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一、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关系分析
1.竞技体育
竞技体育又称竞技运动,是指在全面发展身体,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个人或者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体育竞赛为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竞技体育包含了运动训练和运用竞技两种形式,其主要特点表现为:(1)能充分调动运动员的体力、智力和心理能力。(2)具有对抗性和竞赛性。(3)具有国际性。(4)具有娱乐性。(5)具有观赏性。(6)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7)具有规范性、公平性、公开性以及不确定性。
2.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又称社会体育或者大众体育是指在广大社会成员余暇时间中,广泛开展的以身体运动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健康水平、进行娱乐消遣为主要目的。在身心健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超越自我,促进社会物质、精神文明进步的社会文化实践。其主要开展形式有锻炼小组、运动队、辅导站、社区体育等以因人、因地、因时制宜、业余、自愿以及多样性、文明为原则进行开展。其具有发挥体育的社会功能,是提高民族素质和完成体育任务的重要途径。
3.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区别
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是存在着性质差别的。竞技体育主要是一种制度化的。完整体系化的竞争性体育活动,而群众体育则是具有自由性的全民健身的业余体育活动;竞技体育是具有正式的历史记载和传说,并且要求对参加者做出明确的界定和正式规则,而群众体育是普通民众自愿参加的一种以娱乐为主社交为辅的形式多样性的体育活动,其不追求名次和运动成绩。
二、我国现阶段体育发展的情况分析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便有了主次之分,在以“竞技体育为主”的思想观念下,群众体育被放置在次要位置上面,随之冷淡多年。在过分在意金牌的政治价值观上,群众体育现不能凸显出其的重要性。导致发展至今,越来越多的人成了体育的观看者,而越来越少主动参与其中,从而使群众体育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我国的竞技发展水平。
三、国际体育发展的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日本在第18届冬奥会结束后,便把大量的时间、金钱、物力人力从竞技体育中撤离出来,不再对其投资过多的资金,即使在当时的比赛中其获得了金牌第三的好成绩。在其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境下,其却在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并且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时至今日,日本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群众体育都发挥得足够好,并且在大力的宣传下得到了足够全面的发展。而纵观国际,很多国家都是以经济体育为发展的主导方向,在经济快发展的情况下,以体育事业的发展壮大来要求民族心理和政治规划,其经济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并且有效的反映过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情况,从而再逐渐实现体育强国的发展方针。
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
1.竞技体育对群众体育的资源挤占
改革开放以来,考虑到显示的需要,我国决定重点发展经济体育,其承载着国家荣誉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在竞技体育飞快发展的同时,其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之能在国际比赛中与发达国际分庭抗礼,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体育事业,尤其是竞技体育的高度关注。而再国外,很多国家也注意到这种体育体制,并加以致用。
2.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与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是竞技体育的基础,竞技体育的发展必须要有强大的群众体育基础。因此,群众体育决定了竞技体育的生存、发展方向和发展进程。以奥运会为例,在奥运会中,30多种竞技比赛,并且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则,根据其周期属性从而进行评估和筛选,看其吸引国际多少个体育入口来判定其项目的加入。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基础对竞技体育的影响能力。但是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却并不等于群众体育。在观看体育比赛的时候,很多群众都有因赛事也热血沸腾,却不甘心自己无法常态如此。当普通民众有想要亲身体验竞技体育的念头时,社会为了避免其承担高额的体育锻炼的费用,便有了安全便捷的体育设施及体育场所的出现,与此同时也实现了群众基础转变为群众体育的过程。
五、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人们需要改变发展的不仅是生活和经济,也是自身的一个生活观念。所谓全面发展不仅仅指的是小康生活,其中也包括健康的体魄和人格,而体育是人们自身素质发展的基础之一。体育的发展不仅需要推动全民健身,更需要社会的不断支持,才能利民利国,只有在个人身体素质的基础上做好准备,才能让竞技体育更加的稳步快速发展。而从反方向来看竞技体育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群众体育的发展,为群众体育发展带来机遇,两者相辅相成。
六、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改变,人们的健康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健康在于锻炼,锻炼在于坚持”。在和谐社会大发展构建中,开展体育性的运动和培养体育精神不但有利于全民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群众体育都被广泛的传承着,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我们应该平衡发展,使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发展进程成正比,多创造一些运动的机会,拥有更多一点的运动空间。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才能巩固强大体育事业,为其保驾护航使之更加壮大。
参考文献:
[1]记者张海峰.坚持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N].新疆日报(汉),2009-02-15001.
