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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义哲学范例(3篇)

栏目:工作范文

唯物主义哲学范文

关键词:目标探索;内容体现;方法探索

中图分类号:G632.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7-101-01

高中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学生的思想水平将“华丽转身”,即选择谁,信任谁,判断正确与否,学生的思想境界都有一个质的飞跃。生物学作为高中的一门基础学科,其学科的科研型决定了严肃性和唯物性。严肃对待生物,用唯物主义的教学观点教学生物,培养学生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应该成为高中生物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在高中生物学中随处可见,但要确实做好这一教学贯彻工作,很有必要进行一番探索。

一、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目标探索

新大纲的教学目标明确规定:通过生物教学,要使学生“初步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认识生物体和生物界。了解生物体结构与功能、局部与整体的统一;生物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了解生物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初步形成生物进化观点和生态学观点,逐步建立科学的世界观”。新大纲同时指出,高中生物教学内容含有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因素。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认识生物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通过关于生物与环境知识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生态学观点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通过关于生物界的发展的科学事实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生物进化观点的教育。

二、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内容体现

高中生物学是结合生物学基础知识的教学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的,如世界的物质性的观点、普遍联系的观点、永恒变化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等,每一个观点可以反映在不同的生物知识内容中。例如,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观点,贯穿在整个教学内容中,几乎每一部分知识内容都包含着这个观点。同一部分知识内容,又可以同时反映几个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再如“生物的新陈代谢”,既可以反映世界是运动着的物质,各种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又可以反映事物是永恒变化的,还可以反映同一事物的内部是对立统一的。那么,应该通过哪些知识内容、进行哪方面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呢?怎样才能既体现辩证唯物主义规律的普遍性而又使教学具有重点,既能体现各个观点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而又不面面俱到呢?这就成为我们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高中生物教学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几个基本观点、高中生物教材的内容特点和高中学生的接受能力,确定高中生物教材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方面的重点,即重点进行哪几个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教育。在选择和组织知识内容时,每个观点都要选择1~2个能够明显体现这个观点的典型内容,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的重点。“生命的物质基幢、“生命的基本单位――细胞”、“生物的新陈代谢”等是体现世界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典型内容;“生命的物质基幢、“生命的基本单位――细胞”、“生物与环境”等是体现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的典型内容;“生物的生殖和发育”、“生物的进化”等是体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典型内容;“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则是体现对立统一观点的典型内容。通过这些典型内容的教学,可以使学生对相应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有初步的理解,然后再引导他们在同类型内容的教学中,举一反三地逐步加深对这个观点的认识。

三、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表达方法探索

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不是空洞地说教式进行的,而是要密切结合知识教育进行的,结合得越紧密,教学效果越好。怎样才能使知识教育与观点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在章节的教学目标方面做到知识与观点具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知识要能明显地、充分地说明观点,而观点则可以贴切地、深入地解释知识。例如,“生物的新陈代谢”与“对立统一”的观点,“生物的进化”与“永恒变化”的观点,就具有内在联系,可以在教学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很重要,如果教学目标的知识与观点没有内在的联系,就很难使教材的知识与观点有机结合。

2、在教材结构方面做到知识与观点相互协调、有机结合。也就是说,在安排教材的知识内容时,要把知识和与它有内在联系的、相互对应的观点组合在一起,这样编写教材,就可以使知识教育与观点教育进程一致、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唯物主义哲学范文

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命名

唯物主义的研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朴素唯物主义,第二个阶段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第三个阶段即为马克思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具有历史性,同时也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经历了历史的变革,这个变革并不局限于历史性的变革,更多的是社会领域影响下而形成的哲学思维的变革,使得哲学理论中关于本体论的认识发生了改变,相应地,自然哲学理论和思维哲学理论也有所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立起来的,并形成系统化的学说。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唯物主义经历了历史发展的过程,而辩证唯物主义是基于朴素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而建立起来的崭新的哲学。从这个意义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定位,辩证唯物主义从社会历史性的角度进行研究,即为历史唯物主义,两者的本质具有同一性。采用不同的术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定位,从不同的层面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研究,共同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存在着同一化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中,将其界定为三大领域的一般规律研究,即自然领域、社会领域和思维领域。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并无法从认识论的角度将三大领域贯穿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特别是思维领域的研究,无法向自然领域和社会领域渗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建立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以其为本质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理解,就可以唯物地解释三个规律以及相关理论。

