的服务。“在林业提供的服务中,突出的是气候调节、洪水控制、土壤保护、水的循环、养分的贮存和再循环以及娱乐消遣。”所有这些都是任何经济支持系统的基础,且很多都是最近确定的崭新范围。

按照地球经济研究所布朗教授(美国)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林业具有贮存营养物质的功能。这点在热带土壤地区特别重要,那里几乎所有的森林生态系统的营养物质都贮存于植被之中。许多热带土壤的有机物含量很少,几乎没有贮藏养分的能力。如果为了种草放牧或种植农作物而把林木烧光,有几年不管种什么都不好,因为大面积被砍伐的土地很快就荒芜而被人们抛弃。由于大量的营养物质贮藏于森林资源系统当中,系统所辖的动植物食物链能量由低层级(初级植物)向高层级(动物资源)转换最终将能量导向人类并加以储存。

同样林业还有保持水土的功能。落地的树叶可以防止土壤被雨点打散,在植被和土壤之间形成一种牢固的连接。植被使土壤得以积累,防止冲刷。积累的土壤反过来又为林木的生长工提供健康的媒质。林木的树冠具有截留作用,树冠截留是森林保持水土的重要因素之一,当雨水降落时,由于树枝的截留作用,减少了降落地面的雨量,削弱了雨滴对地面溅击侵蚀能力,从而减少了对土壤的侵蚀延缓了产生径流过程,保持了水土。

林业生态效益的巨大功能之一表现为防风固沙的功效。林业是防御沙的自然屏障,当风遇到森林的阻挡时,一部分在森林面前向上升起,在森林口部前进,另一部分串人森林内,风力消耗在林木枝叶的摆动上,风速很快降低同时,森林、灌木、草类的根系纵横交错盘结,便能固定沙地。由于林业具有防风固沙的巨大用途,不仅为人类抵御自然灾害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还为人类社会创造了显着的经济福利。

林业还有稳定地区气候的作用,调节在沙漠地区出现那种昼夜温差极大的上下波动。森林中贮存大量的碳,否则将以二氧化碳进人大气层,导致气候的变化。当森林被砍光,地面上的植被和土壤中的树根,落叶等有机物贮存碳的能力都将消失。在森林中,树木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射来的光线,我们把太阳照射的光线算作100%,那么树木树叶反射出来的光线是20%一25%。被树木吸收的是35%一70%,这大大减少了人均可接受的热量,对人类生存的环境湿度和温度的调节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林业的存在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的生态支持。可是林业真正为我们提供的服务又何止上述几项,人类文明来源于森林资源的孕育,当人们走出森林时,当人们创造灿烂文化时又不能脱离林业部f-J~’b部性的生态福祉,但这正是我们所忽或淡化的,

我们总是在把树木砍伐之后,才发现森林所提供的服务,这真是太晚了,最现实的也许是洪水控制,如中国、泰国、莫桑比克都是在抗御洪水灾害之后,才后知后觉地有所领悟。

2.1.2林业经济效益的负外部效应林业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林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正外部性问题。二是林木过度采伐或乱砍滥伐破坏林业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造成所谓边际外部成本从而产生负外部性问题。

这里主要是指由于采伐木材导致的环境成本没有纳入木材生产的成本收益分析过程,从而造成木器厂采伐过程中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背离,直接的后果就是木材的采伐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例如森林面积减少导致水士流失、土地沙化、影响农业生产水平就是林业生产中普遍的外部不经济问题,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森林曾经被认为是为人类提供各种需要的基础,被看成人类社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金库”。但自上个世纪中叶以来,木材用量成倍增长,纸的用量翻了六翻。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薪材用量剧增,这些都造成了市场对木材用量的强大需求,加之政府不能有效的禁止由于市场需求所导致的乱砍滥伐,导致全球变暖速度加快,生物进化过程延缓,同时能够引起农业生产率的下降,增加水土流失最终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承载能力丧失直至消亡。