[2]马德浩.我国区域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研究[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6,02:54-57+95.
关键词:体育管理学;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4-0008-05
发展模式是发展主体为实现预期目标所采取的途径、方式、方法、手段等要素的综合。任何事物的发展必然有其相对固定的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的选择和确立,既要受发展主体主观认识的影响,同时更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对于中国竞技体育来说,我们能够在短短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由昔日的“东亚病夫”昂首迈向今天的“第一集团”,其最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选择了最适合的发展模式,并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道路。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必须有所创新,必须在新的时代要求、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战略思维下主动选择新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1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历史演进
1.1“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模式
建国初期我国体育工作是按照“民主、科学、大众”的“新体育”要求,依据“普及化和经常化”的基本方针展开,当时工作重心并没有完全落在竞技体育上面。然而,竞技体育水平不高迫使我们不得不改变发展思路。为此,1959年中央提出了“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运动和培养少数优秀运动队伍相结合,实行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由此竞技体育“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发展模式正式形成。在后续发展过程中,“提高”逐步成为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这一模式下,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竞赛训练体制、保障体制全面重建,形成了国家体委、全国体总、国防体协分工协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以中央体训班、军区体工队为班底的国家队建制。在“普及和提高相结合”发展模式下,我国竞技体育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突破,初步实现了腾飞。
1.2“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模式
20世纪60年代,全面调整“”运动导致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在体育领域调整中,国家体委提出将“体育工作重点放在运动训练上”,为“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在实践中,首先限制了发展规模,撤销省以下一切专业运动队设置,仅保留中央和省一级(含八一体工大队)两级优秀运动队,将发展竞技体育的任务集中到中央与省一级体委手中。其次,全面调整项目布局,确立了田径、体操、游泳、足球、排球、乒乓球、射击、举重、速度滑冰等10个重点发展项目;在运动员培养上则正式形成了“一条龙”结构的“三级训练网”培养体制;竞赛安排则按照“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思想以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需要具体展开,建立起完整的竞赛制度。
1.3“适度赶超”发展模式
20世纪70年代末,竞技体育重返国际体坛后,参与国际体坛竞争的重任为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此1979年全国体工会确立了“省以上体委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前提下侧重抓提高”的战略,这一战略为竞技体育适度赶超发展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不仅如此,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也主要围绕如何实现赶超发展来展开。例如,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在肯定现行体制“基本可行”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完善机构职能,强化体委对竞技体育管理力度;训练体制改革依照“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原则,以奥运会设项为标准调整项目布局;人才培养则在继续强化“一条龙”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倡和鼓励城市、行业、企业、高校办队,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竞赛体制改革继续根据“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原则,以奥运会为最高目标,以全国综合性竞赛为重点,对国内赛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科学衔接,形成以奥运会为核心的相互衔接的“一条龙”竞赛模式。
1.4“集中双轨”发展模式
