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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住房公积金新政范文

摘要房地产业的重大改革中,城镇住房改革是重要环节,其中涉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种保障性制度。本文探讨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意义,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国外经验探索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出路。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新加坡经验

一、住房公积金的产生及其形式

90年代初期,中国在住房制度由计划体制主导向市场体制主导演变的过程中,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创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随着房地产商品化,我国住房制度由“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的福利性住房制度转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住房是一项投资额大且回收期长的项目,住房购买者难以一次性支付所有交易金额,需要有一种使负债期限延长的新的住房金融机制支撑。住房公积金应运而生。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及其单位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支出的住房储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具有资金来源稳定、数额大、期限长等特征,能够有效地避免负债期限短的难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提供资金支持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意义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起步时,各城市面临着住房供应严重不足、建设资金短缺、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困难。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的能力。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建立的初衷就是保障中下层收入者能够做到“居者有其屋”。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有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两重性质,但是在经历了住房建设与住房消费并重、单纯注重住房消费阶段后,住房公积金的位置也应该回到保障性的社会机制上。因此,笔者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阐述其重要意义。

首先,从职工角度来看,建立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结合的住房建设筹资机制,通过资金积累和个人提供政策性贷款,解决了短期资金困难,提高了职工购、修、建住房的支付能力,增强住房的有效需求。

其次,从国家角度来看,从财政渠道以外开拓出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为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以及扩大住房建设规模起到了重要作用。住房公积金以职工缴交汇集而成的资金向单位发放建房贷款、安居工程贷款、危房改造贷款、住房解困贷款等住房建设贷款,支持建设单位住宅、安居房、解困房的建设。这样一来,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范围,也扩大了随之而来优惠性社会保障的受众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加快了住房资金积累和周转的速度,提高了城镇居民解决住房困难的能力。

三、住房公积金中存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建立的初衷就是通过建立住房储金的方式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反而违背了社会公平,呈现利益失衡状态。

这种利益失衡首先是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内在设计的不合理性。

一是存缴制度设计上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在缴存比例和基数上都有差别,越是富有的企业政策越是宽松,使得原本较大的行业和单位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住房公积金提出“控高”的缴存政策,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区政策执行不严,高薪企业和单位利用其“第二工资”的性质,将住房公积金作为避税工具,高基数、高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变相增加收入,加剧分配不公,影响制度公平性。

二是存缴标准过于单一。住房公积金这种强制性储蓄,排斥了储户在收入水平、投资欲望、消费偏好和自主决策上的差异性,排斥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只与收入相挂钩。一方面,使用贷款机会与收入正相关。高收入者按照相关存缴份额储存较多的住房公积金,而低收入者则储存数量较少的住房公积金,这样就会出现越是高收入者越有机会使用优惠贷款,进而加快资产积累;购房承受能力差的中低收入者却基本没有使用的机会。另外一方面,由于公积金“低存低贷”的利率体系,低收入者承受的存款利息损失恰用来支持了高收入者获得的贷款利率优惠,低收入者为高收入者做“逆向补贴”。很多成员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而且被迫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储蓄,为能够获得按揭贷款的收入较高的家庭提供补贴。

另外,这种利益的失衡还体与外部环境有一定的关系。

首先是覆盖面的不公平性。住房公积金作为普遍性的住房保障资金在职工购房支出中没有真正起到主导作用,对职工家庭的住房保障度还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无视规定,不能保证应缴尽缴,使得一部分职工游离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之外。造成这种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管理者对住房公积金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凭借政府指令建立起来的强制性储蓄,把公积金当作企业的负担而非义务。二是从职工角度看,职工的维权意识不强,信息封闭。由于受雇佣关系的束缚,职工处于劣势地位,维权意识差。三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力。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行政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使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催缴力度不大,增缴范围不广。

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城市规模与居民收入水平存在差距、住房市场的发育程度高低不等,造成了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规模和使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但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封闭管理,地区间的资金不能相互调用,这一方面导致每个地区中心的资金规模都有限,抗系统风险能力差;另一方面出现了部分地区资金严重紧缺的同时却有部分地区资金大量沉淀的局面,资金配置效率没有优化。这不仅影响了资金收益率的提高,同时公积金贷款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散,资金的流动性存在潜伏的危机。

住房公积金新政范文篇2

[关键词]以房养老思路方式

我国正进入老龄社会,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预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4.2亿,占总人口近25%。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应对“未富先老”的国情,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一、问题与思考