从全球范围来看,森林的破坏加大了全球变暖的威胁。“1950年以来,森林资源乱滥乱伐不断加剧。近年来全世界每年要丧失900万hm的森林。由于森林能够吸收二氧化碳是一种主要的温室效应气体,每公顷森林可以很容易地容纳相当于种庄稼的土地容纳量20倍的碳。而森林的砍伐使得二氧化碳很难达到自然凝固的能力。因此,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达到了15万a以来的最高水平”。如果能消除森林净损失的状况,排放碳的这一源头就会消失了。在1992年以前的1la中,有7a地球的平均气温打破了有气候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根据气象学研究过去一万年中,地球气温的变异范围在27F。之间。而2世纪80年代比19世纪8O年代平均气温高lP。由于1世纪的气温处于中等水平,这就意味着有一个世纪以来的气温上升已相当接近地球气温变异的上限,如果继续上升,就以味着在这方面突破了地球的自我调节的界限了所以专家认为由于对森林的乱砍滥伐而导致的全球变暖很有可能是人类进人21世纪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

我局收到市纠风办群众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后,针对反映的××县“西部山区林木砍伐严重,08年以来××风景区山林多次被砍伐,林业局对此打击不力,监管不严”和××县“加强对林业的管理”及××县的“林业部门给基层赋予一定的委托权,以便加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同时要求有关县区林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乱砍滥伐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森林公安部门。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及时整改并制定出相关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县西部山区共有花庄、槐树、嵖岈山、玉山、××、风景区六个乡镇、管委会,根据县土地规划中关于地类的划分,林地面积分布复杂,特别是与舞钢交界的××与红石崖林区,常年不能得到遏制的滥伐、盗伐林木现象,西部山区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多年来困扰西部山区难以治理的境内外盗伐、滥伐林木猖獗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面对这样的困境,××县林业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工作思路。围绕这一工作思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多方协调林业、公安、人事、财政等多家部门,争取支持。针对西部山区多年来盗伐滥伐林木现象严重,××县委、县政府决定从源头抓起,20__年4月成立了××森林公安派出所。

××县林业局提出“以打开路,以本文来源:文秘站打谋发展,以打求生存”和“有为才有位”的工作新思路,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林政、公安联合行动,自20__年至今,西部山区立刑事案件4起,破案4起,刑拘3人,取保候审6人,逮捕1人,判刑1人,治安拘留2人,立林业行政案件41起,查处41起,处理违法行为人52人次,调节民事纠纷10起,有力地确保了县林区生产和社会治安稳定。

××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及乱占林地等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注意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设立专人专职负责林区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发传单,宣传材料上万份,组织民警不定期的深入林区群众当中,灌输法制观念,宣传相关林业法规,力从转变山区群众“靠山吃山”的传统思想,使山区的林业形式逐年好转,有效地保护了我县的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对××县提出“加强对林业的管理”及××县提出的“林业部门给基层赋予一定的委托权,以便加强管理”的情况我局要求有关县林业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并制定出相关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且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公开刊登、播发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印刷文字宣传材料、林业宣传小册子,分别发放到广大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林业法律,吃透林业政策,使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增强生态环境观念。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大林业案件的查处力度。

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对、吃拿卡要的个别执法人员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同时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把木材运输检查监督作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严格执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木材加工单位和木材市场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对无证经营木材加工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结合森林公安部门近期开展的“绿盾三号”行动,对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无证运输木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无证开矿、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工作

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狩猎、运输、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地审核、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地规范,制定和完善了林业行政服务承诺,进一步明确了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和承诺期限,对上级部门要求符合下放委托权的予以下放给基层林业部门。并按要求对各个审批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文本格式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把林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

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1.林业:林业部门对山林的管护不力,致使××县西部山区林木砍伐严重2008年以来,××风景区山林多次被砍伐,次数之多,数量之大,影响之坏,林业局对此打击不力,监管不严。(××市:××县)

2.加强对农村林业的管理。(××市:××县)

3.林业局,加强对林业进行管理。(××市:××县)

4.建议林业部门给基层赋与一定的委托权,以便加强管理。(××市:××县)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1篇10

森林采伐森林更新天然更新造林

森林采伐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取得木材,但其真正的含义决不单纯是为了取得木材,更为重要的意义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生态的环境,维护和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改善森林的组成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更新改造,提高森林生产力。森林更新是为了使森林永采不竭,得到永续利用。因此,采伐后必须进行更新。如果实践中只是为了获取木材去采伐而不考虑更新,就会后继无林,无林可采。如果只是从更新出发而不考虑木材生产、国民经济发展及其他森林的防护作用,则更新也就失去了原动力,失去了目的性。

