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1、初始注册。进入系统主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界面,选择“初始注册”,页面跳转。进入“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料申报页面。
2、填写信息进行“资料申报”:阅读“诚信承诺书”,确认“勾选”,填写注册信息,点击“提交”。进入“网上申报”页面,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材料,点击“提交”。选择消防机构,点击“提交”。(如选择支队,流程进入支队,需要支队人员预审,受理;选择总队,流程进入总队,需要总队人员预审,受理。)
3、提交成功,提交后,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 登录系统,查看注册申请审批进度(默认密码为123456,提交后尽快修改默认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显示为当前状态。
4、延续注册。页面跳转“注册消防工程师登录”页面,填写登录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选择“注册管理”,点击“延续注册”。
填写“延续注册”信息,点击“提交”(注意:近期免冠照片像素要求413295,大小不超过300k,其他资料扫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确认”弹窗,点击“确认”提交弹出处理机构选择,选择处理机构,点击“提交”。
5、“延续注册”提交成功,返回“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等待处理。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规定不允许证书注册的情形包括: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申请在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四)未达到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受到除警告、一万元以下之外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1年或者不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0分,自达到20分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70周岁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完全胜任工作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原注册审批部门批准的除外);
(十一)现在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的;
(十二)依法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