“老有所养”的两大基本要素:一是有适合的居所,因为老年人生活内容主要是依托居住空间环境来实现,年龄越大对居所的依赖性越强;二是有相应的可支配收入,用来满足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近几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养老金递增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一是政府财政是养老事业的投资主体;二是机构养老(如养老院,托老所等)是政策优惠和资金投入的主要对象;三是政府可投入的养老资源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目前社会各界议论和关注的热点主要围绕:政府应加大投入、老年公寓如何设计、如何服务等问题展开。但资金从何处来这一核心问题却被忽视。笔者认为,即使今后我国财力不断丰厚,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持续增加,也无法同步满足日益庞大的老龄群体和日益增长的物质及精神需求。

如:鞍钢目前大部分退休人员而言,其特点是原工资性收入较低,积蓄较少。通过房改获得的自有住房是其家庭最大的财产,也是在生活资料方面最大的社会资源存量,因此只有发挥和盘活现有住房,向存量住房要资金,将生活资料转化为养老资金,降低生活成本,提高支付能力,才能加快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思路与方式

1.总体思路

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房养老、金融服务。

(1)政府引导。高度重视养老事业,鼓励引导以房养老,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倾斜,专项启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养老事业服务。

(2)市场运作。按照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进行市场化运作,由银行、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管理和司法公证部门、拍卖行业、中介行业等机构和部门共同参与及操作。

(3)以房养老。实施住房生活资料与养老货币资金的互动与五个“转通”:

一是人与房转通。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

二是新与老转通。一方面是老年人与中年人转通,现有60岁及以上为“存量人”,将近退休的中年人为“增量人”,两者不能隔裂而应贯穿,破除现行就存量老人制订和开发各种优先政策及金融产品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是老房与新房转通。现有自住产权房为存量房,需要购买新居房为增量房,在发掘、搞活现有存量房资源的同时,对后续新居增量房需求一并考虑,统筹建设,如适合老龄人居住的多功能老年公寓、普通商品房等。

三是房与钱转通。通过运作机构将住房变现金,用自己的房变现为自己的钱,用于提升养老生活质量。

四是购与租转通。根据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对购房、租房、调房应同步顾及、相互转通。

五是政策性住房与商业性住房转通。老龄群体中经济收入存在高、中、低三个层次。目前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在数量上难以普惠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者,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老年人居所多为老、破、小。通过市场化运作,将这部分住房腾出,用于廉租住房房源。

(4)金融服务。目前无论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政策性住房贷款,还是商业银行提供的经营性住房贷款,均以退休年龄为“红线”,申贷人资格和还贷期限一般截止到退休年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买断产权以房自助养老尤为重要。

自主开发创新,如:(1)由开发商建造新型养老公寓,个人购买,公益性机构管理;(2)由开发商建造,政府一次性买断,个人租用;(3)由开发商建造,政府租用,公益性机构管理;(4)由公益性机构建造,政府补贴,个人买或租:(5)老年人腾出的住房由政府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问题等,也可将各种方式组合交叉运作,充分调动市场各种存量房资源,加以重组整合,营造全新的格局。

2.养老方式

据2015年国民经济长期规划预测,在本世纪前15年,我国将强调以家庭养老为主,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改造和新建多样化的老年住宅,增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改善家庭养老环境是我国老年安居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

目前我国养老方式基本为四种:一是分散式居家养老,其住宅为本人或子女所有,生活自理或请保姆或由子女护理,这种传统型养老是目前主流方式。二是集中式机构养老(也称社会养老),即各种“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护理院”等等,由政府投入或社会捐赠,属社会福利性质,主要解决“三无”老人(无子女、无依靠、无经济实力)的养老问题。三是集中式老年公寓,由开发商建造,市场化运作,且带有一定的公益色彩,可购可租,配套设施齐全,实施产权式酒店管理和服务,是新型的居家养老方式。四是分散式社区养老,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由社区建立专门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所在社区的老人,分门别类适时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及保健康复等方面的服务,是社区福利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及今后总体上是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养老为补充。

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形成“4:2:1”家庭结构的现状及占比持续扩大的趋势,老年人及青年人观念的不断转变,传统型分散式的居家养老方式将逐步被集中式新型老年公寓的养老所取代。但是在制定房地产开发政策和开发商新建住宅小区时,这一趋势尚未受到重视,在政策上只明确要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房、定销房和占70%的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房,以及绿化率、商场、服务行业、文体活动场所等生活服务设施,唯独没有提出有关老年公寓的政策要求。

建议在新住宅小区开发规划建设中,明确设定多功能老年公寓建设的量化比例,如1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应建若干比例面积的老年公寓,同时配套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使新建住宅小区成为适合老、中、青、幼四个层面宜居的和谐社区。

