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开始,考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后,就可以凭证书去领取相应的补贴。一般是1-2千元,以实际政策为主。
申请领取补贴,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意: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主要是针对取得三/四级人力资源管理证书的考生,对于一/二级的证书补贴,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目前二级人力资源师暂未有补贴的相关政策。
人社部要求,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