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高尔基说的。最近我读到了一本令我刻骨铭心的经典名着,书名:《小王子》,是法国着名作家圣埃克絮佩里。这本书混合着成人的爱情故事和一个孩子纯真的童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外星的小王子与玫瑰花生活着,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小王子一是赌气离开了他那颗孤独星球和玫瑰花。小王子来到了地球,狐狸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在狐狸的眼里,一切金色的东西都会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小王子有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时,和她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会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小王子离开了,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朵艳丽的玫瑰花时,只想着自己那朵玫瑰花。在他眼里,只有那一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是因为他爱过那朵玫瑰花。
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失去了爱。成为了宇宙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人能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值得珍惜的!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总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同学之间的爱和友情会让我铭记在心里。
读父母,读人生
读你,也读我
那是很久远的一个故事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当时正在读大学,
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他不可避免地被轰轰驶来的命运之车送到了东北。
东北的生活是相当艰苦的,那是一般人根本料想不到的。天气是要命的冷,没有足够的衣物御寒,又没有东西吃,只能凑合着吃些树根草皮,夜晚根本不敢睡觉。一来是那里的野兽多,二来是怕自己睡着之后永远都醒不过来了。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很容易绝望的,甚至退化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很多人去偷去抢,他们看到能吃的就抢,能穿的就拿。唯独他,默默地啃他的树皮草根,吮他手中的雪团,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回到了城里。当许多年后别人追问他当时为什么不与别人一样时,他回答说:“我始终记得自己是一个读过书的人,那一大堆一大堆的书一直在我眼前晃动,它们让我最终没有越过那最后一道道德防线。它们时刻在提醒我,我是一个人,而不是野兽。”这个故事让我久久无言,能够让一个人在最困难的境地保持尊严的,居然是他曾经读过的书!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不是不知道啊,他的选择,也许就是在放弃生命啊!
也许有些时候,书籍什么都不是,不是阳光,不是空气,不是面包,不是营养品,不是智慧,不是勇气……它只给人尊严,给人坚持的力量。它以它那悠远而绵长的力量,塑造一个个健全而完整的心灵。
我一向认为,在书海遨游过的人,至少不会泯灭所有的良知。
书籍是那样一种精灵,它总会留给我们一些让我们为之感动,为之触动的东西,它在不知不觉中输给我们正义和友善,它让我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始终揣着一份真诚和信任。
不是吗,冰心老人为什么到晚年还保留着那份童真童稚呢?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之后依然还能交出真心呢?书籍对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即使你走遍天涯海角,即使你历尽沧桑变幻,它也一直都在你的灵魂深处。哈佛大学有句校训:人无法选择自然的故乡,但你可以选择心灵的故乡,与书籍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很多年之后,你会发现,你心灵的故乡是那么亲切和实在,你的人生是那么美好和纯洁.
夜晚,群星闪烁,月光皎洁。我仰望深兰色的天空,回味着刚刚读完的许地山的散文——《落花生》,感到滋味无穷。
在《落花生》,这篇散文中许地山爷爷描写了在收获节的夜晚,他和全家人一起吃花生,议花生的情景。通过父亲的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做实实在在,不要做外表好看而别人没有好处、华而不实的人。
花生深深地埋在土地里,不象桃子、苹果、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耀人耳目地挂在枝头上,让人一看就想吃掉它。等花生可以吃的季节时候,在表面看不出有没有熟,需要有大铲子把它铲出来才知道有没有成熟。它把自己的一切都无私的奉献给人们,而甘愿默默无闻地埋在土中。
我们也要学花生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祖国。我爱吃花生,我更爱花生的无私奉献精神。
这篇课文讲的是在王朝的御厨里,有一只骄傲的铁罐和一只谦虚的陶罐.铁罐非常瞧不起陶罐,还经常奚落它,看不起它。对此,陶罐不放在心上,还想与它和好,把它当作好兄弟。可铁罐就是蔑视它,羞辱它。最后御厨塌了,两只罐子掉在了地上,被埋在土里。很多年过去了,人们挖出了陶罐,擦干净和它当年在御的时候一模一样光洁,朴素,美观。这时陶罐没有忘记铁罐兄弟,它让人们去挖铁罐,而铁罐早已氧化的无影无踪。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能学习铁罐那种骄傲自大,看不起别人:要学习和发扬陶罐谦虚克制的精神。如我们班的王小刚学习不好,小利不爱和他玩,他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他体育劳动方面很好。人人都有长处和短处,不能光看到自己的长处,也要看到自己的短处。不能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相比。要学习别人的长处。想到这儿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的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曹文轩的散文集《少年》,不知不觉得就被它吸引了,从此就喜欢上了他的作品,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是我最喜欢看的。
曹文轩,1954年出生于长苏盐城,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的主要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根鸟》,《细米》等。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草房子》了。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看上去可以独立成章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与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展开,故事是发生在20多年前,他们的年龄与我相仿但童年生活环境却与我有所不同,所以我感觉好奇,更有一种想一口气读完的感觉。
桑桑是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情,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又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的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纯真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让他在心中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他常常在水镇码头最低的石阶是,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的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这些小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一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得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得孤单无助,没有人听得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通过几次交谈,最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担心,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中,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读完了这本书,感触非常的深,我喜欢这个故事中的人,他们身上有着真实,他们的情感世界里有他人,让人对生活充满希望,写不完对故事中人物的喜爱。只是一次次的问自己,如果我是他们,我会怎么做?我能够这么坚强,自信,勇敢吗?相比较我还差得很多,我应该向他们学习,因为今后的人生道路还得经受更多的考验,但我相信在我们同龄人有有着同样的纯真和善良……另外?真人,真实,真情是这本书给我最强烈的感受,我还感受到了作者另一个很大的妙处就是环境描写,细节描写,把生活中平常而又存在的景象描写的传神,入画。
我读<<乌塔>>这篇课文时,我想到了很多,文中的那个小女孩是那么的自立自强啊! 她才14岁,竟然能独自一个人游欧洲,我是那么的佩服她,也是那么的羡慕她呀!我家里人总是不放心我,就连从家到辅导班都不让我一个人去。好不容易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但奶奶又叫爷爷送我去,又没机会自己走了。只好叫爷爷送我去。我一定要把乌塔的故事读给奶奶他们听。 乌塔靠自己的力量挣去欧洲的旅游费用,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呀!我可做不到,因为我现在的一切花销都是爸爸妈妈给的,自己连一分钱也没挣过。看了乌塔的故事,我今后也要利用假期挣一些自己的零用钱,尽量少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零花钱。
乌塔远行时生活上的事从来没依赖过任何人,都是自己做。我可不行,我的衣服、袜子。。。。。。都是妈妈一直给我洗,我也从来没有自己去试着做,今后我也要向乌塔学习自己的事自己做。另外我也要帮妈妈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 乌塔身上有很多我要学习的地方,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慢慢锻炼自己,像乌塔一样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