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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置方案(收集3篇)

栏目:实用范文

医疗垃圾处置方案范文篇1

何为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的废物。

医疗垃圾分为: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质,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性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培养皿、标本和器皿,以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等);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弃物:能够刺伤人体的废弃医用用品(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以及载玻片和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一般性废弃药品如抗生素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三苯氧氨、司莫司汀、顺铂、苯巴比妥等,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物(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垃圾含有腐败变质成分及大量细菌、传染病毒、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药剂等,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如经非法收集后再次流入市场,则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成为流行病的源头。

医疗垃圾处理的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其危险性也非同一般。预计到2010年,全国医疗垃圾的产量达到68万吨,平均日产量达到1870吨。这些废弃物除一次性输液管外,还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等手术废物,治疗用的纱布、脱脂棉,实验用的动物尸体和化验用品制备的废渣废液,病人的血、痰以及排泄分泌物等。

1991年,我国加入了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定的《巴塞耳公约》,以推进我国危险废弃物特别是医疗垃圾处理的国际化进程。发达国家凭借其雄厚的技术基础和经济实力,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基本完成了医疗垃圾的安全处置,在对医疗垃圾的安全转运、无害化处理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有一套自己的体系,并且对医疗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并制定了针对性处理方案。但我国在医疗废物的处理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存储或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去。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垃圾危害常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现状如下:

一、医疗垃圾的处理不规范

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办法。但有关医疗机构不能做到明确分类,且无专门回收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有:输液器、注射器用后不作消毒、毁形等无害化处理;偶尔可见输液器、注射器用作他用,甚至流向社会;清创包、缝合包包布不能做到一用一洗,反复灭菌造成黑、硬,达不到灭菌的效果;还有个别诊所仍使用玻璃注射器,用普通铝饭盒消毒,用后清水冲洗即行处理;职业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大部分没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针头回套等。

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技术参差不齐

以我国工业危险物总处置能力仅为18万吨/年,我国现有的生产医疗废弃物处理设备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产品的性能与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相一致的不多,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并且全国没有任何一座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完全可以投入使用。目前,除广州、沈阳、大连等少数城市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外,大部分由医院自己分散处理,但医疗废弃物处理的能力却不尽人意。大多数医院沿用以往配备的小型焚烧炉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且传染性医疗垃圾和普通垃圾未经分类就混合处理。传统的焚烧设备不能适应医疗垃圾处理的热值与成分变化大的特点,造成医疗废弃物的毁形不充分,高温燃烧不彻底,具有毒害化的污染物重新进入环境,可能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如1999年轰动全球的“二恶英”事件就是由于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物引起的。此外,医疗垃圾处理设备隔绝性能及自动化等问题尚未能很好的解决,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不能得到保障。

三、没有合理的收费制度,医疗垃圾的处理需要高昂的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一家医院每年年至少需要为医疗垃圾处理支付48至50万元,许多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无视医疗垃圾所带来的危害。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处理医疗垃圾采取收费制,使得医疗垃圾有利可图,调动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改变了长此以往无人管理的局面。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收费方式存在着不合理因素。目前现行的收费方式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收费,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由于各个医疗机构经济效益不同,床位的占有量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会导致收费不公平。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为了节省处理医疗废物的开支就把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去。

四、农村医疗垃圾无人问津,农村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令人担忧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医疗垃圾管理政策的法规,但在农村地区的执行情况却亟待解决。许多乡镇卫生院和小诊所的医疗垃圾未做任何处理,随意丢放在附近,不少农民因为缺少文化知识,不知医疗废弃物的危害而捡拾其中的玻璃器皿盛食用油和生活用水,不少孩子把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当“玩具”去玩。

五、医疗废物处理过程存在不法行为,有些医院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或者卖给私人再转运到废品收购站或直接进入了塑料制品厂,被制成一次性水杯、水桶等,这些带有病毒、细菌的容器从而流入市场(主要是偏远的农村地区),给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产生原因

我国1998年1月4日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列出了47类、数百种危险废物,其中医疗垃圾名列“首害”。据清华大学固体废物和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建国博士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毒性、

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对人的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1999年,轰动全球的“比利时鸡”事件就是焚烧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引起的。但是,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置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为了节省成本,人们往往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置,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具有很强的生物感染性,需要进行专业隔离和特殊的焚烧处理,绝不能与普通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其次,从体制上,管理多头造成了垃圾处置的无序。上世纪90年代,处理医疗垃圾实行收费。“无利可图的谁都不管,一收钱大家都抢着管。”刘建国说,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该由环保局负责。但很多单位将它纳入生活垃圾范畴,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局也在做。

另外,在具体操作上,收费方式存在不合理性。我国现行垃圾收费主要有两种标准:一是按床位来收取,二是按垃圾量来收取。各个医院经营方向和效益不同,床位占有率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就会导致收费不公平。如果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会为了节省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把部分医疗垃圾混进生活垃圾。单纯从技术上看,第二种方式更科学,但目前国内这两种方法都在使用。同时,还存在着许多不法行为。有些医院并没按规定将医疗垃圾作为废物处理,而是将纱布、一次性针管等器具回收利用,或低价卖给私人,从中牟利。不法商人又使这些具有生物感染性的器具重新流入市场,主要是边远的农村市场,给社会带来极大威胁。

