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司环保部门在过去几个月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环保排查工作,以下是该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
1、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
—定期进行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涉及大气、水质、土壤等多个方面。
—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异常情况。
2、排污许可管理:
—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监督企业按照许可要求履行排放与达标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
3、废物管理:
—进行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并确保废物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开展废物管控培训,提高员工的废物管理意识。
4、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环境管理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环境培训与宣教:
—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组织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我们将持续加强环保排查工作,密切关注环境问题,积极推动环保意识的普及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谢谢!
一、督查目的
通过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范围和组织形式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3个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监督管理二处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于志祥任副组长,监督管理二处处长宣锦刚任副组长。
三、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3、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4、组织有炼铁、炼钢工艺的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各地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情况,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
(5)冶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以及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7)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1)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3)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氮气、一氧化碳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被督查地区安监部门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督查。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以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为主随机抽查2至3家企业,以增强督查的实效性。通过现场督查,切实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实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前得到解决。
(三)提出意见,加强指导。每一次督促检查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被查冶金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县(市)、区的督查工作结束时,及时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就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组工作时间
4月22至7月31日,历时100天。
(二)督查主要时段安排
1、5月20日前,制定具体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启动督查工作。
2、5月2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3、6月10日至7月20日,市督查组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7月21日至31月,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已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认真抓高落实。有关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监局。
(二)各地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全面听取各方面工作汇报,认真查阅文件和资料,切实深入冶金、有色金属企业一线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三)督查活动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排查直排环境企业,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直排环境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市直排环境企业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制定计划,列出时间推进表,全面规范直排企业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全市排水未进入市政管网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查,查清楚各相关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摸清企业排放水量、特征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等情况,是否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查清楚各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查处原则和要求
(一)对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的企业,已经投产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补办环保手续;在建的要立即停建,限期补办手续,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后方能继续开工;对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生产废水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企业按照权限实施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三)将日排水量大于50吨的直排企业按照省控重点源监管的要求进行监管,并采取日常检查和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直排环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存在设施不正常运转行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各环保所于每月22日前将检查情况、监测结果上报大队。
(四)对直排环境企业私设排污管线,违法排污的,要立即责令其拆除或封堵,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排污口未按规范化要求建设的,或排污口未按规定明示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筹备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大队及各环保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集中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
大队及各环保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直排环境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逐件进行登记备案,下达相关整改通知,并集中汇总上报大队。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罚。各环保所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直排企业汇总表(见附件)上报大队。
(三)稽查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大队利用5天时间对全市直排环境企业进行稽查,稽查结果将在《环境月报》进行通报。
(四)工作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大队将组织对各环保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每个所随机抽查4~5个直排环境企业)。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各环保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将总结报告报大队。大队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部署和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环保所要确保组织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十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区为依托,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使辖区内机动车清洗、维修行业产排的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切实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打好基础。
二、检查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录见附件),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进行污染控制的单位要求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大队,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制订,督办工作方案中的各类事项,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保证方案的.有效顺利执行。
四、责任分工
环境大队负责牵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撰写总结、开展现场检查、下达文书、组织整改验收等;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等。
环境监测站负责为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环境管理办负责将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污染控制办负责机动车清洗、维修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和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处置情况的验收。
综合办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整治目标
1.检查辖区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开工建设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
2.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前,检查噪声、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是否分别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的或试运行的,以及未完成整改任务或处罚未履行的,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施工”。
3.对进入运营期的项目,分类别、分重点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100%投入使用、是否正常运转,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被举报投诉的及时依法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投产使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4.对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设置符合标准、防雨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与经营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机动车维修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3日——6月30日)
