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的阶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也是我最亲密的伙伴。读书,顾名思义就是和书打交道。
当我还是一个光着上身蹦蹦跳跳而又不知羞耻的孩童时,一到夏日纳凉,我最喜欢靠在奶奶的肩膀上听她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讲得故事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我听的常常忘记肚子饥饿。小时候觉得奶奶是个故事大王,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故事。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至今还没有忘记。例如她讲的夸父逐日,传说夸父是大地之神的孙子,他为了赶上太阳,就在湖边喝水,后来还是没赶到,就在半路渴死了。又如奶奶讲到了愚公移山,说得是一位将近九十岁的老愚公要移动两座大山,乡亲们笑他愚蠢,但最终成功了。奶奶书房堆满了书,每次我缠着她给我讲故事的候,她总是一叠小本子的书来翻阅一会儿。因此,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便已懂的奶奶讲的故事一定都在这些小本子里。所以对这些小本子,我从小就生了神秘的感觉。
最初接触的书本是在我八、九岁的时候。一本叫做《安徒生童话》的书,在《丑小鸭》中,一个经历太多困苦和灾难的丑小鸭,在好心人的爱护帮助下,终于变成了美丽的天鹅的故事。一篇《皇帝的新装》,让我小小的心灵对统治阶级的愚蠢和丑恶的无情嘲弄而憎恨。在奶奶的影响下,我越来越喜欢看书、读书。我那时候最爱看童话书。
上了中学,我结识的第一位朋友是《西游记》,它也是我第一次接触的古代文学作品。我还钟情于外国文学,如《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童年》……
记得初次读后使我流泪的书是高尔基的《童年》,写的是高尔基亲身经历的一段童年往事,真叫人潸然泪下。正如此,我更加倍感自己童年的幸福。
的确,书给我带来了苦与乐、忧与愁,在书中能发现更广阔的世界和更精彩的人生。对于我来说,失去书籍,人生会失去不止一种乐趣;人不读书是生命价值的折损。因此,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品味到书中流淌的知识里蕴含的哲理。书中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有脍炙人口的文章,还有丰富生动的文字。因此,我们更要品味书籍。书简直可以说是至高无尚的
每到星期六或星期天,我都会抽空到图书馆去“啃”书,时常忘记吃饭。每当看到精彩部分,我都会随着主人公身临其境。我看书最夸张的是,会捧腹大笑,也会放声大哭,更会极度无奈。我是那种爱书如命的人。有一次,一只小狗叼着我心爱的小说到处乱“扔”,我立即火冒三丈,恨不得把这只动物踹到太平洋去喂鱼。
随时随地都在看书也是我的习惯,甚至有人在吵架或打麻将,我也可以看书。中国不是有一句老话?“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确实给我太多、太多……
在我的生命里,书永远是最宝贵的。它,是寒冷季节里的一杯茶,带来温暖和醇美;它,是漆黑夜空中的一颗明星,带来晶光和明亮;它,是窗前摇曳的风铃,带来清脆和美妙;它,是天上洁白的云朵,带来飘渺和遐想……
我喜欢在雪花飘零的季节读书。坐在那陈旧的书桌前,翻开读过无数遍的唐诗,去体味诗人当时的心情,去想象诗中描绘的情景,多么美妙啊!李白那些飘逸的诗句,让人不知不觉仿佛进入奇幻的仙境;杜甫些许沉郁的字眼,使人不禁他的无奈与落魄。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读书。独自坐着,一丝风儿从窗户缝隙里飞进来,洒下一片凉爽。翻开一页页词句,里面满是优美的意境;翻开一页页故事,里面有着动人的曲折;翻开一页页美文,里面满是清新的笔触;翻开一页页历史,里面记载了无数的迷离。一个人读书,会无拘无束的遐想。安静的世界里,书也是自由的。
我喜欢童话书,喜欢故事中的天真,喜欢主人公的善良,喜欢那些令人向往的童话王国;我喜欢史书,喜欢悠久的文化,喜欢历史的奇妙,喜欢那些王朝的兴衰;我喜欢小说,喜欢小说中鲜明的人物色彩以及优美的描写;我喜欢神话故事,喜欢神话传说中的美丽,喜欢牛郎织女般凄美的幸福。
我爱读书,我爱读像大海般的书。
我爱读书,我爱读像蓝天般的书。
书,是一缕阳光。落在绿叶上,是丝丝幻想;落在花朵上,是层层芳香;落在小路上,是点点金光;落在我的手心,是浓浓的希望!
