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运用技术的教育
中图分类号:G40-057文献标识码:A
1对逻辑起点的认识―相关概念的界定
逻辑起点就是学科内最基本的范畴以及对这些范畴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规定。它是科学结构的起始范畴,是理论体系的始自对象。
所谓范畴,是指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所以说逻辑起点是思维的起点而不是存在的起点。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一些基本范畴。逻辑起点之所以被称为起始范畴,原因在于在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它满足范畴的内涵,是思维的起点,这一范畴是一个最初或最先的范畴,是理论体系建构的出发点。
根据对逻辑起点这一概念的界定,我们可以对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定义为:对教育技术学科内最基本的范畴以及这些范畴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规定,它是教育技术学理论体系的始自对象。
2研究学科逻辑起点的意义
学科的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实践工作的基础和理论建构的起点,是这门学科区别于其它学科的关键。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培养目标、理论体系、学科属性、实践领域等都是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和完善的。
目前,我国教育技术学在学科自身理论建设和学科理论体系方面仍然非常薄弱,这主要是源于教育技术理论及实践研究的逻辑起点的错位。因此对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进行研究和探索,有利于加强对教育技术学学科性质和理论体系的认识,有利于我们理清本学科与其它教育领域学科的关系,有利于我们完善学科自身的理论建设和学科理论体系,推动学科不断向前发展。
3我国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研究现状
我国的专家学者们从各自所处的时代背景、学术背景和专业领域出发,从不同的视角论述并加以验证了教育技术学专业的逻辑起点。笔者经过深入的学习,发现这些逻辑起点的观点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是建立在对教育技术学的基本概念的主要思想等基础上的。
章伟民教授从传播学角度出发,认为教育过程的实质就是教育信息的传播过程,提出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就是“传播”。这种观点有利于对教学过程的各要素进行分析,但是范围过于宽泛。
李龙教授根据教育技术学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特点提出将“教育和技术的双重定位”作为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此起点的提出有利于教育技术学的多方面发展,各学校合理设置专业的方向和培养目标,但是双重定位跨越了教育和技术两大学科,造成了专业泛化。
教育起点论是以何克抗教授为代表的。原因在于教育技术学作为教育学下面的二级学科,必须与教育学的逻辑起点具有共性。又因为其作为独立地二级学科,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又具有着独特的个性特征。
而有些学者认为,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应该是“教育中的技术”。这里同时说明了教育技术的核心是“技术”,也说明了技术和教育的关系。这里的技术特指教育中的技术,因此也应该遵循教育的规律,解决教育、教学的问题。
以上对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关于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的分析,不仅要严格遵循逻辑起点的概念界定和性质,更要考虑到教育技术学特有的本质――运用技术手段去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以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效率与效益的理论与实践。笔者不是把人们的视野局限在本文所论述的框架里,更不是去抹杀各位专家学者的不同观点,而是认为如果我们站在教育技术学的源头来讨论本专业的逻辑起点,可以使得研究和争论更加的深入,能更大步伐的加快本专业的理论建设,并使得更快的成熟起来。
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确定以后,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也就可以随之确立。教育技术学作为教育学下的二级学科,又是独立地二级学科,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具有和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相同的共性和独立的个性特征。共性是指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也应属于“教育”活动这一范畴;个性则是指,除了共性外,还应具有教育技术学学科的自身特点,即教育技术学学科的质的规定性――教育技术学科区别于教育学其它二级学科的根据所在。这种质的规定性就是运用技术来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以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效率与效益。由此可见,作为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的范畴为了体现上述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必须包括“教育”活动和“运用技术”这两个核心概念,这样,我们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将教育技术学的逻辑起点表述为“运用技术的教育”。
4结束语
在探讨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影响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选择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至今尚未能在学术界取得共识,甚至有相当大的分歧,这种情况对学科建设是相当不利的。因此,应该尽快确立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孙绍荣.关于教育学逻辑起点的思考[J].教育科学,1991(1).
[2]瞿葆奎,喻立森.教育学逻辑起点的历史考察[J].教育研究,1986(11).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研究在国际哲学界、逻辑学界蓬勃兴起,国内逻辑学界也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介绍、引进国外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研究成果,目前对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研究,从总体上讲,国内仍处于消化、吸收并尝试进行创造性研究阶段。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这是两门密切相关的学科,二者都是现代哲学与现代逻辑相互渗透的产物,但它们是两门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与范围。然而,由于“哲学逻辑”至今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词,不同的学者对它有不同的理解,并在很不相同的意义上使用它,冠以“哲学逻辑”之名的书籍五花八门,因而,和逻辑哲学在词义上发生了混乱。为了进一步推动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研究,促进这两门新兴学科的确立与完善,因此,有必要对哲学逻辑的精确涵义及与逻辑哲学的关系作一番梳理与辨析。
一哲学逻辑词义的历史演变
最早[论\文\网lunwennet\com]明确使用“哲学逻辑”一词的是英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他在《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一书(1929)中,指出:“数理逻辑,除了它的初创形式之外,就连最现代的形式也不直接具有哲学上的重要意义。在初创以后,它就属于数学而不属于哲学了。我将要扼要论述的,是数理逻辑的初创形式,只有这个部分才真正称得上哲学逻辑。往后的发展,尽管没有直接的哲学意义,但是对哲学研究有很大的间接用处。”①他还认为,哲学逻辑的真正对象乃是为各种命题和推理所共有的逻辑形式,哲学逻辑乃是对逻辑形式的研究。以往的哲学由于被语言表面的语法形式所蒙骗,未能认清其隐藏着的真正的逻辑形式,而犯了许多重大的哲学错误。