通过工商部门调取机动车修理、清洗行业名录,结合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信息,确定整治名录。
(二)开展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专项检查(7月1日——10月30日)
1、7月1日-7月30日,开展第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环评制度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2、8月1日-8月30日,开展第二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前一阶段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的立案处罚。
3、9月1日-9月30日,开展第三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4、10月10日-10月30日,开展第四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司环保部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以下是我司环保排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1、预防性环境监测: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检测。
—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发现并消除了一些潜在的环境风险和问题。
2、企业排污情况监管:
—监督并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
—定期检查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对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管理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定期开展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5、环保宣教与培训: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定期组织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专业素养。
以上是环保部门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汇报,我们将继续努力,履行好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
为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保障交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交通部以厅环字144号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调查以交通行业污染源、交通环保设施情况、交通行业生态影响、交通环保投入及管理状况为重点,全面了解交通环保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交通行业重点控制污染物和污染源。
按照交通部的'总体部署,为做好我省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做好我省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根据交通部的要求,省厅成立省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调查领导小组成员:
二、调查内容及总体组织
调查内容分为公路环保和水运环保两个方面。公路调查分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汽车场站及企业;水运调查分为港口、船舶。
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调查内容为公路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情况、公路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汽车场站及企业调查内容为公路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场站及企业)、公路交通企业环保情况。港口调查内容为港口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港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港口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情况、港口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港口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船舶调查内容为港口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情况、船舶防污设备安装情况。
调查工作的总体组织分工如下:厅综合计划处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厅公路局负责组织普通干线公路、厅运管局负责组织汽车场站及企业、省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港口、厅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船舶调查工作。厅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承担本次调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调查表格的填报分工
(一)《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公路)》共6张,其中:
高速公路:xx交有限公司、省高指、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xx、x、xx市交通局需填报《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公路)》的公表1至公表4,厅综合计划处负责高速公路汇总。
普通公路:厅公路局负责组织填报《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公路》的公表1至公表4。厅公路局负责普通干线公路汇总。
汽车场站、企业:厅运管局负责组织填报《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公路)》的公表5和公表6。
(二)《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港口、船舶)》共8张表,港口:由省港口管理局、各市港口局负责组织填报《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港口、船舶)》的水表1至水表6。省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6张表格的汇总工作。
船舶:厅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填报《公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调查表(港口、船舶)》的水表7至水表8。
四、报送要求
调查表需按年度进行填报,xx、xx、xx、x、x、x年每年填写1份,于xx年3月30日前将调查表同时以电子表格(excel)和书面形式报送省厅。调查表的电子版和填报补充说明可在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怀化市局于20xx年9月23日—24日对我局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发现在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按照有关要求,我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少征排污费追缴情况
在怀化市局对我市的锰业公司、港翔公司20xx年、20xx年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是发现两公司少征排污费17。6865万元。我局在怀化市局下达稽查决定书后积极同两公司进行沟通,积极宣传有关环保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分别于11月28日、12月2日前将两公司欠缴排污费17。6865万元追缴到位。
二、规范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
在此次稽查后,我局加强了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程序、资料整理、报表填报工作。在20xx年的排污申报工作中,制定了具体的申报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及要求等,为全面做好20xx年的排污费核定、征收规范化做好准备。
三、环境监察档案管理情况
由于我局办公场地限制,没有专门的环境监察档案室,因此档案管理较为混乱。在通过此次怀化市局对我局环境监察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出问题后,我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二是加强企业档案收集整理,对国控重点源、危废排放企业等资料收集完备,三是临时设置专门的环境监察档案柜,所以环境监察档案进柜统一保存。
一、第一项目标任务:严格环保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年初以来,我局加强环境执法核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凡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二、第二项目标任务: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90%以上。
我局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环评”第一审批权和新建项目“三同时”监管,加强对园区、建筑行业和三产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企业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审批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完成环保竣工的一律不得试生产。今年1-6月份,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16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三、第三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十五小”和“新五小”。
为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我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小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环境督查,加大现场监查频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了“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复燃。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土地、安监、公安、供电等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小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进一步加大了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
年初以来,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多人次,车辆480多辆次,监察企业660多家。有效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第四项目标任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区属及以下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监管,及时处理污染投诉案件,处理达100%。
目前,凤凰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已全面贯通正式投入使用,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都签订了水质达标入管协议,有效解决了企业的污水排放问题。同时,我局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以确保辖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本着“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利益,得到群众的好评。今年1-6月份,我局共解决各类信访案件21件(油烟8件、噪声6件、其他污染7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五、第五项目标任务: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积极推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提升了农村环境质量,完成了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前期污染减排治理项目(曦强乳业、鑫鹏养殖场、地永庄园养殖场)监管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第六项目标任务: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
