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小曲的主要演唱特征
调式与节拍的运用特征
宁夏小曲的曲调经常和曲目采用同一名称,所以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句式和旋律都各有差异的曲调。总体来看,宁夏小曲的节奏大多为2/4拍,此外也有4/4拍、3/4拍以及6/8拍等。宁夏小曲是民族民间音乐的一种,其主要是五声调式,同时也包含七声音阶,而徵、羽等调式,也时常会出现于此类小曲中。例如,《宁夏川》就已成为了目前宁夏有名的以小曲改编而成的民歌代表。
衬词和内容的运用特征
在宁夏小曲中,有大量衬词或衬字频繁出现,这种形式能够增强歌曲的感染力,让演唱者在表演的时候更容易实现情感的表达,并让听众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更为关键的是,这些衬词和衬字还能加强曲调的表现能力,渲染出歌曲的丰富意境,这也是宁夏小曲能够在平常百姓中得到广泛普及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类“接地气”的衬词特征,直至今日也仍然被沿用着。
语言特征
宁夏小曲有着极富特色的曲本语言,其主要采用银川方言进行演唱。该种方言包含23个声母和33个韵母,声调通常只有三个,即阴平、阳平和去声。另外,银川方言还经常会出现“子”“头”等缀词,比如“老实人”念成“老实头子”,“城楼”念成“城门楼子”等。这种独具特色的方言缀词让整个宁夏小曲的曲本内容都显得更加丰富生动,有助于塑造出鲜明的人物形象,充分展示出地域特色和民间特征,因此也更容易深入到人民大众群体中,获得他们的喜爱。曲式特征宁夏小曲的曲式为典型的单二部曲式,也就是“A+B”的形式。A乐段通常是由常规乐段组成,而B乐段则可分成中部和再现部,有些也可以由全新的材料组成。从前的艺人们大多是在街头卖艺的过程中,凭借自己的灵感随口创作,因此当时的小曲也带有很强的生活气息与乡土气息,朗朗上口。到后来,宁夏小曲经过了各大作曲家的加工和改编,其旋律与篇幅都得到了丰富和拓展,内容也更上一个层次。
宁夏小曲经历的历史演变
晚清时期诞生
宁夏小曲是在19世纪50年代的晚清时期正式诞生的,当时英国已经完成工业革命,而国内开展了洋务运动,建立了最早的民用企业和军工企业,由此也产生了民族工业,促使市民阶层与市井文化逐步发展壮大。在当时的宁夏地区,有许多小曲艺人在街头卖唱,到了光绪年间,宁夏小曲的表演形式便逐步确定下来。清朝末年,宁夏当时的社会生活与民众思想也产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曲艺职业班社,还有了专门演唱小曲的场所。清宣统初年,宁夏民众的思想获得了解放,逐渐摆脱了传统模式的束缚,并产生了一些言情世俗的小曲。
新中国初期的创新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初期,文化艺术领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大大促进了传统艺术发展,宁夏小曲艺人的地位也获得了提高。1954年,宁夏小曲首次被搬上了舞台,且获得了很好的反响,当地小曲艺人创作了许多艺术性和思想性都较强的曲目;到了1958年,宁夏小曲中的坐唱表演形式被当时的文艺工作者创新,产生了一个独立曲种,即宁夏坐唱。在此前,就有专业的文艺工作人员对宁夏小曲中的优秀曲目进行了整理和创新,将其带到舞台上进行演出,这便是“银川说书”。后来,该种表演形式广泛流传,由此产生了专业和业余表演并存的局面。而在此后发展中,宁夏小曲及很多传统曲艺曾遭受外部因素的制约,在舞台上一度失去了踪影。
新时期的传承
2014年,宁夏小曲正式被纳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2016年,文化部对宁夏小曲进行抢救和保护,并在银川市非遗保护中心开展了相关的专题培训工作。2017年,有专门的小曲艺人开始公益性地教民众演唱宁夏小曲,让该种艺术形式在人民群众中得到了广泛普及与发展。
宁夏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曾有历史学家指出,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保护自己的传统民族文化。作为炎黄子孙,我们生长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而能够促使上下五千年文明生生不息地延续到如今的,正是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其独有的民族包容性和融合性。古往今来,求同存异与兼收并蓄,孕育出了灿烂和繁荣的文明。在历史的车轮下,各个朝代不断兴亡更替,这片土地上出现了勤恳劳作的农耕文明以及策马横刀的游牧文明,并且实现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碰撞和逐渐融合。凭借马和刀能够征服一块土地或是占领一座城池,统治当地的老百姓们,但是却始终不能征服传统文化。此处所讲的传统文化,就是人们精神里流淌的四书五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同时也有笔墨丹青、高山流水、阳春白雪。这样的优秀传统文化深深扎根于民族沃土之中,无法被随意地取代或摒弃。在当前社会中,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在民族文化中,音乐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而宁夏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民族音乐中的一大瑰宝。因此,要实现宁夏小曲的传承与发展,就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广泛宣传并弘扬优良的传统文化,对民间音乐进行改革创新,实现一代代的传承,确保其能够跟上时代的变化和发展。如此一来,原汁原味的民间音乐才不至于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才不会被现代化社会淘汰掉,才能对现在的年轻人进行熏陶和感染,在音乐的领域中大放异彩。人们常说,“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宁夏小曲也需要在逐步创新的基础上,继承并发扬传统文化,做到推陈出新,薪火相传。具体来说,传承并发展宁夏小曲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需要以一分为二的辩证眼光来看待传统宁夏小曲,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提炼的基础上实现传承与发展。因为宁夏小曲是在晚清时期盛行起来的,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变化。所以应当注重对其进行探讨和分析,把其中蕴含的优秀文化传承下来,并把一部分落后的音乐文化去除掉。第二,保护和发展宁夏小曲,不能忘记了传统文化。要加强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则必须要实现该国的文化传承,彰显其最具代表性的形象。只有促进文化的发展,一个民族才能不断的进步。因此也可以说,中华文化就是我国的根基。在传承下来的优良文化中,有许多对于我国乃至于世界都产生了很强的借鉴作用,即便是放在多元文化相互碰撞和交融的今日,也能体现出显著的影响力。文化是国家不可或缺的一大软实力,而中国的几千年中华文化发展到今天,深厚的基础已成为了国家强大力量。因此,国人更需要树立起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宁夏小曲进行传承与保护。第三,除了继承与发展之外,还要对宁夏小曲进行适当的创新。