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确立后,竞技体育也围绕市场经济开启了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的改革历程。在改革过程中,伴随着新体制、新机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的制定实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也由上一阶段的适度赶超发展模式演化为国家体育总局集中领导下的“双轨发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在强化体育总局宏观调控基础上,实施管办分离,将具体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运作实施;项目管理方面,在坚持由政府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的大前提下,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投入:奥运项目以国家管理、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非奥项目在国家补助基础上主要面向社会和市场;人才培养则在坚持专业队“一条龙”培养模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专业队体制外的俱乐部、高校、协会等多种培养途径;竞赛体制改革则在继续强化全运会为奥运会练兵、确保“奥运争光”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以足球为突破口,进行职业化改革试点,推进赛制多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在“双轨”模式推动下,不仅竞技体育改革进一步深化,而且运动技术水平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特征
2.1“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
我国竞技体育以“为国争光”为最高使命,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现代西方体育传入我国是发生在近代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当时引进西方体育,是中华民族先贤为寻求“救亡图存、强国强种”的济世良方而做出的主动选择,即“体育救国”。因此现代竞技体育的选择和引入,其实已经内含了“求强致富”的时代要求。而一经选择,竞技体育就自觉、主动地融入了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之中。因此,无论是“救亡图存、强国强种”,还是后来的“为国争光”,都是历史赋予中国竞技体育的使命。从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本身来看,虽然建国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本身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却一直未变。正是紧紧围绕“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我们才不断依据时代背景和现实条件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主导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选择、演变的历史进程。这一点,从20世纪60年代的“精神原子弹”、80年代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以及90年代以来的“奥运争光”,都得到了集中体现。
2.2“赶超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
竞技体育“为国争光”的崇高使命对其运动技术水平提出了特殊的要求,然而历史留给我们的基础又
相当薄弱,这就是竞技体育确立“赶超发展”的战略思路最基本的认识基础。为了能够在国际赛场升国旗、奏国歌、扬国威,实现“为国争光”,我们必须采取非常规的发展思路,以更短的时间、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效益,克服历史与现实的种种不利条件,实现竞技体育的跨越式、超常规发展,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赶超发展”。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演变历程,从“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发展模式开始,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就成为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赶超”的战略指导思想就已经体现出来,而此后“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模式、“适度超前”发展模式更是鲜明、集中地体现了“赶超发展”的战略思路;即使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当前,我们之所以一再强调竞技体育自身特殊性而保留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即选择总局集中领导下的“双轨”发展模式,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政府的强有力支撑能够保证“赶超发展”任务的顺利实现。而2008年奥运会上中国竞技体育展示出来的强大实力,也完美地诠释了“赶超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的历史价值。
2.3“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工作方针
从最初确立“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发展模式起,我们就已经意识到,要想在我国体育资源极度短缺的现实条件下确保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抛弃“一大二公”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否则结局只能是总体低水平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以重点带动一般”的工作方针,即“以竞技体育的发展带动体育事业整体发展”。在竞技体育优先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又通过竞技体育发展重点的确立(重点项目、重点队伍、重点人才),最终形成以优势项目、优秀运动队以及专业队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的竞技体育工作方针,即通过优势项目发展带动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提升,通过重点队伍带动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带动整个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正是在“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战略方针指导下,我国竞技体育以及整个体育事业才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从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本身来看,无论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模式、“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模式、“适度赶超”模式还是“集中双轨”模式,无不很好地贯彻了这一工作方针。