三、启动与试点

如何找准切入点,启动创新试点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住房金融入手。在老龄金融服务和以房养老方面,初步设计以下创新品种。

1.试办住房公积金“加按揭”贷款。“加按揭”贷款是指已办住房按揭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为现房的借款人提供一种“追加”贷款服务,包括两种涵义:一是根据其抵押房产的评估值和贷款成数,已还部分贷款后,房屋价值大于贷款余额,对已还贷款数仍可继续贷出。二是房价升值,现评估值超过原评估值,升值部分可按贷款成数计算后再追加部分贷款,增加的贷款可付现金用于合法的日常消费,对于即将退休或原贷款期限30年的借款人,突破原贷款政策以退休年龄为限的红线,增贷部分可以用于养老。

2.试办老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退休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退休时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者,可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所购新房抵押,由本人或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无贷款的子女偿还,原住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增值收益资金收购,用于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3.试办“以房自助养老”。对退休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退休且年满65岁及以上的老人,可将自有产权住房卖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人一次性收取房款,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将此房返租给老人,租期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相同。老人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管理中心交付。租期满后,如老人健在则租金全免:如期内过世,剩余租金则退还老人的遗产继承人。这一办法侧重于居家养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终将其房屋用于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

4.试办按揭与倒按揭串联接力贷款。对现有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的职工,即将退休且正常还贷即将结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双方约定,再办理倒按揭贷款,对该房重新评估后再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或按月取得一笔资金,用于养老费用,该房仍由本人居住直到去世,其房产可以由其子女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售,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如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置变现,价值大于贷款本息的,剩余部分退还给继承人。

5.试办产权回购或业务。开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或老年公寓,由老人本人或家人全额付现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入住。次年起,开发商逐年向其回购部分产权,对全额付现购房者,其回购资金用于养老;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用回购资金偿还贷款。由于房价的升值,原则上可以住新房不花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购完毕取得完全产权后,可再循环使用。

住房公积金新政范文

关键词: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

一、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战略的形成背景

京山是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创建了6大类23种生态种养模式。1991年全国生态农业建设现场会在京山召开,会上发出了“南学京山、北学迁安”的号召。2008年7月,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家在京山对接武汉城市经济圈发展战略研讨会上明确指出,京山要高举生态京山建设大旗,在全国率先垂范。同年12月,“首届生态京山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生态京山建设战略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的高度赞许。

京山从单一的“生态农业”探索示范,到全景式的以“壮大生态农业、探索生态工业、发展生态旅游、建设生态城市、培育生态人文”的“生态京山”规划实践,既是京山的荣誉和财富,也给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提供了历史支撑。在新的形势和“生态京山”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部门毫不犹豫地亮出自己的特色,鲜明地提出了以发展“软”生态型环境为主导的建设“生态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定位准发展主题。这一战略举措,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生态京山建设中树立了重要地位,为住房公积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实践

在生态京山建设的背景和支撑下,我们抓住历史的机遇,大胆进行了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第一,着力构筑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政府主导作用的前台。加强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需要地方政府重视住房公积金工作,为当地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住房保障的公共环境。近年来,县政府将住房公积金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建立了财政、银行、房产、审计、司法、新闻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优化住房公积金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归集扩面、贷款回收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企业联系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与住房公积金环境建设有关的制度。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解决长荆铁路占用住房公积金820万元历史遗留问题。县人大把住房公积金扩面作为既监督又支持的重要内容来抓,举办了有人大常委和列席人员参加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知识讲座,多次专题听取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第二,注重搭建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部门联动的平台。通过努力,我们积极构建上下互动、左右协调、各司其职、合力共建的部门联动机制。人行、工行、农行、中行等县支行的几位新到任的行长,第一站首先拜访了住房公积金部门,表示共同促进生态住房公积金的和谐建设;县法制办重点对做好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几家银行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服务,促进信任和合作,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等方面建设;各商业银行利用联系非公企业的信贷手段,协助归集扩面工作;县财政对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的缴交比例每年提高1%,补贴总额年年都有新的突破;县审计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安全;邮政、电信、移动等单位还为220名临时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县总工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支持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全力办好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自身服务后台。

