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地点是可以修改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地点可以和考试地点不一样,但是必须要在户籍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社会人士可选择在户籍地和居住地认定。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认定,也可以选择在户籍地认定,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认定,但需要当地的居住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第十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