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各科目总分的60%,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考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湖南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60分即可合格;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科目:60分即可合格;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科目:60分即可合格;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科目:60分即可合格。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之内,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申请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代为受理(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办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