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地震后医院垃圾的处理,寻求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最佳垃圾处理方法,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方法通过对我院垃圾处理的具体分析,总结我院震后垃圾处理的方法。结果我院震后垃圾处理及时、得当,避免了灾后传染病的发生。结论做好重大灾害后的垃圾处理,可以避免灾后传染病的发生。
【关键词】地震;垃圾;次生灾害;传染病
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灾害,绵阳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受灾县市区9个,乡镇274个,人口41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6.4%。其中,北川县城、陈家坝乡,平武南坝镇、平通镇等地几乎被夷为平地,死伤严重。截至到6月10日18时,绵阳市地震灾害死亡21963人,受伤167742人,失踪8744人。我院是距离重灾区最近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地震发生后,医院倾全院之力,救治来自灾区的众多伤员。地震后短短10分钟,我院已收治伤员30多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伤员人数急剧上升,整个门诊大楼广场已躺满了伤病员,加上医院原有的1000多住院病人,医院已严重超负荷运转,而伤员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震后第2天,我院已收治地震伤员1000多人,加上大批的自愿者、家属及外援人员,我院日均滞留人数达到上万人,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急剧上升,医疗垃圾量是平时的3-4倍,日均700多公斤;而生活垃圾更是达到平时的20倍,日均20多吨。医院是人员集中的地方,人口多、密度大,加之正值炎热天气,帐篷温度高,伤员抵抗力下降,大量的垃圾存在是极大的次生环境灾害隐患,也是滋生蚊蝇、传播疾病的主要传染源,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院当机立断,及时采取措施,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日清除、日日消毒,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1医疗垃圾的危害及灾区固体废物的特点
1.1医疗垃圾的危害[1]
垃圾特别是医疗垃圾中存在着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号称为“顶级杀手”。医疗垃圾的危险性常表现为锐器伤害,如针头、刀片、碎玻璃等,而这些锐器随时带有各种传染病毒,一旦被刺很有可能发生相关传染病的感染。不仅如此,非锐器性医疗垃圾也会对医务人员及垃圾清运工、就医患者、医院行政人员、病员探视人员、玩耍的儿童等造成威胁。
1.2灾区固体废物的特点
地震导致大量房屋垮塌,灾民和救援人员集中居住,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易腐有机物和传染性污染物,包括抢险期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复苏期灾民安置点产生的生活垃圾、粪便,还有灾区的死禽畜,这些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将会成为水体污染源,还可能导致严重的夏季虫媒传染疫情;二是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主要是地震中大批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相关工矿企业及仓储库房的损毁导致的相当数量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伴随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外泄,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区域污染;三是建筑垃圾,地震造成了大量的房屋倒塌、损坏及道路等市政设施的损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物,在复苏期和重建期,建筑废物必须进行清理、处置。
2垃圾处理措施
2.1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防止灾后传染病的发生,医院向灾民、伤员、志愿者印发了大量宣传资料,引导他们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和粪便,提醒他们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严防大范围传染病的发生。
2.2加强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要求各病区、医疗点严格按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以防医疗垃圾对社会造成危害。
2.3增设垃圾收集点
在人员集中的门诊广场、门诊大厅增设数十个生活垃圾箱、桶,使生活垃圾能够做到定点堆放,全面消毒,并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在各帐篷病区、门诊楼增设医疗垃圾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实行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和全面消毒。
2.4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1)在各病区、各片区,特别是人员高度集中的门诊广场、门诊大楼,加大清洁力度,增加了两倍的清洁工,做到随时清扫,时时保持整洁、干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2)每天组织20多名自愿者专门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清除所有垃圾,并进行专门消毒灭菌。(3)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与环保部门等垃圾清运公司协商,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由原来两天运一次医疗垃圾改为一天一次;而环保部门还专门停放了一辆载重15吨的垃圾车在医院收集垃圾,每天往返两次,清除所有垃圾,决不让任何垃圾在医院过夜。
2.5注重自我保护与防范工作
对所有与垃圾接触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加垃圾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并对其发放防护手套、口罩、防护衣、防护靴等,防止被感染的机会。加大消毒、灭菌范围与力度。购置大量消毒灭菌药物,每天指派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对全院的各个病区、公共场所、帐篷等进行定时消毒、定时灭菌,防止灾后传染病的发生。
3结果
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院在地震期间顺利清除了上千吨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创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极大地避免了灾后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这次海漂垃圾调查,以及前一段根据省领导指示,省环保局会同省建设厅和《海峡都市报》社开展的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的情况都表明,沿江、沿路、沿岸垃圾倾倒、堆放的现象不容忽视,有的地方问题相当严重。4月中旬,省环保局召开了整治影响群众健康环境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当前要着力推进解决几项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其中就有一项是要积极促进各地加快对随意倾倒、堆放的垃圾的清理,并依法查处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的现象。4月底,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一结束,省政府紧接着就召开了全省专项行动会议,部署今年全省专项行动任务,之后,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把加大农村垃圾污染整治力度列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整治海漂垃圾的总体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对擅自向江河倾倒、堆放垃圾的现象要依法处理并促进所在地加快清理,防治污染。
二、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监管,认真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如实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指导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对其工业固废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督促其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实现规范处置;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场所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尽快出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依法查处擅自倾倒、丢弃和违法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的现象,促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工作,*市按国家规划要求尽快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处置。
