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合计100分,合格分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合计130分,合格分78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合计130分,合格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案例题:5道,合计160分,合格分96分。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
今年通过的考试科目,可以保留到明年,比如总共四门科目,今年通过两门,那么这两门明年不用考试了,再考另两门就可以,如果这两门明年都通过了,注意这个“都”字,那么就相当于四门全部通过,那么就可以算通过考试,可以坐等执业资格证啦。
但是如果明年那两门没全部通过,那今年通过的这两门就作废了,到后年,除了明年通过的那一门科目是保留的,其他的都要重新考试,也就是说仅仅保留上一年通过的那门科目,其他都要重新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是固定的,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