2.4政府为主体、社会为补充的发展思路
国家利益至上的目标取向以及“赶超发展”的战略思路决定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必须依托强有力的支撑。而我国政权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及资源供给制度决定了无论在何种条件下,政府都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支撑和保障。在改革开放之前的总体性社会结构中,国家是一切资源(行政资源、经济资源)的供给者和分配者;而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市场机制逐步引入,总体性社会结构有所分化,但是“市场机制”仍然处在国家总体宏观调控之下,而绝大部分资源仍然被政府所垄断。这就决定了无论采用哪种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政府都将充当管理主体和投入主体角色。在管理中,国家凭借自上而下层层设立的体育行政部门,通过统一目标、分解任务、协调步调保证战略构想顺利实施。在投入方面,国家把竞技体育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部署,由国家财政(中央和地方两级)统一划拨和调控。只不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的变迁以及社会力量的增强,社会在竞技体育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企业、俱乐部、社团、个人都参与到竞技体育发展中来。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不仅在投入方面成为国家力量的有效补充,同时对于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也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3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在整体上仍然坚持国家体育总局集中领导下的“双轨”发展模式。这一模式的选择和实施,不仅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由于改革给竞技体育发展带来的冲击,同时也有利于竞技体育自身改革的稳步推进。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作为社会的子系统之一,竞技体育不可能长期游离于社会整体发展之外。因此,从社会整体改革发展的视角出发,明确当前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将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改革、重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提供最基本的认识依据。
3.1战略目标局限
战略目标是制定和实施战术措施的前提和基础。虽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选择和确立提供了思想基础。但是在历史的车轮面前,如果我们不顾社会以及竞技体育自身发展的客观实际,仍然把“为国争光”作为竞技体育的最高目标,必然导致竞技体育发展与时展要求相脱节。
从目标性质来看,“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其实质是国家政治诉求在竞技体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因此,选择“为国争光”为最高战略目标,也就意味着我们自然而然地把发展竞技体育的目标追求限定在国家政治利益上面。
从目标内涵来看,选择“为国争光”作为竞技体育最高战略目标,其实就等于把竞技体育的政治功能放在首位,而其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健身功能等多元价值功能无疑会被边缘化,自然也会影响其多元功能的发挥。
从目标惠及的对象看,虽然“为国争光”反映的是全民利益,但是这种利益一方面是以抽象的“国家”为依托的,另一方面主要限定在精神需求方面,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由于存在运动员、教练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家庭、个人等多元参与主体以及多元利益追求,因此,纯粹的国家利益、精神利益必然会影响到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获取。
3.2战略指导思想落后于时代要求
在“为国争光”目标指导下,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仍然坚持“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基本原则以及“赶超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而这些指导原则和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倡导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相比,明显落后于时代要求。
首先,“赶超发展”是我们在资源极度短缺时期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做出的应对性选择,这一思想本身就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当前虽然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同美、俄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是毕竟金牌和奖牌数量已经进入“第一集团”,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超越了两个对手,所以严格说,单纯的“赶超”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此时我们如果仍将“赶超”作为指导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思想就显得不合时宜。
