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8年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镇民政工作为解决弱势群众生活问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2018年新春之际对全镇的优抚对象中的特殊困难户和五保、低保户进行春节慰问并落实了对特困户的救灾款和救灾物资的发放;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到两所敬老院进行慰问演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丰富了老人们的生活。
2.五保供养工作:对新增五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做到了应保尽保,2018年上半年协助镇财政所按x/人的标准和x人的标准发放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上半年生活费;我镇共有大东和大北两所敬老院,为切实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责,聘请专职人员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衣食住行,每月对敬老院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并组织体检中心人员到敬老院为五保老人体检。目前,我镇现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09人,核减死亡五保户4人和不符合五保条件的0人。
3.城乡低保工作:为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真正成为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的一道安全防线,我镇多管齐下,对低保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对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大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2018年上半年新增农村低保30户1189人,2018年上半年利用低保专项治理的有力契机对全镇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民主评议,死亡核减低保约20人;按照区民政局要求制作公示牌将低保公示到自然村,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提高了特困群体的救助水平,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题,改善了他们“治病难”的现象。我们严格按照区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的人员办理救助,今年上半年为10人办理大病救助,12人办理了临时救助,由于运作程序规范,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对我镇医疗救助工作比较满意。
.老龄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老龄宣传工作,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对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按200元/人.年的标准、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3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了打卡发放、百岁老人按24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了到户发放。现我镇高龄老人约1224人,高龄老人死亡核减379人,现工作正在开展中。
.优抚工作:积极落实涉军群体的有关待遇,为符合条件的4个涉军人员办理相关补助业务,使他们及时享受优抚政策待遇;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双拥宣传,让“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精神广为人知。
7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区民政局地名办的要求,对各个村的地名来历、各个自然庄的四至进行调查统计并数据录入,截至目前,8个村数据已录入 ,争取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总体上来说,在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上半年我镇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之处是低保工作存在村两委重视不够、态度不端正;群众反映低保有失公平等问题,需要采取一定措施进行解决。针对目前的工作状况,我们制定了工作计划:
1.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新增,对全镇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复查,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要求各村自行排查建立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
2.殡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常抓不懈,确保火化率100%
3.一如既往抓好救灾救济、五保、优抚、基层政权、老龄等业务工作。
4.五保工作:对已享受的五保对象进行全面走访,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动员他们到敬老院入住,同时认真提高敬老院的服务水平,使敬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之所。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做到档案整齐、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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