书,是小船,而我,会乘着这艘小船一直远航,到达彼岸花盛开的地方……
打开阅读书,翻到目录,一篇文章映入我的眼帘——《鲁迅爱书的故事》。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在进三味书屋前,看到了不带图的书。老师曾经告诉他,《山海经》十分有趣。鲁迅想得到这本书,想得整天失魂落魄,这把他的保姆长妈妈感动了,她就买下了这本书,送给了鲁迅。每到过年时,鲁迅就把‘压岁钱攒起来买书看。他小时候对书也特别爱护,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一番。看书时,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
读到这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我与书之间的事。
每逢星期六,妈妈都会带我来新华书店看书。
记得那一次,我和妈妈来到了新华书店。我一跨进店门,便向童话王国进军。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对她产生了同情和怜悯;《白雪公主》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善良;《灰姑娘》让我感受到了继母的恶毒。
时间飞快地流动着,转眼已经到了中午了。哎——哎——妈妈拍着我的肩膀叫我。
怎么了?我疑惑不解地问。你看看,快12点了,别人都走完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妈妈说。
我不想走,虽然我已经饥肠辘辘,要不,您出去买东西吃吧。
既然你不想走,也只能这样了。我打发走了妈妈,继续在书的世界中遨游。
哎——哎——妈妈再一次叫醒了我。
我环顾四周,茫然地问:妈,又怎么了?
快吃点东西吧!
我咬了一口汉堡包。咦?怎么凉了?一问才知,妈妈已经站在这里好一阵子了。时间很快到了下午6点,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与我的朋友书说拜拜了。
孤独的时候,书是陪我玩耍的朋友;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上。
有些人爱芬芳的鲜花,有些人爱动耳的音乐,我却爱朴实的书本。我爱书,因为它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可以教会人许许多多。
我爱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给予了我前行的动力。《贝贝熊》系列丛书通过贝贝熊一家生活中各种遭遇和喜怒哀乐告诉我诚信、友爱和宽容是最可贵的品质,也是解决问题的钥匙。《小鹿斑比》中的鹿妈妈为了小鹿的成长把他赶出家门,促使他在森林中一步步独立,最终成为一代鹿王。故事让我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经历苦难磨砺是成长的代价。汪国真作品中“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展现的坚毅决心,典籍记载的苏秦、孙敬“头悬梁,锥刺股”的刻苦精神都激励我在人生道路上自强不息、砥砺奋进。
我爱书,因为书教会了我在欣赏诗情画意、感受悲天悯人情愫的同时,还让我思考社会和人生。登楼远眺,聆听崔颢“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那份思乡的感慨;见海棠开放,忆李清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清雅之美;行走在字里行间,品柳永“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温雅闲愁。初识这些诗词时,或许还不能完全理解其内涵,感受其意境,而随着年岁的增长,生活阅历的丰富,我能够越来越多地领略其中蕴含的哲理和妙处,也越来越喜欢它们。
古人说开卷有益,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是的,书既让我们感受到大千世界的丰富多彩,也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和处事的哲学。
我喜欢书——它用文字传递的才学和智慧,让我受益一生。
那天吃过早饭,我一进教室便看见了那本书躺在地上,我很好奇,想弄清楚谁会把书本丢在地上而置之不理。便决定把它拾起来看个究竟。
我走近那本书,看到是一本语文课本。我是个爱书的人,从来不会看到书遇到这样的遭遇而不去“救”它。但这一刻当我的手快触及到书本时,我却不由得收回了手。因为我的心里产生了一股愤恨,是对那书的主人的。我看不惯那些对书毫不爱惜的人。因为我是个爱书之人!