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创新这一动力,若是在传承文化的过程中,总是闭门造车,固步自封,也就无法给文化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将会导致文化失去生机与光彩。所以在传承和保护宁夏小曲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还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使之能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第四。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宁夏小曲的传承保护。宁夏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进行传承保护,这并不仅仅是某个部门或单位的事情,需要多主体参与进来,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宁夏小曲的保护。比如对于财政部门而言,应该适当增加对宁夏小曲传承保护的财政投入,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才能让保护工作更好地推进。再比如对于宁夏地区的各级学校,都应该将宁夏小曲引入到学校教育当中,融入到音乐课程教学之中,面向学生开展宁夏小曲的教育,让学生了解宁夏小曲,使其成为传承保护的人力基础。再比如群众文化单位,也要以宁夏小曲为载体,开发群众文化活动,让宁夏小曲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使其重新焕发出生命力,这样也可以起到传承保护的效果。
宁夏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创新发展
就当下的情况来看,宁夏小曲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创新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普及,越来越多人都开始用上了智能手机等设备,这便给宁夏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机会,让其拥有了崭新的发展契机。比如微信、抖音等受众面较广的新媒体平台快速崛起,逐渐渗透到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人们的生活当中,成为了他们所喜爱的社交及娱乐形式。与此同时,各种不同类型的新媒体平台亦在逐步转变和发展,影响着整个文化消费市场的格局,并强化了市场分众化的发展趋势。在新媒体背景下,平台可以给公众提供各式各样的多元化文娱消费形式,使得公众拥有更为丰富的选择对象,可以充分满足自身的个性化娱乐及审美需求的同时,还能将自己感兴趣的作品随手分享给亲朋好友。信息化时代下,受众的自主性得到了增强,文化形式也出现了个性化发展的趋势。要实现如宁夏小曲一类的音乐非遗创新发展,就可以充分借助并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相关的音乐内容,提高受众对于此类音乐项目发展的参与度。例如,采用创新改编的方式,把宁夏小曲这一传统的曲艺形式和现代摇滚音乐、电子乐等有机融合在一起,彰显出民族化的风格,再投放至微信公众号、抖音运营号、火山小视频等平台,让其有机会走入越来越多人的视野。通过于此,能够让民乐及现代乐均呈现出不同的色彩,熠熠生辉。在平台上,受众也可展开密切的交流互动,吸引越来越多热爱民族民间音乐的人们的到来,从而给宁夏小曲及各种非遗音乐的创新改良提供有效的策略。除上述方法以外,打造相应的音乐文化旅游项目也不失为一条良好的途径。在当地非遗类音乐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便是资金不足,这导致各方面的工作开展均受到一定的束缚。对此,可以根据非遗音乐的发展现状,结合宁夏小曲的传承发展状况,在当地打造出参与性较高的音乐文化旅游项目,从而为宁夏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带来足够的资金保障。比如依托《宁夏川》《劳动和爱情》《凤凰》《贤良》等带有宁夏小曲元素的优秀音乐作品,搭建出相应的场景,由非遗传承艺人担任现场音乐教师,为游客讲解和演示宁夏小曲的演唱方法。待游客学会之后,还可融入到场景当中,一边扮演音乐故事中的角色,一边唱歌、互动。这种新颖的方式能够带给游客有趣的互动体验,促使他们主动去探索宁夏小曲中蕴含的独特情感,发掘其魅力。如此不仅能使宁夏小曲非遗音乐在他们心里留下深刻印象,还能转变当地旅游市场面貌,为音乐非遗文化的创新发展打好基础,同时加强非遗民间音乐的影响力与品牌号召力。如同其余各类传统艺术一般,宁夏小曲在历经了长时间的发展和变化之后,能够传承至今,已绝非易事。有许多宁夏音乐创作人,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不断创新和传承,赋予了宁夏小曲强大的生命力,足以支撑其延续下去。与此同时,宁夏小曲和如今的流行音乐、摇滚音乐等相互借鉴和融合,带动了其进一步创新和发展,这也离不开广大宁夏音乐人和非遗传承者的不懈努力。通过于此,宁夏本土音乐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创新与保护,在代代相传的同时,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宁夏小曲有着其独具特色的演唱风格和方式,从诞生起就一直经历着不断的发展和演变。时至今日,宁夏小曲已成为了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值得人们传承和保护。因此,相关人员需要找到宁夏小曲和现代音乐相融合的有效方法,将其创新并推广开来,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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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文艺干部培训班更名为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呼和浩特市地区的非遗保护及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非常丰富,重点掌握的线索就有160多项,主要集中在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舞蹈、消费习俗等方面,目前呼和浩特市已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3项。可以说,呼和浩特市已初步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位于青城公园北门的非遗传习展示馆面积达1300平方米,这里已于2014年6月14日正式免费开放,每周六日更有非遗传承人和民间手工艺人现场进行技艺展示与传承。作为主办方的非遗中心前期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可每天的参观者仍然寥寥。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看到市民参观的热情度并不高,对‘非遗’缺乏了解。”市非遗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吴和义说。
目前,呼和浩特市有部级传承人4名,自治区级传承人6名,市级传承人104名。呼和浩特市部分“非遗”项目艺人逐渐减少,仅存的艺人也大多年事已高,年轻艺人数量较少,传承出现了青黄不接的苗头。
致力于蒙古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和绘制的巧云老人,目前最心急的不是推广她的作品,而是找不到更多的传承人,尤其是年轻人。“我都70多岁了,真的担心我的这些技艺没有人能够传承下去。”巧云老人很心焦。
