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依法治区水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了《xx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1月1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法治教育工作会议,“七五”普法工作在xx区全面启动。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普法第一责任人;“七五”普法期间普法经费要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继续将法治宣传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精心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品位、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力作;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在全区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分层次、分阶段建立多个小型的法治教育基地,打造“1+X”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文化建设向村镇延伸,已在宁老庄、行流、伍明建立了基地。2017年,着重抓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改造的规划工作,建设刘小寨村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做好法治文化广场迁移和升级改造工作。一是抓重点内容,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将年度普法内容,分门别类,根据各部门、单位履职状况进行编排,形成普法清单,明确3个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二是抓重点对象,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依托“xx干部教育在线”,积极组织并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活动。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体系,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里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格局。三是抓重要资源,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执法案例资源,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一是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共20余次。如“普法春雨行动”、“接你回家”、普法宣传月活动、妇女维权活动、“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综治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区法宣办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春训工作。利用青少年制教育基地开展了20场次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举行阜阳市暨xx区2017年“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举办“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禁毒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秸秆禁烧等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继续发挥“一站两微一信”(xx政府网站、普法微信、普法微博、普法短信)的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区将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938件。截止目前,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民事案件700件,刑事案件件;社会律师办理37件,基层工作站218件;结案248件)办理咨询来访1000余人次。经费使用情况。目前已到位经费70.8万,占预测经费的74%;实际支出20.12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法援工作站,发挥法援中心窗口服务功能,落实社会律师专人值班,确保12348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二)强化监督,提升办案质量(三)充实法律援助人员管理队伍三、大力强化基层工作职能年初,在阜阳市委党校对全区三级调委会和行业调委会的17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今年来,全区举办种类业务培训班场,140余人次参加,司法所组织培训44场,700余人次参加。积极开展各种隐患的排查工作,落实”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包案、督察督办、任务分解、调处责任等“五项制度制度。采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即集中、定期、分块、重点、专项 “五排查”。实行定责任领导,定牵头单位,定责任人员,定调处时限“四定”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2017年以来,司法所直接参与或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403件,成功率达99.%以上,排查矛盾纠纷件,预防纠纷78件,无一件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或酿成群体性事件。远程探视工作,网上申请探视预约已完成0人,成功探视2人。对全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和工作室的工作运行开展了经常性的检查和指导。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开展正常。司法所形象识别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已有个司法所完成形象标识建设,3个司法所因办公场所原因,未完成形象标识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特殊人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帮扶力度,协助监狱开展“阳光救助”工程,开展自主创业的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资料00多份。建立安置帮教创业典型人员储备库,人员1名,收集典型示范材料4份。目前,全区帮教对象417名,帮教率100%,无重新犯罪现象。对两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对台帐、卷宗和平台录入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工作,开展2017年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今年来,两个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321件,调解纠纷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认真落实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帮困扶助三项任务。截至2017年月,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49人。缓刑32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3人。审前评估122人,警告27人次。实现了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无非正常上访事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一是有专人对卷宗电子档案,矫正人员录入、刷证报到、集中教育、外出审批、违规警告等方面的监控。二是对定位手机和电子腕带,实行局和所两级监控,发现问题互相通报,及时查找、纠正,进行记录。现已对80人进行定位监控,定位率已达到20%以上。一是集体研究常态化。调查评估由大队派专人,由涉及到的司法所配合进行调查,排除基层的干扰。二是排查点验常态化。司法所每季度一次常规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逐人见面。大队抽出两人专门负责电话抽查点验和实地集中点验。每周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10人进行电话抽查,并进行台账记录和录音。由区检察院参与,每周两次对各镇办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目前点验10次,抽查230余人次。三是考核公示常态化。每月对司法所信息录入、卷宗档案资料更新、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外出审批,做到请假文书填写规范、销假及时,每月对警告、撤销缓刑、请假等社区矫正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以示震慑。四是实行菜单制落实教育和社区服务,司法所实行每月规定具体时间,分批分期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对因病、行动不便不能到所的人员,采取专人入户家访。教育期间,把当月书面思想汇报、刷证报到、汇报定位手机是否正常、填写监管手册集中完成,便于掌握。(一)开展教育培训和专项活动(二)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三)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截至月底,全区共有3个律师事务所,20名专职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7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9件,民事诉讼案件373件,行政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131件;为41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局帮扶联系点为伍明镇苏集村,系贫困村,局机关党员干部包保13户贫困户,其中10户已于201年脱贫,该村实现村出列的目标。2017年拟脱贫1户,2018年拟脱贫2户。根据组织安排,我局再帮扶非贫困村伍明洼李村。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到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所包保户的发展意愿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帮助出主意、想办法,确保已脱贫户不返贫、拟脱贫户实现稳步脱贫。协调区残联联合,为儿子患脑瘤丧失自理能力的已脱贫户刘国忠家送去助残设施;帮助2017年拟脱贫户吕荣田申请办理危房改造,现已建成,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联合伍明镇畜牧兽医站上门为刘成山、苏西付、胡大玉、胡大文等已脱贫户提供养殖技术和动物防疫知识。春节期间到苏集村走访慰问13户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牛奶等慰问品。帮扶责任人在开展走访过程中,通过与贫困户面对面交流,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鼓励、引导贫困户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脱贫路径,驻村扶贫干部利用村内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机会,多次开展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现实效果和社会效应;同时,结合司法局工作职能,采取到户宣传、以会代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扶贫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跟进村扶贫就业车间道路建设、村部为民服务大厅建设。目前,就业车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村部建设即将竣工,第一批太阳能路灯已经安装完毕,第二批已上报待批。(一)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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