我想那些这样对待书的人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我一个爱书之人的见解。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从书上跨了过去。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先复习了一下英语单词。那本书就在离我不远处。
始终没有人把它拾起,即使是几个和我一样爱书的同学。或许他们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忽然间有点“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
但令我不能容忍的是,有的同学竟在书上留下了脚印。我怎么能看得下去呢!我说过,我是个爱书之人啊!我对任何一本好书都有特殊的感情。这也是我一个爱书之人的见解。
但你也许可以猜到,我想到了我最初的那个见解“那些这样对待书的人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于是我无动于衷。
只是我突然感叹到“这本书躺在地上这么久,竟没有人将它拾起,这真是书的悲哀啊!”又是一个爱书之人的见解。
外边的小鸟都飞走了,预示着要上课了。也就是说,老班马上要来了。此时,爱书之人不能不出手了。于是我起身欲去拾起书本,不管它是谁的。
当一个人对一件事物产生喜爱时,他总会变得很无私!这还是我一个爱书之人的见解。
但是我还未站稳,我的同桌晨书已从对面走了过来,并拾起了书,翻了几页。
“喂!阿笑,你的书怎么会在这里!你看它都成什么样子了,你没看到吗?”晨书对我说。
什么?我的书?是我的书吗?我一个爱书之人怎么会……
我还能说什么?面对我脏兮兮的书,我只能说一句:“唉!这本书跟了我这样的主人,这真是书的悲哀啊!”
这或许也应该成为一个爱书之人的见解吧!但我不知到我究竟是不是一个爱书之人。
打小,我就比较喜欢书法。
还记得那是三岁时。妈妈带我来到陌生的幼儿园。我站在校门口,迟迟不肯进校。矗立在教学大楼上的几个黄黄的大字——“牛塘中心幼儿园”吸引了我,看似歪来扭去,却煞是好看。我问妈妈,那是什么,妈妈说是书法。接着,妈妈又带着我绕学校文化走廊走了一圈,我发现墙壁上画着好多类似这样的“书法”。它是多么的漂亮呀!本来还不想上学的我立时同意了可以来上幼儿园,妈妈感到很奇怪,但更多的是高兴。
上小学了,我开始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学写毛笔字。从最简单的一横一竖开始,老师抓着我的小手在纸上练习一横。太奇妙了,就这么简单的一横,有起笔、运笔、顿笔,有轻重缓急,蕴含着诸多的变化。我顺着老师教我的方法也写下了这一横,结果当然很难看,不过我没有灰心。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横平竖直,练习方方正正的楷体字,随后又递进到行楷、行书。在我眼里,每一个汉字的书写、每一种字体都有它独特迷人的魅力。
在经历了几年的练习之后,我现在已经考过了毛笔八级。当然对于书法的领悟也只是冰山一角。但它的内在的魅力却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书法家本身的故事就让我无限着迷:王羲之写心尽了几池黑水,终于练就灵动至极千古流传之书法精品——《兰亭序集》;颜真卿通过对事物的细致观察造就了《情礼碑》;赵孟頫不刻意模仿他人的东西,因而铸就了《胆巴碑》的潇洒。临摹着他们的字帖,就仿佛在跟他们交流,我学会了专注、学会了细致观察,也学会了创造。
对于书法这玩意儿,你说我怎么能不爱它?!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累了就随便在书上折了一个角作记号。爸爸看到了责备地说:“你怎么这么不爱护书呢?”“不就是折了一个角吗?这么大惊小怪?”我不以为然地说道。爸爸看了我一眼,严肃地对我说:“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你了解到耐人寻味的历史故事;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你从它那儿获取的知识太多了,你不应该不爱护它。况且爱护书是一个人的良好习惯和素养。”爸爸一边说一边把我折角的那页,小心翼翼地把它打开,并将折角展平,然后又拿一本厚字典压在书上。我见爸爸这么细心呵护一本书,感觉自己做的确不对。这时爸爸又耐心地对我说:“对书就要象对老师一样尊重,对朋友那样友善。”他还让我牢记三点爱书的事项:一是看书前要把双手洗干净;二是要用书签做标记,不要折角;三是借阅别人的书籍要爱护,并及时归还。
爸爸不仅爱护书,而且更爱读书。
爸爸的知识可丰富了。每次旅游,爸爸都胸有成竹地客串导游。比如越王勾践怎样卧薪偿胆打败吴国的,比如火烧赤壁。爸爸讲的有声有色,我听得入了迷,好奇地问爸爸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爸爸骄傲地说:“当然是“书老师”告诉我的呀”。我深深的知道了,读书原来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么多的事情。
