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为目的,融会计服务和财务财经法规监管为一体的重要工作,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和稳定及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镇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各村的经济总量和经济收益不断攀升。但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行动上步调一致,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对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防止内部管理混乱,滋生不正之风,产生腐败现象十分必要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网络
镇成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记帐工作组。
2、管理工作组。
3、检查监督组。
各村(社区)也应相关组成财务管理工作组,要求一把手任组长,成员由主任、会计和财务公开理财小组组长以及村民(居民)代表组成。
三、工作职能
1、记帐工作组
(1)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地为各村(社区)做好财务审核、记帐、算帐、报帐;整理装订保存原始凭证、帐册、报表。
(2)对各村收支凭证的合法性进行把关。
(3)正确反映各村财务经济活动和收支情况,每月10日前资产负债表、收益表以及科目余额表报送财政分局和生产经营管理站以及各村(社区)。
(4)对村会计进行业务指导。
2、管理工作组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经常性组织村会计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指导会计业务。
(2)每月定期检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结算办法。
(4)组织和参与财务审计。
3、检查监督组
(1)检查监督各村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2)检查监督村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3)组织专项审计。
四、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规章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记帐”,各村(社区)的财务自和财务工作领导权不变,各村的党组书记是财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必须重视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年度的预决算。
2、必须认真执行镇关于村级各项补贴规定。村干部(含条线干部)不得随意提高基本工资、社医保、奖金;不得随意发放和超额发放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加班补贴以及过节费等。如有违规必须纠正,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服务村级财务管理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仲裁、集体资产与财务、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农民负担监管等,这些都是服务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体现。
1.1认真做好“三资”委托服务工作
“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就可以防止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的流失,提升村集体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做到“三资”服务工作不走样。几年来,我们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坚持主动深入各村走访指导,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指导不走样,严格工作程序。如对村集体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及债权、债务清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一目了然。
二是制定“三资”服务工作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和推行,形成常态制度化管理机制,如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代管流程》、《“三资”服务工作手册》等。从入账、检查、审计等方面实现一条龙服务,规范“三资”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三资”服务工作达到“群众满意、集体受益”的工作目标。
1.2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离开了土地,农民的生存和增收致富都将成为空话。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就是要在服务中把好土地资产关。笔者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明确土地流转工作责任。乡镇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严格把关,乡镇街党委政府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制定科学的土地流转流程。无论是农民经营土地的确权发证,还是土地流转合同、证书、台账等都必须规范合法,并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第一要素。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模式下推进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腰包真正鼓起来。
2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自愿组合,创造、发展起来的农民自己的组织。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的农民组织,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党中央列为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组织形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2.1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民办,民管,民受益”,但相当一部分组织者和骨干人员素质不高,不懂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因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对他们应加强培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主要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科普法》及国家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还要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培训,指导他们依法办会、合法经营。梅河口市目前有近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用积极的态度培育、扶持、发展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已于2010年就把发展专业合作社列为农村重要工作之一。通过我们的培训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农民增收。
2.2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在培育、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服务他们的财务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规定,指导他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工作制度展示板,建立财务账目,社员、会员账户,交易分配记录等制度及工作流程,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建设中规范运行,长足发展。如做到规章制度齐全、产权名册清晰、各项记录完整及时等。
3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他还强调指出:“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责无旁贷。
3.1管好用好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
农村集体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逐年加大财政对村集体基础建设的投入;二是地方财政逐年加大对村集体、基础建设的投入;三是村集体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投入。此外,还有一部分社会慈善机构、企商人士的捐赠赞助资金等。这些资金在管理上要注意量入而出,注意物美价廉,注意对贪污挪用的监管,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好、造价合理、农民群众满意。同时,还要统筹谋划农民利益与村集体经济积累的关系,创造和谐的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氛围。
3.2强化、完善村级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解决的问题。通过财务管理,取消不合理开支,确保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
