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营业部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落实
目前票据营业部虽然也制定了大量的、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实际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执行效果不尽人意。如对票面的审查只是机械地套用票面“审查标准”,而没有将不同承兑行对《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不同理解考虑进去,直接导致票据逾期现象的发生;对票据跟单资料的审查和客户身份的验证,也只是按照相应的“审查标准”去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欠缺对“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分析,对操作者来说重要的是收集齐“标准”所要求的资料,而无力或不去对资料的合理或真伪作出准确的判断,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造成资金损失风险或法律风险。又如票据营业部的内部审计工作,不仅审计的频度不够,而且更是重形式、轻实质,对被审计部门的工作只是注重检查其留有的工作记录是否齐全,而不管其工作记录的合理性或真伪,也不对其记录背后的实质业务操作及其个性问题进行分析,更无力对其真正的内控执行情况及潜在的风险或机会作出正确的判断等。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落后于业务的发展
“制度先行于业务、程序先行于操作”是企业真正落实内部控制的管理理念,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一理念却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落后于业务的发展。岗位牵制与岗位责任不匹配的现象仍然存在,使得有职无责的人员因不需对业务操作后果进行负责而放松履职的审慎性,有责无职的人员则无力对业务操作后果进行负责,最终造成无人负责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业务的发展。如在票据的托收问题上,票据的买入与票据的到期托收往往是由不同岗位的人员来担任的,而对票据逾期率的考核结果则由票据买入人员独立承担,其结果就使得托收人员因无责可以不必对托收的结果格外重视,随之就会出现托收发错地址、托收逾期无人及时催收或催收力度不够的现象不断发生,而票据买入人员虽然要对托收结果负责,但却无法及时掌握托收状况,其最终结果则是托收逾期率得不到最有效的控制。这种程序落后于操作的现象直接造成了内部控制上的漏洞,给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内部控制体系的技术含量过低,信息沟通的渠道不畅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计算机日益作为业务处理的手段而被广泛应用。然而商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的一些内部控制环节采用的还是人脑控制,而不是电脑控制。如我们日常的“公示信息”,就是操作人员按照“公示信息”的内容从上百张、上千张甚至上万张的票据当中查找出所要禁止买入或要特别关注的票据。如果“公示信息”的内容很少,只要操作员有足够的责任心,虽然工作效率较低,还是可以完成预期目标的。然而当“公示信息”的内容较多且公示期限各不相同时,问题就会出现了,即使责任心再强的操作员也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或所需记忆的东西太多而在执行中出现纰漏,这样就必然导致内控失效、风险发生。
日常各项内部控制政策都是自上而下的,而这些控制政策是通过操作员的具体操作执行的。票据营业部急需通过一个畅通的渠道与政策制定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如在票据托收过程中,我们通过对逾期票据的催收发现个别承兑行存在着恶意逃避承兑责任的现象。为避免造成新的潜在损失,我们应该适时控制或限制对该行所承兑票据的买入,而这些情况也许政策制定部门并不了解,操作员又无权自行控制或限制买入该行票据,其结果就使本应该控制住的风险得不到控制,直接加大了票据营业部经营的潜在损失。
(四)部分领域还存在内部控制盲点
根据内控制度的设计原理,企业的内部控制应该涵盖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不能存在任何盲点,但目前票据营业部的内控制度覆盖面还不大,部分领域还存在盲点。如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方面,我们知道商业秘密大多是企业的核心技术或信息,是其占据市场有利地位的制胜武器,一旦泄密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对票据营业部来说,拟执行的票据交易利率、已掌握的票据承兑行信息、交易客户的有关资料、拟进行的票据交易行为、内控技术与手段等都是商业秘密,都应该得到严格的保密。但目前票据营业部尚无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具体控制措施及失密后的补救措施并对有关人员的奖惩制度;另外票据营业部目前的内部审计与内控评价也仅限于合规性审计,风险性审计尚未纳入其中;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制度和评价标准等也是一片空白。
(五)内部控制的前瞻性研究不足
目前票据营业部的内部控制与评价体系多是沿用金融系统全行性的内部控制与评价体系,部分控制政策或制度及其评价标准并不完全适合于票据营业部,一些具有票据专营机构特点的控制政策、制度、程序及评价标准并没有融入到票据营业部的内控体系之中,且票据营业部在内部控制的前瞻性研究方面投入略显不足,完全适合票据专营机构的内控体系尚未形成。
二、加强和完善票据营业部内控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加强内部控制研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已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从如下方面入手,以建立适合票据专营机构的、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建立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和考核机制,使各项内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在各种政策、制度、办法等的制定过程中,应将办理票据业务所处的外部环境、管理层所预期的管理目标、经营层所面临的经营压力、操作层所能够达到的可操作程度等综合地加以研究、分析,使制定出的内部控制方法切实可行、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客观、公正。体现在票据营业部就是要对现有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办法、措施、程序等进行认真研究、归纳和梳理,对现有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分类科学、内容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出适合票据业务健康发展的操作程序,从技术上量化风险,从制度上控制风险,激发起员工的内控意识,提高其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从根本上化解管理层与经营层及操作层的矛盾,真正形成从管理中出效益、以管理促经营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票据营业部的业务流程
我们应对现有的业务岗位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合理划分岗位职责,使每一个岗位的职与责做到合理匹配。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使其真正做到尽职尽责。如在票据的托收问题上我们应该尽快制定出一个办法以合理划分票据买入人员与票据托收人员对票据逾期的责任,即票据买入人员应对票据所蕴涵的潜在信用风险负全部责任,票据托收人员应对所托收票据的管理负全部责任,确保票据准确、及时地送达承兑人处,对于到期日款项没有划回的票据要及时进行催收,对于超过正常解付期而仍未能收回票款的票据,票据托收人员应在正常解付期末营业终了后及时将未能解付票据的情况通知相应的票据买入人员,由票据买入人员承担催收责任,同时票据托收人员还应将上述票据的回收情况及时通知票据买入人员。这样就可以避免职、责不匹配或相应管理办法欠缺所造成的相互推诿和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另外,笔者认为,我们现有的一些操作方式应该有所改善,不管是业务处理流程还是账务处理手续,都要尽量简化客户的处理手续,除非不得已,不要因票据营业部内部的业务改革或流程变更而增加客户的手续;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注意票据营业部内部的任何业务处理流程或手续都不应该与其上一级规章、制度、法规、法律等相抵触等。我们只有将这些细节问题处理妥当,才能做到既严密了内部控制,又不因我们内部管理问题而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样一来既赢得了客户,也有利于票据营业部声誉的提高。