我局一直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七、第七项目标任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积极制定《XX区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XX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秸秆禁烧期间,全区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单8万余份,印发《禁烧秸秆告家长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条,制刻光盘300余盘,出动禁烧宣传车300余辆,签订禁烧承诺书19678份,印制文化衫20xx余件,印发简报22期,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报道260余篇次。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任务,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辖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第八项目标任务:加强污染源监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覆盖率20%以上,确保排污单位废水综合排放达标率95%以上,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对辖区污染源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放射源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开展定期环境巡查,严防辖区内污染源事故的发生。经查,目前我区没有一家符合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条件的企业。
九、第九项目标任务:确保省局或国家环保部转发的环保投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今年1-6月份,未出现环保部、省厅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案件。
十、第十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排污经费征收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100万元以上。
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十一、第十一项目标任务:加强基础站所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年初,我局制订了业务学习计划和相关环保执法培训计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自主学习”相结合形式,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定期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监察》以及业务工作程序及内容,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初以来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专项业务和执法培训150多人次。对于廉政建设方面,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环保部六项禁令”等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净做人、老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十二、第十二项目目标任务:根据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排,好本部门美好乡村建设任务。
年初,我局已申报渠沟镇郭王村为省级生态村。根据我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排,我局以渠沟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为契机,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张集村建设4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和郭王村100t/d、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套,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0余公里,全面改善了张集村、郭王村的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村村容村貌“脏、
乱、差”和面源污染严重等突出环境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
十三、第十三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并形成本单位的工作亮点。
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全力打造环保的工作新亮点。一是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全面整治。从20xx年以来,区政府投入资金80多万元对九州巷、北山巷、华松美食城一条街等巷道油烟排放严重的和具规模的饭店进行集中整治,成效显著。不仅使我区大气污染从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大大降低了油烟扰民的投诉,从源头上解决了油烟污染问题。二是对小锅炉的淘汰与整治。年初,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城区现有的第三产业燃煤锅炉、已安装除尘设备但设备老化、除尘效率低下的、供热能力在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于限期改用气、电等清洁燃料,未安装消烟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未能按期整改的、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一批小锅炉进行分批分期整治。目前,全区39台锅炉将于20xx年底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全面落实禁烧工作。今年我区把秸秆禁烧工作提升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由党政领导亲自抓,围绕“零火点”的目标任务,采取强化宣传、网格化管理、疏堵并举、严格奖惩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禁烧期间,全区“未燃一把火,未冒一处烟”,打了一场禁烧大胜仗,同时也使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四、第十四项目目标任务:配合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我局立足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重点做好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并把服务理念渗透到工作全过程,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积极为凤凰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一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招商引资提供环保依据。二是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将可能影响项目的问题解决在前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抓优质高效服务,简化审批环节,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保证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四是强化环境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再接再励立足本职工作,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环评审批、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司环保部门在过去数月内,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一系列环保排查工作,以下是本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
1、环境合规性检查与整改:
—对企业内部的环境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企业的环境合规性达标。
2、废物管理与处置:
—监督企业的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和处置,确保符合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
—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和处置制度,实施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3、环境监测与数据分析: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检测。
—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并及时跟踪改善效果。
4、环境培训与宣传: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责任感。
5、合作与沟通:
—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
—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回应企业和员工的环保相关问题。
通过环保排查工作,我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环保工作,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谢谢!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集团公司领导、以及机关各部门、各存续、关停子分公司负责人。
二、参会地点:1号办公楼扩大会议室。
三、召开时间:每周一、三、五7:30。
四、会议主持:运营管理部
五、会议内容及分工。
(一)运营管理部汇报存续子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每周一)
(二)发展规划部汇报转型发展项目进展情况。(每周三)
(三)人力资源部汇报人员安置及人力资源开发情况。(单周周三)
(四)保卫部汇报治安保卫情况。(双周周三)
(五)安全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能源环保部汇报环保运行情况。(单周周五)
(六)生产部汇报停产后延续生产工序及停产后主体厂区停产秩序情况;资产管理部汇报关停子分公司工作推进情况。(双周周五)
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开始运行后自动参会,同时增加资产处置及人力资源相关汇报内容;各部门有需要汇报内容可随时调整。
六、会议流程
(一)部门汇报。原则上每次安排一至两个部门汇报。
(二)公司领导讲话。
七、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7:20前到位。
(二)参会人员着工作服,会议期间手机调为静音。
(三)各单位领导班子除负责人在扩大会议室参加会议外,原则上应组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通过视频等方式,收听/看早调会。
(四)各汇报主责部门汇报前一天必须将汇报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发运营管理部,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5至10分钟。
(五)各部门主要汇报上一周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环保工作情况汇报
xx镇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禁烧秸秆、取缔燃煤小锅炉、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工作,大力改善全镇生态环境。
(一)大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排查整治。全镇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组织网格员对全镇进行全面排查,共取缔13处燃煤小锅炉,同时网格员、环保办开展不定期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xx镇畜禽规模养殖共计35户,养殖户均已按标准建成粪污处理设施,环保办、农林站等职能站所对畜禽养殖户的治污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不出现偷排现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同时引导村庄较近户自行退养。
(三)积极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月19日、12月13日我镇两次启动二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宣传办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宣传,xxxx按照预案处于停工状态,有关站所组织人员按预案对建筑工地等地进行了巡查。
(四)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在国庆节假日期间,我镇各工作区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对全镇进行了秸秆禁烧巡查,今年在整个秋收期间,我镇范围内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xx镇面积较大,村庄、企业较为分散。在安全、环保巡查时难度较大。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站所同志要定期召开安全环保调度会议,安全、环保工作要紧抓不放松。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各有关站所及网格管理员要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做到巡查不留死角。三是从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