可见,罗素对“哲学逻辑”一词的词义只给予了初步界定,而未加阐释。后来的英国著名学者斯特劳森赋予了“哲学逻辑”以明确的含义。1967年,斯特劳森编辑出版了一本题为《哲学逻辑》的文集,该文集收入了弗雷格、格拉斯等学者的相关论文,他为此书撰写了一长篇序言,在序言中,斯特劳森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观点。他把整个逻辑领域区分为两部分:“逻辑是关于命题的一般理论。它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学的部分。”分别叫形式逻辑和哲学逻辑。在他看来,形式逻辑研究命题之间的可演绎关系或蕴涵关系,它要以系统的方式排列有关这种蕴涵关系的各种规律;而哲学逻辑则要研究形式逻辑产生的哲学背景和哲学预设,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哲学问题,例如:究竟什么是命题?说一个命题为真是什么意思?命题联结词的准确性质,特别是出现在条件命题中的蕴涵的准确性质是什么?意义概念应当怎样加以分析?真理概念和分析性概念应当怎样加以分析?指称和述谓((predica2tion)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哲学逻辑学家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回答有关语言和各种语言表达式的性质与功能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这样一些问题:实际的言语活动模式;意义理论;语言交际的特性与条件,等等。②
很明显,在斯特劳森那里,“哲学逻辑”其实质不是逻辑,而是某种形式的哲学,是对与逻辑有关的哲学概念和哲学问题的仔细探究,它的成果和方法有直接或,间接的哲学意义。在斯特劳森观点的影响下,英国哲学家大都在哲学意义上使用了“哲学逻辑”一词。例如,格雷林在《哲学逻辑引论》一书中指出:“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它是提供逻辑学知识,对逻辑问题很敏感的哲学,但它是哲学。”他甚至认为,在“哲学逻辑”这一名词中,“逻辑”这一字眼的作用会引人误解,因为,哲学逻辑并不是关于逻辑的,也不是逻辑学。正是基于这些看法,格雷林的《哲学逻辑引论》所研究的主要是:命题;必然性、分析性与先验性、存在、预设与摹状词、实在论与反实在论,③等等。与格雷林同为英国牛津大学讲师的沃尔夫拉姆在1989年出版的《哲学逻辑导论》一书中,沃尔夫拉姆也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看法。在他看来,哲学逻辑是关于论证、意义与真理的研究,它的主题与形式逻辑相关,但其研究对象不同,它不像形式逻辑那样处理有效论证,它只检验已经建构好的逻辑系统中的基本概念。根据这种观点,沃尔夫拉姆在书中主要研究了指称与真值、必然真、分析与综合、存在与同一、意义问题,等等。④在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筹划,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主编的《哲学主要趋向》(1979)一书中,所沿用的都是这种意义上的哲学逻辑概念。
然而,数理逻辑诞生以来,数理逻辑成果被广泛运用,大批应用逻辑分支如同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很多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关注了这一情况,赋予了哲学逻辑以逻辑的含义。众所周知,在逻辑发展史上,莱布尼茨最早提出了创立数理逻辑的理想,他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却未能获得成功。
1930年哥德尔证明了谓词演算的完全性,数理逻辑才算真正创立。但是,有一部分逻辑学家不满意已有的数理逻辑系统,认为它们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于是着手“修改”或“扩充”已有的一阶逻辑。他们或者创立了一些修正以至替代它们的新逻辑分支,例如直觉主义逻辑,相干和衍推的逻辑,多值逻辑,自由逻辑等等,或者应用已有的一阶逻辑工具于哲学、语言学等专门领域,创立了带有浓厚应用色彩的多种逻辑分支,例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等。
这些新的逻辑系统或分支在20世纪20—30年代开始出现,在50—70年代繁荣兴旺起来,以至最后形成了一个新兴的逻辑学科群体。⑤因此,相当的学者越来越倾向于用“哲学逻辑”一词专指这个新兴的学科群体。例如,美国逻辑学家莱斯彻在1968年出版的《哲学逻辑论集》中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看法。他指出,现代逻辑的发展有两个方向:一是数学方向,即数理逻辑,它是现代逻辑发展的主流;另一个方向则是哲学逻辑,它是对一些相关的哲学领域,比如本体论、认识论领域、伦理道德与规范概念等的逻辑研究,这些研究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与数学并无直接联系,而往往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背景与哲学意义,故称为哲学逻辑。⑥在他看来,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等,就是哲学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他所构造的哲学逻辑就是由这些研究内容所组成的学科群体。
关于哲学逻辑的词义,也有许多学者是在哲学与逻辑的双重意义上来使用。例如,柯比和古尔德合编的《当代哲学逻辑》以及冯.赖特的论文集《哲学逻辑》都属于这一类型。在他们看来,哲学逻辑既指对逻辑所产生或引起的哲学概念和问题的哲学研究,也指这种研究所建立起来的新的逻辑。前者是非形式的,后者则是用形式化方法构造的形式系统。恩格尔则把前者叫做“非形式的哲学逻辑”,后者叫做“形式的哲学逻辑”。
二哲学逻辑对象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哲学逻辑词义的历史考察,关于哲学逻辑的词义,国外学者是在三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一是哲学逻辑是哲学,是一门与逻辑有关的哲学学科,它研究由逻辑所引起或,提出的哲学问题;一是哲学逻辑是逻辑,它是与哲学有关的逻辑学科,研究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背景与哲学意义的概念的逻辑问题;一是哲学逻辑既是哲学,又是逻辑。
仔细考究这些关于哲学逻辑词义的不同看法,可知其原因是未能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所致。我们知道,20世纪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两者的相互渗透,由此出现了“哲学的逻辑化”与“逻辑的哲学化”两大趋势,并进而形成了“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等新兴的交叉学科。⑦哲学的逻辑化趋势主要表现在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兴起,芬兰最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冯·赖特在其名著《20世纪的逻辑和哲学》中指出:“20世纪哲学最突出的特征是逻辑的复兴,它是哲学发展的发酵剂。这一复兴是从本世纪开始的。最初以剑桥和维也纳为中心,后来扩大到整个分析哲学运动,这一复兴与之交汇,这是逻辑学登上哲学舞台的标志。”20世纪以来,哲学的主要问题和研究对象既不是本体论,也不是认识论,而是语言问题,哲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就是语言分析,而语言分析的基本工具就是现代逻辑,因此,在国际哲学界形成了哲学的逻辑化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对一些哲学概念进行精细的逻辑分析成为一些学者关注的热点,哲学逻辑也就应运而生。逻辑的哲学化趋势是在现代逻辑的基础上,在对逻辑的哲学反思中形成的,主要表现为对逻辑本身的整体性的哲学思考或研究以及对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哲学分析。由于现代逻辑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群体,也由于现代逻辑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还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视野,因此,逻辑的哲学化趋势是多元的。当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刚登上学术舞台的时候,我国年轻学者陈波就密切关注其研究动态,在国内介绍并引进国外学者在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上的成果,并在一系列相关论著中,明确主张严格区分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