【摘要】鼓乐,是我国传统而古老的民间艺术,在多部史书中,都早有记载。复州鼓乐据考已有五、六百年的悠久历史,这在复州境内明清时代庙宇的碑碣上可以佐证。复州鼓乐,是我国传统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丰富的曲目和精湛的技艺,受到一代又一代人的喜爱,它的文化价值和艺术品位,更是突出和宝贵的。本文结合复州鼓乐的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关键词】复州鼓乐;鼓乐;保护;传承;发展;思考中图分类号:J8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6-0047-01一、一种接地气味道十足的原生态群众文化在复州鼓乐的传承过程中,时展与复州鼓乐的传承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只有把握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够促进复州鼓乐艺术的传承。复州鼓乐传承需要一定的空间,时代应该留出充分的空间让其发展。此外,时代的发展还需要复州鼓乐传承跟上时展的步伐。想要使得复州鼓乐传承适应社会发展,还应做好以下三点。首先,以群众为依托,群众非常喜爱,是当地的一种群众文化形式,遍地的广场舞、二人转、大秧歌,有舞蹈队出现,就有一支鼓乐队参与其中。公园中旷野里,鼓乐声此起彼伏,欢快悦耳,十分动听,还有观众捧场,场面十分热闹。证明了复州鼓乐艺术的魅力非常之大,这也是复州鼓乐得以传承、发展的条件之一。其次,不断提高表演水平。鼓乐艺术的表演水平对鼓乐传承有着很大的影响。这需要组织展演、举办比赛活动,创造参加国家、省、市展演比赛的机会。培养鼓乐艺人的敬业精神和苦练扎实基本功的作风,这是条件之二。最后,应不断地对复州鼓乐艺术进行探索、改革。只有不断地对复州鼓乐艺术创新,传承才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复州鼓乐艺术在传承的过程中,要把握好市场脉搏。在条件一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三。从庆典、红白喜事入手,开业活动宣传。利用传统的对棚特点,也是无形之中的了比赛。观众高兴,艺人斗志昂扬场面火爆,气氛浓郁,经常是十里八村的人聚在一起来看戏,最多的人数达上千人。艺人可达四五十人同台演出,是一种接地气味道十足的原生态群众文化。二、人才是复州鼓乐存活的根本复州鼓乐是我国传统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制度的更迭,都没有阻隔和磨灭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和人们对它的喜爱,都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这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就是人才问题,也就是传承人问题。从传承年代讲,50年代产生了第三代复州鼓乐传承人,在原复县文化馆馆长牛正江的《复州史话》一书中记载,1951年对民间鼓乐班进行调查时,共有鼓乐班30余个,鼓乐艺人300多人,比较突出的班有李家班、于家班、秦家班、史家班、高家班等;著名鼓乐第三代传承人有李洪福、秦洪利、高吉顺、史贵和、关希仁、刁登祥、宋立春等。李家班的第四代传承人李世仁就是省级项目《复州鼓乐》大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其弟子遍布辽南。正因为他们的艺术表现,才繁荣了那个时代的复州鼓乐。其次,就是发展曲目问题。复州鼓乐始终与时俱进,紧随时代步伐,当年刁登科的一曲双管曲《汽车兵》把著名民乐专家胡海泉吸引来了。胡海泉吸收了瓦房店的营养,创作了唢呐独奏曲《公社一片新气象》,瓦房店的著名作曲家魏俊祥的《龙舞丰年》唢呐曲获国家群星奖金奖。三只曲子风靡一时,都是时代的代表作。再其次,人才的最大问题是团队问题。因为这里有一只强大的专业队伍,从文化宫业务馆长冯秉权到著名作曲家魏俊祥,乃至庞大的鼓乐艺人队伍,支撑着复州鼓乐的发展。时至今日,复州鼓乐在节日庆典、重大活动、文体赛事等活动中,仍然是不可替代的重要艺术形式。这充分说明人才是复州鼓乐存活根本。最后,传承人保护工作。当下,复州鼓乐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于是产生了传承人和保护项目。传承人与项目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有传承人才有项目,保护好传承人,才能谈到复州鼓乐项目的发展。没有传承人,项目荡然无存;没有了传承人和项目,那还发展什么?所以保护了传承人就是保护了传承项目,就有了发展。为此要成立保护机构,瓦房店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复州鼓乐艺术进行保护和发展研究,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实施,颁发了该项目的大连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证书。为传承人争取到大连级以上传承人资金,每人每年5000元。极大地调动了传承人的积极性。传承人就是人才,传承人的发现、培养,至关重要。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复州鼓乐》,对它的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非遗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责无旁贷。把老祖宗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永存于世。参考文献:[1]胡海泉.公社一片新气象[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77.[2]牛正江.复州史话[M]大连:大连出版社,2004.193-19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昆曲
[分类号]G122
2010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我国申报的《京剧》和《中医针灸》成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活字印刷术》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再次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信息化建设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实现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系统、有序的安全管理,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保存和宣传利用,影响着民俗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精神的传承,同时也是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求。