一是强化、完善村级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强化、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强化、完善村级会计报账制度等,在财务操作、核算、监管、审计方面做到规范化。
二是坚持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账、民主决策和收支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领导。村级财务管理应作为乡镇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职时期农村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是第一责任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台县农业局在掌握各镇乡自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农经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龙树、中太、新鲁、宝泉等10个镇乡,专题调研村社财务管理工作。
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村财会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村会计队伍得到优化配备三台县村会计708名,其中委派会计80名,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22个,会计委派涉及的村304个;建平、中新、中太等镇乡在县农业局组织村会议培训的基础上,另行对村社财会人员作了业务培训。
(二)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以镇乡或办事处集中办公的村628个,占67%,通过开展集中办公,集中审核票据,处理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账务质量显著提高。已规范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的村913个、社771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7.6%和93.8%;账务较规范的村782个、村6812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83.6%和82.8%;财务审批制度落实的村902个、社7928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6.5%和96.4%。
(三)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大面积执行落实
三台县935个村、8223个社,建立有民主理财小组并能履行职责的村868个、社7514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8%和91.4%,绝大多数村坚持了费用开支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再由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财务收支账目及时规范公布的村863个、社738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3%和89.8%。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公开内容较详细,格式较统一,程序较规范。镇乡将公布回执集中存档,并按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集中保管村社财会档案资料工作初见成效。按照三纪发[]11号、三农知[]13号等文件规定。目前,大部分镇乡已落实了村社财会档案资料由乡镇统一保管的制度,有效遏制了会计变动不移交档案资料和会计资料丢失、霉变等问题。
(五)部分镇乡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比较具体。如新鲁、中太等镇乡制定的村社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镇乡管理人员不落实,认识不到位,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乡镇机构改革,镇乡不设农经干部编制,原农经干部分流到其他岗位。目前,一些镇乡从事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从未干过此项工作而根本就不懂村社财务管理的新手,有的虽是熟悉业务的原农经干部,但由于分流后新岗位的工作任务重,导致其难有时间和精力抓好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致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落实。
(二)部分地方村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村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差,责任心欠缺,个别镇乡委派会计反映报酬偏低,存在思想情绪,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账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仍有少数镇乡未按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规定购买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凭证使用随意性大。一些村向农户收取水费或一事一议资金仍在使用五花八门的收据,且单联填写使用,有的地方收款甚至不开收据,只在表上登记。有的村社支出单据极不规范,票据要素不齐,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私人保管“备查”,会计人员则以经办人自制的无效票据入账等等。凭证使用不合规的各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隐患。
(四)仍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工作不够落实,财务公开欠规范。一是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小组未履行审核支出凭证的职责,已入账的支出凭证上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二是部分地方财务公开欠规范,未逐笔公布财务收支,公开内容粗糙不易看懂,有的因记账不及时而无法公布,有的村公开栏损毁未及时修补,有的村公开栏做在村民房墙上,被秸杆农具遮挡无法观看。
(五)审计工作难开展。由于镇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够落实,加之缺乏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审计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措施及建议
(一)认真落实好镇乡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建议三台县人事部门在人员调动、招录时,从素质方面尽量考虑镇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从事农经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问题,给缺乏农经管理干部的镇乡配备好有相应业务技术专长的管理人员;建议镇乡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做到人员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业务开展到位,确保农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村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村社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村社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批准,报县农经部门备案。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必须选聘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委派会计。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
(三)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县农业主管部门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均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村社财务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建账、记账行为,确保村社账务质量。一是要规范建账。各镇乡要严格按照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切实加强票据使用监管,分村社核算单位规范建账和处理账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以镇乡集中办公制度。各镇乡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必须组织村财会相关人员集中复审和交接收支凭据,认真进行财务余额盘点,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搞好检查指导和赛账,确保账务质量,并在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将村社会计科目余额表逐级汇总,由镇乡人民政府签章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五)进一步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村社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二是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必须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将村社财务收支以便于群众观看的形式向村民逐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