1更新造林的认知

更新造林方式有三种:人工更新、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这三种更新方式是互相联系,有机结合的整体,在更新造林事业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天然更新常常被人们误解为不良更新,而不被人们重视。在这种认识影响下,在过去的时间里,天然林遭受的破坏远比人工林大,次生林大量被砍伐,人工林中大量天然林木被砍掉。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极不全面的,做法是错误的。在以后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地球上的森林仍以天然林为主,天然林的生态功能远大于人工林;没有天然林和天然林木,人工林是长不好的,也很难成功的;有很多天然林经济价值也是很高的,我们不能做一面努力造林,一面又毁林的蠢事。消除对天然林和天然更新的误解,对以后森林资源培育也是十分重要的。

2天然更新的作用

我国南方某森林主要是常绿阔叶林,它是经长期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地带性森林植物群落,与当地的环境条件之间形成了最为协调的动态平衡关系。现在全省还有较多的天然林,仍不失为原生类型或原生类型的雏形。即使各宜林地上形成的阔叶次生林,虽然没有恢复到原生类型,但却是恢复原生类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演替阶段,仍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和适应性,通过人为的树种调整也能较快地恢复到原生类型。这些天然林物种丰富,是我省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证农业丰收的重要保障;是提供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林木产品,林副产品的主要来源。

3更新造林的发展

在我国,人工更新的比重不断扩大,由1951的20%,到1980年增加到37%,到1989年又上升到43.5%。截至目前为止,我国人工造林面积已达5400万公顷。1956年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规定,森林采伐后,“采用局部造林的办法,进行人工辅助天然更新”。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更新方式保证不了更新的需要,于是在1960年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修订本)中,改为“各林区都必须因地制宜地贯彻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辅的方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了以人工更新为主的方针。1973年森林采伐更新规程修改为:“森林更新,必须贯彻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对我国森林更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不同更新造林方式的比较

4.1天然更新:完全依靠林木本身的种子、幼树或萌芽来完成更新过程,结合采伐方式选留母树,清理伐区以及幼林抚育管理措施等。

4.2人工更新:人工造林则可以按照要求,选择目的树种,合理密度或合理混交等加速更新过程。

4.3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则是利用森林自行再生产特性,再加上人为干涉,为天然更新过程创造有利条件,以便顺利完成更新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也是主要的更新造林方式。

4.4小结。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各有优缺点,强调保护和利用天然更新,不是否定人工更新的作用,更不是不要人工更新,而是要在大搞人工更新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和利用天然更新,使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快更新步伐,尽快恢复森林资源。

5天然更新的重要性

人工更新在林木组成,密度,结构等方面能保证质量,能迅速恢复森林,人工幼林也比天然幼林生长快,通过人为调节能较快的恢复森林的原生类型。但人工更新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技术,人工更新每公顷直接成本大约2000元左右,在现有的国力情况下,想全部实现人工更新是不可能的,即使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时候,也是难以办到的。人工更新往往树种单一,保证不了生物多样性,必须与天然更新结合,才会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天然更新物种丰富,分布广泛,凡有林木种子的地方,萌芽,根粟的地方,不论在天然林内,人工林内和采伐迹地内均可发生。它分布广,数量多,种类多,是人工更新无法比拟的。除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外,它不需人力和投资。但与人工更新相比,天然林生长较慢,但它多是复层异龄林,它的生产力是比较高的,遗传品质是好的。

6对天然林的更新保护措施

6.1对天然林中近熟龄林,严禁皆伐,抚育间伐也只能在林分郁闭度0.7以上的林分中进行,抚育后确保郁闭度在0.5以上。抚育目的就要是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林木质量和生长量,促进天然更新。

6.2对郁闭度0.5以上,林木分布均匀,树种组,成基本适宜的天然幼中龄林,实行封山育林。若林木分布不均匀,只将成丛状的林木等间伐掉,辅以人工松土整地,促进天然更新。

6.3郁闭度0.3-0.5的天然幼中龄林,原则上都应进行人工补植。目前无力补植的,可暂时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天然更新。