进入新世纪,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逐渐起步。2002年5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决定正式启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其中,数字化保护手段受到广泛关注。工程的实施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的起步,从2002年开始至2006年底,我国已举办三届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讨会,加深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研究的认识和重视。2010年6月12日,《感受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展》在首都博物馆举行,向世人展示了传统文化遗产在信息化时代与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同时,也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1昆曲信息化建设现状
2001年5月,中国昆曲(又称“昆剧”)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首批“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昆曲不仅是我国第一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杰出的代表作之一。昆曲信息化建设是了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其信息化建设概况如表1所示:
2昆曲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2.1昆曲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昆曲信息化建设推行面向知识的昆曲资源管理,实现了昆曲资源的深度开发。从知识界定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包含显性知识又包括隐性知识。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无形的文化遗产,我国2011年2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并存的观点,其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在昆曲信息化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管理昆曲资源、寻找知识关联、挖掘昆曲隐性知识,目前收藏有全国最多昆曲文物、实物和资料的中国昆曲博物馆,根据昆曲的艺术特质布置出“吴觎萃雅”、“魏梁遗韵”、“兰苑飘香”等昆曲专题陈列展,在对这些珍贵的昆曲资源进行收集、有序整理、建立信息关联、挖掘知识关联的基础上,专门筹建了《昆曲影像视听中心》,以最大限度的开发昆曲知识,促进昆曲传承和普及。
昆曲信息化建设注重建立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使昆曲信息化成果推广和利用效率大幅提高:①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拥有的丰富的资源数据库支持和广阔的推广平台。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为昆曲的传承保存了大量的教学音频、视频,不仅让被传承人拥有学习的素材,也让广大昆曲爱好者能够随时随地观赏昆曲。②昆曲网站建设为昆曲的创新和宣传提供了重要媒介,例如,“环球昆曲在线”为用户提供昆曲剧场的直播和转播,即使是远在海外的昆曲爱好者也能足不出户地享受艺术大餐。③昆曲信息化建设拥有大量凝结智力资本的数字成品出版和发行。《中国昆曲音像库》、《昆曲六百年》等影像资料都是昆曲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④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还包括昆曲反馈和交流平台,例如实现实时在线交流、信息汇合反馈的昆曲论坛“幽兰稚韵”等。
此外,昆曲信息化建设还得益于构建完善的政策和资金保障。1985年文化部颁发了《关于保护和振兴昆剧的通知》,1986年成立振兴昆剧指导委员会。1987年文化部再次发出《关于对昆剧艺术采取特殊保护政策的通知》。2000年,文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昆剧艺术节,此后,中国昆剧艺术节每三年一次,成为艺术界的盛会。2001年12月,文化部制定了《保护和振兴昆曲艺术十年规划》,2004年5月,文化部起草了《抢救保护和扶持昆曲艺术实施方案》,提出设立专项资金抢救被誉为“百戏之祖”的昆曲。从2005年开始,文化部、财政部实施了《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抢救、保护和扶持昆曲艺术的专项资金。此外,我国首部保护昆曲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于2006年在昆曲的故乡苏州正式实施。这些政策与资金保障为昆曲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必要基础。
2.2昆曲信息化建设的不足
2.2.1昆曲信息化建设缺乏技术标准规范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标准规范对信息化建设的遗产项目选择、技术选择、质量要求等做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已建设成的网站和信息系统各成体系、互不兼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项目大多参考国际标准。例如,2003年,国家艺术研究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开展“濒危音响档案数字化”项目,“该项目对保存的2万小时音响音像档案进行数字化抢救保护,采用的是国际音响音像档案联合会(IASA)制定的TC-03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的滞后,必将为以后的资源共享和整合传播带来隐患。
2.2.2昆曲信息化建设合作机制保障和人才保障尚需完善昆曲的保护和传承既有政府机构又有民间组织,这为信息化建设合作机制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这些团体机构的合作大多停留在艺术探讨的层面,对数字化传承、信息化创新关注不够。此外,传承人的老化和缺失,曾一度加速了昆曲的消亡。以苏州昆剧传习所为例,该所成立于1921年,培养出40余位为昆曲传承做出巨大贡献的“传”字辈昆剧艺人,但这40余位“传”字辈老艺术家现仅有二位尚在世,且都是将近百岁的老人,这些艺术家们所掌握的昆剧折目有近600个,仅有一半数量的折目得以保存下来。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与昆曲传承人紧密相连,是当前昆曲保护和传承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3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对
策建议
昆曲信息化建设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就全国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而言,它是一项庞大而系统、复杂而繁琐的长期工程,其发展和推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3.1构建交流合作机制,发挥组织协调互补优势