在我看来,哲学逻辑是逻辑,是20世纪20-30年代开始兴起,50~70年代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逻辑学科群体,它们以数理逻辑(主要指一阶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科学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构造出各种具有直接哲学意义的逻辑系统。逻辑哲学则是哲学,它在逻辑和哲学中都具有自己的起源,因而包括两部分内容:首先,逻辑哲学要研究逻辑学本身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问题,例如逻辑究竟是什么,蕴涵与推理有效性的关系,逻辑真理和逻辑悖论等等;其次,逻辑哲学还要研究如何在哲学研究中引入现代逻辑的工具,利用它去解决传统的哲学争论和哲学难题,例如意义问题、真理问题、存在问题等等。
三哲学逻辑的研究范围
辨析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词义,可知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这种不同的研究对象,决定它们有着不同的研究范围。以数理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科学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的哲学逻辑,其研究范围包括两大子群,一是异常逻辑(deviant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择代系统(alternativesystems);一是应用逻辑(applied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extendedsystems)。
异常逻辑亦称非经典逻辑(non-classiclogics),它们是相对于经典逻辑而言的。经典逻辑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关系演算,是建立在下述基本原则或假定之上的:(1)外延原则,即它在处理语词、语句时,只考虑它们的外延,并认为语词的外延是它所指称的对象,语句的外延是它所具有的真值;如果在一复合语句中,用具有同样指称的但有不同涵义的语词或语句去替换另一语句或子语句时,该复合语句的真值保持不变。这就是著名的“外延论题”⑧。与此相联系,一阶逻辑是建立在实质蕴涵之上的真值函项的逻辑。(2)二值原则,即在一阶逻辑中,任一命题或真或假,非真即假,没有任何命题不具有真假值。(3)个体域非空,即量词毫无例外地具有存在涵义,并且单称词项总是指称个体域中的某个个体,不允许出现不指称任何实存个体的空词项。4.采用实无穷抽象法,因而在其中可以研究本质上是非构造的对象。凡是因否弃其中某一个原则或假定而建立起来的逻辑理论,都属于异常逻辑。具体来说,这包括多值逻辑、相干和衍推的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偏逻辑、自由逻辑、量子逻辑等等。
多值逻辑就是由否弃真假二值原则而建立的逻辑理论,它可以形式定义如下:一个系统是n值的,仅当n是系统的特征模型值的最小数,当然这里的n必定大于2。随着n取大于2的不同值,多值逻辑就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当n=3时,就得到最简单的多值逻辑:三值逻辑。在卢卡西维茨所构造的三值逻辑中,被经典逻辑奉为金科玉律的不矛盾律和排中律不再是普遍有效的规律。三值逻辑还可扩展成有穷多值甚至无穷多值逻辑。将多值逻辑应用于物理学领域,导致了量子逻辑的创立,后者被用来刻画微观粒子的波粒二象性和测不准特性。⑨
相干[]和衍推的逻辑、直觉主义逻辑都是由否弃实质蕴涵而建立的逻辑理论。在相干逻辑中,用相干蕴涵代替实质蕴涵。a相干蕴涵b,即是说,a与b之间有某种共同的意义内容,使得由a逻辑地推出b,并且这种推出与a,b的真值毫无关系。a与b之间内容上的相干还有其形式表现,即a和b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命题变元,这就是著名的相干原理。a衍推出b,既要求a与b相干,又要求a与b有逻辑的必然联系,所以衍推逻辑是相干逻辑,又是模态逻辑。在直觉主义蕴涵中,则用直觉蕴涵代替实质蕴涵,a直觉蕴涵b,是指存在某些构造(例如p),把它与a相连接之后能产生b。这就是说,“如果a则b”要求a与b有一定的关系,亦即要求有一个过程,当把这个过程与证明a的过程配合起来之后,可以证明b真。在相干逻辑和直觉主义逻辑中,许多经典逻辑的定理不再成立。
应用逻辑则是利用经典逻辑的工具,去分析某些具体学科特别是哲学中的概念或范畴而建立的逻辑分支。所以冯·赖特说:“哲学逻辑有时定义为运用逻辑分析传统上哲学家所关心的概念的结构。”“我把哲学逻辑描述为构造形式系统以精确阐释我们在某些话语领域内的概念直觉。我认为,本世纪20多年来的发展表明:构造此类系统实际上可以在哲学家传统上感兴趣的任何领域内进行。这些系统可以称为相关领域内的‘逻辑’,例如,时间的逻辑,因果的逻辑,行动的逻辑,规范的逻辑,或者偏好(优先)的逻辑。”
应用逻辑又可以分为三组:本体论的逻辑,认识论的逻辑和伦理规范的逻辑。
本体论的逻辑是以传统哲学本体论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逻辑理论。具体来说,它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存在逻辑、部分和整体的逻辑、莱斯涅夫斯基的本体论、构造主义的逻辑、唯名论唯实论意义上的本体论等等。模态逻辑是关于必然性和可能性的逻辑,或者说,是研究含有“必然性”、“可能性”的命题的逻辑特性及其推理关系的逻辑分支。它分为正规的和非正规的两种类型。一个正规模态命题逻辑系统是经典命题逻辑的重言式集的一个扩集,扩集满足两个条件:
(1)口(pq)(口p口q)在s中有效;
(2)在s中,从有效公式出发,经使用分离规则,代入规则,必然化规则,所得到的仍为有效公式。这里提到的必然化规则是:
若┝a,则┝口a。时态命题是研究时态命题的逻辑特性及其推理关系的逻辑分支,它试图把涉及时间因素的命题之间的推理关系系统化,为涉及时间因素的精确讨论和严格推理提供工具。从形式上看,时态命题逻辑系统t是不同于正规模态命题逻辑的,是经典命题逻辑重言式集的另一种扩集,它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g(pq)(gpgq)和pgpp在t中有效;
(2)在t中,从有效公式出发,经使用分离规则,代入规则和时间性概括规则,所得到的仍为有效公式。
存在逻辑是关于存在及其同类概念的逻辑理论,它研究这些概念的性质,探讨诸如“存在是不是谓词”等问题,这种逻辑归根结底不仅依赖于纯逻辑的思考,而且依赖于本体论的思考。
认识论的逻辑是以传统认识论所研究的概念、范畴为对象的逻辑理论,它们与知识的获得、接受、传递以及对于某一知识的态度例如怀疑、断定、相信等等有关。具体来说,它包括问题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归纳逻辑(证据、确证、接受的逻辑)等。⑩
伦理规范逻辑:伦理学属于广义哲学的一部分,传统哲学特别是伦理学要研究诸如权力和义务、应该、允许、禁止、需要和要求、决定和选择、动机、效果与行动等概念和范畴。伦理规范的逻辑就是与这一类哲学概念和范畴相关的逻辑理论。
具体来说,它包括道义逻辑、命令句逻辑、行动逻辑、优先逻辑等等。
注:
①罗素:《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
②p.f.strawson:philosophicallogic,oxforduniversitypress,1967年版,第1页。
③格雷林:《哲学逻辑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页。
④s,wolfram:philosophicallogic:anintroduction,routledgelondonandnewyork,1989年版,第8页。
⑤陈波:《逻辑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⑥n.rescher:topicsinphilosophicallogic,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1年版,第21页。