我爸爸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他爱书和读书的习惯,逐渐影响了我,我也慢慢地和书交上了朋友。
我曾经是个不爱书的女孩,我还把书看做是我的敌人呢。
老师也真是的,除了家庭作业之外,每天都有课外读课外书的任务,不仅要求我们做摘抄,还要我们每天背诵一些优美句段,唉,真烦。我呢,每次看书都心不在焉,这里翻翻,那里瞧瞧,该签字时,便缠着妈妈,妈妈被我纠缠的没办法,最后,只好乖乖的给我签了。
直到发生那件事情,才彻底改变了我对书的态度。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在院子里玩。捉迷藏、丢手绢这些游戏都玩厌了,我们便决定玩个刺激的。玩什么呢?一个伙伴提议:我们去找些废纸干柴什么的,烧火啊。“行!”大家一致同意。
一切追备工作做好后,我们点燃了打火机,开始,一切很顺利,我们围着火堆,跳啊,唱啊,好开心。可是忽然刮来了一阵大风,火借着风力,燃大,火苗运来云高。我们吓得措手不及,有个小伙伴急得哭了起来。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火苗在迅速地扩大。我们想到了用水灭火,可我们身边没有水,怎么办呢。这时,我忽然想起我称看过一本书上说过,如果失火可以用沙子扑灭。
沙子,嗬,刚好旁边有一堆沙子,我急忙叫大家把沙子撒到火堆对上面去。我带头脱下外套,用手把沙子扒到外套上,再托着外套把沙子扑到火苗上,大家也都跟着我们这样做。经过几回的较量,火终于被扑灭了。
大家着的心放了下来。我想,如果没有书本上的知识提醒,那天,我可接闯下大祸了哟。书本呀,你可帮了我的大忙啊。
从此以后,我成了一个爱书的女孩。
我爱运动,爱画画,爱打电脑,但是我最爱看书。
我喜爱书,就像蚊子爱吸血一样,书已经成了我的命根子。
我爱看书看到经常忘了时间。有一次,我写完了作业,爸爸叫我午休。上床前,我拿了一本《兔子坡》来看。当我看到《兔子坡》的主人公小兔乔奇在猎狗的追杀当中,一下子跃过死亡溪——一条18英尺宽的小河,对于小兔乔奇来说像一英寸一样简单,看到这里我吓了一大跳,心想:这一只小兔子真厉害。当我投入地看书时,我并不知道时间已经在我的眼皮下溜走了。当我要放下书时,时间1时45分了。我倒下就睡。不料,才睡了不到30秒,就被老爸叫起来了。虽然没有睡觉,但是,我对书的喜爱之情依然没有减少。
我爱看书,经常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到书店去看书。每一次去书店,都要老爸买几本好书回家。有一次,我去心之桥书屋看书。回来时,我的眼光落在一本新书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上——《昆虫记》。我翻开它,看了卸,呀!还是新版的呢。我马上开始死缠烂打:“爸,我要买这一本《昆虫记》。”
“不行。”老爸不答应,“《昆虫记》已经出版了几十个版本了,你不能有新版的就买。”
“但是它的内容多,讲得详细,再不买就没了。”我有一点急了,就把这一本书的好处统统讲了出来。最后,老爸被迫答应了。但是他说不买这一本,要给我买最新版的。我终于有了一本《昆虫记》。
书,给予我知识,帮我认识世界,让我与许多故事的主人公交上了朋友,让我沉迷其中,也让我闹过很多笑话,但我却越来越喜欢它。
充满诗情画意的世界,清泉纵横着我成长的长廊,通往书山的小径上,我陶醉它的渺茫。啊,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泛舟学海的小窗。在这里,你可以陶冶情操,你可以尽情徜徉。有的是香甜可口的巧可力、面包,有的是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你可以广择交友——乔厂长、李向南、陆文婷;你可以喜结良朋——鲁迅、柯云路、何其芳……
当我灰心气馁,一蹶不振时,书给我芬芳:“孩子,振作起来,投出希冀的标枪。”
当我忘乎所以,洋洋自得时,书给我馨香:“孩子,你这个年龄,鲜花还未开放,你的路曲折而漫长,初出茅庐,只不过是一个别有天地的开场。”
当我在生活的红绿灯前,犹豫彷徨时,书给我吟唱:“孩子,进军的号角就要吹响,鲜花般的道路应有自己开创。”
当我自暴自弃时,书给我导航:“孩子,勇往直前,你的歌曲应有自己领唱,你得人生之舟,还要迎战新的险风恶浪”
当我自私自利时,书给我反光:“孩子,你的脉管里流的是炎黄子孙的血液,你的梦中还有许多荆棘,只有在集体中奋飞,才会有更多的成功和希望。”
啊,书,你是哧咤风云的娇子,你是生活的琼浆,你是希望的航灯,你是生命憩卧的港湾。我感谢你,你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我感谢你,你使我的人生旅程璀璨光芒。
我有很多书,有教科书、故事书、科幻书、科学书、脑筋急转弯等等。教科书教我很多知识,故事书教我很多道理,科幻书带我一起进入科幻的世界,科学书带我进入科学的每一个角落。我爱我的书!