数字博物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形式,也曾有学者提出“建设数字博物馆要走大合作之路,动员文博、信息管理、媒体传播、信息技术、科普教育、艺术、民俗、中医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数字博物馆内容与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管理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同样具有走“大合作”之路的基本条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在于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多个文化机构,将这些机构进行有序的组织,建立和谐的合作机构保障机制,走“大合作”之路,不仅能够保障建设质量和水平,且能够提供配套的智力支持,极大地促进信息化建设和各类项目的进展。“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利用自身优势,可设立诸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与保护的研究中心,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有关研究”。
“世界记忆”工程的成功实施充分证明了加强国内各级各类文化事业机构沟通与合作的突出意义。中国“世界记忆”工程国家委员会于1995年成立,广泛地吸纳了各级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参加单位具体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全国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国家图书馆、国家信息情报研究所和文化部档案处。为了配合“世界记忆”工程项目在中国的开展,“200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启动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工作机构由‘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领导小组、国家咨询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其中,国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均是来自国内图书、档案、古籍、史学界著名的学者、专家”。这些领域的机构均在名录的确定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截止目前,已有纳西族东巴古籍、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案、医药古籍《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等人选《世界记忆名录》。
3.2完善政策资金保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昆曲信息化建设的成绩得益于政策和资金保障。完善政策保障应重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以“共享工程”为例,“由于初期的实施中未能处理好知识产权关系,工作受挫,当前正在积极探讨亟需解决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内的优秀作品传播问题,探讨作者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表演者、口述者、贡献者、作品采集者、制作者的权益(即邻接权)问题”。信息化建设政策制定应尊重传承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群体的智力成果,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如医药配方、技艺的秘诀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维护传承人或当事人的权益。
信息化建设很多方面都需要巨额的经费支持。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备和网络通讯设施配置,例如,高速扫描仪、影像摄制机、三维动态拍摄器材等录入设备,磁带机、磁盘阵列、光盘、硬盘等资源存储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的性质和来源,指出各成员国可根据条件申请国际援助,国际援助包括“其他财政和技术援助形式,包括在必要时提供低息贷款和捐助。”我国财政部和文化部于2006年开始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同年出台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分类及开支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资金申请渠道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的保障。
3.3健全技术标准保障,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主要包括两类:①业务性标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术语标准、资源的标识标准、描述数字资源文件格式标准、元数据格式标准等;②技术性标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存储、压缩格式规范、数据交换标准、数据加密、水印技术规范等。为了使分散在不同地址位置上的文化艺术组织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者能够共享信息,需要国内外文化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记录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而言,应借鉴国内外文化遗产领域成熟的标准规范建立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特色元数据标准,以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管理。现阶段,我国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相关的有《GB20530―2006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也可参考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标准。为开展统一的博物馆数字资源建设,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标准也开始制定、颁布。“国家文物局制定颁布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等一系列信息化标准技术规范”。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等单位现已开展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文物元数据、文物影像信息、藏品数据存储及交换数据、电子身份标识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标准也值得借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内容》规定,确保经过整合后的数字资源在元数据与对象数据两方面都符合统一标准:资源的组织形式包括MARC数据、格式文本文件、数据库文件、HTML文件、文本全文和多媒体文件。