⑦胡泽洪:《逻辑的哲学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⑧王路:《逻辑与哲学》,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6页。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也是支撑人类思维大厦的基础性学科。在大学教育中,它是培养求真精神与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大学教育旨在培养创造型人才,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而这些都是以逻辑思维素质为基础的。但就是这样一门重要学科,在我国的地位并不高,它有时被当作形而上学加以批判,有时被当作形式主义而饱受歧视;而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它也同样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境况。“在高等教育中,普通逻辑作为一门课程大有被驱逐出课堂之势。逻辑学教师的数量与学术水平急剧下降。”“我国许多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已经没有逻辑学了。即使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设有逻辑课,但他们已经把逻辑学由原来的必修课改为选修课。有些专业虽然把逻辑学作为必修课,但教学学时较以前有所减少;师资队伍状况堪忧;逻辑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而这些都与逻辑学基础学科的地位极不相称。尽管造成我国逻辑学教学和研究不景气的原因很多,但与人们尚未充分认识逻辑学的地位和作用不无关系。因此,要促进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繁荣和发展,重新认识逻辑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且极具生命力的科学,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在古代、近代还是在现代,也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曾有过辉煌时期,都曾涌现过丰富的逻辑思想、逻辑学著作和一大批逻辑学家,为人类思维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也正是由于逻辑学对现代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的重大影响,所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明确地将逻辑学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的第二位,即: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在1977年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中,逻辑学被列为知识的五大分科之首,即:逻辑学、数学、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历史学和人文学(主要指语言文字)、哲学。由此可见,逻辑学的地位之重要,影响之深远。
一、逻辑是各门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工具
在人类知识系统中,逻辑是最早产生的知识之一。逻辑理论和方法对其他各门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均有着重大的影响,逻辑是促进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进步的基础科学。即便是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尽管科学的门类众多,内容不同,研究方法各有所异,但它们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逻辑。因为任何一门具体科学都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命题、推理构成的理论体系。同时,随着科学不断地向前发展,其理论体系也要随之不断地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建构,而这都离不开逻辑学的参与,离不开逻辑知识的应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曾引用黑格尔的话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因此,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都要运用逻辑以形成具有严密、科学和逻辑性的理论体系。没有必要的逻辑知识,没有良好的逻辑训练,人们就不可能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和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的教训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道理。法拉第曾经首次对光的电磁学说提出过基本理论,但由于他的表述缺乏合乎逻辑的论证,一直没有引起学术界的注意。而在他之后的另一位物理学家麦克斯伟,在表述光的电磁学说基本理论时,由于概念准确、判断恰当、论证合乎逻辑,很快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成为光的电磁学说基本理论的创始人。丹麦著名的天文学家第谷,长期观察行星绕日运动,三十年如一日,共观测750颗星,并记录了它们的相对位置的变化,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感性材料。但由于他不善于理论思维,缺乏逻辑素养,终究未能揭示出行星运动的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当真理碰到鼻尖上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而他的学生和助手开普勒,精于理论思维和逻辑推演,因而能够借助老师所积累的宝贵资料,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可见,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以逻辑为基础,必须合乎逻辑,不合乎逻辑的理论绝不是科学理论。如果没有逻辑的参与,所有科学的产生都将成为不可能。严复在介绍逻辑学时曾说:“是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
此外,逻辑学的昌盛与否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着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发达程度。如我国近代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大根源之一,就是我国在逻辑学研究和应用方面一直落后于西方。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上的:一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演绎逻辑体系,二是近代实验科学家创立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即培根为代表的归纳逻辑)。正是由于有了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西方近代科学才得以稳步发展,也正是由于缺乏逻辑基础,缺乏逻辑传统,尽管中国有引人称羡的悠久文化,却没有产生一门系统的自然科学。尽管我们历代科举制度培养了500多名状元,还有不计其数的进士、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或爱因斯坦式的科学家。著名历史学家、美国最富盛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家费正清教授在论及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的问题时也认为:“中国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有订出一个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
二、逻辑是获取新知识的重要工具
恩格斯曾经指出:传统形式逻辑“首先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由已知进到未知的方法”174。逻辑对获取新知所起的作用,主要是靠演绎、归纳和类比等推理方式实现的。具体地说:我们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将已知的一般原理、规律的知识应用到个别的特殊事物上去,从而得出新的结论,获得新的知识;或者运用归纳推理,由已知的个别性的知识概括出一般性知识,从而扩大我们的知识面,获得新的知识;我们还可以运用类比推理,通过从个别到个别认识方法,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获得新的知识。