一是要稳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从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来看,目前证券市场的主要投资品种仍以包括股票和基金在内的基础资产为主,相应的衍生产品却大量缺乏,较为先进的金融工程类产品更是寥寥无几;由于市场机制的畸形和市场功能的不健全,使得市场只能单边做多,而无法用融券和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来抑制过度投机。
构建一个包括主板、创业板与OTC的多层次现货股票市场,同时,大力促进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衍生市场的发展,这有助于完整的股票市场运行机制的形成,可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有助于增强整个市场的稳定性。不能因美国次贷危机而一概否定金融创新。
就拿股指期货和创业板来说,管理层和一些高层曾多次声称准备充分,推出时机日趋成熟,但之后又多次否定,称没有时间表。显示管理层对金融创新的谨慎,然而正是由于市场缺少金融创新产品,才导致市场风险无法回避,也使市场出现了非理性下跌。
二是要改进新股发行制度。目前困扰市场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发行制度造成的新老解禁股对市场的冲击。源源不断产生的新的大小非吓退了市场做多热情。据中证登记公司的统计,至6月底,老的大小非尚存3000多亿股,流通股为7000多亿股,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由股改前的7:3变成了3:7,对市场威胁越来越小。然而,股改后上市新股又形成新的大小非8000多亿股,并且按现有新股发行制度,大小非减持永无尽头。令人恐惧的是,新大小非的成本更低,数量更大,没有向流通股东支付过对价,尤其是新小非,一年后便可汹涌抛向市场,而且是只做空不做多。仅一个宁波银行的小非一年就造就1000多个百万富翁,100多个千万富翁。
目前新股发行制度的设置,扭曲了新股发行价格,并且不能实现一次性全流通,使大小非压力有增无减。同时导致中国股市在极度低迷的情况下,打新股,却能够保证可观的无风险收益。
其实如果新股发行与国际市场接轨,那么大小非问题也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每个投资者还能从一级市场得到利益,新股发行甚至会变成利好。而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会发挥积极的作用,新股发行的频率、价格,将会由市场说了算,而不是任由管理层说了算。
三是要建立强制分红制度。据统计,去年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达到创记录的2000多亿元,但同样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也达到创记录的2005亿元,差不多与前者持平。如果考虑到流通股东只是红利所得的一部分,那么,即使在去年股市这么火爆的情况下,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取的收入依然抵不上给国家的税收。
据上海证券报最新统计,截止7月29日,沪深两市1587家A股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可转债在内,累计募资总额达23397亿元;同期已实行现金分红和可转债付息总额约8266.5亿元,分红回报仅占融资总额的35%。剔除上市不足1年的新股、次新股,有62家公司上市以来现金分红为零。
监管当局保护股民利益,让每一个股东都有投资分红的基本权利,应当是股市的基本规则。
作为上市公司,其经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股东保值增值,每年都必须给股东以回报。然而,许多上市公司只顾圈钱,根本不考虑股东利益,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
就目前来说,虽然市场市盈率下降到不足20倍,但如果上市公司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过低,则一样是没有投资吸引力的。
在成熟证券市场,投资者每年分红所得大多数时间都高于银行存款利息,股票投资被看成是投资者的一种稳定投资方式,投资者进入股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分红,其次才是想通过股票价格的上涨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而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分红少或不分红已成风气,投资者习惯于“追涨杀跌”,造成了股价的剧烈波动,并加剧了股市动荡。近一年来股票行情的持续下跌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必然反映。
四是要建立市场应急制度。市场需要政府调控,希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人,都会认同制度性纠偏的重要性。因此,一旦发生市场信用危机,政府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救急。
次债危机以来,要不是美国及时注入了1万亿美元的流动性资金,美国股市早就跌得一塌糊涂了,经济也会形成恶性循环。美国制止得很及时,关键时顶得住,行政手段采取得很灵活,使危机得到适度控制。
而美国政府援救房利美、房贷美,并不是因为房利美、房贷美的模式不存在弊病,而是因为这两家公司与信用市场密切相关。救活两家公司可以将信用危机减小到可控的范围之内,可以降低社会的总体支出成本。我们应该承认这个现实,市场化是目前可以找到的最好的经济发展模式,但危机将使重心偏向政府调控。
特殊的自然条件构建了兴安盟特色鲜明的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兴安盟生态旅游资源别具一格,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在自治区名列前茅,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修复能力高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在看到自身优势和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兴安盟建设生态文明还面临着多方面的制约因素,主要有:生态文明建设刚刚起步,经济总量偏小和整体素质薄弱的制约并存,统筹发展与保护难度较大;工业化尚处于初期阶段,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还很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刚性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节能减排的压力较大;城市化水平较低,中心城市的集聚能力和辐射水平都有待加强,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有待提高;农村环保设施滞后,面源污染范围广、治理成本高等等,这些都对兴安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出了巨大挑战。对此,必须正视现实、抢抓机遇、破难而进,突出生态优势的保护、转化和提升,建立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从制度上划定生态红线,运用政策法规、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法律监管机制