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书中那一幅幅美丽的图画,一行行优秀的评语,一页页丰富有趣的知识……总是让我爱不释手、如痴如醉。
《脑筋急转弯》这本伴着我成长的书,以前我把它当做自己的小伙伴。放在床前,每天都要看几个脑筋急转弯才睡觉。可是现在……
就在上学期,我和杨颖琪等班上几位同学,在班上办了个图书角。大家都把自己喜爱的书到捐了图书角,当然,我也把自己心爱的小伙伴——《脑筋急转弯》捐到了图书角,和大家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快要到期末时,我想把小伙伴带回家了。可在图书角却怎么也找不到,我急忙打开《借书册》看看有没有人借了我的小伙伴,可是接了的都已经还了呀!到底是谁拿的呢?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杨颖琪,杨颖琪汇报给了罗老师,罗老师也在班上说了这件事。可我的小伙伴,最终还是没有回到我身边。我知道,大家都喜欢看书,尤其是有益的书,但不要因为喜欢就窃书。我希望那位同学可以把我的小伙伴换捐给新办的"图书角,再次把书中的乐趣分享给大家。
书,能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让我们流连忘返;书中的知识像秋天丰收的果实,让我们目不暇接;书中的知识常常使我们浮想联翩。但也不要因为喜爱就窃书哦!
尊敬的刘家政:
听说你因为你儿子小刘沉迷于玩智能手机成了近视眼而出资40万元为全校学生捐赠不能上网的传统手机,我对的做法而感到惊奇。我吃惊,原来父爱可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推动你做出决定;我好奇,为什么你要用如此方法表达你的父爱,从长远角度来看,你这样做会使人类退步。
科技带给人类进步,这是有了科技一个事实。有了科技的进步,人类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只有科技的进步,国家才会更加强大,繁荣昌盛。
有了科技的发展,我们未来的美好愿望就犹如沙滩上的沙粒,繁多但坚不可摧,一旦确实了愿望,任何困难都无法改变它。而现实的阻挡就好比海浪,它无情的冲击这沙粒,使沙粒拥有了顽强的毅力。而发展科技好比催化剂,使这种美好的愿望从一种空想变成了实际。
有了科技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科技满足了人民享受的渴望。
因此,对于你捐赠传统手机的做法,我并不赞同,但对于你伟大的父爱,我深受触动。
父亲对孩子之间的爱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爱,但父爱并不等于以声势浩荡的方式去获取,我认为只有真心的爱孩子,关心他的身体,关心他的学习生活,同孩子多聊聊天,让孩子不是一昧的用智能手机玩游戏,多带孩子出门散散心,不能太在意孩子的学习成绩,而不是以出资40万元捐款手机来表达对孩子的爱。
再者,以传统手机来取代智能手机必定会引起学生的愤意。父爱是一种好事,但父爱并不表示阻止学生带智能手机来学校。学生带手机来学校并不是为了玩游戏,有很多学生的目的是为了与家长保持联系,还有很多学生住校,有智能手机带来的方便,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收看相关的新闻联播,及时了解时政热点,还可以上网查阅资料,丰富自己的生活,扩大自己的视野。
还有,如果你出资40万元捐赠传统手机,对于你的孩子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可能他不会理解你的做法,可能认识他的人会以诧异的眼神看着他,嘴里还会说三道四。可能老师会以你的孩子作为其他学生的榜样,使你的孩子会被其他学生疏远,无法拥有真挚的友谊。
所以,在我看来你不应该为了你自己孩子玩手机眼睛近视就这样随意的出资40万元捐赠传统手机。对于你还在眼睛的近视,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应该立即想出怎样较好的管理孩子的措施,比如:没收手机,告诉他要多保护眼睛,让眼睛适当休息等。
最后,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该展望美好的未来,不能停下自己发展的脚步,为造福人民而努力奋斗,发展科技,让生活更美好。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如果一个人不读书,他便只生存在一个渺小的世界里。
我与书的缘分应当从我的生命的开始算起。听妈妈说,我还在她肚子里时,经常肆无忌惮地又踢又打,只有一招最灵验,那就是讲故事。只要妈妈一拿起童话书给我讲故事,我就会变得十分安静,你说奇怪吗?当然,从我出生之后,几乎每天都是在妈妈的《格林童话》中入睡的。妈妈现在说起来还回味无穷,她常说她的故事讲完了,我的眼睛还是亮晶晶的。
我真正的自主阅读是在一年级,那是一本全拼音的《伊索寓言》。我用稚嫩的小手指点着书上当我读完了《龟兔赛跑》时,兴奋的心砰砰直跳,我告诉妈妈“睡觉的小白兔”和“乌龟先生”是怎样赛跑的。当时,我最珍惜的就是这本书了,翻来覆去,百看不厌。