在人类文明史上,依靠逻辑推理获得重要科学发现与发明的史实比比皆是。欧几里德几何学就是根据已知的若干公理,运用演绎推理,推导出一系列人们原先未曾发现的科学定律的。爱因斯坦为此曾感慨地说:“我们推崇古代希腊是西方科学的摇篮。在那里,世界第一次目睹了一个逻辑体系的奇迹,这个逻辑体系如此精密地一步一步推进,以致它的每一个命题都是绝对不容置疑的——我这里说的就是欧几里德几何。推理的这种可赞叹的胜利,使人类理智获得了为取得以后的成就所必需的信心。”著名的化学家门捷列夫运用归纳推理,发现了化学元素的周期律,创建了元素周期表;同时他还根据元素周期律,运用演绎推理,推导出了当时尚未发现的3种元素,即在元素周期表上序数为21的钪、31的镓、32的锗。类比推理在科学发现与发明中具有开阔思路、触类旁通的特殊作用。人类许多重要科学理论的创建往往是通过类比推理触发的。如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卢瑟福的原子模型理论等。同样,许多重大技术的发明也往往是通过类比推理触发的。如鲁班对锯的发明、瓦特对蒸汽机的发明、计算机技术、克隆技术等。德国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康德曾经强调:“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由此可见,逻辑是获取新知识的重要工具。
三、逻辑是培养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才的重要手段
据有关专家预测,发达国家将在2010年建立起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国家高新技术体系,发展中国家将于2030年达到这个目标,整个人类将在21世纪下半叶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随着这一时代的到来,知识创新将成为社会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创新人才将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此,我国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占有一定的地位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就必须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逻辑是培养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才的重要手段。
逻辑思维作为文明人与野蛮人的根本区别之一,是人类不断发展进步的表现。在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中,严谨而科学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说是最主要的带有基础性的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不但具有创新功能,而且还是创新思维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坚强后盾。一个人如果缺乏逻辑思维能力就容易出现概念不明确、判断不恰当、推理不合乎逻辑、论证没有说服力等诸如此类的逻辑错误,就难以对事物的本质属性作出正确的判断,即使他的创新意识非常强烈,也难以使其思维准确严密地反映客观实际。从一定意义上说,创新思维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的基础能力。所以,创新人才只有掌握了必要的逻辑知识,受到良好的逻辑思维训练,具备了较高的逻辑思维素养,才能运用创新思维进行创造。
—、逻辑学与科学
逻辑学与科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也是支撑人类思维大厦的基础性学科。科学的特点在于“求知求真”,而逻辑的力量也正是源于对纯粹真理的不断追求。对科学而言,逻辑学不仅提供了建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方法,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塑造了科学事业得以进展的“求真”氛围。所谓的“科学精神”即为求真之精神。逻辑学是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内驱力。离开逻辑学谈科学,必定是残缺的、畸形的科学。
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以三段论为核心的演绎逻辑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逻辑学体系。
人类历史上第一门成型的科学几何学就是欧几里得在逻辑演泽法指导下构造的。欧几里得从少数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按照逻辑原理,推演出一系列定理或命题。这正是演绎式科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他严密的逻辑,完整的体系,不知使后世多少个科学家着迷,一直被认为是科学理论逻辑结构的典范。到了近代,牛顿仿效欧几里得,用公理方法把前人的力学知识加以系统化,形成了一个逻辑体系,牛顿的经典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就是由许多定义、定律、推论组成的;后来拉格朗日的力学著作、克劳胥斯的热力学著作、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也都是用类似方法写成的;欧氏几何的逻辑性给12岁的爱因斯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逻辑学对科学所产生的作用可见一斑。
中国先秦时代就出现了可以和古希腊相媲美的名辩之风,具备了逻辑学产生的思想条件。然而,政治“实用理性”大行其道,导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逻辑意识十分薄弱,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逻辑发展处于“中断”状态,而直觉、顿悟却大行其道。这种直觉、顿悟并不同于今天的直觉思维和灵感,它几乎不需要什么逻辑过程,因为那种“大全”既不能用概念分析也不能用语言表达,“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第一章》中国文化中最具影响的儒、释、道三家都特别强调直觉、顿悟。正如金岳霖在其名篇《中国哲学》中写道:“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那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其实,.不只是哲学,中国的其他学科也多如此。例如,中医起点与西医相比较也许要高,即使在中国西医也比中医普遍得多。为什么中医难发展?这与中医基本理论没有为逻辑分析留下足够空间有关。简言之,中国缺乏逻辑学传统。著名逻辑学家殷海光先生曾指出:“在文化的规范、美艺、器用、认知四种特征中,中国文化的规范特征过于发达,特别是自汉以降逐渐成为文化价值取向的主导力,由此导致‘在价值的主观主义的主宰之下,益之以美艺的韵赏和情感的满足,认知作用遭到灭顶的惨祸’:这是对中国社会思想状况的准确概括。逻辑系统不发达导致中国系统的逻辑学贫乏,科学也就缺少发展的前提,科学理性在实用理性之前处于劣势,最终导致中国科学的落后。
作为科学发展主要基础的形式逻辑和几何学这两大知识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所缺少的。中国古代几乎没有可与亚氏逻辑、欧氏几何相提并论的科学体系,即使在被李约瑟先生称为“中国科技的领先时代”时的《齐民要术》、《梦溪笔谈》、《农政全书》、《本草纲目》等著作中,大多只是关于技术的描述性记述,或者零散的科学思想,而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建构。也就是说,这些著述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四大发明”也仅仅停留在经验的总结之上,实用价值较大,理论价值小。它们只告诉人们“是什么”和“怎么做”,而很少涉及“为什么”。相应地,我国至今也没有创造出像相对论、宇宙大爆炸理论、耗散结构论等世界级的科学理论,迄今与诺贝尔科学奖无缘。
逻辑学的昌盛是科学事业发展和发达的一个必要条件,逻辑精神的缺乏是造成中国古代没有科学和近代科学落后的关键因素。中国文化整体偏重直觉和顿悟,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西方的传统却是重理性和逻辑思维。我国在逻辑学研究和应用方面一直落后于西方,这是我国近代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大根源之一。
