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对报考地点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别的省报名参考的报考人员,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想要报考的省作为参考地即可。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陆上面的网站根据报名步骤填写个人信息和照片。从2015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将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
网络报名成功后要根据网络上给出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考点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缴费方式改变: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无需办理异地转考手续:
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实行异地转考。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需要变更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考试地点即可。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最多可以保留两年。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考历年全国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