6.4对无培育前途的稀林或疏林地,在充分保留良好的天然林木的前提下,可进行改造,进行人工更新。

6.5保护好林地周边环境。第一,不要侵占和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尽可能避开他们栖息的各种保护区。第二,要注意保护植被,可沿等高线栽植树木或设立植被隔离带。第三,尽可能地保留林地原有的天然阔叶林,原生阔叶林及珍稀的植物,不能破坏造林地周围的天然次生林,不能为发展人工林而砍伐或变相砍伐有保留价值的天然林。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篇11

[关键词]林区滥砍伐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S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4)05-0095-01

一、林区滥盗砍伐事件频发因素分析

因为林区方面的工作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重要意义,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对于林区的保护问题都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生态的保护和法律方面的意识都相对比较薄弱,而且没有良好的习惯,以前就对林区进行滥砍盗伐,所以习惯成了自然,这是造成林区砍盗伐事件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

1.为生活所迫

由于现在国家颁布了育林政策,很多的地方都实施了封闭山林进行育林,使得木材的数量急剧减少,也正因为这样导致了原来本就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员直接下岗。由于他们很多又没有文化,一直都是依靠伐木或者是木材的买卖来维持生活,不能伐木就没有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变成了弱势群体。其中,这里面的一些人就为了维持生活的继续,就选择了盗伐木材,毁林开荒,不折手段的使出一切能够增加家庭收入的措施,所以导致很多的林区受到了破坏。另外,还有一些人一直秉守着老主宗“坐山靠山,邻水靠水”的观念,所以就让他们有了就地取材的心里。将幼小的树苗或者树枝拿来当作农作物的支架,还可以当作柴火用来焚烧,为了能够增加耕地面积,更加是不断地毁坏林木。

2.地方操作不当

在这个经济时代,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夸大地方的经济实力,将以经济建设中心为直接改变成以GDP的增长作为地方的发展方针。为求得政绩的增长,盲目的招商引资,为那些需要林地的合作单位,直接开后门,让其单位胡乱的改变林地的用途。对相当大一部分的单位的占用林地建设其他的工程,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

3.管理制度不明确,执法不严谨,打击不严力

很多的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上态度出现偏差,工作不严谨,甚至出现失职情况,在管理时不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根据个人情感随意表态。还有一些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甚至有一小部分执法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用罚款的方式来替代了刑事责任的追究。有这样的案例,就致使一部分案件不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直接私下解决。更甚者直接向其主犯人收取现金罚款,收到罚款后就不追究其责任。这种避重就轻的处理方式,让犯罪者更是明目张胆。最为恶劣的是:个别的执法者直接去寻找盗伐者帮助他们处理这一案件,只需要盗伐者给一定的好处费给自己就可以让其随意的进行伐木。以上几种情况,都是给森林的生态安全还有林区的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4.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林区滥砍伐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国《森林法》对于砍伐者的行为制定的尺度还不是很具体,在主观人为是否属于故意还是间接的被指使等情况的划分不清楚。在平常的工作中,管理的人员对于数目的数量、体积等都是只凭肉眼看,并没有实际的工具进行一个准确的测量和登记。在抓到砍伐者的时候后,对于砍伐前后的数据没有一个准确的对比,如此就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在执法时,又有非主观故意行为,这就让犯罪者有法律漏洞可钻。综上所述,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并不重视林农的利益,将发展地方经济为借口,下令让村民将木材以低价格集体的出售给加工木材的企业,让该地区林农的经济受到损害,为了增加收益,林农就集体变相的去上山盗伐。既然国家对林区的保护制定了法律,那么就应该对“侵害林农的合法效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对于这种以个人利益为中心,损害侵犯林农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厉的打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裁制。

二、对于林区的滥砍盗伐与之相对应的措施研究

1.改善林农的生活条件,提高林农的生活水平

可以建立有效可行的新型林业模式。将它的内容具体化,说到底就是耕种的人有自己的山地,有自己的使用权,在他的使用范围内,他能得到属于他的利益。国家要大力的支持并且激励这些林农大力发展林业。从改革入手,将林区林权制度进行一次精准的大改革,将其原来人工林不是商品状态的情况改变成市场化、经济化、全面化状态,利用这几点来鼓励以林农为主体的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积极的投入到林业项目的开发中。