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上的:一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演绎逻辑体系,二是近代实验科学家创立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即培根为代表的归纳逻辑)。正是有了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西方近代科学才得以稳步发展;也正是缺乏逻辑基础,缺乏逻辑传统,尽管中国有引人称羡的悠久文化,却没有产生一门系统的自然科学;尽管我们历代科举制度培养了500多名状元,还有不计其数的进士、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或爱因斯坦式的科学家。费正清在论及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的问题时也认为:中国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有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如果中西方不加接触与交往,双方思维传统的迥异及其后果还不明显。历史是无情的,面对着西方先进的科技,面对着西方的工业文明,面对着西方的坚船利炮,近代中国能说什么,做什么呢?那段血与火铸成的近代史无遗暴露了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弊病,也警示我们必须以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正如冯友兰所说广逻辑分析方法就是西方的手指头,中国人要的是手指头,这里的‘手指头’是指点石成金,即发展科学技术的手指。”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实现强国富民,现代大学教育应该加强和重视逻辑学。
二、逻辑学与创新思维
逻辑与创新的关系,近年来已成为逻辑界的热门话题。这一话题又可分为两个层次:逻辑能否出新知,以及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关系。
笔者赞同逻辑能出新知的观点:首先,演绎出新知主要表现在把已知中所蕴涵的、不为主体意识到的“潜存”揭示、显明出来,使主体更全面、深刻地认识已知。例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三段论是发现事物存在和变化原因的工具;数学理论系统就是以少数公理为依据,经过一系列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正是运用演绎工具,罗素发现了震惊数学界和逻辑学界的集合论悖论。其次,归纳是个别经验知识到一般知识的飞跃,结论已超出了前提,有着前提无法蕴涵的内容——这显然是新知。近现代各种发明创造及新发现运用归纳推理的事例比比皆是。第三,类比是据两个(类)对象有若干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另一属性也相同的或然推理,其含义本身就说明了其与新知的关系。类比推理能够启发人的思维,在创新思维中,它具有提供线索、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作用。“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在科学史上,科学理论的许多重大突破就是通过类比实现的。例如,卢瑟福的原子结构模型,莱布尼兹的乘法计算机原理等。
有人认为,创新思维(含灵感)是非逻辑反逻辑的。但笔者以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第一,创新思维是相对常规思维而言的。如前述,逻辑能出新知,逻辑思维亦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外延上是交叉关系。第二,灵感过程也有鲜明的逻辑性——在其诱发、触发、巩固阶段中,逻辑始终居于主导地位。灵感始于问题。任何问题都包括三个基本成分——条件A、目标E、A与E之间的障碍集D。当主体意识到不能消除D时,就可能进人冥思苦想状态,形成诱发灵感的态势场。为何主体会意识到无法消除的D存在?这显然是逻辑分析的结果。在触发阶段,无法消除D的原因是A必须联合另外的(条件)信息集B才能导出E。B便是主体冥思苦想、孜孜以求的对象,也是灵感的触发器旦它为主体意识检索到,便会触发灵感。无论B源自外界还是潜意识,都必然与D逻辑相关,胡思乱想难以成就灵感。由于与D逻辑相关且不为主体意识到的集合C的元素可能并不惟一,对B的寻求就显露出一种不确定性。但无论如何B都受制于C,其加上A就能消除D、导出E也说明了灵感触发阶段的逻辑性。在巩固阶段,灵感结果只有通过逻辑论证才可能完善定型、转化为成果,才能在其基础上,“推理一个接着一个”,得到新的认识成果。结果的必需论证性和逻辑上的可续发性进一步说明了灵感的逻辑性。其实,不仅灵感有逻辑思维活动,“根据现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些成果和观点,想象、经验、直觉这些心理活动都有推理,都是思维活动”。
三、逻辑学是大学教育中培养求真精神与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
大学教育旨在培养创造型人才,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而这些都是以逻辑思维素质为基础的。学习能力是主体获得其他能力的先行条件。在21世纪,这种能力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信息大爆炸、知识快速更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就业、失业、再就业已成为社会常态。当人们进人一个与以前知识技能结构几乎毫无牵连的岗位时,也必须使自己尽快具备新岗位所必需的知识技能。这一切都表明,自学教育将成为个人教育的主流。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自己教育自己。大学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近年来有学者在大学生中作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刚入大学时逻辑思维能力测试成绩优秀者,三年后其各科成绩均优良,三好生、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也多出自这部分人;而测试成绩最差者(正确率低于40%),三年后学习上几乎都是后进生,甚至有的因不及格学科累计超过学校规定而被劝退另一方面,各学科飞速发展,越来越高精尖化,这也意味着各门学科的抽象化程度愈来愈高、逻辑性越来越强,许多学科向形式系统化、公理化方向发展,符号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学科之中,甚至深人生活的各个角落。学科系统化、生活符号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如果主体逻辑思维素质不高,就难以驾驭这些符号,难与这些符号系统交流。良好的逻辑思维素质是学业和事业成功的保障。
语言是人类的重要能力。“舌头”、“原子弹”和“金钱”曾经被称为三大战略武器,现在也把“舌头”放在“美元”和“电脑”之前,作为新三大战略武器之首,语言表达能力越来越重要。语言要有“三性”: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准确性显然是逻辑问题,语无伦次的语言无论词藻如何华美,对别人只能是灾难,对自己更是悲剧。逻辑学最初又叫“雄辩术”(logic),log的一个解释,是“说”的意思,是逻辑的延伸意义。惟有良好的逻辑素质,思维才能敏捷严密,富有说服力。逻辑的力量赋予语言表达不可抗拒的威力,逻辑是语言表达的支柱,逻辑思维素质是语言表达能力的核心。
关键词:逻辑学教学;情感教育;教育分析
所谓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的专业学科,逻辑学在发展的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在逻辑学教学中,教师重视情感教育能够有效提升学生情感表达能力,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1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逻辑学属于知识论与方法论,为哲学的一个概念,在逻辑学教学当中,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情感教育的缺失。很多人认为哲学只是知识积累的一个过程,实则不然。哲学的本质是思辨,教育宗旨和核心为学生的自我认知与发展。因此,在哲学教学当中,教师除了理论教学还应该注重情感教学。逻辑学作为哲学的一个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除了逻辑能力训练以外,情感教育必不可少。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过于重视概念、理论、语言以及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情感教育相对而言比较缺失。加上长期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逻辑学教学课堂教学气氛比较沉闷,教学内容抽象而枯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偏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除了情感教育缺失以外,还因为哲学分支科学设置过于细化,导致学科与学科之间互不相通,出现了森严的壁垒,从而使哲学肢解。哲学的肢解和破碎也间接导致教师对于逻辑学教学的认知产生偏差。很多教师认为情感与美只属于美学,随着逻辑学的不断进化,越来越多的教师忽略了情感教学在逻辑学教学当中的重要性。由于情感教学的缺失,逻辑学教育逐渐步入误区,很多人在理解和学习逻辑学时,带上了功利性以及知性化的态度,尤其在就业压力的影响下,学科知识已经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而知识也成为商业消费品。在这种情况下,逻辑学教学目标渐渐发生了偏差,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与发展。
