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规定,其降分标准为可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10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只招收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一年级学生,到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十、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
1.艺术类专业志愿
(1)本科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和两个本科批次。
艺术本科提前批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和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专业),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第一批为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专业),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设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第二批为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专科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设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体育类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3.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艺术体育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艺术本科二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专科前进行。本、专科均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县区),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县区)。
4.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志愿
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录取,本科安排在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体本科计划后、艺体本科第一批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体专科计划后、艺体专科批录取前进行。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分别设置2个顺序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市州);第二志愿设置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市州)。
5.志愿填报时间
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我省公布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