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划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部分,是逻辑上的划分,存在着历史的先后顺序。从这个意义上讲,并无法将两者之间真正意义地统一起来。如果从新的视角对历史唯物主义以认识,将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哲学自身变革的实现,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扬弃,是对费尔巴哈哲学的超越。这就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研究的一个层面,包括恩格斯对古典哲学进行改造后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可以被看作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补充,由此而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关于马克思所理解的辩证法,并不是现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其是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对辩证法进行研究,所以,归根到底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直观上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其中所涉及的内容中关于自然领域和思维领域涉及并不多,而更多的是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研究哲学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对自然领域、社会领域和思维领域的理解,如果仅仅是机械地理解是不符合哲学的思维方式的。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法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针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针对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关系问题研究,对本体以及存在的真正含义以理解。因此,对唯物辩证法的研究,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才能够对辩证唯物主义以本质上的理解。

三、结论

综上所述,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可以将这两个术语并列起来研究,而是要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研究层面,研究两者之间的关联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虽然是两种指称,却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命名。

参考文献:

[1]陈颖.试论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对当代的价值与启示[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30(01):1-4.

唯物主义哲学范文篇3

关键词:世界观;物质世界观;实践世界观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2)04000704

一、问题的提出: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世界观

对于世界观,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是这样来理解的:“所谓世界观(亦称宇宙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整个宇宙,包括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思想统统在内的根本观点。”[1]按照传统教科书对世界观的定义,世界观就有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传统教科书世界观中的世界包含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三个部分,在这里,世界与自然、社会、思维等构成要素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但作为部分的自然、社会和思维之间是彼此并列的关系呢?还是相互之间具有内在的关系呢?第二:传统教科书把世界观规定为人们关于世界即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的本质和规律的根本认识。但作为关于世界观中的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的根本规律是什么呢?是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共同遵循的根本规律呢?还是关于三者各自领域内的根本规律呢?

传统教科书针对世界观中的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关于三者之间的根本规律,这两个层次的问题是这样来解决的。首先来看第一个层次的问题:作为世界观中的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三者都应该统一于物质这个根源,都应该从物质性的原则理解和解释三者的关系和来源。第二个层次的问题:作为世界观中的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三者之间的本质关系和规律联系,都应该从物质世界固有的发展规律来进行解释和理解。按照传统教科书所认为的物质世界所固有的规律即为自在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律。所以,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共同遵守和依据的就应该是这三个规律。

但传统教科书对世界观的这种理解存在着内在的理论困境。首先,在第一个层次上:如果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都被统一于物质,试问还有作为人类思维所特有的超越性和反思性的理性思维存在吗?其次,在第二个层次上:如果世界观是关于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根本规律的观点,那么,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其所要达到的是对“整个世界”或“整个宇宙”的根本认识。这种理解实质上是企图把“世界观”变成某种“知识的总汇”,如果世界观完全能够回答“整个世界”的根本的本质和规律,试问现实人的实践活动和科学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吗?

显然,传统教科书所理解的世界观是物质世界观,用物质的方式阐明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的根源,论证世界万物统一于物质,从而建构统一的物质世界观。不仅如此,传统教科书更强调自在物质及其不同表现形态物质的自然必然性,让人按自在的客观规律办事,从而建构统一的辩证世界观。把世界万物统一于物质与按物质世界所固有发展规律的辩证相结合和相统一,从而就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论。