三、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近年来,*市大嶝岛通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面开展各村庄环境整治,使其布局日趋合理,管理不断规范,环境有效改善,垃圾妥善处置。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有利于推动乡镇、村庄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因此,要加快制定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把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特别是*、*、*沿海地区,要积极主动在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镇(乡),历史文化名镇(乡)、文明镇(乡)、卫生镇(乡)、重点旅游镇(乡)、全国重点镇(乡)、省重点发展中心镇(乡)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分期分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配合“家园清洁行动”,促进乡镇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去年以来,省政府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垃圾污染问题。这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等地防治海漂垃圾的有效之策。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协调、督促各地开展海湾、九龙江流域沿岸乡镇、村河道沟渠和港湾内倾倒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清理,加快海湾沿岸、九龙江流域两岸乡镇、村垃圾中转站、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中,要配合建设部门根据《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制定县域垃圾处理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九龙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
五、加强协调联动,促进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秭办发〔〕31号)和县委4月16日会议精神,现对城管局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城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调查研究,影响城管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三大因素:一、关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二、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问题;三、关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付家湾)对周边农户环境影响问题。经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解决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有效维护环卫队伍的稳定。
环卫队伍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1、要求落实《劳动法》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要求落实4月份以前的医疗保险问题。部分环卫工人即将退休,要求享受医疗保险政策。3、要求落实休假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若不能安排休假,支付不低于2倍的工资。4、要求落实享受烤火费、降温费补贴。部分环卫工人以要求落实以上问题为由,曾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秩序。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秭政发[]30号)文件精神,已将环卫工人工资调整落实到位,从1月1日实施。目前财政关于工人工资调整资金尚未拨款到位,但我局已按调整方案按每人每月450元支付到工人手中。对于落实全省工资标准现已向政府递交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宣讲政策。5月10日,组织全体环卫职工会议,联系劳动部门对《劳动法》和医疗、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告知环卫工人补缴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负责,工人表示理解。三是适当调整了作息时间,并请示县政府同意购买清扫车,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适当调整人员进行休假。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发放环卫工人露天作业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作了耐心的解释工作。通过城管局以上有效措施,稳妥化解矛盾,确保了环卫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社会秩序良好。
(二)努力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解决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
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7月1日,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居民对垃圾处置收费不理解,对政府存在一定意见,认为收取费用不公正,部分居民和门面经营商不配合费用征收。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出台有法可
依,有据可循,保证起草文件的合法性。为进一步规范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9号公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鄂价法规〔〕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城管局草拟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于5月18日印发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秭政规〔〕4号),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共十四条,经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自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二是大力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使出台规范性文件家喻户晓。讲解《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秭政规[]4号)、《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联合城区及城郊的村(居)委会到征收范围内的门店和居民中发放宣传单,共计10000份;在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里,对征收方案及相关问题做了答记者问形式的宣传。二是设立收费政策解答窗口、收费办公室。在自来水公司大厅增设收费咨询窗口和收费窗口,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意见,耐心解释政策。三是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户头与水电用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对登记,将资料登记造册。经过积极准备,7月20日起,县城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目前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市民反响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化解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社会矛盾,确保工程按时推进。
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因为工程征地,部分农户需拆迁,对农户需兑付一定移民补偿资金;垃圾处理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部分周边农户去年因以上问题没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曾集结场大门口,堵住大门,拒绝施工,寻事闹事,群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