其次,“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思路源于资源的短缺,虽然当前竞技体育资源仍然略显不足,但就其总量而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如果不顾这一实际仍然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作为发展竞技体育的基本指导思想无疑是落后于时代的。
再次,为了实现“赶超”任务,我们一直都坚持甚至过分依赖“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思路,使得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综合国际竞争力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主要是源于我们片面理解“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战略思路而将发展重心落在少数优势项目以及极少数优秀运动队(员)上面,使得竞技体育整
体实力的提升面临着严峻的“短板效应”:潜优势项目数量偏少、弱势项目与世界水平差距悬殊。再加之优势项目优势地位不断遭遇强烈挑战,这些都给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埋下了诸多隐患。
3.3战术措施与社会改革发展不相适应
为了保证“为国争光”目标的实现,我们一贯坚持采用“举国体制”。虽然从体制本身来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实践,我们已经在“举国体制”的运作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度成为他国仿效的“法宝”。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举国体制”却因为自身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而表现出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一面。
首先,“举国体制”强调“管办结合”的组织格局与社会改革要求的“管办分离”的基本取向相矛盾。“举国体制”管理模式下,政府职能部门不仅是竞技体育战略规划的制定者,同时还是战略措施的实施者,这种政府既管又办,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组织格局,把竞技体育发展置于政府直接控制之下,不仅极大地限制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同时也限制了社会力量的有效进人,导致竞技体育发展缺乏应有的后劲和活力。
其次,“举国体制”强调计划为主的管理方式以及以行政命令、计划指令为主,资源配置方式也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管理方式以及以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存在矛盾,而这种矛盾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进一步激化。
再次,政府为主体、社会为补充的投入机制使得竞技体育的发展始终难以获得真正的社会支持。竞技体育资源的极端国有化使得国家不得不一再追加财政拨款,加重财政负担;另一方面,社会资金不能畅通地流向竞技体育,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4未来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选择及变革
4.1模式的选择
如果说此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选择和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是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应对性”选择,多少还带有“不得已而为之”意味的话,那么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行、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增强,当前我们选择新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新的时代要求、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战略思路来主动选择新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纵观当今全球,虽然大多数国家在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采用的发展方式手段有所不同,但是就总体发展模式而言,大多数国家都倾向于选择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结合当前我国社会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未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也将是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这也是未来我国竞技体育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
4.2模式的变革
1)目标任务多元化。
模式的变革必须以战略目标的转移为前提。因此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变革必须从战略目标的调整人手。具体来说,就是要改变过去不顾竞技体育发展实际,强制性地将不同类型竞技体育完全纳入“为国争光”目标体系的倾向,转而根据竞技体育自身发展实际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确立以“为国争光”为龙头的竞技体育多元化目标任务。
