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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600字(精选17篇)

栏目:四年级作文

读后感篇1

读后感之家:《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

很早就知道三毛,对她却不了解,看这本书也是因为寝室正好有,闲来无事打发时间用,但是却没想到能让我有那么多的惊喜,也让我第一次有了一个喜欢的作者——三毛。我一直相信从一个人的文字中可以看到作者的样子、她的性格和他所构建的世界,同样,看这本书,我也能看到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以及遥远的沙漠生活。

对我来说,看文学作品重在他的故事构建上,不论是文学创作还是生活随笔,其中应该有一个固定的系统,情节的跌宕起伏,结构安排必须能吸引人却又不散漫,文字最好也能轻松而不压抑,从这些上看,这本书无疑是和我口味的,三毛说过,她是在翻看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时,一种莫名的情感的引导让她与沙漠结缘的,偶尔我也会默默地觉得,很庆幸她的这种情感,也很庆幸她对沙漠生活的那份深刻领悟。

因为是随笔,三毛用文字记录着在撒哈拉的生活,也记录着撒哈拉人民的生活。

在文中,三毛刚到沙漠时,在满目苍黄的陌生地域,跟着荷西,不防备的提着一枕头的现金到处跑的样子,最能让人深刻感受到她不拘泥的性子,也是在最初让我感到对她有亲切感的地方,也正是这样不拘泥,坚强的性格让她在这片土地上灿烂的生活着。不适应丑陋的房屋,便用自己的想法改装,不喜欢邻居们向自己借东西时的过分不客气和自己去借东西时的过分生疏,却又能一直努力地帮助小孩子们学习、甚至无师自通的做起医生来,在与偷看海边的女人洗澡被发现后却能平静的说是日本人干的,这样的三毛似乎一直用行动来诉说着她对生活的乐观,她和荷西朴实而深刻的爱情故事,以及她的活泼坚强。从刚到沙漠的不适应,到最后离开的不舍,一直用文字来述说着那份感情的升华,也让我在这些生活的琐事中似乎能看到了一个在夕阳西下的沙漠里微笑着的他。

这里是淳朴的,却也是艰苦的,在炎炎烈日下的沙漠里四处望不到几个人,8岁小女孩姑卡便能结婚,人们不敢拍照,因为那会偷走灵魂,生病了不愿意去医院,小孩子也不会认字,往往三毛和荷西一个小小的举动在这里都能变得很先进,这里的人们的落后和无知让我感到深深的伤感。然而,也正同样是这样的落后,奴隶的存在,哑奴一家的悲哀才更让人觉得无奈。然而,除去伤感和无奈,沙伊达的悲剧却更加震人心灵,甚至让人潸然泪下,那么多人围观着,却没有人帮忙,大家在看热闹,在狂欢,这样的场景却更加深刻鲜明的展现了那里的人们的落后于无知,让人更有一中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受,在这篇文中,三毛没有描写战争,却有一种更加紧张的气氛,让我们可以不仅能看到,更能深切的感受当时的撒哈拉的无奈。

读后感篇2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和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的童年是五彩的,缤纷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高尔基自小丧父,随着母亲和外婆来到外公家,可他外祖父脾气非常大,还很视财如命,高尔基常常为犯错而被痛打,这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后来他独自一个人离开了家踏入社会,饱经贫寒和苦难,到处打杂受欺负。为了上学他到处捡破烂挣学费,但他还是坚持的熬了过来。

看到这,我百感交集,觉得很是惭愧。我们现在过着的可是衣食无忧的好儿子啊,不过我们也都成了温室里的花朵,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平时就能时常穿新衣服,吃的那更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是我们还生在福中不知福,经常挑三拣四,学习好了就想着法儿要奖赏。高尔基却不同,他在别人地嘲笑和欺凌中发奋学习,刻苦专研,变压力为动力,深受我的敬爱。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我们应该学习高尔基。从今后不在攀比努力学习,多体谅父母的艰辛,为自己创造幸福。

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个故事,它是日本一个儿童作文篇(*)

《增广资文》又名《昔时贤文》、《古今贤文》。书名最早见之于明代万历年间的戏曲《牡丹亭》,此书最迟写成于万历年间。后来,经过明、清两代文人的不断增补,才改成现在这个模样,称《增广昔时贤文》,通称《增广贤文》。这本书的作者一直未见任何书载,只知道清代同治年间儒生周希陶曾进行过重订,很可能是民间创作的结晶,所以这本书中的内容大致能反映中国老百姓的生活心理。