放宽政策,让参与者都能获得林业的生产资格证,用这种方式来大力的推动地区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积极发展林业的热情,以地方带动形成国家林业的全面发展的新篇章。这样一来,最明显的成效就是林农的生活条件能够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的改善,最后获得的成果就是贫困人群减少,相对应的就是林区的盗伐林木事件的减少。

2.加强法制的建设

2.1主动将森林法律进行规范化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一些因为管理上的疏忽和制度的漏洞所造成的大面积盗伐木现象的产生。

2.2加大宣传的力度

可以通过中央对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用媒体宣传,报纸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地宣传活动。在宣传的时候既要讲究宣传的策略,又要扩大宣传的效果,懂得长期坚持,形成稳定的宣传氛围,让上到干部,下到林农,家家户户都能都知道。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意识。

2.3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加大对林区保护的办公费用,使执法人员能够有效的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用来威慑犯罪人的心里。

总结

本文对林区的滥砍盗伐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出了以上简要分析和解决的措施研究,最主要的就是想要解决目前我国林区所存在的不良现象,希望我国的林业事业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森林砍伐的解决办法范文1篇12

原因分析

1群众的法律、环保意识淡薄

没能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受到利益驱使,以身试法。

2立法和执法存在漏洞

一些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无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在的毁林开荒林地大多数是两年以前开垦的,处罚时找不到依据。(1)护林队伍薄弱。护林人员工资难保证,执法难度大。林区面积大,执法人员少。护林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由本单位解决,无法保证足额按时发放。(2)执法工作取证难。林政人员查处林业案件时,有时很难得到村组干部的支持。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干部群众小农经济思想严重。(3)交通方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全县交通方便,林木多在公路两侧,易于砍伐和运输。现在治理公路“三乱”抓得紧,该县又无木材检查站,全县无人查处非法运输木材和乱砍盗伐木材,而外地一些木材市场收购又不要什么手续,使得团伙作案屡屡得手(4),滥伐卖树。一是个别护林员卖树。二是个别村干部卖树。所卖树木名为从山上捡来的倒木,实为有计划的滥伐,但这类案件很难破获,诱发的原因是护林员为解决开支,村委会为了得到收入,村民为了用材。

3资源有限,供需矛盾突出

林牧矛盾突出。近些年来,畜牧业发展迅速,牲畜提倡舍饲圈养工作刚刚开始,青储饲料数量不足,给封山育林护林工作带来严重压力,林牧矛盾十分突出。

4现行林木管理体制和政策不完善

农民个人在荒山、荒沟、四旁和坟地所营造的树木,由于受木材采伐指标限制,很难经营利用。不仅影响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而且抑制了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对策及措施

1优化护林执法队伍,落实工作责任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如何,护林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至关重要。因此,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现有护林执法队伍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使护林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正确应用法律。要帮助解决执法队伍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及生活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此稳定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要落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和完善考核机制,使目标完成情况与收入、与职位紧密联系起来,增强护林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普法工作

提高群众的认识是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础,群众对林业作用认识了,环保意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群众就会自觉地保护森林、保护环境,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林业的重要性,普及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保护森林和发展林业上来,从而使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严防严治,震慑违法犯罪

林业严打在该县已开展多年,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确定新的打击重点,通过严防严治,使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震慑毁林违法犯罪,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用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个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荫及子孙的公益事业做好。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在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中不断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方法,不断充实和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内容,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不可只抓经济建设,忽视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5解决牲畜科学饲养问题

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青黄储饲料的研制和开发,确保黄牛圈舍饲养有足够的饲料。同时,要研究牲畜的放养问题,既要使牲畜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又要对生态环境不造成破坏。各乡镇要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建畜舍、购饲料、卫生防疫等资金和技术,尽快实现牲畜圈舍饲养,缓解林牧矛盾,使该县畜牧业得到健康发展。

6加快集体林权改革步伐

该县集体山林占林地面积半数以上,但由于缺少专人管理和管护,80%以上的毁林案件发生在集体林。为了有效解决集体林专业人员管不过来,而村集体又无力管的问题,必须改革集体山林经营管理机制,实行山林经营管护承包。这们可以把管护责任分解到社会,让全社会以来经营集体山林、管护集体山林和发展集体山林。在此基础上,要改革现行的林木采伐管理体制,简化采伐程序和手续,调动广大群众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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