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检验普法效果,巩固普法成果,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法治办(2010)年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10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各项普法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普法形式多样,普法效果显著,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一是组织到位。为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局法制大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负责,政工、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等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指定专人担任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以形成健全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二是规划到位。“七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围绕“法治**”依法治县的创建,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普法规划。并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和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中对每年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使全县公安机关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保障到位。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每年的财务预算中都将普法经费落实到位,确保“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如添置各种硬件设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安排宣传用车、举办普法培训班等各项普法工作都得到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多措并举,共建七五普法格局。一是加强信访稳定普法宣传。大力加强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照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矛盾和纠纷。把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争取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经济诈骗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化解和消除犯罪隐患,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开展全民禁毒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通过阵地宣传和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开展户籍制度、危险物品管理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在户籍制度宣传方面:为了广泛宣传户口管理政策规定,我局拟定了《致全县人民一封信》、《户籍办理宣传标语》等简洁实效的宣传载体,下发给各辖区派出所和行政审批办,供其普法使用,在每一项新的户籍政策颁布后,治安部门会组织全局民警进行培训,发放海报、宣传画册,并在各派出所接待窗口、人口聚集区和部分企业进行张贴和宣传。在危险物品管理方面:为深入开展各类危险物品管理法规宣传教育,我局张贴各类宣传标语5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进校园宣传30余次,参加师生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五是深入开展交通法规普法教育。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方面,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普法在行动”活动,联合县交通局、县精神文明办组织交通志愿者深入车站、企业、学校等部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人次。
(三)创新思路,普法成果亮点纷呈。一是“校长普法”全面落实。普法从娃娃抓起,我局与教体局积极沟通,全县所有中小学一律聘请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年每月定期进学校开展法制安全讲座,在全县中小学师生家长范围内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平台普法”成效显著。《“刑警小静”防电信诈骗有话说》栏目平安北川微信公众号宣传,每周一期,截止目前已22期,宣传对象辖区群众、网络群众,针对辖区今年来重点、热点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手段进行逐类型诈骗案件和诈骗手法揭秘,以图文、解析方式进行防电信诈骗宣传,宣传效果极好。“平安北川”北川公安局普法微博普法信息2677篇,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普及法治理念,传播法治声音,得到一些全省乃至中央知名微博号的关注,得到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以永昌派出所为载体构建“一所四区”普法场所,打造场所“一室一品”普法新模式,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三是“多元普法”立体呈现。多次联合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北川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等媒体机构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受到群众普遍好评。依靠“报纸、电视、网络和固定宣传点”四大平台,发挥“曝光、诱导、评析、监督和引导”五大功能,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在新县城客运站、各交警岗亭、执法服务站,以及气象局、滨河中路、永昌大道广电局路段的LED诱导屏上滚动播放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一)领导干部思想不够重视。一些部门负责人“重执法,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的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工作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
(二)“谁执法谁普法”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没有学深学透,还是认为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和自己工作无关,自己做好执法工作就可以,在群众咨询相应法律疑问时,没有承担相应的普法责任。
(三)普法宣传手法形势单一。普法工作仍旧停留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单一传统媒体,从而忽略大数据和新媒体,未能与时俱进、缺乏新的普法形式,普法内容设计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群众被动性接受普法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重视,树立“头雁效应”。建立完善党委会会前学法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转变工作思路,推动“执普统一”。改变普法思维,强化民警谁执法谁普法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全局民警法制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以“法律七进”“六进六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