“其实,除了医疗垃圾,整个危险废物处理都存在着很大隐患。”刘建国说。2001年,北京市环保局就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集中力量专门处理垃圾,并设立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对市内所有工厂每天产生、处理、排放、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量进行统计。但由于某些原因,很多企业的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无法被登记。此外,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所谓的“综合利用”实际上是转嫁危险废物,通过小商贩将化学物品低价或无偿送到北京附近的小企业,“出了北京城就不关北京的事了,”刘建国说,“这些小企业根本无力处理工业废物,留下自己需要的东西就撒手不管了,由此引发的二次污染无法估量”。

最后,有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弃物,含有有害病原体和有害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医用物质等。这些含有病毒、病菌的垃圾的危害性是普通垃圾的几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有关部门为了本地经济利益的发展,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投资不足,而且我国至今没有统一的监管体系,对医疗处理的监管状况上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地方政府机构部门存在职责不明、执法不严的现象,导致医疗废弃物的去向不明,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密封设备等方面存在缺陷,很可能导致医疗废弃物的沿途丢失。医疗废弃物的监管体系的问题直接影响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前进步伐。

如何解决医疗垃圾处理问题

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力度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政府应本着执政为民的态度积极建设公共卫生体系,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监管管理,落实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对危险废弃物的安全转运、处理实行监管,坚决从重查处医疗垃圾回收利用等不法行为。明确医院以及运输、储存、处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对运输、储存、处理实施许可证制度,禁止不具备从业经验以及基础设施的单位从事医疗垃圾的处理。对收集、运输、储存及处置执行联单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垃圾的遗失,杜绝不法交易如卖给塑料厂的行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及小诊所的垃圾处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照顾他们的经济能力,保证国家抓大方面的同时,能兼顾局部方面的利益,使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得到安全的处置。

二、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听取

医疗垃圾的范围和处理费用的多少等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收费细则,对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医疗垃圾、乱排乱放等行为给予高额罚款甚至刑罚,保证处理中心的正常运营和防止因费用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

三、增加投资力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高标准建立一批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解决医疗废品聚集重点地区和特殊废品如放射性物质等的处理问题,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理体系,对医疗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完全密封性的运输以及无害化的处理,兼顾农村地区的医疗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应当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当作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国家投资外,也可以吸引其他资金参加建设。国内外的企业界对投资我国的医疗垃圾处理有很高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该项领域,积极实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经营、社会化管理。

四、积极宣传,加强社会监督

开展医疗废物防治以及其危害的宣传,加大媒体的监督力度,对违规事件进行暴光,鼓励群众成立医疗垃圾管理、处理的研究学会或民间团体,动员群众对医疗废物处理中的问题给予意见和建议,对不法行为积极举报。增强公众的健康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我们人类的生存健康问题。

五、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到处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渗及健康、环保等诸多方面,为了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建议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相关专业的应用性人才;成立医疗废弃物学会,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标准,处理企业的资格认证以及培训教程等方面作出规定。定期开办培训班以提高工作人员对于医疗废物的健康、安全、环保问题的认识,突出员工在总体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与责任,建立一支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

医疗垃圾处置方案范文篇2

【关键词】医疗废物;医院感染;管理;问题;相应对策

医疗废物是指由于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保健、预防以及其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毒性、感染性以及有危害性的废弃物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科学的不断改变,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以及对人类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经是一个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现行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避免医院环境的污染,终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性,减少其对人类、社会和医务人员的各种伤害,根据国家的卫生部相关文件发文有关医院应对医疗废物做出相应的管理具体从产生、收集、包装、处置以及运转全程进行密切的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在医院感染中存在的问题

1.1没有严格的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及分类进行把关,做到降低医疗废物的量,节约医疗用品资源,同时减少污染。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具有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内,医疗废物袋和利器盒应有规定的标识。

1.2经济原因医疗废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投入人力、物力的资源,一所中等医院每年大概支付18-20万元的医疗垃圾的处理费,而且此费用逐年上升,因此就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已经是医院的一大负担。在经济利益的角度,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造成影响。

1.3科学处理医疗废物的理念滞后目前医院中一部分医疗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认识不够正确,对其概念不清,把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为一体,有的就当作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使医疗废物分类不符合要求或者分类不清楚。使其处置不合要求,造成数量加大,从而使医疗废物管理的难度加大。

1.4医疗废物管理不健全在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中,医院在建筑设计时缺乏有关医疗废物正确处置的设施。根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在医院的污水的有关处理,广东省有关医院,特别是乡镇一级医院,对医疗污水及化粪池的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者排入市政下水道,有一部分的医院没有设立焚烧炉,医疗废物未作特殊处理与普通生活垃圾相混淆。这一类的现象在县级医院普遍存在。同时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容器、运送工具、暂时贮存地以及终末处置设施已经缺乏正确的设施或者设施完全不合要求。