《增广贤文》中有一句话是:“黄芩无假,阿魏无真”。黄芩与阿魏都是中药材的名字,黄芩在药店中很常见,几乎处处都见的到,所以在药材行里不会买到假货,这么普通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人花心思去造假。阿魏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对于阿魏,世上有两种说法,一是说阿魏产自西番,其臭无比。另一种说法是产自坟地,是从死人的棺材盖中透长出来的菌类,其根发与死人的口中,而那个死人必须得是生前吸食鸦片的。据说阿魏能治疗很多疾病,是灵药,但是它非常稀有,很难找到,再加上多数人没见过,所以过去药店里的阿魏多是假的。

于是古人感叹:“黄芩无假,阿魏无真”。

原来太平凡的东西根本就不会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人们总是向遥不可及,虚无缥缈的事物迈进,最后只能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小学生们写文章,老师总要求不能写太平凡的事情,于是便有了:“学会了写文章,你就学会了撒谎”诸如此类的名人名言。其实社会的风气大多都来自孩子,你从小教育他是什么样的,他长大了也会是什么样的,这些孩子从小就学会了撒谎,那么长大后他也无法说真话,于是社会就形成了一股风气,很难再改变。

此书中还有一句话:“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这则《贤文》让人听后肃然起敬,壮美动人。它的意思是小羊为了报达父母的养育之恩,当父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时,小羊跪下来用乳汁喂养父母。小乌鸦为了报达父母的养育之恩,当父母年老不能外出捕食时,就将食物口对口地喂养年老的父母。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仅是人类的美德,甚至连动物界也奉行。可是把我们心中的父母与它们心中的父母相比起来,孰轻孰重呢?再将我们的行为与它们的行为比起来,谁做的更好呢?羊与鸦不管生活的如何,总是不忘记自己的父母,而我们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对长辈不敬不孝甚至打爹骂娘的案件常被媒体曝光,人类恩将仇报,以德报怨的事也屡见不鲜。每当看到这些案件,不能不令有良知的人们气愤不已,也常常发出“人心不古"的感叹。

《增广贤文,朱子家训》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使我在做人做事等一些方面感触良多,毕竟这本书也是人们经历了千百年才感悟出来的。

读后感篇4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的壮丽图景,让我们走进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他笔下的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已,书中的草原狼更带给了我许多人生的思考。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也许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顽强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不少老虎等其它强势动物,最终之所以只有狼强大而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分工明确: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合作默契,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在人们的记忆和印象中,绝大多数是凶狠和残忍的代名词,但《狼图腾》这部书,狼却给了我这么多的震撼和敬意。

读后感篇5

就要开学了,我看了《红岩》这本书,在温暖的房间看这本书是最好的了,这本书佷厚,封面大多是红色,还有一颗长在悬崖上的松树,就好像革命的精神。

罗广武1925年出生,1967年去世,一生写过许多文章,也写过《在烈火中永生》,和杨益言合作的《红岩》。杨益言,1925年出生,1966年去世,他从小就参加许多反美反蒋的活动,虽然被捉了,但还是一心为国。

这是一本革命小说,才看了几行,我就喜欢上了。

小说主人公有很多,比如说刘思扬,徐新江,许云峰,成岗……他们都是爱党的好人。

当他们被坏人抓去牢里时,他们也不会忘记自己身负重任,使每个在牢里爱党的人,团结一心,有时,把特务吓得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

他们在牢里可以想出很多办法和别人联系,女牢的女人出来晒衣服时就把纸条放在衣服口袋里,过一会儿,男牢出来晒衣服时,就可以把纸条拿走了,这个办法真不错,特务也看不出来。

他们会被捉来,全是因为叛徒甫志高,他把一切秘密都说了出来,因为有人骂了他一下,心中的那点恨,就出卖了党,出卖了所有的人。

但邪恶不可能战胜正义,就算被关在大牢里也会努力,得到胜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光明正大,不能见不得人。

这么好的一本书,大家一定要多看看。

读后感篇6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集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探险生活的通俗性经典名著—《鲁宾逊漂流记》。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水手因船沉而流落荒岛,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很长时间的时间,把荒岛变为世外桃源。还勇敢的救出一个土著人——星期五。他们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鲁宾逊的坚强让我佩服,他的乐观主义精神也让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费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他做好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但他并不灰心,总结经验从新做起,毫不弃累。辛苦的劳动总是有回报的。克服的许多困难才得到了许多东西。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我不禁反省自己,以前做事一但不成功,就会气馁,没有信心再做下去。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体会到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向鲁宾逊那样,不断总结失败的经验,又从新开始做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真是受益匪浅。