一是依法制定政策。立足兴安盟实际情况,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抓紧制定和修订有关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绿色消费等地方性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脆弱区、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制度,重点在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依法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清理、修订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冲突,或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性政策和文件。依法制定政策措施,促进绿色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实现生态环境的“刚性制度、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乱开滥采、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住建、经信、发改、环保、国土、水利、规划和农林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环保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情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生态环保案件专业化审理,联手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环境问责制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事故的责任主体,实行严格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环境经济调节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生态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政府投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支出增长高于全盟经济增长幅度。整合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是贯彻落实区域生态补偿制度。设立配套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符合盟域规划的粮食主产区、生态涵养区,其经济结构及功能调整后影响镇街财力和村集体收入的,盟级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完善水稻、湿地、公益林、市级饮用水备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探索流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建立水质目标交接责任制,在洮儿河、归流河流域开展上下游污染补偿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扩大生态补偿的内涵和范围。
三是试行环境资源市场交易机制。试行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兴安盟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支持。积极进入碳排放交易试点城市,探索建立区域碳排放交易系统,通过碳排放总量控制实现创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和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尽快开征郊区街镇污水处理费用。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模式,开展垃圾收运和清扫保洁。规范污水、垃圾等收集处置费的征收与使用,严格专款专用。对能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限额标准的行业和企业,加大差别化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当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制度,实施有差别的信贷政策。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
三、建立生态决策和考评机制
一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兴安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积极推进政策环评、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城市规划、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土地开发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益,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事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避免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对涉及到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环境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决策失误,实行问题追溯和责任终身追究。
二是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到重点行业和单位,确保约束性指标落实到位。强化对党政领导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将环境保护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对不重视环保、不能完成环保任务的领导干部不予提拔重用。
四、建立生态监测机制
一是完善生态监测覆盖体系。启动生态监测体系项目建设,有效整合全盟监测资源。建立全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评估体系和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实现全盟生态监测信息有限共享。设置生态监测地面定位监测站点,基本形成覆盖全盟、布局合理的生态监测站网体系,为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服务。
二是提高环境监测应急能力。专门设立应急监测队伍,服从应急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加强应急事件监测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应急监测能力。增加应急监测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实战检验队伍,积累经验。改进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环境信息,特别是公共环境信息的范围,建立健全环境舆论预警机制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现代教育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巨大影响下,信息载体媒介空前拓展,给知识传播秩序带来深刻的冲击,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多样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某种程度的危机。尽管不少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的尝试上曾以发达国家经验为蓝本甚至圭臬,但是现代化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普世或可复制的概念,不同国家的政策及其价值取向必然呈现出各自特征。现代教育制度也是如此,既被视为推进国家现代化的普遍基础,又带有某一国家基本国情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摧毁旧中国教育制度、完成新民主主义教育制度过渡的基础上建立的,谱写了保障工农大众受教育权利、提高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历史新篇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教育制度建设已经深刻融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探索过程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将教育纳入现代化总体布局之中,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开辟了现代教育制度建设的新局面。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坚持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基本实现教育的现代化”的方向,并推动立法确定现代教育制度的框架内容,使得教育事业世纪之交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我国从人口大国初步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针对新世纪新阶段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总书记指出,“中国的未来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结底靠人才,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教育。”