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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宣传作品方案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法治文化宣传作品方案范文

中图分类号:D6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90-02

一、调研前的准备

1.调研的主题:涉毒案件变化趋势。

2.调研目的:通过走访调查、实践调查,了解桐梓县人民法院涉毒案件现状。

3.调研地点: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

4.调查对象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包括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等人员。

5.调查方式:主要采用了查阅式,访问式辅之。

二、实地调研阶段

首先是通过在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查阅近几年的卷宗,并在检察院侦监科,法院刑庭、办公室,律所进行访问式调查。然后,是收集相关问题材料。走访了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访问了不同层次的法律工作人员,收集了符合课题调研要求的调查材料。

三、调查材料分析

分析调查的基本情况:

综合分析上述三表,我们可以发现毒品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调查的对象方面

据统计,2011年以来,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以无业人员为主;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及以下文化人员为231人,占89%。此外,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桐梓县毒品犯罪案件发案率较高,以贩卖、运输毒品类案件所占比例大,社会危害性巨大不容忽视。

从犯罪分子性别看,男性居多,女性犯罪有增加的趋势。女性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女性参与毒品犯罪高于其他刑事犯罪,一般多是歌舞厅、酒吧等从事娱乐工作的年轻女性,由最初的受害者变为依附男性作案,由从犯发展为主犯,涉毒数量亦是由小到大的趋势。

从犯罪分子身份看,无业、失业人员居多。这些人员基本上处于社会底层,生活窘迫,精神空虚,沾染毒品的比较多,一旦成瘾毒资没有来源,一般都会走上以贩养吸的路。而且这些人员生活困顿无助,又求财心切,很容易在高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

从犯罪分子年龄看,青少年居多,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他们错误的认为吸食冰毒不具有成瘾性和毒害性,由于好奇心作祟,吸食毒品成瘾。又由于青少年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来满足吸食毒品的需要,便引发了以贩养吸的贩毒活动,同时盗窃、抢劫、杀人等刑事犯罪也由此大肆滋生。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导致涉毒人员对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清,易走上涉毒犯罪道路,已呈现高发态势。

(二)毒品犯罪管理中的热点问题方面

通过对桐梓县各机关部门调查统计结果的初步分析,我认为桐梓县在毒品犯罪管理方面取得了成果但也存在不足:

1.加强公民禁毒观念的培养方面。

2.进一步加强桐梓县禁毒工作的建设方面。

3.我县进一步加强区县乡村社禁毒工作建设方面。

4.我县拓展和规范区、县、乡、村、社的毒品犯罪管理方面。

5.我县建立健全禁毒工作监督体系方面。

(三)毒品犯罪的成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吸毒、贩毒等毒品犯罪越来越多,其原因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当务之急必须采取有效对策遏制其发展和蔓延。

1.毒品具有成瘾性。人吸毒成瘾后无一幸免的会对毒品产生依赖。以冰毒为首的新型毒品发展速度快、渗透面广、来源多元化是毒品案件迅速增长的源头性因素。

2.毒品贩卖具有巨额利润。毒品犯罪本质上是一种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的特种经济犯罪。毒品交易的巨额暴利,致使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

3.教育的缺失给新型毒品吞噬青少年创造了机会。青少年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人教唆、引诱、欺骗,为了扩大毒品市场、谋取暴利,毒品贩子常常利用青少年的这些特点来诱使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沾染毒品。

毒品犯罪引发多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高额吸毒消费,使吸毒者倾家荡产,然后走向犯罪,最常见的是“以盗养吸、以贩养吸、以抢养吸”。毒品再犯案件增多。毒品犯罪具有自我发展、无限复制的能量。

四、桐梓县人民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管理的现状与不足

(一)全县提升禁毒管理水平的现状分析

1.全县高度重视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全县各级领导把治理工作落实到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和工作检查指导各个方面和具体措施中,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健全领导机构,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检查指导,为全县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制度支持和物质保证。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实现了禁毒宣传教育全面发展。桐梓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宣传场次多、覆盖全、受众广,在应对重大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以规范化建设推动了毒品犯罪治理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继续稳妥推进,特别是在规范化建设上很具特色,全县各部门坚持制度建设为先行,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毒品犯罪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有效落实,行政监督问责不断强化,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建设。