读后感篇7

语文课上面学了《我们家看电视真奇妙》这篇课文,田老师给我们讲述了一家人看电视都会相互谦让,为他人着想。我很受感触,我在家,家里的电视机都被我霸占着看动画片,爷爷奶奶每天想看《江汉风》、我都会把遥控器藏起来,不给爷爷奶奶,很自私的从来不为她们考虑。现在,我改正了,每当爷爷坐到电视跟前我就会把遥控器交给爷爷,陪着爷爷一起看节目。爷爷夸我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读后感篇8

从前有一个巫师,他的法术很高,可以施法让水向上流,还可以把人变成一匹白马……

他为了赶走他菜地里的乌鸦,就做了一个稻草人。他做好以后,感觉稻草人很非常漂亮,把它作为驱赶乌鸦的东西就太可惜了,就给了他一个烟斗,并告诉他,烟斗就是你的生命,你不能告诉别人你不是一个人,千万不能拿下自己的烟斗,还教了他做人的常识。巫师准备让他闯荡世界。给他起了个名子叫白羽。

有一天,白羽突然跑了回来,说:“我不想有一个虚假的生命。”并把烟斗往地上一扔就死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有一个虚假的生命,要有一个真实的生命。我们既然有一个真实的生命,就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并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读后感篇9

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乐观,会自我生存的人。而且他也很勇敢。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我漂到孤岛一般都是自暴自弃然后等死…但鲁宾迅却在孤岛上活了下来,而且拥有了自己的家和羊圈。把自己的生活智利的仅仅有条。这一点难道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教导我知道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直平坦,总会时不时被绊倒,但你被绊倒的时候想着如何爬起来往前走,而不是在那一动不动,遇到问题也是这样,努力思考到最后会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在孤岛生活了27年,让他活下去是什么?对是自信、坚强和冲满智慧的大脑。鲁滨逊靠这些在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和恶劣的环境做对抗,我相信也可以做到、只要我肯努力,

这本书交会了我,人只要坚持才会胜利,只有实干才会摆脱困境。我认为鲁兵逊强大的乐观精神是旁人无法拥有的,他孤胆自己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想我是做不到象他一样生活,我敬佩他,他所拥有的智慧使我无法拥有的,他能在孤岛上乐观的生活那么久,我喜欢他、喜欢她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喜欢他不怕孤独的勇敢直前的性格,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滨逊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我不光敬佩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读后感篇10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故事中的尼摩船长是一个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工程师,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书中描述的尼摩船长为整本书增添了不少色彩。

书中的神秘情节引人入胜。我很难想象这本书是在1866年创作的。作者其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全新的海底世界。整本书写的魔幻生动却又和实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时候说的潜水艇,和水下作业到现在已经完全可以实现,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能够被列为名著的原因之一吧?书中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可见作者在那个时候就已经非常注意保护的动物。那么现在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到呢?或许这本书不知是一本科学幻想小说,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文章的结局有些酸楚。毕竟尼摩船长这一个传奇的人物,最终也还是消失了,离开了他最爱的鹦鹉螺号离开了对他忠心耿耿的水手。或许有些时候尼摩船长的做法有些偏激,有时候我也会认为他在海底是为了逃避。不过他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勇士,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本书向我展示的一个神秘的世界,让我爱上了浩瀚的海洋。或许书中没有实现的事物在不久的将来会因科学的发展而成为现实,而我也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读后感篇11

最近,我看了《红岩》这部小说,让我深有感触,故事中有许多a爱国的英雄人物如:江姐、许云峰、成岗、华子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江姐。

故事中,江姐由于甫志高这个叛徒的告密,不幸被捕。在狱中受尽折磨,却仍然坚贞不屈,始终没有向疯狂的敌人透露半点党的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却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却是钢铁筑成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江姐对祖国的热爱,面对这些英雄人物,我感到深深的愧疚。在现实生活中,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放弃或是逃避。记得我是那么的不愿意写作文篇(*)

《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讲述一个美人鱼和王子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美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我觉得,小美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

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美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美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的话,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美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美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我不知为这个故事,和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美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又是多么的伟大!