1.5相应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医疗垃圾督导部门难于有效行使督导职能和责任,履行其相应权利义务,存在相互之间推诿现象。在医疗废物处置的全过程中完全缺乏监督工作,使医疗废物产生不明、分类不清、运输不好。在管理中从制度建设、人员组织以及检查监督工作等都有一定的缺乏。在医疗废物管理中没有相应的储存和处置等一系列重要的环节,无健全的专人专项管理和监督体系,因此,一些相关医疗机构对此要需采取对策。

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做好从根本上完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体系从医疗废物产生的根本基础上做好分类收集把关,必须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所有医疗废物都应放入黄色的废物袋或桶内,对于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培训,保证废物的正确分类处置,其他垃圾一旦放入医疗废物垃圾内后不能再取出。

2.2根据国务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医疗学习培训,特别是医院内的医护人员和保洁人员。制定明确的责任,进行合理分工,对于医疗废物的严格执行分类,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盛装、明确标识、准确登记和运输。抓好医疗废物的基础工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2.3尽快出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实施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摊收费法,妥善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问题进行解决;建议采用“市机关、医疗机构、患者进行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摊的收费法”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资金的收费来源。

2.4各级医院尽快建立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的实施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储存、运输体系医疗废物的相应定点储存制度与运输单管制度,使用医疗废物进行密封运输,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的设备与设施,禁止将医疗废物露天存放,且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的时间不得过长。

2.5建议采用国际上整理的“五联单制”规范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对医疗废弃物交接流程的每个环节就其数量内容等进行严格的登记,防止医疗垃圾不当流向对社会与遗失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另外,按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相关原则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定期性监督检查,增加检测设施,要加强监测技术,建立关于医疗废物的监管档案。各级卫生医疗的主管机构应派专门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健全各种配套的设备,管理规定、实施规划、规范标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明确分工,规范监督系统以确保法律的执行,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者予以强制性惩罚。

总之,医院是防止疾病传播的主要场所,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环境安全为主要目的,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和危险废物处理为重点,以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主要保障,切实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证重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改善我国医疗卫生废物处理的现状问题,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

[1]李月东.医疗废物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0,10(2):139.

[2]张屹.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3,13(5):154.

[3]梁道宝,李书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模式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2,18(2):252-253.

医疗垃圾处置方案范文篇3

讨论

目前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到处置中心(垃圾场)的一系列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交接手续,没有登记相应的数量、种类等信息,导致个体医疗废物的处理存在很大的隐患;对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相关管法规培训不到位,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不了解,不重视,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时必要防护措施不到位,职业暴露情况严重。对现有的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不严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宗旨是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1]。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步人法制化的轨道。但是,我国的医疗废物处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涉及到政府、医疗机构、环保护等多个部门,其相互间职责不清、界线不明、没有有效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缺乏必要的监管设施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从而直接造成现行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困难[2]。对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力度不足从目前来看,主管部门对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仍存在认识不足或重视不够,只是强调抓国家大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忽视个体医疗机医疗废物管理,而这些小单位因管理疏漏、环保意识差,其产生的废物危害性甚至大于大型医院。经实地调查,这些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几乎都是混于生活垃圾之中,而有些利益熏心的个体医疗机构甚至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卖给不法商贩,来牟取蝇头小利。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不清、处理不当长期以来无统一法规,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视不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空气的污染及社会危害[3]。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情况严重在接受问卷调查过程中,个体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339人(医生53人,护理人员286人),仅在近1年内发生过职业暴露情况的护理人员有146人,占受访护理人员的51.1%,以整理用后器具或处理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发生的为主要原因,这与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实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应对措施

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建议政府设立个体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对个体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制订个体医疗机构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处置流程及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卫生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应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针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适度变换检查形式或奖惩机制,建立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档案;个体医疗机构对产生医疗废物要严格执行废物安全处置流程,严格分类收集包装、密闭清运、不得遗散、警示标志醒目,避免外流,做到有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进行登记,记录资料保存3年。健全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体制健全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全过程监管体制,明确主管部门、协同部门、医疗废物产生者、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环保部门、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和药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部门间的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从产生、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到最终安全处置的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医疗废物知识培训和普及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目前临时负责医疗废物运送等工作的环卫工人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危害和防护知识进行培训[5],还包括社区居民这一群体,针对不同的人群,培训的方式应相对灵活。建议向个体医疗机构派发相关医疗废物知识的制度汇编,定期组织以医疗废物为主题的培训会议;在对环卫工人的培训中强调医疗废物的危害、相关防护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职业暴露;建议小区居委会可以适当通过宣传栏、展板等常见形式,对医疗废物的常识加以普及。加强职业暴露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保证职业安全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应戴手套;立即处理使用过的针头避免针刺伤;回套时尽可能单手操作;静脉输液完毕拔针后,将头皮针立即放入锐器盒内;用过的针头不要折弯或折断,用过手术刀、剪时,不能裸手处理,用弯盘传递;选择正确掰安瓿的方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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