竞技体育以“为国争光”为龙头,这是历史赋予竞技体育的特殊使命以及竞技体育获取社会资源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予以坚持。而“多元化”的目标任务则要依据竞技体育实际发展来确立。多元化的目标任务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呈现“奥运争光”类、职业体育类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项目这样3类,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目标取向:“奥运争光”类项目作为国家公共产品坚持“为国争光”的目标;在市场经济基础组建的职业体育,应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介于两者之间的项目,应以满足特定群体需求为主要目标任务。经过划分,使不同项目呈现不同的功能空间和边界条件,并最终形成以“为国争光”龙头的目标任务多元化体系。
2)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的组织模式。
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的组织模式是社会改革对竞技体育提出的必然要求。由于一段时间内,我国竞技体育仍然要以“为国争光”为龙头,因此政府作为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的代表,必须在推动竞技体育发展、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过程中承担义不容辞的主导责任,这不仅是竞技体育产品性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未完成,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足的现实情况所决定的。但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而是要明确政府职能的边界条件,使政府以发展规划者、事业投资者、政策制定者、公平调节者、运行监管者的身份发挥作用。
“社会运作”则是指竞技体育具体事务的运作管理应该交由市场或者是社会组织来具体负责。就目前来看,首先应当确立各单项体育协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发展主体地位,其中单项协会主要负责该项目发展的具体事宜;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要以协调和平衡全国范围内竞技体育发展为主;中国奥委会则主要处理与奥运会相关的竞技体育事务。通过上述权责的划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具体运作的组织模式。
3)分类发展、多元参与的资源整合模式。
分类发展、多元参与的资源整合模式是有效缓解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资源供需矛盾的途径之一。根据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分类,可以尝试如下措施:“奥运争光”由于是满足全民精神需要的“公共产品”,因此,国家必须承担投入主体的角色,同时积极寻求社会支持;职业体育类项目由于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又具有较好社会和经济效应,因此,企业、家庭、甚至个人等市场主体应当是投资主体;而处于两者之间的绝大部分项目,由于其目标任务的双重性,因此其投资主体也应当具有双重性,即主要以社会组织投入为主,国家根据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资助。通过上述分类发展、多元参与的资源整合,逐步形成奥运项目,国家为主,社会为辅;职业体育,市场为主,国家扶持;非奥项目,社会为主,国家为辅;将政府机制、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有机整合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竞技体育;核心竞争优势;发展路径
通常来讲核心竞争力也就是“核心竞争优势”属于竞技项目在较长一段时间所独自拥有的,也是竞争对手短时间难以模仿超越的,而建立在“核心竞争优势”基础上的竞技体育能够在国际激烈体育市场中站稳脚跟。当前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将赋予竞技体育更多科技含量,在该种背景下国内竞技体育要想在众多国家之中脱颖而出则必须依靠“核心竞争优势”。
一、竞技体育“核心竞争优势”内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著名的欧拉德普教授提出了“核心竞争优势”这一概念,并对其予以了界定,“组织内部依托于技能整合以及知识整合进而凝聚成的新型竞争力量,该种竞争力量较为强大同时也较为独特。”后续众多研究学者据此概念并将竞技体育实际项目特点融合研究后认为,竞技体育整个运行系统之中,相应的竞技主体如教练员以及运动员或者是科研、管理人员等进行紧密协作以及良好配合,依托于多样手段有机开展竞技人员选材工作以及技术训练工作和相应的竞技管理竞赛工作等,最终获取竞技方面独特能力,也就是所谓的“核心竞争优势”。而通常“核心竞争优势”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对外需要将竞技体育在其他区域国家提升知名度,并寻求跟较多合作机会以及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对内需要将竞技体育实际综合实力不断提升,通过知识技能优化提升促使竞争力持续增长,更迎来较好发展。
二、竞技体育中“核心竞争优势”要素
当前竞技体育“核心竞争优势”要素主要是集中在了四方面:第一要素是管理者,任何竞技项目要想获得成功,必须依靠管理者的良好管理,因为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管理者往往能够将竞技体育实际发展方向予以明确,同时还能够制定较为科学的发展目标,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管理氛围,促使整个的竞技体育团队走向正确发展道路之上;第二要素是运动员,可以说竞技体育之中核心要素就是运动员,因为运动员是执行项目任务的载体,更是竞技体育能够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针对运动员来讲,无论是对其选拔过程还是相应的训练过程均需要严格依据体育项目特点以及竞技要求来进行。其中就挑选运动员来讲应该是将一些身体具备先天竞技优势的苗子挑选出来,后期培训更加需要引导运动员将技能与自身优势充分融合起来;第三要素是教练员,竞技训练可以说是教练员本质工作,此外教练员还肩负着训练活动设计者身份以及组织者身份,教练员综合素质的优劣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训练效果以及运动员技能掌握,由此教练员提升自我素质至关重要;第四要素是科研者,当前科技技术不断发展环境下体育比赛将高新技术融合其中,换言之竞技体育方式更加先进,同时竞技体育科技含量更高,对此相关科研者就需要依托于实验以及科研手段掌握竞技运动内在规律,将有关竞技体育方面的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更做好竞技管理以及竞技设备等方面的配套工作,积极主动的完成自身肩负的科研任务[1]。