(二)全县提升禁毒管理水平方面存在的不足

1.工作发展不平衡。受城乡、部门、行业差异的影响,毒品犯罪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在对流动人口、非公企业,特别是一些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地区村寨,工作难度较大,禁毒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和死角。

2.干部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抓得不实。个别干部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基层村级、乡级干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加强。

3.禁毒宣传社会责任制落实不力。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在贯彻实施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治理规划,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上落实不力,认为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事,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安排不到位,处于应付状态,没有把依法治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当成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4.从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入手夯实了普法工作基础。省、市、县、乡、村、社六级为全民学法提供了便利条件。大众传媒在禁毒宣传中的作用得到彰显,极大地拓宽和延伸了禁毒宣传教育的平台。在队伍方面,禁毒讲师团、禁毒宣传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我县禁毒任务的圆满落实提供了重要助力。但禁毒宣传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些地区和部门没有专门的禁毒宣传队伍,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

5.抓典型示范力度不够。桐梓县虽都有示范点,但在指导、总结、交流、创新、推广方面仍有待加强。

五、桐梓县毒品犯罪案件管理现状的改进措施

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

(一)落实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禁毒斗争实力

1.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禁毒经费、社工经费,戒毒(康复)治疗经费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走禁毒工作社会化道路,既要全民动员、推进全社会禁毒,又要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专业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基层民警的专业知识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毒品问题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力度。

3.加强工作考核。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县禁毒委要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禁毒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挂牌整治。

(二)加大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遏制毒品来源,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提高打击效能。不断摸索和完善常态化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的侦查思路,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切断毒品流入通道,巩固阻截毒品防线。

(三)强化行业场所禁毒管理工作

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旅店、文化娱乐、桑拿、足浴等易涉毒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麻黄复方制剂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进出口等环节监管,防止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

(四)不断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禁毒办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全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意识这一目标,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御毒品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毒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成果;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播放禁毒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法治文化宣传作品方案范文篇2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2022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区局在七五”普法期间,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今年的法治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精神,构建区局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区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为区域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构建有效载体,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升,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为契机,开展专题学习,领会新法精神,把握新法要义。继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聚焦《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价格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重点法律规定,及时掌握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

(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市、区级主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讲话及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局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相关举措。

四、工作措施

(一)编制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2022年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普法责任部门、普法对象和具体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特点,对不同普法对象分类施策,不断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一是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安全用药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传播度和有效性。

三是深化法律八进”。从社会最关心、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入手,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群众更喜闻乐见、更易接受的形式,生动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安全意识。依托街镇、功能区,到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回应企业需求,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二)坚持学法用法,落实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培养干部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学习新知识、新专业的能力,打造一支知法懂法、一专多能”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成为普法宣传员,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党组学法制度。组织党组开展专题学习会、交流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将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领域新法新规列入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完善干部日常法治教育工作。充分用好区局砥石学堂”在线学法平台面向全局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实行每日自学、每周冲关、每季评优”学习模式,强化重点法律法规巩固和新法新规的学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坚持以案释法”,组织开展优秀案件评选、科普作品展评等活动,提高一线干部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时时学、处处学、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

(三)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

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加强全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全局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提供的丰富学习资源,开展多领域、多方面的学习。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

(四)丰富普法形式,加强落实法宣阵地建设

一是推进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消费维权联络点、社区邻里汇”等场所将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常态化延伸至社区、园区等阵地,让市场监管普法在社区、园区触手可及”。在市场所、食品安全科普站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通过开放日等活动,让市民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区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探索以小剧场、小视频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执法过程中相关案例的收集,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话题和素材,制作成短视频、小品等,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逐步培育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五)法治服务大局,落实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努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普及宣传。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1.0、2.0版、区局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举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的宣讲活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持续深化徐汇营商环境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各科室、各所队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要认识到法宣工作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为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沟通协作,提升普法实效

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

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特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加强区局各科室同所队之间的协调联动,精心组织、积极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加强与区司法局、街镇等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借势借力,有效提升法治宣传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扩大社会影响

