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共四门,分别为《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单选题(50道);多选题(30道)。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单选题(50道);多选题(30道)。
3、《目标控制》:单选题(80道);多选题(40道)。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题(6道)。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合格标准96分(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满分120分)。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只考专业科目,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