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很多城市已经实行了由取得医疗废弃物处理许可的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企业统一回收处理的方式,在减少了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废弃物流入非法回收机构的危险性[2]。然而该模式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不足:首先,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自营物流机构运力有限,难以完成城市范围内各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快速收集与运输任务;其次,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公司的优势在废弃物的最终处理方面,在物流管理方面与专业物流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面对城市复杂交通环境下,位置分散、数量众多的医疗机构中动态变化的医疗废弃物回收需求,其运作过程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耗时长等缺陷[3];第三,受服务能力限制,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公司往往将一定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工作委托给该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而个体诊所等恰恰是医疗废弃物监管最薄弱的环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回收过程不够专业,存在着监管疏漏和各类安全隐患[3];最后,该模式下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采集、处理与共享能力不足,难以实现对城市医疗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监管[4]。针对上述不足,结合城市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复杂性和系统性,本文提出了一种由卫生与环保等政府部门监管,各类医疗机构、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公司、具有医疗废弃物运送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第四方物流公司参与的城市医疗废弃物多级协作处理模式,以期在提高医疗废弃物处理效率,降低处理社会总成本的同时,显著提高对城市区域内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监管能力。为此,本文还给出了一种适用于物联网环境下的,具备数据实时采集、处理与共享能力和智能决策支持能力的城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信息平台,为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2城市医疗废弃物多级协作处理模式
城市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应体现出法制化原则、环保性原则与经济性原则[4],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进行,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与干预。基于上述原则,本文给出的城市医疗废弃物多级协作处理模式中,协作成员除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各类医疗机构之外,还吸纳了合适的第三方与第四方物流企业,以便从“逆向物流”角度对城市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和实施过程进行优化,将“经济性”原则落到实处。在本文给出的城市医疗废弃物多级协作处理模式下,协作成员抽象为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医疗废弃物收集站、医疗废弃物收集点、医疗废弃物运送车辆等角色,如图1所示。其中,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是整个城市废弃物处理的监督与管理机构,主要由城市的卫生、环保等主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除了主要负责对市内各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理信息、对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的废弃物最终处理信息、对运输车辆的废弃物收集与运行信息等进行监管之外,还负责城市医疗废弃物处理预案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协作成员基本信息的管理、成员间的财务结算管理等。城市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由第四方物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具备医疗废弃物运送资质)组成,可调用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的车辆资源,负责医疗废弃物物流中的任务分配、车辆路径优化、应急指挥等。医疗废弃物收集站由一级以上(含一级)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组成,依托对应医疗机构原有的医疗废弃物存储仓库建立,负责对应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分类、登记与暂存。医疗废弃物收集站又可以根据每天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规模与废弃物仓库的大小,分为一级收集站(每天回收一次)和二级收集站(每两天回收一次)。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各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组成,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废弃物收集站还应收集街道范围内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点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具体收集与运送工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医疗废弃物运送车辆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内部所有符合医疗废弃物运输标准的车辆组成,车辆拥有具备数据采集与无线通信能力的独立车载终端系统,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装卸等工作。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可以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与协作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契约关系确定各成员的权力、责任以及财务结算等事宜,并负责各成员间的协调。而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物流环节则由物流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指挥。本文给出的城市医疗废弃物多级协作处理模式,增强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突出了医疗废弃物物流处理过程的优化,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该模式中节点众多,成员间的高效协作、处理过程的优化,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应用,本文给出了一种具备强大数据存取、处理与传输能力以及智能决策支持能力的信息平台,以提供技术支持。
3面向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处理的信息平台
为确保对城市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回收,在处理过程中,涉及到对废弃物源头、种类、规模、处理状态等信息的大量存取以及对运送车辆的身份校验,物联网(TheInternetofThings,IOT)技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可以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已经在智能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得到了成功的应用[5-6]。针对RFID产品目前价格偏高的问题,本文给出的信息平台,在信息采集方面采用RFID与二维条形码技术[7]相结合的方式,如对医疗废弃物回收袋使用二维条码标签,而对可重复使用的分类废弃物容器、运输车辆等使用RFID标签。本文引入了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给出了一种面向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处理的综合信息平台框架,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3个层次,分别用来感知数据、传输数据以及为逆向物流提供具体的应用服务。由RFID(二维条形码)标签与读写设备、GPS、摄像头、传感器、M2M终端、传感器网络与传感器网关等设备组成,主要实现回收废弃物容器与承运车辆的感知、识别与定位,以及相关实时信息的采集与获取。网络层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通过现有的各类网络进行传递,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应用层根据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成员的角色,可以细分为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信息平台、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信息平台、医疗废弃物收集站(点)信息平台、医疗废弃物运送车辆信息平台等。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处理信息平台通过专用数据接口,可以与协作成员原有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
3.1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信息平台