2逻辑学教学中情感教育的必要性
逻辑学是一门由哲学分化而出的重要学科,也是哲学思辨的结晶。逻辑学不是刻板的知识教条和道德训诫,也不单单是人们认知的方法与工具,逻辑学与其他学科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能够造就人类的灵魂,提升人们的思想境界。随着逻辑学的发展,逻辑学在具备工具性的同时,还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性,是推动逻辑史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如果将情感因素等智慧活动因素从逻辑学当中剔除,逻辑学本身具备造就人类灵魂的功能将会消失,自此沦为单纯的知识教条。因此,逻辑学教学应该与哲学教学相互融合,并且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情感教育。在逻辑学教学中强化情感教育已经成为大多数高校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注重情感教育能够有效提升学生情感表达与情感体验能力,从而提升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逻辑学本身抽象概念比较多,学生理解与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很多学生对逻辑学望而生畏,在课堂教学活动当中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不强。这种情况导致学生难以掌握逻辑学知识,提升自身逻辑能力,教师的教学目标也难以达成。在逻辑学教学当中强化情感教育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能力。
3逻辑学教学中强化情感教育的策略
情感教育是逻辑学教学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忽略了情感教育,导致逻辑学教学质量普遍不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偏差。如何在逻辑学教学中强化情感教育已经成为高校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在强化情感教育当中,首先应该将学生对逻辑学的态度与认知进行改变。教师可以通过在课堂教学当中增加师生互动的方式,还变学生对逻辑学的主观情感,让学生充分了解逻辑学的魅力与价值,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其次,影响逻辑学教学质量的另一因素就是由于逻辑学教学知识过于抽象,而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时,方式单一,只会进行枯燥的知识点传输。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但难以理解和接受,久而久之还会对逻辑学产生一定的畏惧心理,从而严重影响学生学习效率。针对这一现象,教师可以将枯燥抽象的逻辑学知识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相结合,在抽象的逻辑知识中加入人文情怀,激发学生求知欲。第三,教师应该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在逻辑学教学当中融入更多创新的教学方式,活跃课堂教学气氛。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为学生创设更加良好的教学氛围,让学生能够融入其中,感受到逻辑学的情感与热情,从而更好地回应情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强化情感教育。第四,除了课堂教学以外,教师还需要注重情感的延伸。逻辑学与其他教学不同,逻辑学从哲学当中分化而来,本身具有强化的塑造人类灵魂的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扩大逻辑学的领域,将逻辑学与其他学科充分结合起来,将情感教育融入到逻辑教学内外,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锻炼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让学生更好地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事实上,逻辑学在日常生活当中的运用相对而言比较广泛,教师在进行情感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将逻辑学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从而拉近学生与逻辑学的距离,让学生更好地提高自身思维与能力。
4结语
综上所述,逻辑学是一门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学科,教师在逻辑学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注重理论教学外,还应该注重情感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逻辑学的价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让逻辑学真正在高校当中流行起来。
作者:完德杰
参考文献:
[1]朱庆华.逻辑学教学之特点及对策[J].丽水学院学报,2015,(06):97-101.
关键词:归纳逻辑科学方法论正确认识科学发展
归纳逻辑从建立到现在,经历了一个坎坷的历程。围绕着“归纳问题”,人们对归纳逻辑的争论延续了200多年,至今对它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典归纳主义者强调归纳是科学认识的唯一可靠的方法,对归纳推理的结论深信不疑,这是片面夸大了归纳的作用。现代归纳主义者否定归纳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只承认归纳在一定程度上对科学理论的证实作用;以波普尔为代表的证伪主义者甚至否认科学理论的可证实性,转而坚持科学理论的可证伪性,这是片面贬低了归纳的作用。以上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归纳逻辑及其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研究好、发展好、利用好归纳逻辑,使之为人类能动的科学认识活动服务。
一、要正确认识归纳逻辑及其作用
(一)辩证地认识归纳的作用
作为一种科学方法,归纳法有着客观的本体论前提。客观世界存在着客观的因果规律,客观事物有着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一般和个别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必然通过偶然表现出来,一般通过特殊表现出来。人们通过运用归纳法,可以透过现象把握本质,了解寓于特殊性中的普遍性,从而得出超出经验事例范围的一般性结论。
(二)在实践中认识归纳的作用
“归纳作为认识的方法,其目的就是指导实践,因此,必须把实践纳入认识的过程,并作为实现这种方法的根本前提。归纳作为认识的方法,究其实质来说,也就是认识主体在实践中用以观察事物得出普遍原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也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它是使实践获得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思维方法或科学方法”。[1]因此,认识归纳的作用,离不开实践。
(三)具体地认识归纳的作用
现实的科学研究并不是一种方法在起作用,单靠归纳法是不能得出普遍必然的知识的。早在十九世纪,恩格斯就指出:“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2]列宁也不否认幻想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他说:“在数学中也需要幻想,甚至没有它也就不能发明微积分。”[3]因此,我们不能强调哪一种科学方法,而贬低其他科学方法。当然,这些方法在不同的科学研究中的地位是不同的,有的方法几乎是任何科学研究中所不可缺少的,有的方法只是在某些科学研究中起作用;有些方法在某种问题的研究中起着决定作用,而在别的一些问题的研究中起的作用较小。归纳法在经验科学中运用得较多,作用比较大,而在理论科学中运用得较少。因此,认识归纳的作用,要把它同其他科学方法,以及具体的科学研究活动联系起来。
(四)历史地认识归纳的作用