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动起武来。当在小美人鱼面前把自己的心灵抖露出来,是多么的羞愧啊!

我们真不应该因为那些小事而斤斤计较啊!

我觉得“小美人鱼”真不应该这样做,但是现在我知道我想错了。

读后感篇12

这本书看了很久,昨晚,看到了1点多才看完了。很久没好好看一本书了,有七、八年了吗?有,真的,毕业以后从事工作,就再没有好好看过一本书。忙,就是借口,呵呵。是呀,这么多年,工作,学习,结婚,生仔……确实也忙呼了一阵子。

说到这本书上来,书中写的是一个乡村女孩子,遇到了一个年长她十来二十岁的男人,后来顺里成章地深深爱上了他,并嫁给了他。随后,就跟他来到了他的世界,一个山庄。

这个男人的前妻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漂亮,能干,但却死于一场意外。山庄里,到处都是她的影子,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很自卑,因为她什么都不如这个死了的人,她觉得他的丈夫不爱她,只是需要一个人来一起面对这诺大的山庄。

一艘船在山庄附近的海面触礁搁浅了,真像出来了,他的前妻是一个荡妇,她跟他做了一笔交易,在人前,她样样出色,她把山庄管理得好好的,跟他简直就是模范夫妻中的模范,没有一个男人会不爱他,没有一个女人不欣赏她。但背地里,却跟无数的男人有着不沦的关系,她只爱她自己。最后,他杀了她,并把她沉入了海底。

这个平凡的女子顿时轻松起来,她不再怕这个死了的人,因为,他不爱她,他恨她。她的丈夫是爱自己的……

这本书并没有结局,但我想,我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新的开始,这个山庄会变成另外的一种气氛的……

这确实像是一个梦,因为,太神奇了。对于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她的爱,让她进入了一个从来不敢想像的地方,让她从以前的胆怯,变成了山庄里真正的女主人。

读后感篇13

前几天,我有幸读了《青鸟》这本书,我被里面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的是两个伐木人的小孩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是迪迪和麦迪,他们是一对兄妹,在平安夜,他们受仙女贝丽所托去寻找青鸟,帮她医好自己小女儿的玻仙女还给迪迪一顶绿色的帽子,上面有个帽徽,帽徽上镶嵌着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按住钻石,事物的灵魂就会显现,将钻石转向右边,会看见事物的过去,将钻石转向左边看见的则是未来。这时,所有静物和动物都能像人一样说话、站立。于是迪迪和麦迪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先后来到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等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发觉幸福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慢慢品尝这本书中的点点滴滴。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会乐观,有时候你只要学会乐观,就会解决一切难题,找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真理和幸福。

青鸟——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使我更加自信。青鸟——是你使我找到了幸福在哪里!

我和妈妈一起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助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幸福。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幸福,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可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知道了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来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别人一起分享吧。

读后感篇14

大家好,我叫__,今年__岁了,是__年级的学生,你别看我个子不是很高,也有点瘦,但书却读了不少,我可是个小书迷呀!我的书架总共有三层,上面摆满了书,有知识丰富的科普书,有妙趣横生的漫画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还有……

有一天,我在邻居家跟那个小朋友玩游戏,看到一本《红楼梦》我非常想看,于是我就问她借,那时我以为她不会借我,没想到她居然爽快地答应了,我心里顿时开心极了。

一回到家,就拿起《红楼梦》专心致志地看着,到吃晚饭时,妈妈已经喊了好几遍了,我都没有听见,因为书里面的精彩类容太吸引我了,妈妈起的火冒三丈,对我大喊了一声,这声音就像打雷一般,我只好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了。我很快吃完了饭,接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一看,一直看到晚上七点多钟,这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不敢不从,只好上床睡觉,可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红楼梦》总像伸着一只小手骚扰我的心,意识我悄悄地到书桌拿出《红楼梦》随手找了个小手电筒,钻进被窝,头也缩了进去,我打开手电筒,翻开《红楼梦》,借着手电筒那微弱的光,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什么时候,妈妈已站在我的床边,她听见有刷刷的翻书声,就掀开我的被子,看见我打开手电筒在看书,便生气地说:”像你这样看书会伤害眼睛,而且还影响睡眠,这样做是不好的习惯,明天做完作业再看吧。“我轻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下次不敢了。“妈妈见我承认了错误,心平气和地说:”不过话说回来你可真是个小书迷呀!“听到了这话我心里甜滋滋的。

你看我是小书迷么?