三、国内竞技体育“核心竞争优势”的发展路径
(一)规范管理以及结构调整国内竞技体育要想充分发展
“核心竞争优势”需要从规范管理以及结构调整上入手。具体来讲,竞技体育相应的管理体制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管理经验,为了能够将竞技项目与竞争实力的有效提升,并将其竞技质量良好提高,需要调整体育项目内在结构,也就是说对竞技项目予以明确划分,如划分出重点项目以及一般项目,优势项目以及潜优项目。其中对优势项目需要将其领先地位保持下去,更加需要在现基础上促使其赶超国际水平;而针对重点项目来讲,则需要奖发展目标对准优势项目,换句话来讲就是将重点项目逐渐发展为优势项目,以此提升优势项目数量并扩增优势项目范围;而针对一般项目或者是潜优项目则需要将项目本身的知识技能予以巩固,在此基础上探寻新的发展出路。总的来讲结构调整需要配合规范管理,不同等级竞技项目划分明确之后就需要依托于规范管理实现后续良好发展,此外结构调整之后的规范管理本质上为动态管理过程[2]。
(二)强化竞技方面人力资源
国内竞技体育要想充分发展“核心竞争优势”还需要强化竞技方面人力资源,一般竞技体育方面的人力资源属于“核心竞争优势”关键构成部分。具体来讲,任何的竞技比赛都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是由人来完成多种竞技项目以及管理工作等等,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的重要性。而在竞技人力资源中又以教练员和相应的运动员为重要构成部分,针对这两者的强化发展需要从以下四方面展开:其一将国外优秀的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相关教练聘请到国内,进而将国际上最新的体育项目相关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到我国,更加促使我国众多的教练员更新自身的竞技指挥能力以及日常训练方法;其二积极的创造条件,我国需要和竞技体育能力较强国家区域构建学习交流友好关系,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青年选手或者是具备较高素质的选手提供更多国外学习以及训练的机会;其三强化培训竞技体育相关教练员以及管理者,对其训练水平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予以不断提升,此外还需要对一些优秀运动队相关教练员进行重点培训培养,将其训练视野不断拓宽,分批将教练员送出国进行知识层面以及技能层面和教学层面的深化;其四在国内众多的青少年群体之中予以竞技体育开展全面普及,提供青少年接触竞技体育的体会,并促使其能够在这些体育项目之中获取快乐,之后进行关于青少年群体的后背人才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措施的制定以及输送条件的制定等等促使国内竞技体育运动员队伍扩充起来。
(三)创新技术以及差异竞争
国内竞技体育要想充分发展“核心竞争优势”还需要从创新技术以及差异竞争上下功夫。具体来讲,创新技术包含了新技术研究以及产生和相应的应用,属于一体化的创新过程,其中又以开发技术以及应用技术作为重要构成部分。针对竞技体育来讲,创新技术可以是单个的体育团队实施,也可以是竞技体育项目和相应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实施,而无论是怎样的技术创新过程,技术创新完成必须是建立在某一竞技项目技术成功推广应用基础之上;除了需要不断的创新技术之外,差异竞争也较为重要,所谓差异竞争就是依托于新的训练方式途径实现运动项目的发展,促使运动项目以奇招取胜,最终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总的来讲,在当前竞技体育较为激烈的环境背景之下,创新技术以及相应的差异竞争激活冷门体育项目,换句话讲就是挖掘冷门项目,并对冷门项目寻找发展的突破点,最终促使众多国家不关注的冷门体育项目转化为我国的优势体育项目,而其他项目也能够依托于创新技术和相应的差异竞争得到更快的发展[3]。
(四)标杆竞争以及分析对手
国内竞技体育要想充分发展“核心竞争优势”除了可从上述三方面着手,还可以从标杆竞争及分析对手上下功夫。具体来讲,古语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句话用在竞技体育上再合适不过。任何一个体育项目要想变成我国的体育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均需要建立在了解竞争对手基础上,通过对国际上众多竞争对手实际竞技信息的了解掌握,进而获知其后续行动或者是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利于我国脱颖而出的竞技发展方案;此外对竞争对手予以深入性的研究分析,则能够发现自身体育项目上的不足以及优势,由此后续就能够弥补不足之处同时将优势强化。而分析研究竞争对手则是建立在拥有数据库以及情报系统基础上,其中情报系统具体包含情报人员以及情报组织和相应的系统软件。除了分析研究竞争对手之外还需要依靠标杆竞争,简单来讲就是在超越竞技对手的过程中设置较多的目标标杆,目标标杆应该是由易到难,层层递进,建立在标杆竞争基础上的竞技体育则能够较快较好的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四、总结
新时期,我国与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在该种大环境之下,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体现在方方面面,竞技体育是其中的重要一种。为了能够将国内竞技体育予以良好发展,提炼核心竞争力,依托于“核心竞争优势”最终促使中国竞技体育在国际上占据优势地位。本文将竞技体育“核心竞争优势”发展作为研究核心,期望为后续关于竞技体育方面的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参考依据,更旨在为国内竞技体育未来优化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王晓红,苏传民.我国竞技体育创新驱动发展方式及其实现机制研究[J].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2015,(01):31-36.
[2]刘寒青,刘成,司虎克.我国竞技体育部分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05):45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