随着年龄的增长,拼音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阅读的胃口了。不知何时,我被各种小说迷的一塌糊涂。《查理九世》《女生日记》《猫王》……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像是武侠小说里练功时的走火入魔。由于太着迷,加上读书姿势的不正确,我的视力在下降,父母也在与我语重心长的谈心,让我减少阅读量,纠正阅读姿势。可我总是笑着对妈妈说我会劳逸结合的,做到蜻蜓点水,而不会涉足太深。
妈妈知道我爱书,给我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四大名著》等等,它们教给我海量的知识,丰富的词汇,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些书。事到如今,读书已成了我的最爱,我会将这份爱进行到底!
我爱书,因为它能使我增长知识;我爱书,因为它能使我陶冶情操……总之,书无奇不有,让我得到的益处真是太多太多了!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从小到大,我也读过看过许多书,像《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成语故事》、《儿童文学》等。当我看到令人愉快的故事时,我会手舞足蹈;当我看到伤心的故事时,我会泪流满面;当我看到幽默的故事时,我会开怀大笑。
我天天读书。课间读,睡觉前读,就连上个厕所也要读。不光我爱看书,我的妈妈也爱看,我有时候肚子疼,但又舍不得放下手里的书,只好拿着书去上厕所了。每天写完作业后,我都会坐在床上看书,有时看迷了,不一定会什么时候睡觉呢!妈妈还给我订了很多作文篇(*)
我是一个活泼向上的女孩,平时总喜欢与家人同学开开玩笑。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我虽然活泼爱动,但也有安静的时候,那就是练习书法的时候。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练习书法,是一本小学生指导书开导了我。“快去练书法,看看你作业本上的字,真的是‘鬼画符’,还不勤加练习!”“河东狮吼”妈妈又在催我练字了。“今天我不想练啦!”我装着有气无力的样子答道。“不练就去看书!”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学生指导书,走马观花地乱看。突然,我眼睛一亮,一个醒目的大标题吸引了我的小眼球,“如何练好中国汉字”,我一页一页饶有兴趣地看着。看完这一章,我抬起头,转念一想:原来把字写好有这么大好处,未来的每一天,我一定都要练半小时字!我忽然一蹦跳下床,坐到书桌前,提笔就练,觉得自己与书法就像朋友一样,亲昵的很。由此我开始了对硬笔书法的热爱。
在练习硬笔书法的同时,我也慢慢开始接触毛笔书法。每日把当天该做的作业做完后,就到书房练习毛笔。从基本的点横竖撇捺开始,每天写笔画,摹字。慢慢地,我对毛笔也有了很大的兴趣。我练习的是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它端正平稳,这和硬笔正楷类似,有相通之处,有了之前的硬笔基础,我学这种字体就不大费力了。虽然从接触毛笔到现在才四个半月,但我的毛笔水平已初见成效。
现在啊,我的硬笔水平已经远超父母亲了,而且我在各类书法比赛中都能脱颖而出。我的毛笔还不能堪称完美,但还是很工整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是因为我有一颗热爱书法的心和持之以恒的毅力。
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从幼儿园起,我就开始读书了。那时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是我滚瓜烂熟的诗句。每晚睡觉前,我都要妈妈给我讲《白雪公主》,才肯睡觉。我百听不厌,开始时我根本不明白妈妈在讲什么,但过了一段时间,我明白了,开始同情白雪公主。在幼儿园,我还参加过朗诵比赛呢。
自从上了一年级,我再也不听妈妈讲故事了,我决定要自己认字,自己阅读。到了下学期,《安徒生童话夜童话》、《丑小鸭》令我爱不释手。一放下,我就放下书包,捧起这些书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见了,就对我说:"现在你识字了,可轮到你给我讲故事了哟。”
随着年级的上升,我的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丑小鸭》变成《水浒传夜童话》变成了《三国演义》。虽然这些书没有故事书那么简明,却大大的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每当我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水浒传》,如饥似渴地读着。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让我在读书中透彻地理解:在书中学到的东西会令我的成绩进步。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给了我力量;书,是一把金钥匙,它为我打开了智慧之门;书,是一位好老师,它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书,是隆冬里一杯热腾腾的开水。
我爱书!