3.省略nt.省略/xxfb/zwxx/whyq/200907/t20090728_72223,html
[2]颐克仁,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博物馆的保护与传承――中国昆曲博物馆的个案分析,中国博物馆,2006(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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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曲艺资源的类型,提出了曲艺资源整合与数字平台构建的具体分类建议。认为曲艺数字资源库平台可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曲艺名录基本信息;二是曲艺名家;三是研究成果;四是音视频资料;五是记忆曲艺;六是网上展厅。
【关键词】曲艺;资源库;资源分类;整合
一、引言
曲艺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富有地方色彩的语言魅力和与各族民众生活的紧密关系而独树一帜,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曲艺资源具有宝贵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对曲艺资源可能存在的载体类型进行梳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曲艺数字资源库,合理分类、系统整合和科学保管曲艺资源,是曲艺保护具有时代适应性的有效措施。本文试就曲艺资源的载体类型进行探讨,并就曲艺资源库的资源分类提出建议,以期对曲艺保护乃至类似的非遗项目保护研究有所促进。
二、曲艺资源的类型
曲艺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是“活”的动态的文化,这些特点决定了记录和保存曲艺资源的形式多样,其载体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印刷型资源
(1)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与曲艺有关的书籍、期刊、论文、手稿、档案等,是指导开展曲艺工作的理论基础。各个历史时期的曲艺研究成果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封建社会,曲艺被视为下里巴人乃至“叫花子”艺术,虽然受到广大人民特别是底层群众的青睐喜爱,却并不受官方和上层人士的重视,不可能在官方文献中占一席之地。同时曲艺艺人多是无文化者,全靠口传心授代代相袭,成天为生计奔波卖艺,也不可能撰文著书。但在某些地方志及文人笔记、小说中,对各个时代的说唱会有一些描绘和记述,如金代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宋代周密《武林旧事(十卷)》,明代朱廷焕《增补武林旧事(八卷)》,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清代范述祖《杭俗遗风》,小说《水浒传》、《红楼梦》、《老残游记》等,都有一些关于曲艺音乐曲牌及演唱场景、曲艺艺人表演的记叙,对这些材料进行收集、发掘,对学者研究曲艺历史是颇有帮助的。
1900-1949年间,曲艺研究文稿数量很少,其中商务印书馆1926年出版的胡怀琛编写的《中国民歌研究》中对“莲花落”、“道情”、“滩簧”、“鼓儿词”等曲种做了简单介绍,是20世纪最早对曲艺进行比较多种介绍的著作。[1]1934年李家瑞编写的《北平俗曲略》对“说唱鼓书”、“大鼓书”、“弦子书”、“滩簧”、“莲花落”、“数来宝”、“道情”等曲种做了较详细的介绍。[2]1938年郑振铎编写《中国俗文学史》(上下)对鼓子词与诸宫调、宝卷、弹词、鼓词与子弟书等作了系统的梳理。[3]赵景琛编写《大鼓研究》和《弹词考证》,对大鼓、弹词这南北两大曲种的起源、文学和音乐演唱等进行了论述。张长弓编写《鼓子曲存》和《鼓子曲言》,对鼓子曲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讨。
新中国的成立为曲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群艺馆、文化馆、曲协、音协、曲艺团队及艺术院校的曲艺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采访曲艺艺人,广泛收集原始资料,通过筛选、分类、整理,编写了一批曲种调查报告式的图书和论文,如《绍兴平湖调介绍》、《三弦》、《走书》等。一些曲艺名家和知名作家也加入曲艺研究行列,如单弦、京韵大鼓弦师白凤岩、京韵大鼓演唱家良小楼、京韵大鼓弦师王万芳、西河大鼓演唱家马增芬、资深曲艺音乐理论家章辉集体讨论,章辉执笔的《曲艺音乐研究》于1960年出版;1956年老舍等著《曲艺的创作和演唱》;等等。这一时期,曲艺研究队伍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形成了一支职业与业余研究人员相结合的研究力量,大量著作出版发表,这些著作既是曲艺实践与研究的收获,也为深层次研究曲艺奠定了基础。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使曲艺研究得到进一步推动。一批曲艺研究者出版专著,对曲艺的发展历史和艺术特征等进行了深入探究,80年代后发表的文章及著作数量超过了此前历史的总和。特别是始于80年代初的《中国曲艺音乐集成》的编纂,为我国曲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宝藏。与此同时,《中国曲艺志》、各地《曲艺志》或《曲艺史》、《说唱音乐集成》纷纷编辑出版,进一步充实了曲艺研究成果。
(2)曲谱、剧本/曲本/唱本。其中曲谱含简谱、五线谱及工尺谱版本。剧本是曲艺创作的文本基础,也是演员的演出依据,是曲艺艺术研究资料保存的一种形式。曲艺剧本早期亦称为“唱本”,形式多样,清末民初的曲艺传统剧目因受当时条件限制,流传至今的多为口述本。有的时期在一些地方常有曲艺唱词的手抄本或刊刻本在民间流传,如在北京,有创办于清代乾隆五十五年的百本堂钞卖唱本的书铺,专门销售各种曲艺唱本,由于老板叫张二,故又称“百本张”;[4]与此类似的还有“修德堂印本”、“万兴堂刻本”等。过去坊间印行的各类曲艺演出脚本或手抄本,如今出现于旧货市场上的还很多,这些脚本或手抄本,对于研究曲艺历史发展史,重构优秀的曲艺传统,以及发展曲艺创作,都是极其有益和重要的。这些唱本、曲谱都是曲艺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
(3)项目申报材料。主要指以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为核心的曲艺介绍性资料,包括各级非遗项目申报时提交的曲艺项目申报表;非遗普查时的曲艺调查表;曲艺项目调查结束时撰写的综合调查报告等。至2014年11月11日,国务院正式了四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累计达1345项(包括扩展项目共1662项),其中曲艺就有127项(包括扩展项目共156项)。在申报非遗项目时,各地申报机构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大量采集曲种相关资料,尽可能地使项目申报材料体现曲种的特色与风采,因而,项目申报材料应当作为曲艺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2、音视频资源
