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党支部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旅游局党支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确保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深入落实,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7年4月,旅游局党支部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支部书记传达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了旅游局党支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下达并组织下属企业、基层社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完善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台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旅游局党支部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上半年按程序改选基层社主任2人,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是继续扎实搞好机关作风集中整治。严格遵守《旅游局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全体机关干部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值班等制度;组织机关党员签订“遵纪守规承诺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通过实施竞争上岗、集体谈话和绩效考核,有效克服了无所事事、被动应付和庸懒散浮等不良现象,通过整顿,较好地倡树了进取、敬业、奉献、合作的良好风气。三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高密市委“七项规定”和“十不准”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督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一是深化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崇党章,贯彻落实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党章学习测试、学习教育心得讨论、集体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等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组织正科级干部报名参加德廉知识考试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紧迫感;机关党员干部超前完成潍坊干部学习网在线学习任务,机关上下联动,营造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人员亲自约谈;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工作人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秉公执纪。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潍坊市委、高密市委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干部年度考核等会议上如实报告廉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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