我十分喜爱读书,读书如同我身体的一部分,绝对不能缺少。读书不仅让我快乐,更能改变我的心情。
我曾经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心情变得很差。刚看到成绩时,我甚至想哭出来,只有七十多分,教室外下着雨,天空中都是乌黑的乌云,那一声声的闷雷就像一声声的伤心的呜咽。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回到了家中,来到房间拉开窗帘想看看窗外的美景,只是天公不作美,外面还是下着雨。我心情更加失落,随手将书包扔到一边心想:“老天看我都不好,还下着这破雨!真烦。”我越想越气,这时我看到了一本昨天刚买的书。
我走过去拿起了这本书,躺在沙发上开始翻看起来。
窗外依然下着雨,大片大片的乌云迟迟没有散去,天空的心情差极了,那雨滴好似天空的泪水。
我心不在焉地翻看着手中这本书。
刚开始,我看得索然无味,但是渐渐的,我被吸引住了,里面的内容太有趣了。我脸上的表情也随着书中的内容而改变,时而大笑,时而惊奇,就像我融入到了书里面。我双手紧紧地抓住书本,生怕有人抢走它;我全神贯注地盯一行一行的字,生怕这些字消失。不知不觉中,就过了几个小时,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和书。
我看得津津有味,母亲焦急的催促声打消了我的念头,我恋恋不舍的走出了房间,嘴上喊着:“知道了,来了!来了!”
天空的乌云终于消退,雨也停了,天空终于变得清朗,一阵微风拂过一棵杨柳,声音就像在嘻嘻的笑。
那天以后,我爱上了看书,一有空我就会拿起一本好书看起来,看得十分入迷,时间一久同学给我起了一个称号——爱书人。
我喜欢看书,书能帮助我。从今天开始,像我一样开始读好书,成为一个爱书人吧!
一本书中蕴藏着比宝石更珍贵的知识及道理。书,能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书,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在书的王国里能让我们尽情充实自己空虚的脑袋。
我读过许多的名着。从中,我领会到了许多的人情世故。然而,其中最为使我印象深刻的,那便要属四大名着之——《水浒传》了。这是一本古代小说,讲述了一些侠义之士的为人处事,其中主人公宋江的做法最让我赞叹不已。宋江,一个重情重义的好汉,他在官府的强逼之下,勇敢地起义,许多好汉也纷纷向他靠拢,共同反抗朝廷。
从书中主人公宋江的身上,我认识到了讲情重义对一个人来说的重要性,从此如此,现在也如此,只是讲情义的人在慢慢地消减,一个人要是没有讲情义,无论在事业上,交际上将会一败涂地。正如一朵花,没有大叔的庇护,也将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不成花样正如鱼儿没有水的照顾,也将被干渴逼得死在陆地上。讲情重义是人的为人处事的基础。
书让我从中理解到了许多的知识与道理,让我从一个毫无知识的小孩子变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中学生。种子没有露水的滋润,也长不成苍天大树。鸡蛋没有母鸡的孵化,也不可能生出一只小鸡。书,是我的最爱。没有书将会没有我如今聪明机智的中学生了。
我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