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公共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其中的一些科目,最多可以免试全部公共科目。
中级安全工程师公共科目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这三个,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部分公共科目免考,考生最多可以免试全部三个公共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但需要满足增报专业报考条件。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四种,满足不同的免考条件,即可申请对应的考试级别。
免一科: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一科报考条件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3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免二科:实行2年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两科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免一科: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免二科: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增报专业: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全部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