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二、目标执行情况(二)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生产原煤10万吨,占计划的107%,实现工业产值.8亿元,占计划的128%。(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万元,占计划的108%。(六)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淘汰关闭煤矿1处(巫山峡煤矿),化解过剩产能9万吨。(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煤矿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一是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要求,结合煤矿实际制定《xx县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煤监〔2017〕4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体检隐患复查暨“回头看、回头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煤监〔2017〕197号),明确目标任务、检查内容、检查时限、检查标准和工作要求,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0万元,聘请了省安科院技术专家10人,抽调系统精干力量,对全县22各煤矿逐矿进行“解剖、会诊 ”检查,并建立“一矿一档、一矿一策”工作台账。安全体检共查出隐患1797条(其中煤矿自查813条,专家检查984条),整改1797条,整改率达100%.同时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出具检查文书22份,责令停产整改3矿次,实施经济处罚处罚款17万元。二是实行分级管控,严格执行煤矿计划检查。根据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依法依规经营记录,抗风险能力等对煤矿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一月一抽查,一季一普查”原则,由片区组织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安全隐患120条,投入整改资金980万元,处罚款181万元。三是突出重点,分类开展煤矿专项检查。针对重大灾害、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要工序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规程对标、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建设项目管理、设施设备以及采煤工艺、职业卫生因素治理以及环保督促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9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0条,整改10条,整改率达100%.(五)强化基层基础,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班审、旬评、月验”制度,确保全县生产矿井生产标准化保持在三级以上,强力推进二级质量标准化建设,2017年建成10处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勇平、青山、金花、富祥、向阳、漆碑、福禄、七里峡、吉祥、张家沟)。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实现减头、减面、减员,全县13处煤矿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2017年完成煤矿机械化改造2处(富祥煤矿、炉坪煤矿);大力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制定《示范矿井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数量、建设进度、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进度督查,执行示范矿井建设奖补办法,以点带面推动示范矿井建设,2017年建成示范矿井4个(开宣煤矿、勇平煤矿、福禄煤矿、七里峡煤矿)。大力推动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联合蜀龙公司对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行隐患排查治理网上填报制度和互联网办公制度,提高煤矿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七)强化打非治违,规范煤矿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完善县委、政府督查室立体督查、主要领导带队动态督查、纪检组专项督查、干部职工定点督查四级督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煤矿“六假六超”及“三违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2017年对楠木沟煤矿、巫山峡煤矿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高额经济处罚(单次经济处罚突破30万元),规范煤矿依法办矿秩序。(九)强化督查督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现场驻矿制度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矿安全投入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包矿”“片区负责制”“股室联矿”“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制度,制定《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拒绝入井事项清单》和《煤矿企业1个必须》等,坚持“日报告、周汇总、月通报”考核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2017年约谈驻矿安监员3名,扣罚风险奖金000余元。(一)全县煤矿生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低;煤层赋存条件差,开采深度增加,煤矿灾害程度增加;煤矿技术力量不足,工人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煤矿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大。(三)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不足,有待提高;公车改革后,执法用车数量不够,难以满足执法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化基层基础,细化监管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引导煤矿安全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县社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二)建设目标任务。2018年拟规划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处(上峡煤矿),三级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处(彭河煤矿)。规划安全生产示范矿井4处(富祥、金花、青山、大路南井)。(四)工作举措: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体系,建立完善奖惩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监管监察指令。二是细化管理措施。根据煤矿实际,突出行业特点,依照《规程》规定,拟定详实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煤矿依法办矿、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全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夯实基层基础。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煤矿建立健全“五长、五科、五队”,配齐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保持煤矿质量标准建设。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煤矿技术力量培训和储备力度,按规对煤矿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五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做好煤矿职工信访接待、解释和疏导工作,妥善处理被关闭煤矿后续相关信访问题,严控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驻矿安监员管理及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整治“慵、懒、散、浮、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用于担当、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煤监队伍。 2017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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