在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更高要求,既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战略地位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高度认识,又突出了发展教育对于把握知识决定性因素和人力资源战略性的关键作用,对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对现代教育制度建设进行了新的战略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现代化,内涵十分丰富,包括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教育制度体制的现代化、教育方法手段的现代化等。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实际上就是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现代化的过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就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制度。这是我国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必然选择,也是教育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承担重要历史使命的集中体现。
现代教育制度和新世纪新阶段国家教育政策要点
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应当注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相互统一。纵观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党的教育方针的演进,教育制度体系的沿革,既是与时俱进地完善教育的宗旨与使命的过程,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促使教育更好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要求的过程。特别是当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如何坚守、继承和创新,显得格外重要。
在建设现代教育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同时,“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对一个人一生的生存状态、发展方式乃至生活质量,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教育公平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必须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使全民“学有所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国民素质,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设更好的制度环境。
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应当注重完善正规学校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学习平台的相互统一。我国现代教育制度内容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教育法》的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由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涉及教育的制度,有九种之多,即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并以法律方式首次确认了“终身教育”概念。可以说,呈现出多样化的制度格局,为今后完善现代教育制度奠定了法理基础。
然而,由于教育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要求,既是与时间相关的系统渐进过程,也是在一定参照系中对比定位的过程,同社会经济的现代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现代化,不再可能是封闭、孤立的现代化,是在我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过程中逐步推进的。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既要深刻认识历史延续下来的正规学校教育体系的有用性、有效性和有限性,还要着眼于基本国情的实际和国际社会终身学习的潮流。
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未来中国的现代教育制度,必将置于“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长线链环之中,应当在条件具备或初步具备的地区先试先行,统筹协调好政府部门、学校和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居民家庭和学习者个人在参与终身学习过程中的关系,在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注重保证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形成灵活开放、多样便捷、高效实用的公共学习资源平台。今后,特别要在建立终身学习相关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和创新,这是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一个明显薄弱的环节。
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应当注重强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和引导社会多样化教育资源开发的相互统一。现代教育制度所体现的现代性,主要特征是对多样性的包容和对开放性的追求,这必然涉及教育服务的机会供给及资源支持的方式。我国现代教育制度正常运行的支撑条件,首先是强化公共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体制机制,同时也要引导社会上非公共教育资源的开发。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宏观政策正在大幅度地向教育公平倾斜,并努力使其法制化制度化,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但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和调动社会参与教育积极性等方面,还有许多制约发展的体制需要克服。
今后,国家将继续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起财政教育支出刚性保障的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使更加公平运行的教育服务在基本面上能够大体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尤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是区域、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存在着很大差异。
我国建设现代教育制度,要从不同地区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全局。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非公共服务的分类定位,健全科学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和多渠道筹措其他资源的机制,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此,现代教育制度建设要让人们满意,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方面,力争让所有人尤其是低收入者阶层满意,重点是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区域内做起,使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尽快覆盖城乡,并逐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
【关键词】:民主管理;新农村建设;村级事务;政治素质