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在医疗废弃物处理中主要起到组织、协调、监管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相关的知识管理作用,信息平台分为数据层与应用层,如图3所示。在应用层,信息平台主要提供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图3中简称医废)信息管理、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中医疗废弃物信息管理、在途运输车辆上的医疗废弃物信息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过程跟踪、医疗废弃物处理效果评价、协作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协作企业审批管理、财务结算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知识库与预案库管理、面向协作成员的医疗废弃物处理虚拟社区等。该信息平台通过统一数据接口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医疗废弃物收集站(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平台进行互联以共享信息。管理中心综合数据库包括应用层中各事务处理系统对应的后台数据库集合。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接口,实现对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实时监管。
3.2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信息平台
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信息平台的层级位于废弃物管理中心信息平台与其它各成员信息平台之间,是整个医疗废弃物物流活动的指挥中枢。该平台需要具备对海量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与传输能力以及智能化的决策支持能力。本文中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信息平台框架可以划分为数据层、决策支持层和应用层。应用层主要包括医疗废弃物(图4中简称医废)回收任务管理、医疗废弃物回收跟踪管理、在途车辆跟踪管理、在途车辆应急调度管理、面向医疗废弃物收集站的车辆路径方案制定、面向医疗废弃物收集点(将有关收集点的废弃物收集、运送到对应的收集站暂存)的车辆路径方案制定等。决策支持层主要承担城市医疗废弃物物流中的车辆路径优化、集送一体优化、应急调度优化、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为了提供定量与定性的分析能力,本文采用了基于模型库、方法库和知识库的决策支持系统,其中模型库中保存着多种约束条件下的车辆路径优化、应急调度优化、多目标优化等模型,方法库中存放着适用于物流领域的各类启发式优化算法[8-9];知识库则存放着与城市交通路况、运输车辆方面的知识,以及从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知识库中抽取的与物流相关的知识。决策支持系统还具备通过数据挖掘、OLAP等工具,从数据层选择数据进行分析的能力。数据层为决策支持层与应用层提供数据源,数据层中的数据环境主要包括数据库与数据仓库两类。其中数据库包括综合数据库(即应用层中各事务处理系统对应的后台数据库集合)、城市GIS数据库和协作成员GPS数据库三类。数据库中的数据根据主题进行清洗和抽取,存入数据仓库,作为数据挖掘的重要数据来源。
3.3医疗废弃物收集站(点)信息平台
医疗废弃物收集站信息平台面向一级(含一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进行收集站所在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以及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收集点的各类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登记、暂存与装卸任务。其信息平台可以分为数据层与应用层。其中应用层主要包括医疗废弃物标签管理、信息登记、暂存管理、装卸管理、跟踪管理以及代管的废弃物收集点信息管理等功能。信息平台通过RFID处理系统与二维条形码处理系统对医疗废弃物的信息进行存取。数据层中则主要是应用层各事务处理系统的后台数据库集合。该信息平台可以与各协作成员的信息系统以及自身原有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互。本文给出的城市废弃物收集点信息平台主要面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数量众多,功能可以简化到仅具有与协作成员间的实时信息传递能力。
3.4医疗废弃物运送车辆信息平台
本文给出的医疗废弃物运输车辆信息平台分为便携式信息平台与车载信息平台两类。其中便携式信息平台由RFID或二维条形码读写设备组成,二维条形码读写设备主要用于在前往医疗废弃物收集点时,生成包括收集点名称、废弃物种类与数量、回收时间、回收车辆牌照等信息的二维条形码标签,贴在废弃物收集袋上,作为该袋废弃物在处理过程中被识别、定位的依据。运送医疗废弃物的车辆一般采用封闭的厢式货车,车载信息平台在技术上主要基于RFID处理模块、二维条码处理模块、GPS模块、GPRS模块、摄像监控模块等。在RFID处理模块中,车辆安装大功率的RFID阅读器和数据处理终端,可以实时读取装车容器RFID标签中的信息;摄像监控模块通过车厢内外的摄像头,对医疗废弃物装车、在途、卸车状况进行记录,并可随时抓拍车厢内外目标图片,根据需要向物流指挥中心或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心实时传递图像或视频信息。GPRS模块是实现远程无线联网、实时数据通信的基础,主要完成交互数据通信、短信接收发送、在线数据更新、指挥中心远程指令控制等[10]。基于上述模块,车载信息平台具有车辆任务管理、实时数据通信、医疗废弃物装车管理、医疗废弃物在途监控、医疗废弃物卸车管理等功能。本文对基于RFID技术的医疗废弃物在途监控进行介绍,自医疗废弃物容器装车时,车厢内监控摄像头便处于工作状态,在运送途中,车内RFID阅读器定时读取医疗废弃物容器上的RFID芯片信息,将其与GPS数据一起传递到医疗废弃物物流指挥中心;如果发现物资信息有误,可立即对比找出缺失的RFID标签,并驱动RFID阅读器进行查找,无法读取时系统自动报警,回放车厢内监控视频,排查原因,同时向物流指挥中心报告,并记录在数据库中。
4城市医疗废弃物协作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通过不断的完善各类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了医院及周边环境,杜绝了有害物质的流散;现将管理的措施报告如下。
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医务处、护理部、院务处领导及医院感染办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监控员为成员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各自在管理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1],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条例,医院感染办负责拟定全院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督查[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水平
为提高大家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方法及要求、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制定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流程图,要求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如有液体或熔融物溅出危险时,还须配戴护目镜。并对收集站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消毒方法、管理方法、防护技术的培训,要求其工作时切实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认真交接,登记完整。每年1次进行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其进行免疫接种。
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措施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实施细则。
要求做到: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规定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②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③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紧密、严密的封口方式。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帖标签,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等警示标识。④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传染性排泄物,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包装物及时密封并做明显标记。⑤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科统一回收、集中处置。⑥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⑦保洁公司指定专人专车专线每天下午4时负责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与科室负责的护士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并实行双签名。⑧禁止各科室和个人转让、出售医疗废物(如输液器、药瓶等)。⑨保洁公司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回收公司认真交接登记,并负责医疗废物周转箱的使用保管。
组织督查,及时整改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院感染办负责医疗废物日常监督、检查。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知不够,如为了图方便,随手将医疗垃圾丢弃在生活垃圾袋内或进行医疗操作后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等现象。对科室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要求督促整改。并将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纳入绩效管理方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与当月科室收入挂钩(每增减1份暂按60元计算),做到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医院交叉感染,避免院内、院外环境污染。
医疗废物因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因此如果对医疗废物不加以严格规范化管理,可能发生污染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的流散,因此科学管理医疗废物,是有效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医院环境不受污染,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