传统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就是按以上方式建构出来的。它们把世界万物统一于物质与物质世界所固有的发展规律相结合和相统一,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旧哲学的地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把世界万物统一于物质与物质世界所固有的自在辩证发展规律相结合和相统一,从而建立起既唯物又辩证的,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科学世界观,即辩证唯物主义。由此,他们认为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应用和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任何一个原理、任何一个论断;就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组成部分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只不过是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物质世界观在历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然而,导致传统教科书这样理解世界观的原因是什么呢?这就需要从对世界观的内涵来理解。众所周知,在同一个时代,人们所面对的世界是共同的,但基于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不同,他们所理解和观察的共同世界的视角就不同,即世界观就不同。这就意味着在世界观中存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基于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和观察世界,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世界观问题。而传统教科书的弊端,就在于其立足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形式逻辑,“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2]178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而这种立足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形式逻辑的传统教科书,不仅会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中的世界所包含的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之间的关系割裂化、凝固化,使其相互之间不可能形成内在的有机联系,而且会把人类所特有的社会历史和人的自主性、创造性统一于物质和物质世界的规律中,形成只见物不见人的世界观。

二、问题的解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的实践世界观对传统教科书世界观的超越

由于传统教科书“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3]16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所以,要从根本上超越传统教科书所扭曲的本真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缺陷,就必须重新立足和回归本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对世界观进行重新的审视[4]。

(一)以历史性实践活动为思维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本体

针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把“世界”看成是由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部分构成,并以自在的物质说明世界统一于物质,而作为属人的社会只不过是自然物质运动的一种高级表现形态,它的运动规律服从于自在的物质世界的规律。虽然它也指出作为社会历史性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但在其实际的理解中,往往撇开作为主体的人而孤立地“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知道“实际”本来就应该包括“主观实际”在内。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在实质上已经将现实人的世界归结、还原为单纯的自在自然世界。面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撇开人类的社会历史性实践活动,仅仅对世界的物质性作简单化、抽象化理解的弊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应该从历史性展开的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本体,并以历史性实践本体论为基础,去理解世界。实践世界观既包含着人对世界的事实性的理解,也包含着人类从自身出发对世界的变革要求。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以历史展开的实践的人的眼光,从人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出发对世界的历史性实践的理解和变革,其目的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一个解释和改造世界的最高原则[5]。所以,我们应以历史性的实践去理解世界观问题,以突出人的历史性实践本体论,克服传统哲学教科书物质本体论敌视人的缺陷。

(二)以历史性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理解世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属人性

针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世界观不仅把万物和人简单地还原为先在的物质的“还原主义”的缺陷,而且将外部世界和人分裂和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进而使人遮蔽起来的世界观的弊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从历史性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去理解、建构属人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所关注的不是自在物质世界,而是和自在物质世界相对的、和人处于对象活动关系中的属人世界[6]。属人世界是由自在世界所产生的,但它与自在世界却有本质的不同。它是在历史性实践活动中,即在历史性的生产过程中生成的世界,是通过历史性的实践活动而创生的人的世界。它体现了人的价值、目的、需求和本质力量,是通过历史性实践活动变革而来的属人世界。所以对于现实的人来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16。因此,只有从历史性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去理解、建构世界观,世界观的“世界”才是真正现实的世界、属人的世界。

(三)以历史性实践活动的逻辑,从历史性实践的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和否定之否定律,把世界理解为历史性实践的对立统一的世界

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以自在世界规律为前提,让人按自在物质世界自在发展规律办事,阐明世界万物遵循物质世界所固有的自在发展规律即自在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自在的质量互变规律、自在的矛盾律。然而,如果作为能动性的人和社会历史只能服从自在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人和社会历史的一切均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决定。那么,人和社会历史就会被当成并统一于抽象的物,作为能动性的人和作为社会自身活动的规律就会丧失掉。针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用自在物质规律理解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规律的弊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主张,现实的人和社会历史的对立统一和生成发展,无一不是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和发展的。相应地,要寻求现实世界中的对立面的统一和生成发展规律,就只能以历史性实践活动的逻辑,把世界理解为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的对立面统一的世界[7]。不仅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而且在人与人自身的关系上,都应该把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之间的对立统一,理解为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发展的动态过程。而这所显现的就不是自然界的自在性与必然性,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自主性、自为性。显然,这种以历史性实践活动的逻辑,把世界理解为历史性实践活动的对立面统一的属人世界,才能克服传统教科书把作为主体的人和社会历史只能服从于自在物质世界规律的世界观弊端。