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而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如何开展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管理,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十五大后,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优秀的民主管理实例,但同时也不乏问题。本人在贵州实地调研中就发现,有些村庄民主管理存在着村务公开形式主义、两委关系不协调、民主管理的主体农民参政意识不强等问题,制约着民主管理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管理建设的需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民参政议政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搞好管理民主,首先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广大农民早日走上富裕之路。
目前,新农村建设中我们不仅要靠农业的发展,更是要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自然、文化资源,自然景观和当地文化设施等,发展相关的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例如,贵州省贵阳市的青岩镇,全镇92.3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5个街道居委会,有汉、苗、布依、侗、壮等11个民族3.1万余人。小镇是贵州著名的文化古镇之一,建于600年前,主要有九寺、八庙、三宫、三阁、一院、一楼,还有石牌坊、城墙等古建筑群。于是当地政府利用这个文化景点,再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和特色美食,带领当地农民发展旅游业,使得当地经济迅速繁荣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解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后,就能更好地学文化、学知识,才能正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农民才会有闲暇的时间和精力去关心、参与村里的村级事务,并且积极参与到农村的民主管理活动中来,并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从而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
当前贵州省某些农村地区,农民参政意识不强,有些农民甚至不知道村民代表大会的存在,更不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就更谈不上参与民主管理了,因此要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主要是通过加强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大力开展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改变农民传统的政治冷漠意识、依赖等候意识等落后的观念,使他们树立起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等现代政治意识,从而增强他们的参政意识。
三、提高村干部的民主管理水平
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的顺利与否,农村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村干部的身份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是村民民主选举的,因此必须对全体村民负责;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党和政府在农村最基层的代表,必须接受上级的领导。村干部的特殊地位成为联系和沟通群众与国家政权机关的纽带和桥梁。他们素质高低,管理水平高低,不仅影响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着村民对党有关各项农村政策的解读和对政府的信赖。但是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提高。
(一)加强宣传,提高选举质量
在村民自治的时代,村干部必须由全体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而不能由乡镇政府委派。在这一过程中,乡镇政府应当在选举前做好选举动员工作。一方面要动员那些文化素质高,有致富本领的优秀人员报名成为候选人;另一方面要让村民明白,必须选择那些村民公认、有致富本领的优秀人员作为村干部,村里建设才能走上正轨,村民才会从中受益。告诉村民要重视自己圣神的选举权利,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选举权利。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保证选举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
1、组织村干部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我们可以定期组织村干部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先进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对党、对国家、对村民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地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精神,埋头苦干、奋发图强,带领群众克服困难,集中全体村民的力量加快经济建设,向着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奋斗。教育村干部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个人主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决策方法,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
2、提高村干部的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
对上任的村干部进行管理村级事务的业务培训。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的顺利与否,农村干部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素质的高低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积极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深入理解其内涵,掌握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提高管理素质。因为只有村干部先把民主管理的理论学懂弄通了,才能向全体村民传达,提高村里全体群众的整体认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提高村干部的管理水平。
除了上述几方面外,还要不断组织村干部学习经济、法律等知识,让他们了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让他们紧跟时代的步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管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文晓明、王立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行机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刘君祥,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方略[M],党建读物出版社,2005
[关键词]和谐社会;税收政策;社会建设
[中图分类号]G8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104-0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应立足我国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税收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1)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国家可通过实行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促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对鼓励发展的行业、高新技术的资源节约型企业等实行税收优惠,减轻其税负;对限制发展的行业、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加重税负,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