曲艺是以人为传承主体,以口传心授、言传身教为传承方式,音视频记录有利于曲艺真实、完整、全面的保存和呈现。音视频资源主要包括实体音视频资源、音视频数据库及网上音视频资料。实体音视频资源主要指以老唱片、录音带、录像带、胶卷影片、CD、VCD、DVD等模拟或数字音频、视频文件形式存在的曲艺演出录音、录像和曲艺音乐录音等,包含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如:1999年,中国唱片总公司与中国曲艺家协会编辑出版了《中国曲艺名家名段珍藏版》,“曲艺晚霞工程系列”曲艺专辑CD唱片;2002年,为抢救老艺术家演唱的经典唱段,全国开展戏曲曲艺音配像工程,出版了大量VCD音像制品。音视频数据库从来源上可分为外购数据库和自建音视频数据库。网上音视频资料是指网络科技催生的大批音视频资源网站所产生的众多音视频资源。此外,各地在非遗大普查中形成的与曲艺有关的影像资料,和部级、省级名录项目的申报影像、传承人申报影像、各类基地申报影像,都是曲艺保护工作形象和直观的记录,都很珍贵。
3、曲艺数字化产品
人类上千年来主要用纸张来承载文化遗产,但这远远不能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多彩,也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广泛传播。面对已有的大量纸质载体的优秀成果,有必要通过数字化方式对信息内容进行深化和再创造,采用动漫、微电影、纪录片等形式讲述曲艺传承人经历、曲种变迁或剧目故事,达到引人注目、受众喜闻乐见和潜移默化的传播效果。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成功的尝试,如:《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核心内容被重新数字化,形成了“中国民族民间文艺资源地图”、“数字民歌乐器地图”、“数字戏台”、“数字曲苑”、“中国故事”、“中国时间”等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等多种数字产品成果。2012年文化部21世纪艺术教育大系师范教材就将多媒体动画和学习内容结合在了一起,其中《说唱音乐》教材将十多首曲艺音乐制作成动画,用动画演绎曲艺说唱的故事情节,新颖有趣,被作为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必修教材。[5]相信这类产品今后会不断充实,数量会逐渐增多。
4、口述历史
所谓口述历史就是通过传统的笔录或者录音和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的使用,记录历史事件的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6]曲艺传承人由于本身文化水平和经济状况限制,他们很少通过文字来记录自身的生命经历、艺术生涯和所从事的艺术以及相关文化的由来、发展和演变过程,甚至曲艺本身就是通过口传心授而得以世代相传。正是如此,口述历史成为搜集和保存相关原始资料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助于弥补现存文件记录的不足或填补其空白。近年来,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民间艺术传承人口述历史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自2006年6月起,《浙江档案》对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录音采访,并将他们的口述内容加以整理,推出了《口述历史》专栏,到2011年4月为止,该专栏共推出58期,全方位展示了25位(其中曲艺5位)浙江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的口述历史,其中涉及受访者的学艺经历、艺术制作技艺和过程、艺术创作和表演的心路历程、所获荣誉以及从艺心得和体会。[7]作为国内艺术类高级别科研项目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近年来也相当重视口述历史在艺术学研究中的应用,立项课题涉及众多口述历史选题,2014年《天津曲艺老艺人口述史研究》被立项。
5、传承人资料
曲艺自古以来就是以“人”为传承载体,以“口传心授”的形式代代传承延续的,曲种的存在与否从某种程度而言实质上是其传承的主体――传承人的存在与否,因此,做好传承人相关资料及文献的调查与收集工作是曲艺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国家文化部公布的信息,目前部级曲艺传承人有117个,各省市也分别确定了本地区级别的曲艺传承人。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人口城市化、信息数字化背景的冲击下,传承人的生存空间急剧缩小,若是单靠所传承的技艺谋生,生活将难以维持,很多传承人改行做了别的事情,或是将原本传承的技艺仅作为一种业余的爱好,传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也使一些曲种逐渐走向式微、甚至消亡,因此,对传承人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尽早进行。
6、实物文献
目前,有些曲艺曲种濒临失传和消亡危机,与之相关的一批可能生活价值不大,但蕴含着大量民间艺术技术含量的珍贵器物散存在民间,主要指伴奏乐器、道具、服装、戏台、剧场等曲艺非文字类实物文献。这些实物文献承载着曲艺厚重的历史气息,给人以强烈的直观感受,比文字记录的文献更感性,人们可以通过对实物文献的观察、分析和推测去复原历史社会生活原貌,从而获得某种深层次的信息。因而,这些实物文献是曲艺文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以收藏和保护。
三、曲艺资源整合与数字平台分类
通过对上述不同类型、不同载体形式的资料进行系统梳理、整合和分析研究,曲艺数字资源库平台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曲艺名录基本信息。提供按非遗名录级别(部级、省级等)、批次、检索式输入等方式查找曲艺项目。介绍每个曲种的历史起源、发展变化、风格流派、传唱地域、传承保护现状等基本情况,通过关联整合,以文本、图片和音视频等形式对各曲种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展示。二是曲艺名家。主要包括曲艺先人前辈、传承人和名家新秀的个人介绍,包括每位曲艺名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传承项目名称、从艺经历等基本信息,及演出风格、擅演曲(书)目介绍、各曲种曲(书)目演出的剧照、人物造型等。三是研究成果。提供与曲艺相关的图书、论文、曲谱、唱本/剧本等的检索、浏览和下载。四是音视频资料。对收集到的老唱片、录音带、录像带、胶卷影片、CD、VCD、DVD及其他曲艺音视频资料进行数字化、标准化处理后,与曲艺数字化产品一起,提供用户在线欣赏。五是记忆曲艺。主要是对独立采集的口述历史资料进行规范化处理后,以文字和视频形式提供网上检索和查看。六是网上展厅。对伴奏乐器、道具、服装、戏台、剧场等曲艺实物文献采取文字描述、摄影、摄像或3D摄像后,在网上虚拟展示。
【参考文献】
[1]胡怀琛.中国民歌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6.
[2]李家瑞.北平俗曲略[M].北京: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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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浙江档案”杂志社.传人――浙江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档案集萃[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11.