三、问题解决的启示:立足于实践世界观所理解的世界即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

实践世界观的“世界”是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的、发展的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具有内在统一的整体性世界。它是以历史性实践活动为中介的,从历史性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理解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的根本观点。这种基于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关于属人世界的世界观所理解的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的思维,与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理解的就有了根本性的区别。

(一)实践世界观的自然界是历史社会的自然界

实践世界观视域中的“自然界”,不是人的历史性实践活动尚未触及的自在世界在内的无限的“整个宇宙”,而是为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发展来的“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历史性实践活动,自然便被赋予了社会历史的性质。自然对人来说在任何具体的社会历史发展形态,无论是自然的内在结构,还是其外在形态,都是受到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制约,都具有属人的本质。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8]尽管承认自在自然的规律性是哲学作为唯物主义的前提,但是,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的唯物主义”区别开来,就不应该把对自然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直观”层面上,而是要从历史性实践的高度来理解。自然只有被理解为历史性实践所规定的自然,即历史社会的自然,才是与人密切相关的属人自然。由此可见,实践世界观中的自然是“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9]301。这个“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本质上为历史性实践活动所创生的自然界,它是人的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的、发展的属人的自然,是“历史的产物”。

(二)实践世界观的社会历史是自然的社会历史

实践世界观视域中的“社会历史”,不是与历史性实践活动无关的,更不是以往哲学的“市民社会”,而是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发展而来的社会[10]。由于历史性实践活动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社会必然是离不开自然界的,是自然的社会,不管人类社会表现得如何非自然化,但自然总是以其自身自在的规律性渗透到人类社会之中。虽然社会发展不是纯自然的过程,但也不是脱离自然的自在过程,而是表现为自然运动“相似”的过程;把人对自然的历史性实践活动关系从社会历史中排除掉,也即是把社会历史建立在无制约性的纯粹抽象上。显然,实践世界观中的社会历史“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128所生成发展而来的。这种建构过程是在一定条件和一定生产方式下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改造自然所生成的、发展的完整的人类社会,其中变革自然的劳动实践是最基础的实践形态,但不是唯一的实践形态。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又生成发展各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结构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社会历史,而这些结构形式之所以能生成发展出社会历史,都离不开作为客观性的自然这个前提。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世界观中的社会历史,不仅是依赖于自在自然,而且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规律的过程[11]。

(三)实践世界观的人是社会历史化的自然人

实践世界观视域中的“人”,不是离开历史性实践活动去考察的,不是“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12]的人,而是人和其他自然物一样,都得依存于自在的自然。自然不仅是人类“无机的身体”,而且是人的精神的载体,“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无机的身体’”[13]。因此,人不是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的,自然界,无论是作为人的精神的载体,还是作为人类的“无机身体”,都是人赖以存在、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其次,人不仅仅是作为自然界的存在,而且是作为社会历史中人的存在。但这种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9]272,而是“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3]31的社会历史所中介的自然人。由此可见,实践世界观中的人,不是作为自然物的自在的存在,而是在社会历史中通过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发展而来的自然人。这种由历史性实践活动所生成发展自然人,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因此,实践世界观的人,就科学地解决了人的发展、人的自由等一系列问题。这就破除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敌视人、抽象地重视人的弊端,从而建立起了“现实的历史科学”的人论。

参考文献:

[1]肖前.辩证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李崇富.正确认识“两次飞跃”,自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8.

[5]任志燕.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性[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316.

[6]倪志安.如何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性质――“重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性质研讨会”主要观点综述[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8689.

[7]赵华飞,白芳.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研究述评[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419.

[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0.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李中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历史与反思[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621.

[11]曾庆玲.意识形态:马克思的立场与诠释[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650.

[1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1202.

[13]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85.

MarxistPhilosophyViewoftheWorld:MaterialisticorPractical

SHANGDaheng

(CollegeofPoliticsandPublicManagement,SouthwestUniversity,Chongqing400715,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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