各科室要注重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对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配合法规科完成有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各项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附件:1.2022年度法治宣传计划表

2.法治宣传活动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度法治宣传计划表

一、重点宣传

序号

时间节点

宣传主题/内容

宣传目的

宣传形式

责任科室

备注

1

3-12月

党史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精神,结合建党100周年,组织学习党史和党内法规,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

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党员轮训等

党建科

另制定学习教育方案

2

3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理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场所开放日、现场宣传、媒体、微信宣传等

消保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3

4月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户外宣传、微信宣传、线上活动等

知产保护科、

知产发展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4

4月-6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提高市民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现场活动、户外宣传、线上宣传等

食品协调科牵头

另制定宣传方案

5

5月

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

普及计量科普知识,强化诚信计量意识,推进计量惠民实事

现场咨询、分发资料、微信宣传等

计量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6

9月

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普及电梯安全乘坐常识

现场咨询、分发资料、专题讲座

特种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7

9月

质量月系列活动

深入开展区质量提升行动,宣传区质量精神,助推质量强区工作,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提高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

质量开放日、现场咨询、微信宣传等

质量和标准化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8

10月

10.14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

提高公众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制定、标准化工作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氛围

宣讲

质量和标准化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9

10月-11月

安全用药宣传月系列活动

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专家讲课、现场宣传、微信宣传等

药化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10

11月

医疗器械安全周活动

普及医疗器械法规和安全用械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现场咨询、专题讲座、线上宣传等

医械科

另制定宣传方案

11

12月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现场咨询、线上宣传等

法规科

根据市局及区府要求开展

二、其他宣传

序号

时间节点

宣传主题/内容

宣传目的

宣传形式

责任科室

备注

1

1月-6月

企业年报公示宣传

增强企业年报意识,推进信用监管

分发资料、

媒体宣传

信用科

2

5月

化妆品安全护肤宣传活动

加强化妆品新的法规宣传,提高公众对如何选择和安全使用化妆品的意识

现场咨询、专题讲座、分发资料

药化科

3

6月

用眼科普知识宣传,现场宣讲角膜接触镜正确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普及用眼卫生知识

现场咨询、

分发资料

医械科

结合爱眼日开展

4

6月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解答特种设备安全相关问题

现场咨询、分发资料

特种科牵头

5

6月、10月

禁传规直宣传活动

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营造全社会打击传销舆论氛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现场咨询、

分发资料

稽查科

6

7月

产品质量安全论坛

通过综合性机构检测数据,寻找辖区当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并研究针对性的监管方法

论坛形式

质量认证科

另行制定方案

7

9月

检验检测联盟主题宣传

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对接制造业或者服务业也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论坛形式、现场活动

质量认证科、计量科牵头

另行制定方案

8

10月

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宣传周活动

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

现场咨询、分发资料、展板展示

药化科

9

11月

老人安全用械常识宣传

普及老年人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知识

现场咨询,分发资料

医械科

结合敬老重阳节开展

注:年内若有新增法治宣传的需要,各科室可增加宣传内容,宣传前请将计划抄送法规科。

附件2

法治宣传活动统计表

填报部门: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时间

地点

活动主题/内容

宣传形式

宣传物料

出动干部人数

参与活动人数

动员企业数量

备注

展板(块)

海报(张)

宣传册(份)

公益广告(条)

法治文化宣传作品方案范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专项工作总结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省政府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17年8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信委、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黑河市政府食安办会同8个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现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265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165家,检查商超、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265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户,发现问题企业22户,下达责令整改22个,现已整改完毕,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部署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对涉及养生、体验店进行重点排查,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可能涉及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责任书,监管人员向其发放明白纸,明确其职责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对广告者进行排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及全系统专项行动调度会,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行动,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行为。

第二、精准摸排,从严整治。为了稳、准、狠有力打击欺诈和非法会销、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各地开展了“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违法广告条数违法率、违法广告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密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二个工作日确定为例会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同时充分发挥食药监与公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重大行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及培训,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制作宣传展板近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直接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专区和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及时整治动态、消费警示,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醒公众科学选购、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现状,化解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了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对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轻者关门、重则关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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