(2)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按照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要将义务教育扩大到全国、兴建各种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监控和治理,都必须以税收作为坚实的后盾。税收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充足的财攻收入来源,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
(3)税收的再分配作用影响社会的和谐程度。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个人收入分配要和谐,即要体现出收入分配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市场机制调节个人收入的初次分配,突出效率优势;政府通过再次分配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体现公平原则。政府的再分配,主要依托两个手段;一个是税收,一个是转移支付。向高收入者征税,并通过转移支付补贴给低收入者,可以缩小收入差距,增加社会公平度,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程度。
2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协调之处
2.1税收优惠政策不统一、不完整,导向作用不明显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区域倾斜,没有体现产业政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散见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根据每一税种自身的特点出台了若干优惠政策,但忽视了各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时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又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另外政策不完整,对一些应纳入征税范围的未纳入,一些应给予优惠的未给予,交易的节约政策、区域协调政策等也是一个空白。所以说,税收在调控手段上,没有很好地发挥税收鼓励自主创新和限制或淘汰落后产业方面的作用。
2.2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不够,税收公平性不足
维护公平、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税收强调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其中公平应该放在首位。虽然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但是如果缺乏了公平的税收会导致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使社会缺少动力和活力。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还处于不和谐状态,这容易引发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加大社会的动荡程度。因此,应尽快调整税收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财政、金融等手段,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促进社会公平。
2.3税制设计不科学,地方税体系不完善
一是现行不动产税制仍然是依据历史成本为计税依据,没有考虑市场价值而实行动态计征。二是征收范围仍然偏窄。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并不是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针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和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三是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完善,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四是由于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税收的聚财增收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分税制将75%的增值税和全部的消费税划归中央,把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划归地方,而经济落后地区往往第三产业不发达,营业税税源极为有限,这就造成了地方税收收入不足,财政困难。
2.4税收立法,执法水平不高,税收信用缺失
一是税收立法、执法层次不高,目前,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外,大多是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比较分散,相互之间容易产生冲突,有损税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对调节城乡经济不利,税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难以保证。二是有关税收的行政执法不健全,造成行政执法规范性差、随意性大,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监督,预算缺乏硬性约束,拨付不透明,支出效率低下且浪费巨大,直接影响了治税的质量。三是税收信用缺失,目前,我国税收领域仍然存在许多信用状况不佳的现象。在征税部门方面,一些税务干部没有摆正位置,态度傲慢冷漠。有的地方政府干预执法,越权审批减免税,严重影响了税收公正执法。
3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1强化税收收入分配功能
一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分为分类税制、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综合税制三类,最能体现税收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是综合税制模式。但是立足我国实际,应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再逐步向综合税制过渡。二是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会保障税,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员、退休人员资金的重大举措。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抑制贫富两级分化,鼓励投资,促进资本流动。
3.2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是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循环经济。在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要特别注重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情,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二是开征环境保护税。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起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既唤起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又能充分发挥税收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改革资源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四是扩大消费税的课征范围,把资源消耗量大、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