科学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科学发展的早期,人们的认识基本上是限制在可观察的视野之内,知识的获得基本上通过人们的感官、通过实验收集大量可观察到的东西,那时,归纳法起着主要作用”。[4]培根和牛顿时代,科学家们运用实验的归纳法获得了许多重大的科学发现,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事业的发展,由于显性经验定律的几乎穷尽,科学研究工具不断精确化,以及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多样化等诸多原因,经验的归纳法似乎已显得不那么令人信服和重要了,但这并不是说归纳在现代社会的科学认识中毫无作用了,事实上,归纳逻辑还在一定范围内起着作用,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因此,认识归纳的作用,要求我们坚持历史的观点,既要认识到古典归纳逻辑在人类科学发展史上曾经的作用,又要看到现代归纳逻辑在高科技领域,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应用前景,乐观地看待归纳法和归纳推理。
二、要把归纳逻辑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与发展结合起来
(一)以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发展来带动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
既然归纳逻辑的产生和发展源于人们对科学方法论的探索,那么我们对于归纳逻辑的进一步研究和发展还要依托于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发展。
科学方法论是以科学方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考察普遍适用的科学方法的形成、性质、结构和功能,研究其历史演变和相互关系,以及正确使用这些方法的基本原则。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是与科学自身的发展同步的,科学自身的发展要求人们研究科学发现和促进科学发展依赖的方法。随着科学越来越发达,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传统科学方法方面,人们对于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证明与反驳等逻辑方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克服它们的缺点,做了大量有效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如何使这些传统科学方法与时俱进,适应新时期科学发现和科学发展的需要方面,科学方法论研究者们进行了创造性的现代构建,获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
科学方法论研究的繁荣景象和丰硕成果,对于带动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工作非常有利。系统方法和传统科学方法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把归纳同其他科学方法密切结合起来,有力地弥补了归纳逻辑的不足。作为一种科学方法,归纳并不是在一切场合都起作用,也不能单独地发挥作用,它的缺点需要其他方法弥补。归纳只有同其他方法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提高结论的可靠性。
直觉、顿悟等非逻辑方法是人们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在对某个问题全力倾心关注的过程中,由于特定环境或者某一关键因素的触动,灵感突然闪现。这些思维方法以思维的跳跃为特征,简约或者跳跃了逻辑思维的有序、可描绘、可操作的思维过程。因此,特别是当人们没有条件运用归纳等逻辑思维或者运用归纳等逻辑思维方法无法得到理想的结论时,非逻辑思维可以成为辅助思维方式。所以,直觉、顿悟等非逻辑方法的研究成果有利于弥补归纳逻辑的缺陷。
定量方法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把定性归纳和定量归纳有机结合起来。古典归纳逻辑重视定性归纳,现代归纳逻辑重视定量归纳。然而,归纳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度不仅取决于前提中所提供的事例的数量,而且取决于前提中所提供的事例的质量。因此,提高归纳结论的可靠性,要求我们不仅尽量多地收集经验事实,而且尽量寻找对归纳结论至关重要的高质量事例。
人工智能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提高归纳推理的技术水平。人的思维往往受到精力、情感、先念、环境和能力的限制,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归纳的质量。人工智能则可以克服这些缺点,使归纳更精确。因此,要提高归纳结论的可靠性,需要加强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提高归纳的技术水平。
因此,旧的科学方法的完善和新的科学方法的兴起并不排斥归纳法,而是为我们研究和发展归纳法提供了更多的帮助。我们要充分利用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加快归纳逻辑的研究及现代化工作。
(二)以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来促进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发展
归纳法是一种重要的科学方法,因此,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必然会促进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发展,促进科学认识的飞跃。
古典归纳主义者对归纳逻辑的研究致力于为归纳逻辑制定推理规则,现代归纳主义者对归纳逻辑的研究致力于如何提高归纳结论的概然性,但就其实质目的而言,古典归纳主义者和现代归纳主义者都是期望归纳推理的结论更加真实可靠。沿着培根和穆勒的方向,勃克斯建立了因果陈述的公理系统,冯・赖特表述了一个概率演算系统,并提出了确证理论和条件化归纳逻辑理论。沿着概率论方向,凯恩斯、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逻辑学家们纷纷提出各自的归纳逻辑系统,归纳逻辑不断向定量研究方向发展,并且呈现出极度繁荣的景象。
归纳逻辑的研究与发展对于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一方面,归纳法本身就是科学方法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因素,是科学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因此,归纳逻辑的研究与发展正是科学方法论研究的目标之一。另一方面,科学方法论除了研究归纳法之外,还要研究演绎、观察、实验、分析和类比等传统科学方法,以及直觉、顿悟等新的科学方法,归纳逻辑的研究方法和发展思路,可以为这些科学方法所借鉴,促进这些科学方法的研究和发展;这些科学方法都有各自的缺陷,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可以更好地弥补这些科学方法的不足,使这些科学方法更好地发挥作用;科学方法论研究的这些科学方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归纳逻辑的研究和发展,可以提高它们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质量,共同致力于科学认识活动,推动科学的发展。
总之,正如冯契所说:“只要我们能深入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般原理,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现代逻辑以及现代科学中的逻辑问题,就一定能在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上开创出新的局面,在发挥哲学、逻辑学对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方面,作出我们的贡献。”[5]
参考文献:
[1]苏越.试论归纳的两重性及其处置[J].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社复印报刊资料,逻辑.1984,(1):23.
[2]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自然辩证法[M].人民出版社,1971:206.
[3]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列宁全集,(第33卷)[M].人民出版社,198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