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设立药品经营单位,首先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如果要设立经营药品的单位,首先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而且工作人员必须根据经营的规模,匹配合适的执业药师。同时,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还要有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存放安全,常温或者低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存储地。
同时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合格的卫生环境,营业执照要经合法程序办理,这些手续准备完成以后,负责人还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到工商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