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培训班讲课材料
根据要求,主要讲三个方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做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消除思想障碍,统一思想认识。目前,我们还有部分同志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贫困乡村主要是基础设施薄弱,扶贫开发要重点解决基础设施问题,没有必要把扶贫对象识别出来;有的认为,贫困地区农民都非常困难,广大农民都有需要,容易引起矛盾,识别工作难度太大;有的认为扶贫部门人数少、力量弱,根本搞不过来,直接帮扶千家万户工作更加难搞;还有的认为,我们现在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同低保没什么区别,完全就是低保的补充,甚至养了一班子懒汉,根本没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等等。如果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我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肯定做不好,也不可能做好。解决认识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11月3日,深入我省湘西自治州考察调研),在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提出了新时期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李克强总理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一再谈到精准扶贫。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我国几十年的扶贫工作,成就举世瞩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扶贫效果不彰,钱花了不少但收效甚微,“年年扶贫年年贫”;有的地方扶贫资金使用不当,监管不力,一些款项被各级截留,移做他用;有的地方甚至连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怎样才能脱贫都不清楚,结果该扶的没扶、不该扶的扶了,该脱贫的没脱、还没脱贫的却“被脱”了。怎么改进方法、创新机制、提高成效,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和视野要拓宽,“跳出扶贫看扶贫、干扶贫”,配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把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结合起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机制要创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扶贫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建立以扶贫开发成效为中心的考核机制,提高扶贫精准度,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有明显和较快地提高。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扶贫开发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实事求是、精准扶贫。守盛书记指出:扶贫事业事关全局,扶贫任务艰巨而紧迫,扶贫工作是民生之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扶贫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落实县级扶贫工作责任上下功夫,在强化精准扶贫要求上下功夫,在扶贫资源有效整合利用上下功夫。金龙副书记、硕辅副省长在多个场合多次指出:要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在强化精准扶贫要求上下功夫。(二)要深刻把握当前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1.贫困状况依然突出。到2012年底,我省农村仍有贫困人口x万人,仅次于云南、贵州,排全国第三位;x个重点(片区)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占全省平均数的x%,低x元。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综合素质不高,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抵抗市场和自然风险能力十分脆弱。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未完善,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难以落实;考核机制未改革,“县抓落实”的要求难以真正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不健全,难以集中财力解决贫困地区的突出难题;金融扶贫机制待探索,信贷投入还很有限。.完成任务时间有限。《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在到2020年只有不到七年时间,可以说是时间短、任务重。建档立卡是明确扶贫对象、确保帮扶到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建档立卡行动,识别扶贫对象,了解致贫原因,掌握帮扶需求,确定帮扶单位,明确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为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打下扎实基础。实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行动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全面构建“大扶贫”格局的需要。当前,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通过搭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实时公布扶贫对象帮扶需求信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能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推动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引导全社会关心扶贫对象,形成强大攻坚合力。四是实施差异化扶贫开发的需要。致贫原因千差万别,帮扶措施不能千第一篇律,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只有根据扶贫对象不同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异性帮扶措施,扶贫开发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一)要明确目标任务1、目标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3、总的原则:“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二)要把握基本原则㈡规范识别程序。要分级召开县、乡镇、村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要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㈣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全省统筹,分步推进。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1、指标分解。各县市区根据省下达的扶贫对象指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及识别办法,并报省扶贫办备案。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切忌搞平均化,要依据贫困程度,将乡镇和村分类安排。各县市区可以预留%以内的机动指标,用于解决因灾、因病等因素返贫人口的登记。3、群众评议。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同步在本辖区行政村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扶贫对象;村级投票情况和扶贫对象审核结果要分别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驻地公示7天,乡镇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㈢信息化管理阶段。扶贫对象档案数据要分乡镇、县市区两级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省扶贫办将在系统内部对各县市区信息系统的资料录入情况、数据齐备情况、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测,未按要求完成的要重新修正完善。㈠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省政府高度重视,杜家毫省长、张硕辅副省长明确要求省扶贫办抓紧开展工作。为了加强对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领导,省扶贫办成立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志群主任任组长,贺丽君同志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曾代良同志和我任副主任,从规划财务处和政策法规处抽调了部分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㈡确保工作经费。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一定要确保工作经费。我们经同省财政协商,省里予以适当补贴,按重点县每个扶贫对象3元、面上县每个扶贫对象2元安排,各县市区要确保每个扶贫对象要至少安排7元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顺利完成。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表格印制、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出。㈣严格督查指导。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实”的原则,加强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省扶贫办已经下发了开展督导的预通知,将由办领导带队,采取分市州包干的办法,进行现场督导。市州扶贫办要全力以赴抓,扶贫办领导和干部要分片包县负责指导,对所辖重点县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县市区要组织若干专门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具体指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全面核实,不留死角。1、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地要根据要求,尽快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并确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在2月底前,将成立文件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省扶贫办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办公室。3、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公告。扶贫对象识别的各个环节的结果,要在对象所在地公示。省扶贫办的咨询和举报电话为xx。、尽快上报工作方案。各市州,特别是各重点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