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只能在人事关系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不可以跨区域认定。认定地点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你户口本上写的地点)、居住证签发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工作的地方)、学籍所在地教育机构进行认定。
一般来说,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均可受理认定申请。
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在任教高等学校所在省份申请认定。
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服役所在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具体要求请关注当地认定公告或向认定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