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政策》中规定,在获得正规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一年内(12个月)、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即可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参保企业职工
申请条件: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只需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即可。)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不超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受理机构: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符合福建健康管理师补贴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失业保险提升技能补贴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