读后感篇15

这已经是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翻看这本经典了,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每次翻阅总能有新的收获。

《西游记》里面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故事中孙悟空,这也是我童年最喜欢的人物,我也已经不记得买过多少次他的花脸了,带上它显得格外神奇,好像自己变成了齐天大圣一样,呼一声:“俺老孙来也”,这时候大人们会笑作一团。他历经磨难学到一身本领,生性鲁莽顽劣而大闹天宫,惹出一身祸,最终被佛主压在五行山下后幡然醒悟,最终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不畏强权,敢于天斗,最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唐僧也是有来头的,他的前世是如来佛祖的二弟子金蝉子,他乐善好施,心地善良,经常教导对徒儿们“出家人慈悲为怀”,他西天取经意志坚定,不为财色所迷惑,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最终取得真经。猪八戒前世是掌管天河水军的天蓬元帅,因触犯天条贬带凡间,阴差阳错投错胎变成猪,他也是《西游记》中的搞笑担当,很多有趣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他偷西瓜,搞小把戏,撞天婚。很多搞笑的情节把猪八戒描写好吃懒做,胆小怕事的形象。最不起眼的沙悟净来头也不小,他是卷帘大将,因为打碎琉璃盏而被贬入凡间,受尽磨难,幸运得唐僧搭救,陪伴去西天取经,一路负责行李物品,任劳任怨。而一路上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妖魔鬼怪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也各有各的本领,白骨精、黄袍怪、金角大王、银角大王、铁扇公主、六耳猕猴等等,有时候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不得不去天上请救兵。

《西游记》给我最大的体会是团队合作的精神,一个人再有本事也会总有它软肋,就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每个人都有弱点,想成大事必须懂得合作。

读后感篇16

这个网络世代,人们仿佛已经和书写渐行渐远。?书信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现在是视频聊天的时代,可是人与人之间距离不见得比旧时代近多少,反而生出很多的隔膜和冷漠。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可是不敢说,你这个年纪是一切向前往的,不愿意回顾的;我们噜哩噜苏的抖出你尿布时代的往事,会引起你的憎厌。孩子,这些我都很懂得,妈妈也懂得。只是你的一切终身会印在我们脑海中,随时随地会浮起来,像一幅幅的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

雷先生这段文字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的关怀,也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翻译家傅雷在儿子傅聪留学海外的过程中,先后写了近百封家书给他,教导他立身行事、爱国成才,把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融入了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中。由这些信件汇集而成了《傅雷家书》——是一本教导中国孩子如何做人的书。

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父爱一样,有许多足以令我感动的细节。譬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了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日渐陌生的因素,不顾重重的困难,坚持给孩子邮寄有关的书籍,从《诗经》、《楚辞》到宋词、明曲,还有自己的译作。在信笺中他阐述着民族的文化哲学思想,不止一次给儿子纠正用错了的字词,为的是让儿子明白: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他是足以骄傲的,因为祖国有着无尽的文化财富,一代又一代在所有中国人的血脉里传承着!

用心诠释什么是父爱,用文字诠释父爱,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如此父爱,但是我想他说出了世上所有父亲想说却又埋藏在心里的那份真爱。

父爱就是一本书,值得你一辈子用心去读。

读后感篇17

童年对于我来说是美且充满无限乐趣的。每当记忆的闸门打开,一个又一个场景跳跃着显现出来,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难忘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痛苦。正是这些艰难的经历磨练了他超与常人的毅力,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以高超的技艺,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心地善良,刻苦耐劳的孩子。他三岁时丧父,无奈母亲带着他住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他脾气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生了一场大病。他爱财如命,暗地里放高利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工人们到市场上偷窃。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阴险,总会因为争夺家产而争吵不休,以至于毒打,折磨死了舅妈。

阿廖沙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痛苦的环境里艰难地生活着。母亲的再婚,让他孤单又孤僻,对生活失去信心。

生活总会有光明的,而给与阿廖沙阳光的人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爱的慈祥老人,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阿廖沙在外祖母爱的哺育下,变的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生活的苦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缩,他相信所有苦难终将过去,迎来的将会是一片光明。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着祖辈和父辈绵绵不断的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生活。我们终将长大,这种溺爱会让我们像温室的花儿,无法经历暴风雨的洗礼。

《童年》给了我深深的启示,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坚强、勇敢和自信。成长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些金玉良言,披风斩棘,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飞翔,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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