一是进一步改善公积金发展环境。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建设,实行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深化了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了“扶持、亲民、安居”的意识。全县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继2008年突破6000万元之后,去年又突破了7000万元大关的目标,目前归集余额达3.8亿元,居全省县市区前列,在2007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多,并仍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9200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8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100%,已有46家规模型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占规模型非公企业总数的92%。累计发放贷款5500人、2.5亿元。其中,非公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提供总价值2576万元的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420万元,占贷款发放的18%。同时,公积金贷款对住宅经济影响也日趋显著,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建设的贡献越来越大。近年来,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万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096户、5140万元,其中,购建房提取占全年提取总额的比重为62%。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治发展环境。确保住房公积金快速增长,迫切需要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提升标杆,凝聚人心,形成加快发展、加速崛起的强大合力。近年来,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三级绩效考核”为抓手,提出了“全市位居前列,全省位次前移”的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拿出20%的浮动工资与业绩指标、管理指标、共性指标三项管理目标挂钩,实行了定对象、定任务、定时间、保落实的“三定一保”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中心、股室、个人三级考评机制,呈现出了“千斤担子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局面,使广大干部职工保持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焕发了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单位多次被市中心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集体”。我们还坚持实行全面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的工作机制,推行“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机制(三分之一抓招商,三分之一抓中心服务,三分之一抓常规工作)。其中,招商引资项目连续3年名列县直部门之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十佳先进单位”称号;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石,与村、与社区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被县委评为“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先进单位”和“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是进一步提升文化发展环境。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的公积金文化,是现代公积金部门的生存之“根”、发展之“魂”。通过进行“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演讲比赛活动,树立集体主义荣誉观;建立腐败预警防控机制,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三阳镇高马村开展“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形成积极的共同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归集、支取、贷款审批等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提升了公积金文化的内涵。在日常服务上,修订完善了8项机关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人手一份。严格大额资金管理,顺利通过市审计部门的交叉审计,财务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同及肯定。围绕“努力成为公积金典范”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成效的文化活动:到沙洋监狱局和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以“送政策进企业”和“社区文化节住房公积金之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搭建广阔的交流平台。多年来的文明创建活动,结出累累硕果,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综上所述,在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中,我们不能孤立的看待住房公积金生态,也不要简单的去演绎住房公积金生态,一定要把它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来研讨。主要是演好“四个主角”、搭好“四个平台”。“四个主角”是:一个是政府,一个是公积金中心,一个是银行,一个是企业,四者必须在互信中形成共赢,在共赢中求得发展。“四个平台”是:第一个平台是构建政府、公积金、银行、企业交接平台,尤其进行扩面归集良性的互动合作机制,为共同找问题、想办法、破解中小企业归集难的问题达成共赢点;第二个平台是构建住房开发企业融资的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向开发企业提供沟通、协调、对应和贷款服务,把各个方面的力量有机的整合起来,这样就解决住房建设的瓶颈问题,这也改善了开发企业融资环境;第三个平台是搭建低收入个人贷款平台,不断创新和推出公积金产品,使得贷款服务低收入阶层这种能力显著增强;第四个平台是搭建惠民发展的平台。

三、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体会

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加强和发展,为住房保障事业给予了强力推动,同时我们也得到了一些启示和感悟。

第一,增强住房公积金实力是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前提。当前,如何增强发展实力无疑对我们加强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有着更新的要求。近年来,京山之所以住房公积金环境比较好,有赖于在提升实力上。我们把发展住房公积金作为推动住房保障的助推器,优化了企业结构和产业环境,培育了机械、纺织、化工、冶金、建材、食品等六大支柱产业的主导归集企业,使京山住房公积金归集从“不会建立”一跃成为3.8亿,是2003年的10倍;同时,培植了京都花园、富水花园、绿林世纪广场、玉丰集团四大特色贷款的住房开发企业,从而奠定了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生态环境,催生了优质信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占比重高达80%,解决6000多户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并通过住房建设提供了全县20%左右的新增就业岗位,拉动房地产业发展。

第二,合作共赢是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基础。我感觉政治生态环境给生态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变化非常明显,或者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以前,房改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经营受地方政府干预程度是比较高的。随着改革不断的深入,应该说近几年在这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政府充分认识到了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壮大,对于本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出台了一些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政策、规定等等。另一方面,我们不遗余力抓招商引资,赢得了一席之地,政府就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补贴,这也是我们重视政治生态环境所起的作用。所以,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单纯的依靠住房公积金业本身来优化住房公积金生态是不可能的,只有政府重视住房公积金、社会支持公积金、百姓受惠于公积金,公积金才能取得大发展,实现大的成就,住房保障的竞争力才能够得到提升。京山这几年的住房公积金业发展、住房建设发展,住房保障也发展了。之所以能够发展,关键是它坚持了共赢这个方针,服务于京山企业,服务于京山的群众,得到了群众和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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