(一)山东大鼓的衰落二十世纪30年代,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山东大鼓由盛转衰,也难与新兴的“趟口”等曲种竞争。至40年代末,山东境内已经基本没有大鼓的演出了。1958年,为了繁荣曲艺艺术,第一届全国曲艺汇演在京举行,谢大玉应邀参加演出,演唱了经典唱段《草船借箭》,风采不减当年,震撼人心。但是这没有阻挡住山东大鼓衰落的步伐。十年的摧残,对山东大鼓的抢救和保护也停止了。山东大鼓是个古老的曲种,有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和历史底蕴,发展到今天却无人问津,还需要我们大力的抢救和保护。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大鼓的发展必定出了问题,不仅仅是时代的发展造成了这种局面,更应该从艺术门类自身的发展规律来寻找原因。从客观上讲,首先,不符合当代审美需求的变化。农耕文化的意识形态基本消失了,经济的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就算是在农村,人们也是享受着电视、网络等丰富多彩的娱乐方式所带来的快餐式的愉悦,土气味儿十足的山东大鼓无法跟上人们的脚步,无法适应观众的审美需求。其次,商业文化的冲击。文化与经济相结合,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无人问津的山东大鼓自身的生存都成为问题,更别提商业利润了,没有经济的支持,大鼓的发展真是举步维艰。从主观上讲,曲种自身的固步不前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内容、形式与时代脱节甚至可以说是格格不入,在唱腔上又难以把握,拖沓冗长,与现代快节奏的娱乐方式相比,观赏度娱乐性都不具备可比性。家族式、师徒式的传承模式也造成了人才的断层。
(二)山东大鼓的现状与传承2006年山东大鼓被列为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谢大玉的弟子左玉华成为山东大鼓的继承人,至此,山东大鼓才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近年来国家推行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在经济上,给与财政支持。在政策上,倡导地域文化进校园,发展特色教育,在教育行业甚至整个社会形成了一股重视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2010年至2012年,山东省艺术研究所先后与艺术单位合作,通过大鼓进高校,研究所与剧团相结合等多种途径,确立了济南市曲艺团、济南艺校、山东管理学院等机构成为山东大鼓的传承基地,通过人才培养和演出实践,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探索研究相应的传承模式和途径。高等学校是传承文化和知识的重要枢纽,因此在传承地域文化这方面既是它的责任,也是它的义务,而且高校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完善的教学设施,专业的科研教师队伍,严谨的教育教学体系,宽泛的传承对象等是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坚实有力的客观条件。
二、山东大鼓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中的发展探索
在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山东大鼓作为教学资源融入到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建设中是非常切实可行的方法。通过培养大量高素质的欣赏者、热爱者、接班人和传承人,来提高整个社会的关注程度,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分别从教材、课程、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教学材料建设中国很多民间音乐都没有正规的曲谱,只是依靠师傅口传心授的方式,经过若干年的累积,才能出徒。山东大鼓亦是如此。很多曲目已经失传,而流传下来的少数曲目或是音响资料或是个人传唱,曲调旋律模糊不清,根本不具备大众传唱学习的基本要求。山东艺术研究所王力主任根据自己多年从事民乐演奏的经验以及对于民间音乐的深入了解,对山东大鼓进行了曲目的搜集和整理。现存曲目大略统计下来有200多首,有《草船借箭》《古城会》《宝玉探病》《西厢记》《包公案》《昭君出塞》等经典的段子。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完全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整理分类曲目,由易到难,按照专业课程和公共知识的两个方向来整理编辑教材。这是实现山东大鼓进行传唱最基本的条件。要真正实现山东大鼓便于传唱,乐谱的精简、分节和创新也是非常需要重视的环节。对于长篇曲目,可以效仿音乐家对于名曲的精简方式,提取主要音符,缩减冗长拖腔,明确主旋律。或是采用小标题分节的形式便于大众接受。山东大鼓内容和艺术形式的陈旧也造成了人们对它的放弃。这需要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和高校音乐工作者通过不断地交流、教学、磨合,去糟粕留精华,掌握山东大鼓发展的艺术规律,旧曲谱新词,逐步成就山东大鼓的内容创新和曲调创新。实现山东大鼓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课程内容的优化组合1、专业课程的设置。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纳入专业课堂,作为技能课的训练项目。由于音乐专业的表演和情感的个性化特征,音乐技能课都采取“一对一”的小课形式,这与山东大鼓自身的教学模式不谋而合,学生对于这种授课方式也非常适应。同时,声乐、舞蹈和视唱练耳等课程的学习为山东大鼓提供了坚实的专业基础。高校的音乐技能课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教学体系,音乐专业的学生也具备了基本的音乐素养,对于山东大鼓的学习必将是事半功倍。2、相关课程内容的调整。山东大鼓历史久远,在曲艺发展史中其地位不可小觑。全国统一的教材包括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音乐赏析等都因为各种原因,只是轻轻带过,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比重,帮助学生熟悉山东大鼓的发展脉络和流派风格,了解山东的文化概貌,刻不容缓。
(三)教学科研团队的建设1、高校音乐教师专项曲种的培养提高。高校音乐专业的教师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和敏锐的音乐嗅觉。对于他们而言,学习专项曲艺种类远比普通人要学得快,学得好。但是受到传统西式教育的影响,对于民族音乐的教学能力和传承意识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高校应该加强师资培养的意识,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比如进行民间采风、艺术培训、学术研讨、与剧团合作获得实践经验等,形成传承文化良好的学术氛围。2、教学科研的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的带动。研究人员和表演艺术家的引进给高校的非遗教育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首先,专业人才进入一线教学,有助于推动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引领学术方向,形成研究氛围,建立研究中心,创新课题,推动科研方面的发展。在丰富研究成果的同时,也促进了非物质文化的发展。作为山东大鼓传承基地的山东管理学院,与济南市曲艺团合作,聘请山东大鼓的传承人闫雯和山东琴书的传承人姚忠贤等艺术家作为音乐教育的专业教师。既保证了高校音乐教育对山东大鼓的学习和研究,也推动了整个社会对山东大鼓的关注。
(四)非遗特色的校园文化有意识地将山东大鼓的传承融入校园活动中,加强特色校园文化的建设。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课和选修课,成立社团,举办文化节、艺术演出,进行采风和社会演出实践等,将地域音乐文化的价值观、审美特点和精神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中,让更多的学生来认识和接触山东大鼓,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